出口欧盟产品相关法规入门
医用外科口罩出口欧盟的包装标准

医用外科口罩出口欧盟的包装标准一、欧盟医疗器械包装法规与标准欧盟对于医疗器械的包装和标签有着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些规定主要基于欧盟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和相关法规,如欧洲药典(Ph.Eur.)和各成员国的国家标准。
二、医用外科口罩概述医用外科口罩主要用于医疗环境中,为医务人员和病人提供防护,阻止病原体通过口鼻传播。
其材质多为三层或多层无纺布,外层有防水功能,内层则具有良好的吸湿性。
规格尺寸需根据欧洲标准或各国国家标准制定。
三、包装要求1.标签:医用外科口罩的包装上应明确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商、注册号等信息。
同时,还需注明欧盟CE认证标志和相关的安全警示语。
2.说明书:包装内应附有详细的说明书,内容包括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护与保养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3.安全认证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欧盟CE认证标志,表明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法规遵从性对于医用外科口罩出口欧盟,企业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欧盟医疗器械指令、欧洲药典以及各成员国的国家标准。
同时,企业还需获得欧盟授权机构的CE认证,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包装检测方法针对医用外科口罩出口欧盟的包装检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标签检测:检查标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内容、格式、位置等。
2.说明书检测:检查说明书是否完整、易读,是否包含必要的信息。
3.安全认证标志检测:确认欧盟CE认证标志是否清晰可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整体检测:对整个包装进行外观、尺寸、结构等方面的检测,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六、解决方案与建议为确保医用外科口罩顺利进入欧洲市场,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1.深入了解欧盟医疗器械包装法规与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包装符合规定。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3.选择具备资质的欧盟授权机构进行CE认证,提高产品的合规性。
4.加强与进口商、经销商的沟通与合作,确保产品在欧洲市场的顺利推广。
欧盟认证法规e4

欧盟认证法规e4摘要:1.欧盟认证法规E4 的概述2.E4 法规的认证范围和要求3.E4 法规的认证流程4.E4 法规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5.我国企业如何应对E4 法规的挑战正文:一、欧盟认证法规E4 的概述欧盟认证法规E4,全称为欧盟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EU,是欧盟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该法规对电子产品的电磁辐射、电磁敏感性以及无线电干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电子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可接受的电磁干扰,同时也保障了电子产品本身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E4 法规的认证范围和要求E4 法规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家用电器、工业设备、信息技术设备、通讯设备等。
根据E4 法规,电子产品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1.电磁辐射:电子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磁辐射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干扰。
2.电磁敏感性:电子产品需要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确保在外部电磁环境下能正常工作。
3.无线电干扰:电子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对无线电通讯产生不可接受的干扰。
三、E4 法规的认证流程E4 法规的认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造商声明:制造商需要对产品的电磁兼容性进行自我声明,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档。
2.认证机构测试:认证机构对制造商提交的产品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确保产品符合E4 法规的要求。
3.认证机构颁发证书:测试合格后,认证机构会颁发电磁兼容性认证证书,允许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四、E4 法规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国,我国众多企业出口欧盟市场需要遵循E4 法规。
E4 法规的实施对我国出口企业产生了以下几方面的影响:1.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来满足E4 法规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和改进。
2.提高了企业的技术门槛:E4 法规对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
建筑材料 出口 欧盟标准

建筑材料出口欧盟标准
建筑材料出口欧盟需要符合一系列标准和要求,这些标准主要由欧洲委员会、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其他相关欧洲机构制定。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标准和要求:
1.欧洲协调标准(harmonized standards):欧洲协调标准是为了确保建筑产品在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互认互用。
这些标准涵盖了建筑材料的环保、安全、性能等方面。
我国建筑材料出口欧盟前,需要了解并符合相关协调标准。
2.环保标准:欧盟对建筑材料的环保要求较高,如甲醛释放量、VOC排放等。
出口产品需满足欧洲环保法规及相关指令,如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等。
3.防火安全标准:欧盟对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有严格的要求。
出口产品需符合欧洲防火法规及相关标准,如BS 476、EN 13501等。
4.产品性能标准:建筑材料出口欧盟需要具备良好的性能,如力学性能、耐候性、耐腐蚀性等。
相关标准有EN 1999、EN 14046、EN 14746等。
5.健康与安全:建筑材料出口欧盟需符合相关健康和安全法规,如RoHS(限制有害物质指令)、MD(医疗器械指令)等。
6.法规和认证:出口欧盟的建筑材料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并取得相关认证,如CE认证(欧洲共同市场认证)、FSC认证(森林可持续发展认证)等。
7.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出口欧盟的建筑材料需具备清晰的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产品名称、规格、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
要确保建筑材料符合欧盟标准,企业需加强对法规、标准的研究,进行产品改进和质量控制,并与权威认证机构合作,取得相应认证。
这有助于产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电取暖产品出口欧洲技术法规要求解读_概述说明

电取暖产品出口欧洲技术法规要求解读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本篇长文旨在探讨电取暖产品出口欧洲所需符合的技术法规要求。
随着节能环保意识的增加,电取暖产品在欧洲市场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
然而,由于各国对环境保护和用户安全的高度重视,欧洲对于电取暖产品的技术法规要求也逐渐变得严格而复杂。
因此,了解并遵循这些技术法规要求对于企业顺利出口欧洲市场至关重要。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来进行说明和解读。
首先是引言部分,概括介绍文章的背景和目标,并提供整体结构的概述。
接下来是正文部分,详细阐述电取暖产品出口欧洲面临的挑战以及技术法规要求所涉及的内容。
之后是技术法规要求解读部分,我们将深入解析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电取暖产品所制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并给予相关指导建议。
紧接着是出口欧洲的电取暖产品要点部分,我们将就如何顺利出口欧洲市场提供一些建议和经验分享。
最后,我们将给出结论,包括对于未来发展的预测和个人观点。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为从事电取暖产品生产和出口的企业提供一个清晰准确的技术法规解读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欧洲市场上的要求,并以符合法规为基础,实现顺利出口并与欧洲消费者建立可靠合作关系。
同时,通过此文可以增进对于电取暖产品行业趋势及发展前景的认识,并促进行业内人士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正文电取暖产品是一种使用电力作为热源进行供暖的设备,具有高效、环保、便捷等优势,在市场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如果想要将这些产品出口到欧洲市场,就需要满足欧洲技术法规的要求。
2.1 欧洲技术法规概述欧洲技术法规主要由欧盟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并促进欧洲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
对于电取暖产品出口欧洲来说,最关键的是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技术法规要求:首先是CE认证。
CE认证是指符合欧盟关于产品安全性、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通过相应评估程序获得必备标志。
对于电取暖产品来说,必须经过相关测试和检验,并获得CE标志才能在欧洲市场销售。
塑料原料出口欧盟标准

塑料原料出口欧盟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塑料原料在欧盟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欧盟需要大量的塑料原料来满足其制造业和消费者市场的需求。
由于欧盟对于环境和健康安全的重视,对于进口的塑料原料也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关于塑料原料出口欧盟的标准及要求。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出口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包括原料的种类、成分、质量等方面。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成分要求非常严格,要求原料必须符合其规定的化学物质列表,不能含有任何禁用或受限的物质。
欧盟还要求塑料原料必须符合其规定的品质标准,包括熔融指数、流变性能、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包装和运输也有严格的要求。
塑料原料应该采用符合欧盟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原料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或污染。
塑料原料的运输方式也要符合欧盟的规定,不能使用污染环境或危险品的运输方式,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生产过程也有一系列的要求。
欧盟要求生产塑料原料的企业必须符合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不会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欧盟还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其规定的社会责任要求,包括对员工的福利保障、对社会的责任承担等。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进口商也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欧盟要求进口商必须对所进口的塑料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检测,确保原料符合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进口商还必须对原料的后续处理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欧盟对于塑料原料的出口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原料的成分、质量、包装、运输、生产过程等方面。
企业和进口商需要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为欧盟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塑料原料。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让更多企业和进口商了解欧盟的标准和要求,提高原料的生产和出口质量,促进与欧盟的贸易合作。
第二篇示例:塑料原料出口欧盟需要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指令。
欧盟对塑料原料的生产、加工和运输等环节都有着详细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保障。
出口欧盟产品相关法规入门

REACH管控对象
需注册的:化学物质配制品中物质物品中含有意释放物质· 有意释放:蓄意计划/想要的、增值的、功能在正常或合理及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生效注册只针对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可以注册
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即:1907/2006(EC)号法规。实施时间:管控内容:30000种化学物质管控方法: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涉及产品:几乎所有产品管制机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简称ECHA
第二部分、REACH概要
×100%
欧盟最新法规“EU10-2011食品接触塑料及容器”于发布并生效。代替了2002/72/EC指令两个关键词:全面迁移、特殊迁移
第三部分:EU10-2011简介
材料和容器及其部件组成的塑料多层复合材料和物品及其或其他方式组合成一起的塑料带有印刷或涂层的两种以上材料或物品塑料薄膜或塑料涂层,成型于盖子或其他物品内,由两种或多种不同材料连同盖子或密封物品组成的材料金属复合材料或容器中的塑料
出口欧盟产品相关法规入门
第一部分:RoHS简介第二部分:REACH简介第三部分: EU10-2011简介
目 录
术语及定义规则:直接适用于全部的成员国,不须转换成为国内法律,具有直接约束力。如: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指令:要求成员国在一定时间内转换成国内的法律。如:《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
第一部分:RoSH简介
术语及定义含有与是否有意无关,在构成产品的部件,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者是附着的物质。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的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在合成反应的过程中产生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冲浪板出口欧盟的标准
冲浪板出口欧盟的标准
1. CE认证:欧洲联盟要求许多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之前必须获得CE认证。
这意味着冲浪板必须符合相关的欧洲标准,以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CE认证通常由制造商或出口商获得,通过在产品上附加CE标志来表示合规性。
2. EN 13610-1:这是欧洲标准,规定了冲浪板的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尺寸、材料、强度、浮力、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3. EN 13610-2: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冲浪板的具体设计和制造要求,包括形状、弯曲性能、韧性等方面的要求。
4. EN 13610-3:该标准涉及冲浪板的耐磨性和抗冲击性能,以确保其在实际使用中的耐久性。
5. REACH法规: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欧盟的化学品管理法规,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确保其产品中的化学品符合相关法规,不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
6. RoHS法规: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是欧盟的限制有害物质法规,禁止在电子和电气设备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
冲浪板中的任何电子组件或配件必须符合RoHS法规。
7. 食品级材料:如果冲浪板上使用了任何与食品接触有关的材料(例如,蜡涂层或塑料),那么这些材料必须符合欧盟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以确保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
REACH培训教材
注册
• XX石化公司,年出口欧盟甲醛5吨 需注册物质:甲醛(5吨) • XX光碟清洁剂厂家,年出口欧盟清洁剂5吨 产品成分:60%异丙醇;40%水 需注册物质:异丙醇(3吨) • XX打印机厂家 打印机墨粉中某物质≥1吨/年 需注册物质:墨粉中该物质 • 注册只针对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可以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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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有意释放/非有意释放
有意释放:
1)该物质的释放为物品的最终用途所必需的 ,没有这种释放,该物品不能正常使用。如: 笔、手机„ 2)该物质的释放是为物品的附加功能
非有意释放:
物品发挥正常功能不需依靠该物质的释放,该 释放在物品的使用或维修阶段偶然发生。如: 衣服…
• 注册只针对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可以 注册
REACH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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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基本信息
• 法规要求 • 企业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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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目的
•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增加欧盟化学品行业的竞争力 • 取代欧盟化学品管理方面大约四十多个法令和指令, 建立一个相对简单的新体系来管理这些化学物质。 • 使商业/工业产业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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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某电子厂家出口欧盟的产品中含某SVHC物质,浓度 大于0.1%,且一年大于1吨。 需向ECHA通报,方可销售
• 1吨/年指该SVHC物质在一个制造商/进口商所在类型 产品中的总量 如,某厂家出口电话机和打印机:电话机中该 SVHC物质总量是0.3T,打印机中该SVHC物质总量是 0.8T,则总量为1.1T。
REACH基本信息
• 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 限制》的法规。 • 实施时间:2007.6.1 • 对欧盟市场上产品中“物质(化学品)进行控 制和监管” • 产品对象:几乎涵盖在欧盟市场上的所有产品
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
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在全球贸易中,出口产品需要符合目标市场的标准和要求。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出口到欧盟市场和出口到中国市场有着不同的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对比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以便企业更好地了解并满足目标市场的要求。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出口欧盟的标准和要求。
欧盟对进口产品有着严格的标准和法规,其中包括对产品质量、安全性、环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特定类别的产品,还需要获得欧盟的认证和标准符合性检测。
此外,欧盟还对进口产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等方面有着详细的要求,企业需要确保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
而对于出口到中国市场的产品,中国标准和要求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中国对进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性、环保要求同样非常重视。
此外,中国还对进口产品的进口许可、注册、检验检疫等方面有着详细的规定。
对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特定类别的产品,还需要获得中国国家相关部门的许可和注册。
此外,中国还对进口产品的中文标识、说明书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企业需要确保产品的中文标识和说明书符合中国的相关法规。
在满足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首先,企业需要了解目标市场的标准和要求,包括产品质量、安全性、环保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企业需要进行产品的测试和认证,确保产品符合目标市场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企业还需要做好产品的包装、标识、说明书等工作,确保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符合目标市场的相关法规。
最后,企业还需要与目标市场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产品顺利进入目标市场。
总之,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都对进口产品有着严格的要求,企业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工作,以满足目标市场的标准和要求。
希望本文对企业了解出口欧盟标准和中国标准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欧盟报关管理制度
欧盟报关管理制度欧盟(European Union,EU)是由28个欧洲国家组成的政治经济体,其宏伟目标是逐步形成欧洲一体化的大市场和货物自由流通区。
在欧洲内部,货物的自由流通是欧盟成员国间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和法规。
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的报关管理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对欧盟报关管理制度的介绍,来详细阐述欧盟报关的法律法规、流程和特点。
一、欧盟报关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的界定1.《欧洲联盟关务法典》(Union Customs Code,UCC)是欧盟对报关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法规于2013年通过并于2016年生效,它主要用于规范欧盟成员国之间和欧盟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进出口事务。
2.《欧洲联盟关税法典》(European Union Customs Code,EUCC)包括了海关领域的各种细则和条款,对欧盟的报关管理提供了具体规定和指导,对报关人有着详细的义务和责任。
3.欧盟国家内部的报关管理也受到欧盟的法规制约,例如《欧盟货物立法及其实施》,其中规定了欧盟成员国对进口和出口货物的处理措施和要求。
二、欧盟报关管理制度的主要流程1. 报关申报:当货物进出欧盟关境时,报关人需向海关提供具体的报关资料,包括货物的描述、数量、价值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 海关审结:海关对报关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判断货物是否满足进出口的规定和标准。
3. 缴纳关税:对于需要缴纳关税的进口货,报关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
欧盟海关对于货物的征税标准和税率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4. 检验验货:有时,海关还需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抽样检验和实地验证,以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欧盟报关管理制度的特点1. 电子化:欧盟在报关管理中广泛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包括报关申报、审结和支付关税等环节,使报关流程更加高效和便捷。
2. 合规性:欧盟对报关管理高度重视货物的合规性,强调从原产地、货物品质到报关文件的真实性,保证海关的征收和监管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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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RoHS简介 第二部分:REACH简介 第三部分: EU10-2011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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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RoSH简介
• 术语及定义 • 规则:直接适用于全部的成员国,不须转换成 为国内法律,具有直接约束力。
如: 《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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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REACH概要
• 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 限制》的法规,即:1907/2006(EC)号法规。 • 实施时间:2007.6.1 • 管控内容:30000种化学物质 • 管控方法: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 涉及产品:几乎所有产品
• 管制机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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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RoSH简介
• 术语及定义
• 拆分
运用机械手段进行有效的划分和获取检测单元的过程, 包括切削、粉碎和研磨等行为。
• 均质材料
指的是单一材料,通过机械手段不可再分解为不同材 料。如陶瓷、玻璃、合金、塑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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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概要
• RoHS:《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 物质指令》又称2002/95/EC指令。 • 实施时间:2006.7.1 • 管控内容:
RoSH检验设备及方法
定性检验时,一般工厂使用RoSH环境测试仪就行(如天 瑞生产); 定量检验时,测试设备必须达到欧盟标准中规定的精度, 一般工厂做不了,只有专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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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H制程控制要点(1)供应商
绿色的供应厂商和零件,部件: • 要求所涉及的零件,部件等都必须使用RoHS 材料。即不得含有以上六种禁用物质。 A、供应厂商的认定:应鉴别,选择,发展和确 定具有能力制造提供RoHS零件/元件的供应厂 商,作为需求RoHS的产品制造所使用的零件/ 元件的来源。 B、明确规定RoHS元件/零件的要求,并传达沟 通到供应厂商。 C、要求厂商提供证明其符合RoHS要求的相关资 料文件,并包装及零件上识别RoHS的标识。 D、材料的采购定单必须明确指明RoHS的要求。
EU10-2011附录2 材料和物品基本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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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附录2 材料和物品基本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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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附录3食品模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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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附录4遵守声明
Slid-2011不涵盖的范围
• 离子交换树脂 • 橡胶 • 硅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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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限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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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关于证明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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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全面迁移与特殊迁移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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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附录1 授权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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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H制程控制要点(3)RoSH制程
A、必须规定RoHS生产制程,并文件化; B、RoHS产品必须在RoHS制程中生产制造; C、生产制程中必须定义并执行标示及追溯的系 统,鉴别和区分RoHS需求的产品。 D、制程生产前进行全范围的检查,利用一个 RoHS制程检查清单(CHECKLIST)保证每 个RoHS制程涉及点均已进行了清洁,隔离, 标识等动作,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 E、对于元器件,进行严格的与非RoHS制程器件 隔离,标识,和区分,严禁将任何用于非 RoHS制程上的物料用于RoHS制程。
• 指令:要求成员国在一定时间内转换成国内的 法律。
如:《关于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 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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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RoSH简介
• 术语及定义
• 含有
与是否有意无关,在构成产品的部件,材料中添加、 填充、混入或者是附着的物质。
• 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的精制过程中技术 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在合成反应的过程中产 生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 欧盟最新法规“EU10-2011食品接 触塑料及容器”于2011.5.1发布并 生效。代替了2002/72/EC指令 • 两个关键词:全面迁移、特殊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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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0-2011涵盖的范围
• 材料和容器及其部件组成的塑料 • 多层复合材料和物品及其或其他方式组 合成一起的塑料 • 带有印刷或涂层的两种以上材料或物品 • 塑料薄膜或塑料涂层,成型于盖子或其 他物品内,由两种或多种不同材料连同 盖子或密封物品组成的材料 • 金属复合材料或容器中的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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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H制程控制要点(5)品质控制
A 、IQC进料检验中对于厂商提交RoHS材料的出货检验 报告和测试报告等文件,必须进行确认,并作为品质 记录保存;对于RoHS材料和非RoHS材料必须予以严 格区分,不可以混杂放置,检验时,必须有专用的 RoHS检验区域。检验完成后,必须对合格材料贴上合 格标签和RoHS标签。 B 、IPQC对于需要符合RoHS需求的生产线执行制程品质 稽核, 以确保制造过程依据既定的程序和作业而实施。使用 《RoHS生产检查表》,确认在生产前,所需要的 RoHS相关要求是否符合,生产过程中必须随时监控。 C 、FQC/OQC在完成品检查和出货检查中,必须检查产 品包装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对于检查合格的产品批 次,必须在其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和RoHS标签。
Chemicals Agency) 简称E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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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管控对象
• 物质
自然状态下或通过生产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
• 配制品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组成的混合物或溶液。
• 物品
一种或多种物质和(或)一种或多种配制品组成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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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 需注册的:
化学物质 配制品中物质 物品中含有意释放物质
铅 Pb、镉 Cd、汞 Hg、六价铬 Cr6+ 多溴联苯 PBB、多溴二苯醚 PBDE
• 管控方法:限制 • 涉及产品:AC≤1000V、DC ≤ 150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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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RoHS限制值
ppm:百万分之一、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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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含有禁用物质的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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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含有禁用物质的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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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释放:
蓄意计划/想要的、增值的、功能在正常或合理及可 预见的使用情况下生效
• 注册只针对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可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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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 授权清单(REACH附件XIV)
第一批:7种物质 2009年6月1日提交欧盟委员会,待决议。 第二批:8种物质 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利益相关方评议。
• 正式列入授权清单之日起分别在42-48个月之后不得投 放市场或使用,除非取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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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 侯选清单/SVHC List(REACH附件XVII)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高度关注物质 • CMR物质(C:致癌物质 M:致畸物质 R:生殖毒性物质) • PBT&vPvB物质(PBT:持久、生物积累和有毒物质) (vPvB:强持久和强生物积累物质) • 其他具有不可逆转影响的物质 第一批:15种物质 2008年10月28日公布 第二批:15种物质 2010年1月13日公布14种 2010年3月30日公布1种 第三批:8种物质 2010年6月1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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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H制程控制要点(2)设备要求
A、只用于需要符合RoHS需求的产品的设备/工 具/治具/工装/钢板等,都必须予以指明,鉴别 ,并标识清楚,使用通用的RoHS标签。 B、只用于需要符合RoHS需求的产品的工具/治 具/工装/钢板等,必须只储存在标识RoHS储存 的区域内。 C、只用于需要符合RoHS需求的产品的设备/工 具/治具/工装/钢板等的保养,都必须在预防性 保养程序予以界定,并规定相应的表单及保养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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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
第四批:8种物质 2010年12月15日公布 第五批:7种物质 2011年2月21日公布 第六批:20种物质 2011年12月19日公布 合计共73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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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 高度关注物质清单
只针对物品有0.1%(1000ppm) 即: 其中一种SVHC总重量
物品的总重量
RoSH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 对人体的主要危害包括: • 影响免疫系统 • 产生致癌物质
• 损害大脑及神经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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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HS产品检验和制程要求
一、关于控制过程的定义
RoHS制程: 生产制程中不含这六种有害物质或者含量在规定的范围内, 我们称为ROHS制程; 无铅制程: 生产制程中只针对不含Pb或Pb含量在规定范围内,我们 称为无铅制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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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H制程控制要点(4)人员培训
A、参与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造的 人员(诸如作业员,检验员,领料人员 ,线长,主管)都必须接受产品的搬运 ,处理,和储存的要求方面的培训。 • B、在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的制造 上参与和接受训练的人员(诸如作业员 ,检验员,领料员,线长和主管)必须 在一个规定的期间进行符合产品RoHS的 搬运和制造方面能力的认定和再认定。
×100%
• 特定物品限制
如:偶氮着色剂及偶氮染料 0.003% 30ppm 直接或长期接触人体皮肤或口腔的纺织和皮革制品 邻苯二甲酸盐 DEHP、DBP、BBP总和0.1% DINP、DIDP、DNOP总和0.1% 儿童玩具和护理用品 按塑料化材料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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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EU10-2011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