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乡、村)

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乡、村)
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乡、村)

附件3

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检查表(乡、村)

乡村名:省市县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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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建标〔2018〕114号)中的《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制定。

2.统计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竣工的项目。

3.本表所称乡指乡建成区,村指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所在自然村或社区等。

4.本表由乡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填写并加盖公章。

一、组织管理

二、实施监督

三、道路建设与改造

四、公共建筑建设与改造

五、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与改造

六、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建设与改造

七、居住区、居住建筑建设与改造

八、信息交流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 想必不少朋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内容都是不怎么了解的,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 在新建方面,对城市和乡村做了一个区分,一般的城镇的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资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乡、村庄的建设,逐步达到无障碍建设工程建设标准。 二、无障碍设施改造 明确改造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具体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还要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落实。 明确四类改造重点。一是特殊教育、康复和社会福利等机构,比如安徽省特殊中专学校,当然这是属于新建的,假如这是一个老学校的话肯定是需要改造的重要内容。二是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政府职责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老年人也好、残疾人也好,都需要这种公共服务的便利,只有进得去,才能更好享受公共服务。所以我们把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作为一个改造的重点,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都有这个义务,如行政审批大厅等场所。

三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比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所、医院诊所等都要进行无障碍设施的重点改造。四是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这都与残疾人出行、参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都需要重点改造。 推动公共交通工具达到无障碍设施要求。民用航空器、客运列车、客运船舶、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目前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设施的水平进度是很不一样的,机场、航空公司做得相对较好,在列车方面铁道部对车辆的无障碍改造也都有一些要求,相当多的城市轨道交通开始考虑了无障碍电梯等设施,城市的公共汽车方面,相对差一些,总的说公共交通工具无障碍改造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需要一些成本,但我们又不能因为改造有困难就把事情无限期拖下去,因此在条例里面我们又写了一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设施技术标准,并确定达标期限。这段话,使规定落到实处。 强化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和维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对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如果你没有做到这一点的话,我们在法律责任里面有相应条款,首先有关部门要进行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话由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进行赔偿。这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这部分还有两个重要内容,一是规定城市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确保过程中员工不受生产工具的意外伤害及其他不必要的伤害,防范工业事故于未然, 保障员工生命与健康,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员工福利。 (1)规划督导各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2)指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实施巡视、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及工作环境测定。

5.1.3.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职务如下: (1)规划及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2)规划劳工健康检查并实施管理。 (3)实施职业灾害调查、报告及办理职业灾害统计。 (4)向总经理提供有关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建议及资料。 5.1.4.凡操作以下机器、设备的人员须依《特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WI- 6.1-002)规 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担任: (1)叉车,卡车驾驶员。 (2)10吨移动式行车操作工。 5.2.安全教导及训练 5.2.1.本公司安全卫生训练规定依《培训实施程序》(TSP 6.1)执行,并定期举行。 5.2.2.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训练可派至厂外专门机构接受专业化的安全训练,加上本身 的工作经验,进而推动厂内的员工安全训练及教育。 5.2.3.有效的事故防止计划是建立在遵守标准的工作方法上。 5.2.4.下列是教导员工的必需项目: (1)正确安全工作程序(包括机器设备正确操作及手工具使用等)。 (2)防火与消防。 (3)工业急救。 5.3.实施安全检查 5.3.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找出工作环境的潜在危险而予以改善,以免发生重大的事故。 尤其机械保养检查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有关安全检查应与设备维护保养 部门相配合。 5.3.2.安全检查项目应依[安全卫生检查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3.3.机器安全检查依《设备管理与维护控制程序》(TSP7.7)由使用者进行自主检 查。 5.4.建立安全工作环境 5.4.1.对于高压电、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或器具,须有明显危险 或警告标示。 5.4.2.消防栓、灭火器前不准放置物品。 5.4.3.油品或有机溶剂应与工作环境隔离、标示。 5.4.4.不得在工作场合吸烟,遵守吸烟规定。 5.4.5.安全工作环境可依《5S管理实施规定》(WI- 6.4-002)进行。 5.5.实施事故调查与分析 5.5.1.设立安全管理看板,逐日登记,作为检查改善依据。 5.5.2.事故发生时,需将事故原因详细记录於[意外事故分析表],并采行预防对策, 进个人防护设备、机器防护、环境设施或改进工作方法。 5.5.3.[意外事故分析表]处理完毕,须送安全卫生管理单位备查。 5.6.制定安全规定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一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设备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识别并提供和维护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备,识别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 2范围 适用于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备,如工作场所、硬件和软件、工具和设备、支持性服务如通讯、运输设备等的控制;对工作环境中的人和物的因素进行控制。 3职责 3.1生技部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设备进行控制。 4程序 4.1生产设备的识别、提供和维护 4.1.1设备的识别 企业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活动所需的设备包括:工作场所(车间、办公场所等)、机械设备和工具(包括工、卡、量具)、软件(计算机网络)、支持性服务(水、电、气供应)、通讯设备、运输设备等。 4.1.2设备的提供 a) 生技部根据使用部门的需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提出生产设备配置要求,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部具体实施采购;

b)需要自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由生技部设计,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加工制造。 4.1.3设备的验收 a)采购或自制完成的设备,生技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由生技部和使用部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并记录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内容。《设备验收单》由生技部保管。低值易耗的工、卡、量具等由使用部门自行验收; b)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生技部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备验收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c) 生技部对验收合格的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和设备档案,并在《生产设备一览表》上登记; d)生技部根据验收合格的设备验收单办理登记和建档手续;低值易耗的工、卡、量具等由仓库凭设备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 4.1.4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a)根据生产需要,生技部组织编写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文件控制程序》由管理部发放给使用部门。对于大型、精密设备或关键、特殊过程所用的设备必须有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应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b)生技部制定《设备周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项目,频次,按有关规定发给使用部门各岗位人员执行,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生技部每半年收集《设备日常保养表》,整理入档并作为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的依据;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检查表格模板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检查表 审核部门:陪同人员: 标准条款/内容检查内容检查记录 4.4.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E/O)1.是否为确保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所建立职责与权限? 2.所建立责任和权限是否形成文件,并作出明确规定? 3.工作场所人员是否在所控区域内,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要求? 4.4.3信息交流(E/O) 1.内部信息如何进行交流,并形成文件? 2.外部相关方信息是否交流、沟通并形成文 件? 4.4.5文件控制(E/O)1.文件发布前是否进行审批,是否能确保其充分性和适宜性? 2.必要时是否对文件进行评审和修订? 3.是否对文件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做出标识? 4.是否对外来文件做出标识,并对其发放进行控制? 5.是否对过期文件进行处理,并做出适当的标识? 4.4.6运行控制(E/O) 1.危险源是否可识别,并进行监管? 2.是否对生产现场设备进行控制?

3.是否对生产现场固体废弃物进行监管? 4.是否对生产现场污水进行监管? 5.是否对生产现志噪声进行监管? 6.是否对生产现场扬尘进行监管? 7.是否对生产现场易燃易爆品进行监管? 4.3.1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E/O)1.是否建立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清单? 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是否考虑常规和非常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访客),人为因素? 3.是否对工作区域机械、设备、操作程序及组织机构的设计进策划及控制? 4.是否对危险源进行标识、警示、并进行管理和控制? 5.是否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E/O)1.是否建立文件,用于识别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紧急情况和事故,并规定响应措施? 2.是否定期评审其紧急准备和响应文件夹,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 审核人员:审核日期:

ISO9001工作环境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范围 本程序文件的目的是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确定、提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工作环境的控制要求和方法。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的控制。 2.0引用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3.0术语和定义 工作环境: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条件。 注:条件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环境的因素(如温度、承认方式、人体功效和大气成分)。 4.0职责 4.1技术部门 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生产现场所需的工作环境条件(标准)。4.2综合管理部门 负责办公室和成品库房工作环境的控制。 4.3生产管理部门 4.3.1负责生产过程中库房工作环境的控制。 4.3.2负责对生产现场工作环境的控制;负责安全和工作环境的控制。 4.3.3负责原材料、外购成件和辅料等库房工作环境的控制。 4.4承制单位 负责按照工作环境控制要求组织实施。 5.0控制要求和程序

5.1办公室的控制要求 5.1.1办公室物品实施定置管理,文件资料分类管理,标识清楚,易于查找。 5.1.2办公室门窗、墙壁、天花板等设施完好整洁,室内明亮、空气清新,地面平整、干净,通道畅通。 5.2生产现场的控制要求 5.2.1生产现场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以保证产品所需的环境要求。 5.2.2热处理、打磨工作间、锻造生产现场等应配置有效的通风系统,保持通风良好。 5.2.3凡有温度、湿度要求的作业场所、生产现场必须严格按要求控制,并每天在“温度、湿度记录表”中填写实测数据。 5.2.4热处理、锻造等生产现场一般工作温度为常温;生产现场环境噪音应控制在85dB以内。 5.2.5各种理化试验的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理化试验技术条件及设备、仪器说明书的规定,如磁场、震动、高频、灰尘、腐蚀性气体、放射性、噪声、光线、温度和湿度应控制在设备、仪器、仪表、材料和试验方法允许的范围内。理化试验人员应对理化试验规定的理化环境定期进行测试并做好原始记录。5.2.6计量工房等精密工作间应保持恒温、清洁、照明等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5.2.7生产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和承制单位库房严格按技术资料、工艺流程记录卡等发放原材料和零部件。 5.2.8生产单位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加工过程中形成的多余物,并按指定位置集中存放,保证产品的清洁度要求。 5.2.9生产现场文明生产 5.2.9.1进入生产、试验场地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及遵守

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2020年版)

XX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2020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 (3) 第三章无障碍信息交流 (6) 第四章无障碍服务 (8) 第五章法律责任 (9) 第六章附则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以及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符合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或者智慧城市创建工作相衔接,并与旧城改造等工作同步实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和旅游、卫生

健康、广电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残疾人工作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出行、交流信息等提供帮助。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使用投诉举报机制,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答复投诉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十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道路、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建设,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编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日期

目的识别并提供和管理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要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范围本管理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部所使用的设施及工作环境。 职责生产部设备组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生产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企管部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运输设施、软件进行控制。 操作程序 生产设施的识别、提供和管理 4.1.1设施的识别 公司为产品实现所需的设施包括:工作场所(车间、办公场所等)、设备和工具、软件、支持性服务(水、电、气供应)、通讯设施、运输设施等。 4.1.2设施的提供 4.1.2.1生产部设备组根据使用部门的要求及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再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型号,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购。 4.1.3设施的验收 4.1.3.1采购设施到公司后,由生产部设备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确认满足要求后填写《设施验收安装移交单》进行签字验收,并保管相关记录和资料。 4.1.3.2验收不合格的设施,生产部设备组或相关采购员与供方协商解决,并在《设施验收安装移交单》上记录处理结果。 4.1.3.3生产部设备组对验收合格的设施进行编号,进入设施管理的管理。 4.1.3.4对于低值易耗工具,由仓库凭《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设施的管理 5.1 根据生产需要生产部设备组组织编写设施的操作规程,包括《数控剪板机运行规程》、《数控冲床运行规程》、《激光切割机运行规程》、《数控折弯机运行规程》、《数控母排冲孔机运行规程》、《数控母排折弯机运行规程》、《单梁式起重机运行规程》、《折边机安全操作规程》、《烘箱操作规程》、《开式双柱可倾压力机操作规程》、《立式钻床安全操作规程》、《切角机操作规程》、《油漆安全操作规程》、《锅炉安全操作规程》、《雕刻机操作规程》发放给使用部门。相关的操作人员由生产部设备组配合企管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并登记后方可上岗操作。 生产部设备组设备管理员负责对固定资产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入帐,做好标识,建立《设备总台帐》和《设施履历卡》;对于低值易耗品、工具等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备组确认,填写《领料单》领取使用,并由设备组做好《工具领用卡片》记录。

浙江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浙江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为了加强和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及其他有需要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义】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及其他有需要者自主、安全、便利地参与社会生活和获得社会服务,对物质环境、信息交流环境及其他环境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本办法所称有需要者,是指残疾人、老年人、伤病者、孕妇、儿童及其他需要无障碍环境的社会成员。 第四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原则】 【无障碍环境建设一般性原则】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无障碍环境建设系统性原则】无障碍物质环境、信息交流环境及其他无障碍环境建设之间应当相互衔接、信息共

享,形成连贯的系统。 【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化原则】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自主、安全、便利的建设要求。 第五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加大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力度,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中,逐步实现城市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指导下级人民政 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无障碍 环境建设与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五年组织一次本行政区域内 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全文]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以及城乡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 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残疾人专用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GJB9001C:2017设施与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XXX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程序文件 拟制: 批准: 受控状态:□受控□非受控 发放编号: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 XXX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11、设施与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IQM11-2017B 1目的 为加强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确保符合产品质量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人机资源部负责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的确定、提供、维护和管理,使其符合产品要求。 3.2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按规定进行维护及保养。 4工作程序 4.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需求,报人机资源部。 4.2人机资源部汇总各部门的需求,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确定出公司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4.3人机资源部将确定出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报总裁批准。 4.4人机资源部按照批准,向各部门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并明确其管理要求。 4.5各部门按管理要求做好本部门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4.6人机资源部每年要对生产和试验设备制定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和保养工作。 4.7人机资源部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4.8各部门若发现基础设施或工作环境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报告人机资源部予以尽快处理,各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4.9对于某些设备经过维修无法达到规定的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需由使用部门在这些设备上悬挂“停用”标识,以防相关人员误用不满足要求的设备。同时,人机资源部要设法解决生产对该设备的需求。 4.10人机资源部及其他各部门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维护及检查都要保存相应的记录。 5 执行本程序所产生的记录 ---检测/生产设备申购单IQM11-01B ---设备制造申请单IQM11-02B ---设备清单IQM11-03B ---设备维护记录表IQM11-04B ---设备、工具/仪器、器具报废申请单IQM11-05B ---设备标识牌一览表IQM11-06B ---通用工具清单IQM11-07B ---设备使用记录表IQM11-08B ---设备定期保养记录IQM11-09B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84号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84号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月12日省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润儿 2018年2月13日 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基本需求相协调,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逐步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实际需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本级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机构的意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应当定期收集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办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

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工作环境管理程序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3.6素养: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一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 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成全面管理水平的提升。 3.7 5M2E:人员、机器、材料、方法、检测仪器、环境和资讯。 四、职责: 4.1 各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工作环境,不定期对员工进行“5S”现场指导和监控。 4.2生产部负责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及生产机器进行修整。 4.3生产各部组员工积极配合主管做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工作。 4.4 行政部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监督工作,同时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 五、程序内容: 5.1 流程图(见附件流程) 5.2 行政部是安全的核心组织,要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安全工作的内容是: 5.2.1 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2.2 建立与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 5.2.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 5.2.4 设置不安全因素控制点。 5.2.5 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5.3 文明生产 5.3.1 生产过程安排合理,物品的堆放,存储,装运有条理,工序间流转记录准 确,有严明的工作纪律、工艺规范。 5.3.2 技术、安全、质量、教育标准化,人、机、物布置合理,无多余杂物,设 备安全运行,整洁完好,工作场地布局合理,工作环境自然条件良好,设备、仪器存放整洁。 5.4 各部门首先要调查现况,再设置目视管理(即看板管理)来缩短管理距离, 增加管理透明度,实行自我管理,养成管理主体意识。 5.5 生产各部负责对工艺手段和加工方法进行分析,确定工艺路线和搬运路线, 对不同状态物品挂相应标识牌,以引导确认之作用。 5.6 行政部制订《工作环境因素评量表》(见附录1),定期对各部进行“5S”运 动、安全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并运用《“5S”检查评分表》(见附录2)对作业现场进行考评。 5.7工作环境设计与实施 5.7.1各部对现有工作场地进行合理规划,通过“5S”作业使生产现场标准化。

青岛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

青岛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和儿童等弱势人群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各城市规划区内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的场所, 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 (含广场、公园、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下同、房 屋建筑、居住小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以及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等建设工程, 应当按照本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 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和儿童等弱势人群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按照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第四条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规划、土地、市政公用、城市管理、民政、残联、老龄、公安、 交通、园林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管理工作。 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发布和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土地、市政公用、民政、 残联、老龄等部门编制本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时, 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审查, 对达不到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 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相应补充、修改。

设备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设备工作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与本公司设备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均适用之。 3.定义: 3.1 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过程周围的条件;这种条件可 以是人的因素(如:心理的、社会的)、物的因素(如:温 度、湿度、洁净度、粉尘等),物的因素一般包括:厂房维 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的控制, 以及与厂房维护有关的安全隐患。 3.2 6S:指的是由6S的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SHITSUKE(素养)和英文SAFETY(安全)这六 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S”,所以简称为 “6S”。 3.3 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的物品、设备清楚的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需要品进行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 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标识,使寻找需要品的时间减少为零。 3.5 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的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干净整洁的状态,并防止其污染的发生。 3.6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予以标准化、制度化。 3.7 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一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 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进全面管理水平的提升。 3.8 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给员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的工作环境。 4.权责: 4.1 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的设备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各相关部门。 4.2 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的设备工作环境检查和监督:设备处。5.作业内容: 5.1 工作环境管理流程图(见附件一)。 5.2 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公司对产品的生产现场之设备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当公司有新的工作环境需求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经部门主管审查、管理者代表核准后,由部门主管和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策划和规划,并

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版次: 受控号: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 范围 凡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库和厂房区域等均适用之。 3. 职责 3.1.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仓库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各相关部门。 3.2.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厂房区域的工作环境检查和监督:生产部、安环部。 4. 工作程序 4.1.工作环境管理流程图(见附件)。 4.2.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公司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作业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当公司有新的工作环境需求时,由需求部门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出,经管理者代表核准后,由部门主管和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策划和规划,并营造适宜他们的工作环境,如: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组合,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4.2.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人员的潜力; 4.2.2.安全规则和指南,包括防护设备的使用; 4.2.3.人机工程; 4.2.4.工作场所的位置; 4.2. 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2.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2.7.卫生、清洁度、噪声、粉尘、振动和污染。 4.3.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以管理者代表为主导召集相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4.组建5S检查小组和工作环境卫生定期检查: 以管理者代表为主导召集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组成5S检查小组,选出小组组长,对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现场、车间、厂房(包括办公室)等工作环境区域按公司工作环境区域规定的项目和内容每周进行至少一次不定期5S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5S管理检查表”中,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当场或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于下次进行5S检查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5S管理内容详见集团《5S管理制度》。 4.5.工作区域的环境要求: 4.5.1. 地面上的环境要求: 4.5.1.1.没有“死角”或凌乱不堪的地方; 4.5.1.2.没有闲置或不能使用的叉车、机器、设备、物品等; 4.5.1.3.没有闲置于各生产区域的清扫用具、垃圾桶、包装袋、容器、油桶等; 4.5.1.4.工作场所没有不该有的东西,如:衣服、拖鞋、雨伞、皮包、空盒子、花盆、纸屑、杂物等。 4.5.2.通道的环境要求: 4.5.2.1.通道宽度要求: A)人行通道:1.0米以上; B)消防通道:1.8米以上; 4.5.2.2.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A)通道线颜色:黄色。 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B)通道线颜色度宽: a)主通道:10; b)次通道或区域线:57。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22号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已经 2012年 6月 13日国务院第 2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8月 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 是指为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并对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采用无障碍通用设计的技术和产品, 推进残疾人专用 的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和推广。 第七条国家倡导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无障碍 环境建设提供捐助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对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九条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十条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十一条对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

附件1 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标准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无障碍环境市的基本要求和项目指标,为各省级有关部门组织无障碍环境市的创建提供指导,制定本工作标准。通过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全社会成员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所称市指设区的市,不含县级市。规定指标为创建无障碍环境市的基本工作要求,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努力提高改造比例和建设内涵,丰富改造内容,并逐步开展乡(镇)、村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铁道、财政、发展改革、民航、公安、教育、宣传、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并将该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 (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凡进行扩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筑物,应同步进行无障碍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工业和信息化、广电等部门,应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铁道、交通运输、民航、公安、教育、旅游、卫生、邮政、电信、金融部门应按照《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MH5062)、《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等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切实推进相关无障碍设施建设。 宣传部门应组织有关媒体,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社会舆论氛围。 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应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方面反映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做好《无障碍设计规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_共4页

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能满足质量管 理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使用于本公司未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确定、提供及 维护。 本公司的基础设施包括: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设施;支持性服务(通讯或信息系统)。 本公司的工作环境与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条件有关,包括物理的、环境的 和其他因素(如温度、湿度、照明等)。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公司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用基础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作环境的日常管理。 4.程序 4.1基础设施管理 4.1.1管理部负责对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建立基础设施/设备检修维护 台账。 4.1.2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应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问题及 时报告管理部,并有管理部负责安排处理。 4.1.3支持性服务工具如通讯或信息系统设施等由管理部负责其日常管理。 4.2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 4.2.1对正常使用的设施,由使用者负责其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4.2.2对出现问题的基础设施,由管理部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作出维修或报废的 决定。对决定维修的设施/设备,由管理部统一安排由公司内部修理或送外部修理,并保存相关记录。检修好的设施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方可使用。 4.3基础设施/设备的添加 4.3.1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管理部审核,由总经理同意方可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控制要求进行购买。 4.3.2购进的设施/设备由管理部负责安排检验和验收。

4.3.3经验收合格的设施/设备报管理部备案后,由申请购买的部门使用和维护。 4.3.4需要自制设施的,由使用部门提出并组织设计。设计结构经总经理批准后由 使用部门组织加工制造,并由管理部安排检验和验收,合格后由管理部备案,并 由使用部门使用和维护。 4.4基础设施/设备的报废: 4.4.1对决定报废的设施/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记录表》,报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4.2报废的处理方式:有转让、作为废品出卖或作为垃圾处理三种方式。 4.4.3设施/设备报废的处理: 当报废的设施/设备采用转让、作为废品出卖时,由使用部门将转让或作废品 出卖后所得金额交财务部,管理部应在《设备报废记录表》中记录相关处理过程 及结果,并由财务部签字后交管理部备案;当报废的设施/设备作为垃圾处理时, 由管理部安排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将报废设备送到合法的垃圾堆放处,并在《设备 报废记录表》中记录后交管理部备案。 5.工作环境管理 5.1各部门应保持部门所属工作区域的环境卫生。应对工作区进行划区标识。工 作区域内工位器具摆放合理有序,现场文件包括图样、工艺文件(工艺说明、工艺卡、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文件(检验规程、检验卡)等应保持清洁、清晰并放在指定位置;工作区域外,不准有工件、废料、杂物、脏物等,确保通道顺畅。 5.2管理部负责安排生产区域以外的环境绿化、卫生打扫等相关事宜。 6.表单 《设备报废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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