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激励制度精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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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激励制度》试行方案

8.1 总则

8.1.1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顺利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8.1.2 原则:

8.1.2.1公开原则:即评选标准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8.1.2.2并重原则:即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并重;

8.1.2.3优先原则:即奖励从下至上,处罚从上至下;

8.1.2.4“零避免”原则:即以实际事例为表彰依据,不搞平衡主义、不为表彰而表彰。

8.1.2.5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励为辅的原则。

8.1.3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8.1.4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8.1.5本制度适用于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未注明的条款。

8.2 奖励

公司对工作业绩突出,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8.2.1奖励的提议

由部门负责人或审计监察中心在发现需进行表彰的先进事迹时,在OA上提交员工《奖励单》(见附表)或奖励通报,奖励通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员工奖励单

8.2.1.1推荐部门及推荐人姓名;

8.2.1.2受奖励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工作年限、入职时间、现任与曾任职务等);

8.2.1.3 先进事迹的描述;

8.2.1.4奖励类型及奖励金额等;

8.2.2员工《奖励单》或奖励通报的审核及批准

8.2.2.1 审计监察中心核实其先进事迹的真实性以及该先进事迹带来的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益。

8.2.2.2 200元/次(含)以内金额的奖励,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审计监察中心复核后交财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8.2.2.3 500元/次(含)以内的奖励,由审计监察中心审批后报财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8.2.2.4 1000元/次(含)以内金额的奖励,由审计监察中心审核报总裁审批后交财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8.2.2.5 1000元/次以上金额的奖励,由审计监察中心和总裁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报财务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8.2.3奖励金额的发放

8.2.3.1年度奖项的奖金在年终总结会上发放;

8.2.3.2通报表彰、优秀员工奖、优秀管理者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金在奖励审批表审批通过后到财务管理中心领取。

8.2.3.3员工单次奖励金额在500元(含)以下,纳入该员工对应月份工资中发放。

8.2.3.4单次奖励金额在500元(不含)以上,凭正规发票报销。

8.2.4 奖励分为:

8.2.4.1通报表彰

8.2.4.2奖金

8.2.4.3增薪

8.2.4.4晋职、晋级

8.2.5奖励程序(见附表)及方式:

附表:奖励流程

8.2.5.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经理提名

8.2.5.2审计监察中心审核

8.2.5.3总裁或董事长批准

8.2.5.4奖励既可单独实施,也可合并实施

8.2.5.5为公司发展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者,经公司总裁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特别贡献奖”,其奖励方式和奖励额度由总裁办公会议决定。

8.3 奖励金额

8.3.1执行和督导工作得力、效率高、成绩显著者,发奖金100-1000元。

8.3.2发现职责以内的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发奖金50-500元。

8.3.3 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事故),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设施设备事故者,发奖金500—1000元。

8.3.4 检举揭发重大违规违纪或制止损坏公司利益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信誉或财产损失者,发奖金500—2000元。

8.3.5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见义勇为、保护顾客和公司财物安全者,发奖金500—2000元。

8.3.6 连续作业的工作岗位,如接班者未按时到岗接班,能自

觉继续坚持工作者,发奖金50元。

8.3.7 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事迹突出,为公司节约资金在十万元以上的,按节约资金总额的0.5%-3%给予奖励;为公司节约资金在十万元以下的,给予100-2000元奖励。

8.3.8 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发奖金50-200元。

8.3.9 对公司管理制度、机制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奖励100~2000元。

8.3.10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者,发奖金500-2000元。

8.3.11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且全年无出现事故,发奖金100-500元。

8.3.12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者,发奖金200元。

8.3.13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发奖金50-500元。

8.3.14 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文凭或获得其它专业证书者,发奖金500元。

8.3.15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且有事实证明的,发奖金200-500元。

8.3.16 全年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发奖金500-2000元。

8.3.17 员工晋职晋级时,在同等条件下,受奖者优先选拔,对德才兼备者可破格提升。

8.3.18 对长期坚持学习,且有读书笔记的,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

8.3.19 员工被公司指派执行超越职能的任务身体受到伤害的,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并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

8.3.20 勇于制止外来寻衅肇事,维护公司人员人身或财产安全的有功者,每次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金,对因此身体受到伤害的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

8.3.21 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且节约了20%公司核定的全年“包干费用”的部门,公司对部门给予1000元的奖励。

8.3.22在工作中,虽因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后果,但事后勇于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相应责任者,对这种行为应予以鼓励和表扬,可以对当事人给予100-1000元奖励。

8.3.23 坚决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人身、财产安全的,给予50元以上奖励。

8.3.24 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给予100-1000元奖励。

8.3.25 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荣誉者,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

8.3.26 向国内新闻、网络等媒体投稿刊载公司相关内容,致使公司影响力和信誉度增大者,给予100元以上的奖励。

8.3.27 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颂者,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8.3.28 完善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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