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本企业除对员工加强职业危害常识教育外,特制定本安全预防措施。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同时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房屋建筑防水、建筑现场施工、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护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防尘措施

(1)流动搅拌机除尘。除尘设备必须考虑适合流动的特点。既要达到除尘目的,又做到拆装方便。流动搅拌机上有2个尘源点:一是向料斗上加料时飞起的粉尘;二是料斗向拌筒中倒料时,从进料口、出料口飞起的粉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即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水池。

(2)水泥制品厂搅拌站。多用砼搅拌机自动化。由计算机控制砼搅拌,输送全系统,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同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砂料粉尘器,就可使料斗作业点粉尘降为零,从而达到彻底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的目的。

(3)高压静电除尘。高压静电除尘是静电分离技术之一,已应用于水泥除尘回收。2、木屑除尘措施可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仓内。

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 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建筑施工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标准版)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且必须符合国标或行标规定。劳动条件作为重要条件因素,他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三个方面,每个方面都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存在许多有害因素。如: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高温、高湿、低温、低气压,噪音、振动、辐射;劳动强度、不良体位、劳动作息、人体器官过度紧张;季节特性,环境布置、缺乏隔离措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及用品等。因此对于不同的危害因素应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杜绝有害因素损害人体,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是企业应尽的义务。 一、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加强管理。领导重视,健全防毒组织机构,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的同时,抓好防毒工作。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合法经营、守法生产。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和工业卫生标准等相关规定,针对企业实际搞好防治工作。 3、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开展认证工作,坚持持续改进。对施工产生的“三废”和噪音按规定排放,有处理措施,监测手段,杜绝污染。 4、改革施工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的新工艺,新材料替代有毒、高毒作业方式,防止职业中毒发生。 5、积极采用低毒无毒环保产品,不使用国家、行业明令禁止的含毒产品。 6、加强作业通风,排除有毒物质,改善作业环境,减少、稀释有害残留,减少环境和空气污染。 7、进入通风很差或长期封闭的罐、窖井、窑池、管道、舱室、矿井、地下室,应先有检测或安全防护措施。 8、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进行岗前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

(完整版)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 、职业中毒 a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池,油漆、喷漆等 ) 。 b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 电焊)。 c、硫化氢中毒 ( 下水道作业工人 ) 。 d、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e 、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f 、二甲苯中毒 ( 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 g 、汽油中毒 ( 驾驶、汽修、机修等 ) 。 h 、氯乙稀中毒 ( 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 。 2 、尘肺 a 、水泥尘肺 ( 水泥库、装卸 )。 b 、电焊工尘肺 ( 电焊、气焊 )。

3 、物理因素职业病 a 、中毒 ( 露天作业 )。 b 、局部振动病 ( 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 。 4 、职业性皮肤病 a 、接触性皮炎 ( 中国漆 )。 b、电光性皮炎 ( 紫外线 ) 。 5 、职业性眼病 a 、化学性眼部烧伤 ( 酸、碱、油漆 ) 。 b 、电光性眼炎 ( 紫外线、电焊 ) 。 c 、职业性白内障 ( 含放射性白内障 ( 激光)) 。 6 、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 、噪声聋 ( 铆工、校平、气锤 ) 。 7 、职业性肿癌 a 、苯所致白血病 ( 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 。 8 、其它职业病 a 、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 ( 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 b 、金属烟热 ( 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 。 c 、职业性哮喘 ( 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类主要危害次要危害危害的主要工作 粉尘 水泥尘

建筑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粉尘危害 1.1 主要危害:水泥尘,木屑尘。 1.2 危害的主要工种:砼搅拌机司机、水泥搬运工和上料工、木工机械操作工。 1.3 水泥尘危害防治措施 1.3.1砼搅拌机司机 1.3.1.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搅拌站区域的地面要进行硬化处理,并搭设封闭棚。搅拌使用的水泥要设库房存放或做良好的覆盖。 (2)装料顺序为:石子—水泥—砂。每盘装料数量不得超过搅拌筒标准容量的10%。 (3)大风天气禁止搅拌作业。 (4)在搅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罩,挡住粉尘外扬。有条件的,可在搅拌铜上安装吸尘罩,将搅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 1.3.1.2 作业人员采取的措施 (1)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装料顺序。 (2)作业时要戴防尘口罩。 (3)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1.3.2 水泥搬运工与上料工 1.3. 2.1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大风天气禁止水泥搬运和上料工作; (2)、水泥必须舍库房存放或做好良好覆盖; 1.3. 2.2、作业人员防护措施 (1)、搬运水泥和水泥投料时要佩带防尘口罩: (2)、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1.4、木屑尘危害防治措施 1.4.1、作业场所防治措施:在加工机械尘源上方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

1.4.2、作业人员防治措施:作业时佩带防尘口罩,并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2、弧光辐射、电焊烟尘危害 2.1、主要危害:紫外线、电焊烟尘 2.2、危害的主要工种:电焊工 2.3、防治措施: 2.3.1、作业场所防治措施 (1)、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要平稳牢固; (2)、焊工在金属容器内、地下、地沟或窄小、潮湿等处施焊时,要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应急抢救方法。在车间或容器内作业,要有通风换气或消烟设备。 2.3.2、作业人员防止措施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2)、电焊工作业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白色工作服,使用护目镜和面罩,戴好鞋盖; (3)、定期进行预防性体检。 3、毒物危害 3.1、主要危害:苯、铅、沥青 3.2、危害的主要工种:油漆工 3.3.1、毒物危害防治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代替苯 (2)、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防水池内进行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沥青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3)、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 (4)、发生急性毒物中毒,要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3.3.2 作业人员防治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禁错误操作;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957-79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职业卫生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以生产主管经理为首,行政部、生产部、医务室、总工会和各子公司生产厂相关领导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子公司、部门、车间设立以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的专(兼)职监督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性。 四、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五、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 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

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本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d、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e、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f、汽油中毒(机修)。 g、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1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二、职业危害的主要工种 有害因素分主要危次要危危害的主要工 混凝土搅拌司机﹑砂浆搅拌司机﹑水泥上水泥振动﹑噪工﹑搬运工﹑料库 砂轮磨锯工﹑金属打磨工﹑金属除锈工﹑金属粉窗校直工﹑钢模板校平木屑制材工﹑平刨机工﹑压刨机工﹑平光机工其他粉噪生石灰过筛 苯﹑甲苯环氧树脂油漆工﹑喷漆工﹑环氧树脂﹑涂刷工﹑浸二甲工和焊接乙二胺﹑高分子化合聚氯乙粘接﹑焊接﹑防水材二 尘电焊工﹑气焊工﹑对焊工﹑点焊二氧化钢筋等除其化合物气非电电焊工﹑气焊工﹑电焊配合工﹑木材烘干射辐射线﹑可见光 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电锤﹑汽锤﹑铆枪﹑打桩机﹑打夯机﹑带锯﹑圆锯噪 振动﹑粉尘声 ﹑平刨﹑压刨﹑模板校平机混凝土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手提式振动局部振动噪声砂轮机 三、防治措施 (一)、电焊工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护 电焊作业中有害因素种类繁多,危害较大,因此,为了降低电焊 2 工的职业危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1.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 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通过改进焊接工艺,如合理设计焊接容器的结构,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新工艺,避免焊工在通风极差的容器内进行焊接,从而大大地改善焊工的作业条件;再如选用具有电焊烟尘离子荷电就地抑制技术的CO。保护电焊工艺,可使80%~90%的电焊烟尘被抑制在工作表面,实现就地净

(完整版)建筑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建筑工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 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 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

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 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防护措施 1、公司为有效防止职业病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管理上明确公司职能部室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多级责任制,分清在职业病预防上的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围挡将现场四周围起来。 4、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 5、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 6、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作业人员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7、从事防水作业,喷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健康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人力资源、工会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5、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人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

建筑施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汇总.

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为做好本项目的职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有职业危害的施工作业前后,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提供符合职业病要求的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 1、职业中毒 a、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电池,油漆、喷漆等)。 b、锰及其化合物中毒(电焊)。 c、硫化氢中毒(下水道作业工人)。 d、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e、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 f、二甲苯中毒(油漆、喷漆、烤漆、浸漆)。 g、汽油中毒(驾驶、汽修、机修等)。 h、氯乙稀中毒(粘接、塑料、焊接、堵漏、防水等)。 2、尘肺 a、水泥尘肺(水泥库、装卸)。

b、电焊工尘肺(电焊、气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a、中毒(露天作业)。 b、局部振动病(打夯机、振动棒、混凝土平板振动器等)。 4、职业性皮肤病 a、接触性皮炎(中国漆)。 b、电光性皮炎(紫外线)。 5、职业性眼病 a、化学性眼部烧伤(酸、碱、油漆) 。 b、电光性眼炎(紫外线、电焊)。 c、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激光))。 6、职业性鼻喉口腔疾病 a、噪声聋(铆工、校平、气锤)。 7、职业性肿癌 a、苯所致白血病(接触苯及其化合物油漆、喷漆)。 8、其它职业病 a、职业性病态反应性肺泡炎(接触中国漆、漆树等) 。 b、金属烟热(锰烟、电焊镀锌管、熔铅锌)。 c、职业性哮喘(接触易过敏之土漆、樟木、苯及其化合物)。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六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行业施工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

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五、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在进行石材切割加工、建筑物拆除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 4、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防水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巡视。 5、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2008-11-20发布2009-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205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建筑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措施 鉴于在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粉尘、噪音、高温、辐射、有毒有害气体等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的职业性危害,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员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能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现对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必须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加强各级组织与管理 由于建筑行业职业危害的特殊性,各级领导应明确细化和加以区分,和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应当从思想上充分意识到职业危害对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危害性,认真抓好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保证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到位,安排得力 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对于职业危害在建筑施工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况及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便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统筹安排,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职害造成的不良后果降至最低。 三、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培训

为避免各级领导及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掉以轻心和松懈管理,应派专职管理干部定期对各工程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公司相关部门应经常组织专职管理人员下基层进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热环境的改善与防暑降温 1.通过技术革新,引进新设备,使繁重的手工劳动改为机械化生产。 2.在热源与作业人员之间设隔热屏障,降低辐射的吸收。 3.通过利用机械风能或改善自然通风效果降低作业环境的热量。 4.对高温作业工人就业前、入暑前的定期体检,如发现有高温作业禁忌症或可疑工人,作适当调离或给予健康监护。定期体检之后,公司建立高温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 5.工人在高温环境作业下,工人损失水份、盐份的情况时,公司供应适当的饮料和防暑药物。 6.针对高温作业时工人的机体代谢强,营养消耗增加,因此要加强补充营养,同时注意饮食制度。 7.根据各工种和工艺的不同,安排和劳动休息时间,安排好轮班制度,缩短劳动时间,做到勤轮换,创造良好的休息场所。 8.根据各工种的作业需要的不同,供给工作帽、防护眼罩、面罩、手套、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五、生产性粉尘的防治 1.在运输、装卸粉状物料时用机械代替工人操作。 2.把物料的破啐、研粉、筛选改为湿法操作。在物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添加水,抑制粉尘飞扬。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uideline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in industry GBZ /T 211-2008 2008-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09-05-15 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 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l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l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l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l98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l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采取以下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GBZ 2.1和GBZ2.2的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保证选型正确,维护得当。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发放台账。 3、制定合理的劳动制度,加强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和教育培训。 4、可能产生急性健康损害的施工现场设置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识、紧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域等。 6.2 粉尘 6.2.1 技术革新。采取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具,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具。 6.2.2采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建筑材料。如不使用石棉、含有石棉的建筑材料。 6.2.3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或密闭隔离操作。如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的驾驶室或操作室密闭隔离,并在进风口设置滤尘装置。 6.2.4 采取湿式作业。如凿岩作业采用湿式凿岩机;爆破采用水封爆破;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钻孔采用湿式钻孔;隧道爆破作业后立即喷雾洒水;场地平整

时,配备洒水车,定时喷水作业;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拆除、装卸和运输含有石棉的建筑材料。 6.2.5设置局部防尘设施和净化排放装置。如焊枪配置带有排风罩的小型烟尘净化器;凿岩机、钻孔机等设置捕尘器。 6.2.6 劳动者作业时应在上风向操作。 6.2.7建筑物拆除和翻修作业时,在接触石棉的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6.2.8根据粉尘的种类和浓度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呼吸防护用品的配备应符合GB/T18664的要求,如在建筑物拆除作业中,可能接触含有石棉的物质(如石棉水泥板或石棉绝缘材料),为接触石棉的劳动者配备正压呼吸器、防护板;在罐内焊接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送风头盔或送风口罩;安装玻璃棉、消音及保温材料时,劳动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6.2.9粉尘接触人员特别是石棉粉尘接触人员应做好戒烟/控烟教育。 6.2.10石棉尘的防护按照GBZ/T 193执行,石棉代用品的防护按照GBZ/T 198执行。 6.3 噪声 6.3.1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代替高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如使用低噪声的混凝土振动棒、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以液压代替锻压,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和电气钻代替风钻和手提钻;物料运输中避免大落差和直接冲击。 6.3.2 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尽量将噪声源与劳动者隔开。如气动机械、混凝土破碎机安装消音器,施工设备的排风系统(如压缩空气排放管、内燃发动机废气排放管)安装消音器,机器运行时应关闭机盖(罩),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施(如混凝土搅拌站)设置隔声控制室。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2、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单位所在地的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3、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 1、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规定,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建立单位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有职业卫生专篇,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专家技术审查,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不同,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1、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 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2、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书面告知应该发到每位员工。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3、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该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4、现场警示告知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 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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