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维检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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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维检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维检单位管理,促使维检单位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维护、检修管理水平,为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反应迅速的检修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中维检单位是指在公司范围内从事设备维护、维检、单项检修等工作的维检队伍。

第三条设备部负责公司维检单位的确定,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1个月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检修入围的所有维检单位及与维检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本部各单位。

第二章维检单位职责分工管理

第五条设备部为维检单位的总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维检单位的确定,签署维检合同;推进维检体系建设,制定维检单位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各专业部门、作业部等单位对维检单位进行协同管理;组织对维检单位进行年度评价;负责对专业部门、作业部等单位提出的月度考评意见进行审核平衡。

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室在各自专业范围内对维检单位进行专业分管,向维检单位传达、贯彻本专业管理制度,

组织贯彻落实,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改,提出专业考评意见。其中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一)生产部负责对维检单位交接班、文明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

(二)安全部负责对维检单位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

(三)计财部负责审核维检单位施工预算管理;每月对设备部提报的维检费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并纳入公司整体资金平衡;负责维检费的资金支付;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维检单位人员劳动纪律及培训的检查、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

(五)保武部负责对维检单位消防、治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

(五)经营管理部负责维检单位的TPM、6S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等管理工作。

(六)后勤部负责维检单位后勤保障管理。

第七条涉及设备、设施外协维检业务的作业部及职能部室统称维检单位的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维检单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维检合同相关技术协议的签订;

(二)负责按照专业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维检管理机制,落实对维检单位的日常管理;

(三)负责组织维检单位开展设备维护、检修工作;

(四)负责对维检单位日常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第三章维护、检修工作要求的管理

第八条各维检单位在负责区域内按照维护、检修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要求开展设备维护检修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维检质量,按要求建立各项台帐记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相关专业管理制度、规定,接受公司各职能部室及作业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维检单位按照所承担的区域设备进行跟班检查维护,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按规定完成对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对不具备处理条件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扩大,抑制和避免突发故障。

第十条维检人员应严格按业主单位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并按指定的水、电、风等动力资源连接点进行连接使用,不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迁移。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区域,更不得随意开、关各种闸阀及电力开关等。

第十一条维检单位要制定严密的维护检修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等内容:

(一)组织机构

(二)人员、工种、检修工装设备;

(三)设备巡检制度;

(四)出现较大设备故障,特别是设备事故时的抢修应急预案;

(五)各级人员的联系方式(值班地点、联系电话)。

第十二条发生设备故障,维检单位要迅速组织对故障的判断和处理,从接到通知至赶到现场不应超过10分钟,较大故障事故抢修,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从接到通知至抢修队伍赶到现场不应超过半小时。

第十三条维检单位严格执行公司点检作业标准规定的巡检路线、检查标准和巡检周期进行。巡检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十四条维检单位巡检人员执行包机到人管理制度,作到台台设备有人管,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检修施工必须按照检修标准化作业。检修标准按公司《检修规程》执行,该规程未涵盖的内容,按由作业部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检修工作要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按照检修质量标准,明确设备检修责任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程,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备品配件、紧固件、各种阀门材料等,检修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四章维检人员管理标准

第十七条维检单位人员言谈举止标准:

一、维检单位的全体员工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言行举止充分体现本单位企业文化精神,维护本企业整体形象;

二、应自觉维护公司和本企业利益,严守机密;

三、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自觉遵守规范、文明用语、友善交往;

四、员工在工作、办公区域内,或处于非生产状态时的坐姿、站姿及行走姿态应注意端正、稳重。

五、不应在办公区域、公用区域、生产区域内追逐奔跑、躺卧、倚靠等有碍观瞻的不当姿态

六、应注重个人形象,衣着整洁符合劳保用品穿戴标准,群体行走不得勾肩搭背、嬉戏追逐,临时性休息不可摆平放倒,规避坐于写字台、工作台面、马路沿上等有碍观瞻的不当姿态,不要随地吐痰乱仍烟头等废弃物。

第十八条维检人员劳防用品穿戴标准

一、进入生产现场或作业场地,应严格按专业规定对各类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化佩戴;

二、不要反带、歪带工作帽或安全帽;

三、工作鞋鞋带不可用铁丝、电线等代替;

四、安全帽佩戴时须扣系帽扣,保持安全帽的清洁;

五、不应随意丢放和坐、踏安全帽;

六、安全帽外表面不得擅自涂画;

七、安全帽样式、颜色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维检单位工作人员当班期间必须统一穿戴公司指定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并佩戴公司发放的工作卡。凡因未按规定配发、穿戴劳保用品造成的伤害事故,由维检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维检单位派驻在公司的所有维检人员必须是维检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维检单位不得长期聘用临时工或其它不具备维检工作任职条件的人员。

第二十条维检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责令维检单位更换维检人员:

(一)在任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维检单位负责向本单位全体维检人员贯彻公司维检工作方面有关规定,使维检人员熟知公司各项要求,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维检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员工技能、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为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反应迅速的检修服务。

第二十三条维护合同签订后,维护单位需向设备部提

工装模具检具管理制度[1]

工装模具量具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一、目的 通过对工装模具检具的采购、验收、建檔、使用、报废、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工装的使用损耗,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工装生产产品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满足生产要求,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购或自制的工装模具和检具。 三、职责 ⑴供应部负责工装模具检具的采购和委托外加工工装模具的外部联络。 ⑵技术部根据产品的需要,按“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原则,负责 产品专用工装模具的设计和验收工作。 ⑶制造部负责工装模具的保管、保养、发放与报废等管理工作。 ⑷质管部负责按设计图纸的要求对所有量具类工装的鉴定、发放及计量工作。 ⑸总经理负责公司工装模具检具的报废等审批工作。 ⑹其它车间各部门负责工装模具检具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和保养工作。 四、工作程序 ⑴工装模具检具的新制与复制 ·工装模具检具的新制 ①新产品工装模具检具的订制,由技术部会同制造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商定外购或自制。 ②自制工装模具检具由技术部负责开发设计,设计完毕后将技术图纸交送制造部,由制造部负责工装的制造生产。 ③因公司能力所限,需委托其它单位外加工制造的工装,由技术部提供设计图纸等数据,供应部负责联系外加工单位。 ④外购工装由技术部填写《工装申购单》(表1),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购买。 ·工装模具检具的复制 ①制造部根据月度生产经营准备计划和现有工装模具检具的技术状态,提出工装复制的需求计划。 ②自制工装的复制,由技术部提供设计图纸、技术参数等数据,由制造部负责加工生产。 ③委托外加工的工装,由技术部提供技术图纸等数据,提交供应部联系外单位加工。 ④外购工装由制造部填写《工装申购单》(表1),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购买。 ⑵工装模具检具的设计 ①工装模具检具的设计依据:计划书、工艺规程、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标准和有关资料。 ②工装模具检具设计原则:满足工艺要求,结构性能可靠,使用安全,操作方便、经济、合理,逐步形成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 ③技术部应根据所生产的产品设计合适的工装,并在设计工装时输入以下数据: a.完成的设计图样及制作标准; b.工装验收标准;

专用量检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专用量具处于受控状态,按期周检、标识清楚以防止误用,特作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3职责 3.1 根据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改进或产品制造过程中质量保证的需要,由技术部提出并设计,由各作业部制作或生产部购置。 3.2 技术部负责提供专用量检具的使用说明书以及周检项目表。 3.3质量部负责编制专用量检具的校准规程。负责专用量检具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负责审核各单位申请购置专用量检具的计划;负责专用量检具的验收和周检工作;负责对已领出、但近期生产不需要的量检具进行清理回收和管理等。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专用量检具的设计、购置或制作 4.1.1 技术部负责专用量检具的设计工作。各作业部负责按照技术部提供的专用量检具的明细表及产品图纸组织制作。对于本公司没有能力制造的量检具,由技术部下达到生产部进行购置。 4.1.2 采购的专用量检具或自制的量检具,校准合格且满足下述条件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a)采购的量检具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 b)自制的量检具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校准,校准合格后出具检验合格证,并交质量部 保存。 4.1.3专用量检具的规格、型号及数量编号等标记应符合规定要求,标记应清晰、完整、正确。4.1.4 专用量检具在入库前应作防锈处理。存放时应保持自然的静止状态。 4.2 专用量检具的日常管理 4.2.1 质量部负责专用量检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4.2.2 借用的专用量检具,没有使用时,均交还库房并销帐。 4.3 专用量检具的检定、修理及其它 4.3.1 专用量检具应按周检期进行校准。校准周期见附录A。 4.3.2 专用量检具将要到期时,质量部应提前1~2天时间发出《量具交检通知单》,库房管理员接到通知后要按期收集并通知计量管理员委托检验。 4.3.5 经校准确认为不合格的专用量检具,由委托检验单位填写《测量设备报废通知单》由计量管理员保存。 4.3.6专用量检具的周检率应达到100%。对于不按期送检,以致于专用量检具磨损报废后仍在生产中流通而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不仅要追究借用人的责任,还应追究分厂领导的责任。 4.3.7 因借用人使用或保管不当而造成专用量检具损坏或丢失的,按专用量检具制造或购置价格的80%赔偿,由质量管理部通知综合管理部在责任人工资中扣除。 4.4专用量检具的测量系统分析 对于在控制计划中提及的所有可重复性测量器具和系统均须按《重复性再现性分析管理规定》

专用量检具管理制度.doc

专用量检具管理制度 1 外购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1.1 外购专用量、检具包括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粗糙度对比样块、平板等。 1.2 外购专用量、检具由技术中心和质量部提供技术文件和资料,供销部负责采购。 1.3 采购进厂的专用量、检具由质量部计量室负责验明其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合格证、生产厂家及出厂日期等是否具备和符合要求。若全部符合要求即视为合格,进行编号、登记专用量、检具台帐、办理入库手续;不符合要求,供销部负责退货。 1.4 质量部计量室负责对新购进的专用量、检具进行检定(或交由上一级计量检定单位进行检定)并出具合格证。 1.5 检查员、车间操作者领用专用量、检具,分别由质量部、生产车间填写“领料单”,计量室登记编号,经质量部主管批准方可到仓库领取。计量室、质量部、生产车间分别登记台帐,纳入周期管理。 1.6 校准周期 由于车间巡检检查员、总检室检查员、车间操作人员的量、检具使用频次不同,磨损程度不一,校准周期也不尽相同。 车间操作人员所用螺纹塞规和半径规校准周期均为4个月。 巡检检查员所用螺纹塞规校准周期为4个月,径规校准周期为6个月。

总检检查员所用螺纹塞规和半径规校准周期均为6个月。 进货检查员所用螺纹塞规和环规校准周期均为12个月。 质量部计量室校准人员所用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校准周期均为12个月,到期须经上级计量单位进行检定。若超期报废,启用新的,必须做好记录。 粗糙度对比样块校准周期为12个月。 计量室所用平板校准周期为12个月。 1.7 校准方式 1.7.1 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 检查员、操作人员提供用需要校准的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检查合格的零件20件,计量室校准人员用校准用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对提供零件进行再检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即视为校准合格。 1.7.2 粗糙度对比样块的周期校准委托有校准能力的外单位进行。 1.7.3 计量室用平板,由计量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周期校准,并进行校准后的处置(如发合格证等)。 1.8 校准合格的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样块等纳入下一个校准周期;不合格者,报废,由计量室隔离存放,启用新编号的螺纹塞规、环规、半径规、样块等。 2 自制专用量、检具的管理 2.1 自制专用量、检具包括检验平台、对表块、塞规、测量芯轴等。

量检具管理 规定 程序

1.目的: 对使用的监测装置的购置、登记、编号、保养和处理,保证对生产过程检测使用的监测装置精度和准确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使用有关的检测监测装置。 3.定义: 3.1 监测装置:用于生产加工测量和监控的设备如仪器、仪表、测试软件等。 3.2 校验合格:校验结果完全符合规定要求。 4.权责: 4.1 使用单位:负责监测装置请购,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4.2 品管部:负责监测装置的验收、校验计划的制定及送专业单位校验和管理。 4.3 采购部:负责对监测装置的购买。 5.内容: 5.1采购:各部门需要添加监测装置时,填写《采购请购单》经核准后交采购部实施 采购。 5.2验收与入库:监测装置采购到公司后,由仓管员先签收并交由监测装置请购部门 验收。由相关部门或品管部仪器计量员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属于需要校验的,由仪器计量员送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校验,或要求供方提供校验证书。 5.3登记管理 5.3.1品管部仪器计量员负责对装置进行编号,并负责建立《监测装置台帐》 5.3.2《监测装置台帐》由计量员实时更新并注明编号、名称、购进日期、校验周期、 允差、生产厂商等。 5.4监测装置管理 5.4.1监测装置使用与保养 5.4.1.1所有监测装置从仓库领用由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由仓 库发出。仓库对所有设备领用/发出均必须保留发放记录并保证设备的流向去处能追溯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

5.4.1.2监测装置必须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 5.4.1.3复杂的装置除操作指导书外,还应有生产厂家提供操作说明书。 5.4.1.4作业前需调试的监测装置,由使用人按监测装置操作规程进行调试。 5.4.1.5作业后,使用人应将监测装置复位,并妥善保管。 5.4.2定期校验 5.4.2.1校验类别分为免校、内校、外校三种。外校一般一年一次,内部校验一般半年一次,按《监测装置台帐》表中的校验周期进行定期校验。 5.4.2.2极简单的如直尺、卷尺、角度尺等可以免校准,但操作人员使用前须做检查。 5.4.3内校 5.4.3.1内校:计量员必须取得计量管理培训资格证明或公司认可人员,且使用的基准物或对比校验物应经第三方外校单位的认可;自校方法可以采用经外部校准认可的标准量块、砝码等基准物等直接校准,也可采用经外校合格的,精度不低于待校对象的基准检测器具进行对比校准。 5.4.3.2内部自校后,自校结果对比监测装置的“允差”进行判定。合格后在其检测工装上适当位置加贴校验合格标签,以辨认其状态。 5.4.4外校:对于无法自校的监测装置,仪器计量员应按校验周期要求及时送专门机构校验。 5.4.5校准结果记录: 内部自校的记录采用本公司的《监测装置内校报告》格式,外校以外部第三方提供的校验报告记录保存。 5.4.6校验标识: 校验合格或不合格的检测器具一般应加贴“合格”或“不合格”标签(检测器具过小无法识别时,可粘于包装盒上。“合格”标签的检测器具应加注有效期限。 5.4.7校验不合格处理办法 5.4.7.1装置校验不合格时,应将由该装置测量的产品列为“可疑品”放到QA HOLD 区域,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4.7.3仪器计量员对校验不合格装置的测量结果进行分析,确属装置故障的,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新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5年4月2日以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发布,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第三条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审准则以及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的式样,并予以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成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其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四)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五)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 第十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一)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国家认监委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资质认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检具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1目的:为了保证检具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示值准确,正常使用,达到检具统一管理,特此编制该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使用 二、职责和权限 2.1质保部 2.2各分厂 三、流程 3.1质保科对检具进出厂确认,确认检具产品名称、编号、外观、功能键完好情况,建立检具进出厂台账;(附录3:检具进出厂记录) 3.2生产车间负责对进出厂的检具的内部搬运工作,搬运途中注意避免磕碰划伤,

质保科对检具搬运过程实施专人监控; 3.3质保科与生产车间共同对检具按类别、车型进行定置管理,设定“**检具区”,台账目视化,台账纸质版与电子档递质保部备案;(附录4:检具清单) 3.4质保科和生产车间必须按检具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违规按规定实施考核; 3.5检具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培训方可使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若需使用检具,必须由质保科同意,并在质保科专业人员指导下使用检具; 3.6生产车间编制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并实施,将检具定期维护保养计划交质保科; 3.7质保科对每周对检具进行点检,点检结果反馈给相应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在接到反馈起2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计划回复质保科存档,质保科负责对整改进程的跟踪稽核。 3.8质保科在执行点检中发现有检具型面或功能件损坏,及时对检具损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质保部; 3.9质保科对检具损坏需维修或重大整改的检具依照质保部下发统一格式报批; 3.10质保部对质保科提交的检具维修整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协调外协加工或整改; 3.11对整改后或对调试完毕的产品检具,质保部组织评审; 3.12质保部依照需求对检具的精度组织协调标定与检测; 四、检具使用规定与考核 4.1使用前必须了解检具的使用方法,并依顺序插入定位销和夹紧夹紧装置,不得强制性将产品放入检具上,不得强制性将主定位销及其他定位销塞入定位孔内,如发现给予检测人员10元/次考核和车间正副主任各10元/次元考核;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部令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号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6月19日应急管理部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3月20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统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附件1),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从事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标准体系。 省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可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遵循科学公正、独立客观、安全准确、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国家支持发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的行业组织,鼓励有关行业组织建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信用评定制度,健全技术服务能力评定体系,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强化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 第二章资质认可 第六条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

公司量检具管理规定

公司量检具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利辉五金量检具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量检具满足产品所要求的检测能力。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有限公司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计量器具与检测器具(简称量检具)。 定义 检定为评定量检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标准器具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用于检定较低等级计量标准或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职责 计量室 1.负责量检具检定和异常处理及跟踪; 2.监督量检具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确保计量系统的有效运行。 使用单位 1. 负责量检具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日常维护与保养,到期及时送检。 2. 及时反馈量检具之异常状况。 注:以上未尽之处详见 内容

量检具验收 所有新进计量器具必须先经过计量室编号、检定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检定不合格的应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 计量室编号原则: 量检具编号一律以“字母-数字”的形式编写,其中字母为量检具名称的缩写,数字按照顺序依次排列。如:螺纹环规的编号便应为“H-X”,其它以此类推。 量检具使用和维护保养 领用车间量检具由车间工具室进行管理。使用者领用量检具时须填写量检具领取记录,然后由车间工具室将量具连同盒、合格证一起交由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量检具因磕碰而使影响其精度。 使用结束后,必须按要求检查无损坏并做好日常保养后再按要求放置。 量检具外修/检及在搬运过程中应有适当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标识。搬运可能对精度造成影响时,需重新确认校准。 发现量检具处于异常(如损坏、失效)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交计量室进行维修、检定。 特别说明 (1)未经计量室编号、检定的量检具不得使用。

公司量检具管理制度

利辉五金量检具管理制度 1.0 目的 确保量检具满足产品所要求的检测能力。 2.0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有限公司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计量器具与检测器具(简称量检具)。 3.0 定义 3.1 检定为评定量检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3.2 标准器具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用于检定较低等级计量标准或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4.0 职责 4.1 计量室 1.负责量检具检定和异常处理及跟踪; 2.监督量检具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确保计量系统的有效运行。 4.2使用单位 1. 负责量检具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日常维护与保养,到期及时送检。 2. 及时反馈量检具之异常状况。 注:以上未尽之处详见5.0 5.0 内容

5.1量检具验收 5.1.1所有新进计量器具必须先经过计量室编号、检定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检定不合格的应及时向采购单位反馈。 5.1.2 计量室编号原则: 量检具编号一律以“字母-数字”的形式编写,其中字母为量检具名称的缩写,数字按照顺序依次排列。如:螺纹环规的编号便应为“H-X”,其它以此类推。 5.2 量检具使用和维护保养 5.2.1 领用车间量检具由车间工具室进行管理。使用者领用量检具时须填写量检具领取记录,然后由车间工具室将量具连同盒、合格证一起交由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量检具因磕碰而使影响其精度。 5.2.2使用结束后,必须按要求检查无损坏并做好日常保养后再按要求放置。 5.2.3量检具外修/检及在搬运过程中应有适当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标识。搬运可能对精度造成影响时,需重新确认校准。 5.2.4发现量检具处于异常(如损坏、失效)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交计量室进行维修、检定。 特别说明 (1)未经计量室编号、检定的量检具不得使用。

检测机构薪资管理制度资料

精品文档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本制度是检测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兴趣和热情,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1.3本制度以检测中心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性,通用人才薪酬在南昌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有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质量检测中心所有正式员工。 三、薪酬结构 员工薪酬由四大部分构成: 固定薪酬部分:基本工资、司龄工资、岗位工资、资历工资、技能工资; 计件(绩效)薪酬部分:个人产值超出基本任务,超出部分按35%计提或按所出报告份数计提; 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各类津贴、午餐补贴等; 保健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不同类型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组合,详见附件一《各类人员薪酬组成表》。 3.1固定工资 3.1.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以当地政府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并随着当地政府发布的调整标准而调整。员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2015年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人民币; 3.1.2司龄工资 司龄从员工正式进入建科之日起计算,司龄每满一年可得司龄工资50元/月。司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3.1.3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级别共分10级。 3.1.4资历工资 资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和职称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大学专科毕业,100元/月; 大学本科毕业,150元/月; 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毕业,400元/月; 初级职称,200元/月; 中级职称(国家注册师类按国家人事部门文件可等同中级职称),500元/月;

量检具管理办法

6 量检具控制办法 1、目的 对公司所有量检具进行控制.防止因量检具管理失控影响产品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量检具。 3、职责 3.1 技术开发部负责提供专用量检具的图纸。 3.2生产设备部模具车间负责专用检具的制作。 3.3质量管理部计量管理员负责对专用检具进行检测、标识、检定。 3.4质量管理部计量管理员负责通用量具的校准和提出采购计划、确认、管理等。 3.5质量管理部体系维护者制定MSA计划和进行MSA分析. 3.5专用检具首次制作由技术开发部下达生产计划,后续补充由质量管理部计量管理员根据需求下达生产计划。 3.6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持有的量检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计量有关方面规定 4.1全公司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2公司用于自校准的长度标准块规、测量仪表、试验设备等检定周期为一年,必需按时送具有计量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受检率达100%。 4.3专用检具每月生产计划下发后专人负责(检验室主任)将本月所有需用的专用检具送计量室由专检人员(王永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按技术部下发的量检具设计图进行检定,当检具尺寸磨损不符合图纸要求时,由检具管理人员将检具标识抹去,并出具检定不合格报告由质量质量管理部长确认后一并交与送检人,由检验室主任将不合格检具退回模具车间检具报废并下计划重做新检具同时更新《专用检具台帐》。 4.4进行自校准人员必须经计量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才能单独从事校准发证工作

4.5.1 购买时间≤1年,按购买价的80%进行赔偿。 4.5.2 1年<购买时间≤2年,按购买价的60%进行赔偿。 4.5.3 2年<购买时间≤3年按购买价的50%进行赔偿。 4.5.4 超过3年按购买价的30%进行赔偿。 4.5.5 自制检具损坏和遗失赔偿标准按塞规:30元/件;环规:50元/件执行。 5 工作程序 5.1通用量具 5.1.1计量员应建立《标准器具、测量仪表和试验设备台帐》和《通用量具台帐》 5.1.2购买生产所需的计量器具、标准器具、测量仪表、试验设备等统一由质量管理部计量员填采购申请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并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员购买. 5.1.3.计量器具、标准器具、测量仪表、试验设备等入库前必须经质量管理部计量员检验合格后,凭合格证办理入库手续.计量员应更新相应的《标准器具、测量仪表和试验设备台帐》和《通用量具台帐》。量具留质量部计量员处。如不合格的量具应退回生产设备部采购员处理.计量员无法检验的应委托有检定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 5.1.4.量具保管: 5.1.4.1. 质量管理部计量员应建立《通用量具领用台帐》,《通用量具领用台帐》的量具编号、规格等应与《通用量具台帐》相一致。 5.1.4.2 使用者根据需要由本部门负责人在质量管理部计量员处《领用台帐上》签名。质量管理部计量员方可将合格量具发放给负责人,然后由负责人发放给使用者。 5.1.4.3. 计量管理员根据《通用量具台帐》规定校准日期,用标准块规主动对量具进行校准或维修。并更新《通用量具台帐》和重新填写合格证.自己不能校准和修复的应委托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维修.如无法修复的量具,由校准人员填报废单作报废处理,报废的计量器具一律由计量员保管或销毁。 5.1.4.4如需临时使用,使用者应在《借用记录》上签名,计量员方可将合格量具发放.使用者归还时计量员应检查量具是否完好。 5.1.4.5.计量管理员应妥善保管量具,防止锈蚀;量具应分类存放并标识清楚。 5.2专用检具 5.2.1质量管理部专用检具管理员应建立《专用检具台帐》. 5.2.2技术开发部设计专用检具并出具图纸,专用检具图纸应注明首次制作数量;图纸由质量管理部资料管理员分发至生产设备部模具车间。如原来专用检具报废后需要重新生产专用检具或生产需要增加专用检具,专用检具管理员(检验室主作)填写检具制作计划报质

检具管理规定

1.0 目的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检具,让相关部门能方便使用检具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 检具:通常状况下的测量仪器如:卡尺、卷尺等所不能测量及不便测量且测量后精度达不到形位尺寸要求时而制作的比对或替代测量器具的量具。检具能复现测量值,区别于模板。 3.0 具体内容 3.1 检具的申请与新作: 3.1.1技术部在产品设计时,认为需制作检具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要设计制作检具; 3.1.2客户方提出需要重点保证的尺寸,一般需制作对应的检具; 3.1.3各个生产车间在生产及检验过程中需要使用检具来保证某工件的产品质量时,由该工序 负责人或检验员以《内部联络单》形式申请检具,交由品质部确认后转交技术部; 3.1.4 由于检具具有测量、检测功能,所以在设计完成后的检具图纸须受控下发至品质部留存 校验依据; 3.1.5技术部按申请设计、制作检具,其技术、质量要求由技术部专案工程师跟进。 3.2检具的校验: 3.2.1由于检具能复现测量值,所以检具必须经过校验才能使用; 3.2.2品质部校验员按检具图纸校验尺寸并按客户图纸和实际使用效果检验其实用性,合格后 登记注册,并粘贴“校验合格标签”,处于受控状态下发放使用;不合格则再重新制作交 校验员确认; 3.3检具的移交和保管: 3.3.1 样品阶段使用的检具在量产转移时,样开组要将确认合格的检具移交至生产部,如果交样时 检具已经交给客户时则技术部另外再安排制作; 3.3.2量产阶段,申请的检具制作完毕、校验合格后,由样开组移交至生产部; 3.3.3 校验合格后的检具由相关的生产工序领用和保管,并在其校验有效期限内送品质部校验; 抄送:□总经理□市场部□工艺技术部□计划部□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文控中心3.3.4检具的使用过程是受控的,移交检具时、使用检具检测的首件都要经过检验员确认;

检具管理规定

1.目的 本文件依据《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编写。 本文件目的是为了对检具进行管理与控制,确保检具有效支持使用及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检具的管理和控制。 3.术语定义 3.1检具:在制造过程中对所有供应配套件、产品件采取的一种简单、快捷、有效的现场检验工具,是检查和验证产品是否合格的不可缺少的工艺装置之一,用以检查产品和设计原型之间的尺寸误差、快速判断零部件是否合格。 4.职责权限 4.1检具管理员的职责 4.1.1建立检具的台帐,并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 4.1.2根据检具台帐上的校验日期组织校验工作,保证检具的正常使用; 4.1.3统一管理检具及相关资料,做好检具的登记,台帐、编号及有关资料的整理工作。 4.2开发中心/商品技术科负责制定测量要求及检具的制作。 4.3检具使用部门建立分台帐并对检具实施日常性维护。 5.流程图 无 6.绩效指标 无 7.工作程序 7.1申请、设计、购买、入帐 7.1.1 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及生产所需要的检具由开发中心/商品技术科的产品负责人进行设计并提出申请; 7.1.2当检具不能满足生产,需增加或更换检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7.1.3检具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更新改造,由开发中心/商品技术科的产品负责人提出申请; 7.1.4申请部门联系相关部门(设备模具科、工装管理科)确定检具是否可以自制 a)能够自制的检具,则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制作完毕后,检具管理员按《检具校准指导书》及开发中心/商品技术科提供的测量要求对检具进行校准,填写《校准记录》。验证合格后,粘贴合格标识,连同检具一并转交使用部门。 b)需要购买的检具,由申请部门填写《检具申请单》(其中包括开发中心/商品技术科提出的测量要求),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采购相关程序或制度,必要时进行招标。检具到厂后由申请部门组织实验室及使用部门进行验收,与此同时,检具管理员对检具进行校准(申请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

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

量检具管理规定

量检具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量检具的正确使用维护及管理,保证量检具完好可靠,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二.术语 量检具: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样品(标准物质)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三.职责 3.1领用者的职责 3.1.1负责本人领用量检具的正确使用、保管、维护、防护工作; 3.1.2负责保证量检具及标识的完好无缺、无丢失; 3.1.3负责检测设备的点检工作。 3.2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的职责 3.2.1负责量检具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领用者借、还、换的外观及备件是否齐全的检查 3.2.3负责量检具的帐、物管理 3.3质量管理部的职责 3.3.1负责对量检具的内、外部检定工作 3.3.2负责对量检具的检查、保养 四.管理内容 4.1量检具的封存,启封,报废,维修 4.1.1封存 4.1.1.1暂不使用的量检具需要办理封存,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根据实际领用、借用量提出封存申请。物控部领导批准后,质量管理部审批;审批后的量检具由质量管理部开具封存标识、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开具量检具封存清单,贴在封存的包装盒上; 4.1.1.2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需保持量检具封存标识的完好,质量管理部定期(一年)对封存的量检具进行维护保养。 4.2.1启封 4.2.1.1封存的量检具需要重新使用,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可提出启封申请。物控部领导批准后,质量管理部审批;审批启封后的量检具需重新安排鉴定、校准。 4.3.1维修

4.3.1.1不合格的、出现异常的量检具使用者送物控部工具库进行替换,维修的量检具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备案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量检具修理人员进行维修; 4.3.1.2维修之后的量检具需质量管理部重新鉴定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4.4.1报废 4.4.1.1.无法进行修复的不合格的量检具,由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开具《量具出库报废单》,落实责任者,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做报废; 4.4.1.2物控部工具库库管员对已报废的量检具,做统一管理,定期对已报废的工具由本部门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做外卖处理工作; 4.3量检具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规范 4.3.1量检具的正确使用 4.3.1.1使用之前,量检具使用人员需认真检查量检具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 4.3.1.2测量前,根据产品工艺要求选择合理的计量器具; 4.3.1.3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量检具; 4.3.1.4使用前,须检查量检具的各部分相互作用是否灵活; 4.3.1.5一些量检具在使用时需要校对“0”位,应检查它的起始位置是否准确; 4.3.1.6测量前应擦净量检具的测量面和工件的测量表面; 4.3.1.7量检具在使用中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划伤,拒绝野蛮操作; 4.3.1.8严禁用量检具去测量未停止转动的被测件; 4.3.1.9尽量使量检具与被测件保持相同的温度; 4.3.1.10读数时应在光线充足的地方,应尽量使视线垂直于刻线平面; 4.3.1.11测量完毕应需将量检具擦干净,存放的地点需注意防潮、防磁; 4.3.1.12量检具严禁超量程使用; 4.3.1.13操作者需经过量检具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量检具。 4.3.2量检具的保养规范 4.3.2.1一般计量器具维护保养 4.3.2.1.1由使用人负责计量器具维护保养; 4.3.2.1.2使用计量器具时,应先用干净棉纱擦净,保持计量器具的清洁,不得与刀具、金属等物混放在 一起; 4.3.2.1.3不能用油石、砂纸等硬的东西擦使用计量器具的测量面和刻线部分; 4.3.2.1.4使用中的计量器具,一旦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送物控部工具库,不允许私自拆卸、修理量检具; 4.3.2.1.5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存放地点要清洁,干燥、无振动、不应有砂粒、铁屑及腐蚀性物质;

治具检具管理规范

苏州宏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宏达电子有限公司 治具/检具制作管理作业规范 1.0目的:规范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的治具/检具的制定及管理流程,以保证治具/检具精度能持续满足日常工作作业 及检验作业的需求。 2.0范围:适用公司所有治具/检具制作,申请和维护管理。 3.0职责和权限: 3.1本规范经管理者代表签认后发行实施; 3.2本规范的管理责任部门为工程部,执行责任部门为使用部门; 3.3工程部:1>:负责新开发产品所需要夹具/检具的评估、申请、设计、与制作. 2>:负责日常质量改进工作中所涉及到新增加的治具/检具的评估评估、申请、设计、与制作. 3.4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使用夹具/检具的保养维护,日常管理及治具/检具需求的申请. 3.5测量中心:负责对新制作的治具/检具的测量及对检具定期的检正作业。 4.0定义: 4.1:治具的定义:非直接影响产品尺寸形状的用于定位,提高生产效率及加工精度的辅助装置. 4.2:检具的定义:不能以单位及数字显示测量的结果,但能直接快速的判断产品某一质量特性的符合的辅 助检验装置. 5.0作业内容: 5.1治具/检具的制作信息接收: 5.1.1治具/检具制作时机: A:新开发产品评估需要新增治具/检具的制作的. B:客户设计变更需要对治具/检具进行改善或重新制作的; C:内外异常改进的完善需要对治具/检具进行增加,修改的. D:为提高制程能力及生产效率对工艺改进时,需要对治具/检具进行增加或改进的。 E:为补救异常品需要制作治具/检具的由返工部门向工程部门提出申请. F:因使用时间过长或经过使用部门及工程部鉴定评估确认需要重新制作及改善的。 5.1.2对于”5.1.1治具/检具制作时机”中确定需要新增及改善的治具/检具的由使用部门及工程部提 出申请,由工程部担当确认是否有治具/检具制作需要,确认后及时将制作信息和资料配布给工程 部机加工完成; 5.2治具/检具设计与制作: 5.2.1治具/检具图纸编号和实物的编号;

制度计量管理制度

计量管理实施办法 本办法是企业的基本计量制度,是各项计量工作要遵循的准则。它确定本企业计量管理体系以及各项计量工作的要求。 一、机构设置 本公司质管科设兼职标准计量员。受公司经理直接领导,对全公司质量、计量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二、管理内容 计量管理工作要突出合理、科学、准确,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使计量工作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强调统一管理,做好上承下达。即企业的计量工作要接受上级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要对企业内部的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具体有: 1、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令、法规、方针和政策。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办法,做到各项计量工作有章可循。 3、制订本公司年度计量工作计划和计量工作近远期规划。 4、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器具。制订量值传递系统表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组织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保证各种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5、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订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做好计量器具的入库、流转、使用、降级、报废等工作,防止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生产过程。 6、参与企业科研、生产、经营和能源管理,管好计量数据,使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7、普及宣传计量知识。 8、统一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9、统一监督全公司的计量工作,并代表本公司负责企业内外计量纠纷的处理。 计量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计量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计量管理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作用。 一、计量工作要求 1、配好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能源管理、经营管理、计量测试等所需的计量器具;管好数据。 2、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 3、把由于计量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二、计量器具管理 1、严格执行量值传递系统,按照检定周期送检计量器具,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 2、做好在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帐、物、卡齐全,符合。

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制度

一、公司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公司的全面工作,对汽车检测业务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公司的管理评审工作。对公司的管理体系现行有效负主要责任。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指令和指示,并做好实施工作。 4、以身作则模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负主要责任。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财务政策。对财务管理负主要责任。 6、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做到公司人人有职、有权、有责,把责任与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对违反规定和标准的一切行为及人员有处置权,对人力资源管理负主要责任。 7、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积极性,挖掘潜在质量,确保全面完成公司各项任务。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落实。 8、重视安全检测,对人员安全、设备安全负主要责任。加强职工教育工作,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 1、技术负责人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技术管理工作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2、在公司经理的委托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组织与协调本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的仲裁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有权下达技术监督的命令,实施技术奖惩,有权禁止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车辆出公司。 3、负责审定《质量手册》,有权检查《质量手册》的执行情况: 4、负责质量改进、技术改进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5、掌握国外车辆安全检测技术动态、国家标准及法规。 6、经理不在时,代行经理职权。 7、对检测技术负全面责任。 8、对职工教育、技术培训负完全责任。 9、对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技术行为和人员有权处理和建议。 10、对设备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标准、法规管理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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