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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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疗绩效改革实施方案

福建医疗绩效改革实施方案

福建医疗绩效改革实施方案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日益增长,福建省医疗体系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福建省决定实施医疗绩效改革。

本文将围绕福建医疗绩效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福建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绩效考核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机构的整体绩效。

同时,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透明,让患者和社会公众了解医疗服务的质量,推动医疗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其次,福建将加强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通过优化医疗资源的布局和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确保医疗资源的公平合理分配。

同时,推动医疗机构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满足患者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另外,福建将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对医疗服务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同时,加强医疗事故的管理和应对,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外,福建将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最后,福建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机制,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保障医疗服务的合理收费。

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测和调控,防止医疗服务价格过高,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福建医疗绩效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全面推动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推动福建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福建的医疗绩效改革能够取得实质性的成效,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闽财购[2014]31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4.08.29【实施日期】2014.08.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201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4〕31号)省直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布事项的授权,现将《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适用《政府采购法》管辖的项目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应当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执行。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采购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强化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内部监管职责,促进采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本目录中相关品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

本目录中的“品目分类编码”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相对应,目录项目的具体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

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为通用类目录和部门有特殊需求类目录。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设定金额起点,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金额起点的实行集中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其中通用类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充一级(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充一级(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充一级(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1.11•【字号】明医保〔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价格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充一级(未定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明医保〔2021〕63号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实施全民健康管护体系完善工程,促进分级诊疗建立,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人才、居民就医“三下沉”,继续深化医保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35号)、《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进一步扩充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1.扩充检查化验、临床治疗、手术、中医康复、小儿项目等一级医疗服务价格6549项,参照二级医疗服务价格90%核定(小儿诊查费除外)。

2. 核定医疗服务价格在3元(含)以下的,原则上不区分医院等级,按二级同项目同价格。

以上详见附件。

二、医保政策扩充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现行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三、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扩充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是推进三明医改再出发的举措之一,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各派出机构、总医院(医联体)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加强对扩充基层价格政策的组织领导,做好基层医疗机构价格管理。

(二)加强内部管理。

各总医院(医联体)要加强内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开展项目。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
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闽价服[2007]3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7.01.30
【实施日期】2007.0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第一批定价批费文件目录的通告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核定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

(闽价服〔2007〕38号2007年1月30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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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07]469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07]469号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07]469号)各市、县(区)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205号)及国家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9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药饮片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价格由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按以下办法制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中药饮片出厂价:无税出厂价=[原药实际进货价/(1-损耗率)+辅料费+各项费用]*(1+成本利润率)含税出厂价=无税出厂价*(1+增值税率)其中,最高损耗率标准规定如下:项目净制净制+切制净制+切制+炮制净制+炮制其他+炮制损耗率10%15%30%30%35% 辅料费按实计算;各项费用指炮制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之和;成本利润率为10%。

三、中药饮片批发价:批发价=含税出厂价*(1+进销差率)进销差率不超过15%。

四、中药饮片的最高零售价格: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由医疗机构(含药店)以实际采购(购进)价(省内产品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出厂、批发价)为基础,在25%加价率以内制定。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药饮片价格的监管,及时查处中药饮片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5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结束——。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闽医保〔2020〕93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公立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医院:鉴于《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闽卫财〔2018〕96号)试行期已满,根据《福建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闽医保办〔2017〕127号)的规定,经研究,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新核定经皮穿刺胸椎背根神经节射频术等38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属性及省属公立医院价格(详见附件1)。

各设区市应根据当地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医疗水平按不高于省属公立医院价格的原则制定价格,合理拉开价差。

二、取消人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S(CST4)测定(项目编码250301028)、凝血酶-抗凝血酶Ⅲ复合物定量测定(TAT)(项目编码250203082)、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测定(项目编码250310066)、壳多糖酶3样蛋白1肝纤维化定量测定(项目编码250301030)、帕金森病嗅觉障碍检查(项目编码310100037)等5个价格项目。

周围神经电刺激镇痛术(项目编码330202019)并入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项目编码310100036)。

修订经皮穿刺电刺激镇痛术和注射项目的除外内容(详见附件2)。

三、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内容及时制定辖区内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做好结算与收费信息系统的衔接,省属公立医院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3.10•【字号】明医保〔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医保〔2022〕10号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各专科医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院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省属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22〕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充甲状旁腺移植术(003303000040000-330300004)和咽鼓管扩张术(003305020120000-330502012)等项目内涵并制定价格。

详见附件1。

二、除外内容特殊缝线(除外编码950059)“体内不留存异物”的收费规定不适用于神经、血管、肌腱、韧带、内脏、眼球面颈部等重要部位,其他仍按闽医保〔2019〕5号规定保持不变。

将止血夹调整为手术治疗(项目编码33)项下的除外内容。

详见附件2。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等配套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三明市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各级公立医院价格表2.除外内容修订编码表三明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3月10日附件1附件2。

医院物价收费培训课件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原价格 调整后价格 说明
1
2 3
120100001
120100002 120100003
重症监护
特级护理 一级护理
小时
小时 日
4.00
3.00 25.00
4 5
6
120100004 120100005
120100007
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
120100006
特殊疾病护理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包括新生儿干预、肛管 排气、呼吸道清理、 药浴、油浴等
护理项目:
项目编码 120100009 项目名称 精神病护理 一次性引流管、一次 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消毒、 性气管套管、一 更换套管及纱布 次性吸痰管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吸入 一次性吸痰管 一次性造瘘管、一次 性膀胱造瘘、空 残肠造瘘盒、造 瘘袋、双腔硅胶 管 三通管、肝素帽、无 针密闭输液接头 一次性口腔护理包、 一次性口腔治疗 盘、一次性冲洗 器、一次性冲洗 导管、一次性扩 阴器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莆田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除外内容: 指本项目中需要另行收费的药物、 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等。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 材料均为除外内容
莆田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床位费: 病房床位的划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规范我省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收费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医〔2012〕37 号,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110900003 110900006 110900007 110900008
床日 床日 床日 床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7.12.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7.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
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闽政[2017]24号)精神,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7]320号),现将《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福州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原公布的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国家和省政策有变化的,依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附件:1.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福州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州市物价局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1
福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注:我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请单项目共计10类15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2项
附件2
福州市县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注:各县(市)的具体项目内容由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

福建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按用水量计费:每吨征收0.3-2.66元;按营业面积计费:每平方米0.3-1.5元/月;按人数计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团体等按每月1-3元/人;按车辆数计费:客车类小型车4元/月、中型车8元/月、大型车10元/月,货车类每吨2元/月。



八、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闽发改服价〔2020〕488号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5、退票手续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含1小时)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当次客运开车前1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旅游客车开车24小时前(含24小时)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旅游客车开车前24小时 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50%计收。 6、旅客站务费:150公里以上的,2元/每人次;50-150公里(含150公里)的,1.5元/每人次;50公里(含50公里)以内的,1元/每人次;农村客运按以上相应收费标准的50%计收。
闽发改服价函[2019]361号
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吊车费
2、一类车1000元/车.次;二类车2000元/车.次;三类车3000元/车.次;四类车4000元/车.次;五类车15吨以上至35吨(含3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5000元/车.次;35吨以上货车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吊车服务包含将被吊车辆吊至拖车及从拖车吊至卸载场地两个环节,仅完成一个环节的,按规定标准的70%收费。
闽政〔2022〕14号 、闽价服〔2016〕233号等
授权的市、 县人民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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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编码项目编码分码医院等级医院地区级别财务项目财务编码病案项目病案编码另收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加收项目说 明11所有所有(一)一般医疗服务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共计四类86项。2.各级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规定比例设置普通病房床位,省级不得低于65%(指普通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及以上间床位占同类型病房床位的比重,下同)、设区市级不得低于75%、县级不得低于85%。设施、设备条件高于普通病房规定的,省级医院报省有权机关另行核定价格,省级以下医院报设区市有权机关另行核定价格。3.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4.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等。5.在制定价格时已充分考虑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等成本因素,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1101所有所有1.挂号费

011010000100110100001所有所有挂号费01不统计001挂号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次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挂号费。省级及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设区市医院1.1元;县级医院1元;乡级卫生院0.8元。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加收1元。初诊建病历及病历手册收费合计每份最高不超过0.5元。0110100001011101000011三甲所有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1.3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0110100001021101000012所有省级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1.3省级医院执行此价格0110100001031101000013所有设区市级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1.1设区市医院0110100001041101000014所有县级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1县级医院0110100001051101000015所有乡级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0.8乡级卫生院0110100001061101000016所有所有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1*计算机预约挂号服务0110100001071101000017所有所有挂号费01不统计00挂号费次0.5*初诊建病历及病历手册收费1102所有所有2.诊查费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再收取诊查费。

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医疗服务价格库第 1 页,共 381 页计算机编码项目编码分码医院等级医院地区级别财务项目财务编码病案项目病案编码另收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加收项目说 明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医疗服务价格库

011020000100110200001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011020000110110200001-1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医师次1.5011020000120110200001-2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主治医师次2110200001-3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次011020000131110200001-31三甲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次4.5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011020000132110200001-32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次4三甲以下医院110200001-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次011020000141110200001-41三甲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次7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011020000142110200001-42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普通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次6三甲以下医院

011020000150110200001-5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营养士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1.5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011020000160110200001-6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2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110200001-7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副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

011020000171110200001-7-1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副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4.5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011020000172110200001-7-2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副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4三甲以下医院执行此价格,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110200001-8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

011020000181110200001-8-1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7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第 2 页,共 381 页计算机编码项目编码分码医院等级医院地区级别财务项目财务编码病案项目病案编码另收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加收项目说 明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医疗服务价格库011020000182110200001-8-2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10诊查费-主任营养师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次6三甲以下医院执行此价格,设立专门营养诊室,由具备营养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从事营养状况评估(含营养咨询)并出具评估报告。011020000200110200002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专家门诊诊查费指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知名专家次50①每人半日挂号不超过8个(含病人拿到检查报告后复诊1次);②专家诊察区域须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专人为病人提供从挂号、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③知名专家排班看普通门诊只能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诊查费。011020000300110200003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急诊诊查费指医护人员提供的24小时急救、急症的诊疗服务次在不同级别医师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基础上加收1元。0110200003011102000031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急诊诊查费次1*在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基础上加收011020000400110200004所有所有诊察费03不统计00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含诊查、护理等日15不足半日按半日计价011020000500110200005所有所有诊察费03治疗费10住院诊查费指医务人员技术劳务性服务日0110200005011102000051三甲所有诊察费03治疗费10住院诊查费日4三甲医院执行此价格0110200005021102000052所有所有诊察费03治疗费10住院诊查费日2三甲以下医院0110200005031102000053所有乡级诊察费03治疗费10住院诊查费日1乡级卫生院1103所有所有3.急诊监护费

011030000100110300001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1急诊监护费含监护、床位、诊查、护理监护仪器日60符合监护病房条件和管理标准,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按一日计算,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1104所有所有4.院前急救费

011040000100110400001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1院前急救费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出诊费、诊查费、监护费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次400110400001011104000011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内脏衰竭现场急救0110400001021104000012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外伤现场急救0110400001031104000013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烧伤现场急救第 3 页,共 381 页计算机编码项目编码分码医院等级医院地区级别财务项目财务编码病案项目病案编码另收材料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加收项目说 明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数据库编码—医疗服务价格库0110400001041104000014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中毒现场急救0110400001051104000015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溺水现场急救0110400001061104000016所有所有治疗费09治疗费10院前急救费次40电击等现场急救1105所有所有5.体检费

011050000100110500001所有所有检查费05检查费131体检费含内、外(含皮肤)、妇(含宫颈刮片)、五官等科的常规检查;写总检报告影像、化验及特殊检查次10不另收挂号费及诊查费1106所有所有06.救护车费担架抬送另收30元;接诊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加收100元。01106000000111061所有所有救护车费21其它费用176.救护车费次30担架抬送01106000000211062所有所有救护车费21其它费用176.救护车费次100*接诊有暴力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加收。011060000100110600001所有所有救护车费21其它费用17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监护费用车次250110600001011106000011所有所有救护车费21其它费用17救护车费公里2*超过20公里每公里加收。1107床日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取暖费011070000100110700001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病房取暖费床日3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取暖费1108床日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110800001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床日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011080000101110800001-11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病房空调降温费(单人间)床日9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011080000102110800001-22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病房空调降温费(双人间)床日5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011080000103110800001-33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病房空调降温费(三人间)床日4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011080000104110800001-44所有所有床位费02床位费01病房空调降温费(四人及以上间)床日3按实际使用床日计算,候诊、手术、检查治疗不另收取空调降温费1109所有所有9.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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