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番目”入旗清代中后期八旗制度的开放与封闭
清朝的八旗制度

清朝的八旗制度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军制和社会制度,它在清朝统治时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本文将从八旗的起源与组织、八旗的职能与特点以及对清朝社会的影响等方面来讨论清朝的八旗制度。
一、八旗的起源与组织八旗制度起源于清朝建立之初,最初是根据前朝崇祯帝的明朝旗制改编而成。
根据清朝官方的划分,八旗可以分为正黄、鄂尔多斯、正白、正红、正蓝、正青、正百两黄、正千两黄八个旗。
每个旗下又分为前、中、后三营,总共分为24个营。
八旗的组织架构主要由王公贵族领导,清朝的皇帝在军事上担任最高指挥职务,而内务府、都司等部门则负责旗兵的训练和事务管理。
此外,八旗中还设有各级指挥官,并根据旗内人数的多少分为额亲军事和正军事。
二、八旗的职能与特点八旗在清朝的统治过程中扮演了多重角色。
首先,八旗充当了清朝的主要军事力量,承担着保卫国家边疆和抵御外族侵略的责任。
其次,八旗也是清朝朝廷的前线行政机构,负责治理八旗驻地的事务,维护地方治安和纳税等工作。
此外,八旗还担负着军需供给、边防巡查和战时动员等任务。
八旗与其他军队相比,具有一定的特点。
首先,八旗不仅是一支具备军事实力的队伍,也是一种与传统中国社会等级制度相结合的特殊组织。
其次,八旗的士兵不仅是军人,同时还是众多生产人口。
他们的生活方式相对较为优越,享受特权,但也要为旗内经济生产和征税等任务做出贡献。
三、对清朝社会的影响八旗制度对清朝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八旗给清朝统治者提供了稳定的军事基础,保证了其政权的巩固。
其次,八旗在经济生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边疆地区的开发和屯田方面。
八旗骑兵也对清朝的边疆防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外,八旗的存在也加强了清朝统治者对于各地方头领的控制,使统治更加集中化。
然而,八旗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首先,由于八旗享有特权,其成员享受的待遇相对较好,这对于清朝其他阶层造成了不公平的待遇,导致了社会阶级的不平衡。
其次,八旗由于长期享有特权,对于现代化思想和科技的接纳相对较慢,这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满清八旗制度文档

2020满清八旗制度文档Document Writing满清八旗制度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满清八旗八旗制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由太祖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制基础上建立的。
明万历二十九年(162019年)始建四旗,正黄旗、正蓝旗、正白旗和正红旗。
明万历四十三年(162019年)增设四旗,称镶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和镶白旗。
定三百人为一牛��,五牛��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
满族人按八旗制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
初建时,不但在军事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具有行政和生产职能。
清朝统一,太宗皇太极为加强对旗人的束缚,增强了八旗制的军事职能,并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
各旗有军营、前锋营、骁骑营、健锐营和步军营等常规伍,司禁卫,云梯和布阵等职。
另外,设立了相礼营、虎枪营、火器营和神机营等特殊营伍,演习摔跤、射箭、刺虎和操练检枪等。
由於清初诸帝很重视枪炮武功等实战本领,八旗军在平定三藩,收台湾各抵御沙俄侵略等战斗中都取得了辉煌战绩。
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
京营是守卫京师的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
侍卫皇室的人。
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如紫禁城内午门、东西华门、神武门等由上三旗守卫。
驻防是指驻防全国各要地的八旗。
京营总兵约十万,驻防兵人类也在10万左右。
正黄旗以旗色纯黄而得名。
正黄、镶黄和正白旗列为上三旗,上三钠无王,都归皇帝所亲兵,侍卫皇室的成员也从上三旗中选。
至清末,是八旗洲中人最多的一个,下辖92个整佐领又2个半分佐领,约3万兵丁,男女老少总人口约15万人。
清朝的八旗制度

清朝的八旗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种特殊的军事制度。
这个制度自清朝建立以来一直存在,助力清朝统治中国直至灭亡。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对八旗制度的探讨。
一、八旗制度的由来八旗制度首次出现在明朝末年。
当时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为了将各部落整合起来,统一抵抗中国的入侵,创建了满洲部落联盟。
随着部落联盟扩大,努尔哈赤决定对自己的族人进行军事改革,引入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采用的是军民合一的模式,即旗下兵马不仅参加军事行动,还担任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职责。
这一制度的产生迅速提高了女真族的军事力量和统治能力。
随着女真族不断扩张,八旗制度于清初被引入中国境内。
清朝皇帝为了维护政权稳定,也采用了八旗制度。
清初的八旗分为满洲八旗和蒙古八旗,后来又增加了汉军八旗。
满洲八旗主要由满洲人组成,汉军八旗是为汉族人准备的,而蒙古八旗则是为蒙古族人准备的。
这一制度的出现使清朝能够实现对千万广大的领土区域的有效统治。
二、八旗制度的组成八旗制度的组成很简单:每个旗下会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战士、家人和随从。
战士是旗下军队的核心,而家人和随从则提供身边的支持和保障。
在旗下,战士被视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分为两类:马弓手和步兵。
马弓手是八旗制度中兵力最强的部队,他们驾驭马匹,在各种敌情下快速移动并准确射击。
步兵是八旗中的主力,他们装备了各种武器,参加军事行动,并负责卫兵和保卫城墙。
在家人和随从这个部分,家人是指家庭成员或召集的服务员,他们负责照看战士的生活和健康。
随从则是战士的仆人或奴隶,他们负责战士的日常生活和照顾马匹,确保整个旗面的日常生活运作正常。
三、八旗制度的优点八旗制度有很多好处。
首先,它能够让皇族和大臣们有一个安全的后盾。
每个旗下都亲自操纵着一支有组织和有训练的军队,维护着自己的地域。
其次,八旗制度能够促进贸易。
由于八旗士兵的移动能力和行政权力的优势,他们能够很好地发展贸易和商业活动,促进社会发展。
最后,八旗制度便于对各族人民进行管理,确保了皇帝的统治权利。
文学常识:清朝八旗的由来、发展与兴衰

文学常识:清朝八旗的由来、发展与兴衰导读:导语: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今天我们来看看清朝八旗的由来、发展与兴衰。
八旗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独创的一种“军政合一”、“寓兵于民”的组织,遇有征伐,抽调旗下甲士组成军队,即通常所说的八旗兵;同时它又是政权组织,具有管理旗下人民户籍、田土、赋役、教养、诉讼、婚姻等广泛职能。
清人关前,凡人均隶于八旗,可以说旗外无兵无民,八旗的重要性自不待言;就是入关以后,清统治者仍视八旗为国家根本,以八旗禁旅卫护京师,驻防冲要大城。
八旗的前身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
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
八旗的建立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
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
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
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
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
八旗的分类清朝的八旗分为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中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的主体是骑兵,他们的普通士兵分为三个等级,马兵,战兵和守兵,军饷依次降低。
普通的满洲八旗,蒙古八旗男子十岁开始每三年可以参加考试,达标为守兵,享有军饷,以后每三年可以参加晋级考试,考试合格升入高一级,增加军饷。
马兵,战兵和守兵是等级而不管你是否骑马。
汉军八旗也叫乌真超哈(重装部队)其主要是炮兵。
八旗的方位清代的八旗军,包括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在行军、驻营时所居的位置是固定的。
据说是依“五行相克”说制订的。
清代的八旗制度

清代的八旗制度清代的八旗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组织和政治体制。
本文将介绍清代八旗制度的来历、组织结构、功能以及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
一、来历八旗制度起源于满洲部落社会,最早可追溯到中国东北的辽金时期。
满洲人通过建立八个旗帜,以及相应的军事与行政组织,实现了族群内部的团结和管理。
随着满洲人的入主中原,八旗制度逐渐发展为清朝的核心制度之一。
二、组织结构八旗制度以满洲人为主体,分为正、侧两大旗。
每个大旗又细分为三个更小的旗,分别为正黄、镶黄和辅白旗,以及正白、镶白和辅黄旗。
满洲贵族和王室成员属于正旗,汉族、蒙古族等其他族群则属于侧旗。
三、功能1. 军事力量:八旗制度以旗人为主要军事力量,旗人享有特权,具备专业的训练和战斗经验。
旗人组成的满洲八旗军是清朝的骨干力量,参与了许多重大战役,如平定三藩、夷乱,保卫国家稳定等。
2. 行政管理:八旗制度不仅是一个军事组织,还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
正旗设有行政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事务,如税收、土地分配、司法等。
侧旗则扮演着协助和支持的角色。
3. 社会秩序:八旗制度对于清代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八旗在行政、军事等各方面的强大影响力,使其成为维护社会统一的重要力量。
同时,八旗在收敛民心,消除各族群矛盾,实现满汉蒙三族和谐发展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八旗制度在清代中国的社会和政治格局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民族融合:八旗制度使得满洲人与其他少数民族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共存与融合关系,促进了满汉蒙三族的融合与发展。
2. 经济财政:八旗人享有特权,并在经济上受到优待,但权力垂直和封闭的结构限制了清朝的经济发展,使得清代中国经济相对滞后。
3. 封建统治:八旗制度的存在使得满洲贵族在政治和军事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导致中国社会的封建特征更加明显。
4. 社会稳定:八旗制度保持了社会的相对稳定和统一,有效地管理了庞大的清朝帝国,稳定了社会秩序。
清朝八旗制度

清朝八旗制度
清朝的八旗制度是清代旗人的社会生活军事组织形式,也是清代的根本制度。
八旗最初源于满洲(女真)人的狩猎组织,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整顿编制,初置黄、白、红、蓝4色旗,编成四旗。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4旗,八旗之制确立。
在八旗制度下,每300人设一牛录,每5牛录设一甲喇,每5甲喇设一固山,同时规定每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
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
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
清太宗皇太极时期,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旗制与满洲八旗同。
入关前,八旗中的正黄、镶黄两旗由汗王(皇帝)直接统领,其它6旗分别由汗王的子侄统领。
入关后,为加强军事防御,清廷令八旗兵在京师与各地驻防。
同时采取了大规模的“圈地”活动,圈占民人的大批良田划归旗人,并豁免旗人的税赋与劳役,优惠政策造成了旗人的颓废和寄生性,甚至出现“生计”问题。
总的来说,八旗制度与清政权相始终,它既是清王朝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也使清王朝最终走向衰败没落之路。
八旗制度内容

八旗制度内容
八旗制度是清朝在政治、社会和军事方面的一种特殊制度。
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八旗的划分:八旗是根据满洲人的社会等级和职责划分的八个组织单位。
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正五色、镶黄、镶白和镶红旗八个旗。
2. 旗人的义务:旗人是满洲人在八旗制度下的一类特权阶层。
他们有免税、免役、免徭的特权,但同时也有服从军事命令和保卫边防的义务。
3. 军事组织:八旗制度以旗为单位组织军队。
每个旗都设有所属军队,由旗人组成,负责边防和维持社会秩序。
这些旗军都有自己的统帅,并在清朝的军队系统中起到重要作用。
4. 经济特权:八旗制度给予旗人一系列的经济特权,例如安排他们在全国各地有优先购买商品的特权,以及享受土地分配、商业特许权等。
5. 社会地位和特权:旗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特权,例如在官员选拔中占有较大比例,可以享受更高的待遇、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特权。
总的来说,八旗制度是满洲人特有的组织制度,通过旗人的军事、社会和经济特权来维护其特殊地位,并为清朝的统治和边防起到重要的作用。
清朝的八旗制度解析

清朝的八旗制度解析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统治时间长达267年,历史悠久。
在清朝的统治期间,其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便是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朝建立起来的独特的军事组织和社会制度,其悠久的历史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一大特色。
本文将从八旗制度的背景、八旗制度的组成、八旗制度的演变以及八旗制度的评价四个方面来对八旗制度进行解析。
一、八旗制度的背景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由于清朝的建立与维护离不开大规模的战争与征服,因此在其建制早期,亲信与奴隶这两种制度便成为了清朝的两大特色。
亲信制度是指皇帝与其家族的成员对于武臣的赏识和最高的掌控力度,亿城娱乐奴隶制度则是指从明朝繁荣时期到了清朝康熙年间,许多中国人被奴役到满族贵族家庭中,从事繁重劳动。
而在亲信制度和奴隶制度之上,为了更好地组织和控制军队,八旗制度在清朝建立起来,成为了日后几百年中国军事与政治的重要组织形式。
二、八旗制度的组成八旗制度是指清朝建立起来的一种以八色旗为象征的兵役制度和社会制度。
八旗共分为三大类:1.正、镶、边:为满洲满族部队,也是八旗中最为核心和最为优越的部队,其旗下的士兵有年金、官衔和土地等福利。
2.正蓝、镶黄、边白:为蒙古蒙古族部队,其优越度不如满洲满族部队。
3.正红、镶白、边绿:为汉族汉军部队,作为从明朝开始顺服的旗人,其地位较为低下,不具有前两类旗人的优越地位。
每一类旗下的兵役制度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旗人分为汉军、蒙军和满洲三种族群,根据所属部队不同而进行划分。
由于其具有军事性质,所以八旗制度从组成上已经体现出其军事存在的基本要素和特征。
三、八旗制度的演变在清代的漫长历史中,八旗制度也变更了多次,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发生在康熙时期。
康熙帝在位时期对八旗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革,除了增加了骑兵、炮兵等新兵种以外,还对各部队的编制进行了优化,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战争的需要。
同时,康熙还将八旗制度扩展到了全国,将千兵千户制度与八旗制度相互融合,使得统治全国变得更加方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金川“番目”入旗—清代中后期八旗制度的开放与封闭1扎克塔尔及桑吉斯塔尔的八旗仕途之路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四月二十八日,紫禁城南的午门外举行了一场隆重的献俘仪式。
在经历长达5年的战争后,清军最终征服四川西北部嘉绒地区的大、小金川土司。
乾隆帝对这一胜利格外重视,谕令将大、小金川土司、家眷、大小头人及大喇嘛等250余人押解进京,并钦定吉日行献俘礼。
盛大的献俘仪式结束后,刑部很快议定对战俘的处置办法,250名战俘按照罪刑轻重分别处置:索诺木等首犯12人,“罪大恶极,均经凌迟处死”;重犯19人“均经处斩”;其余家眷、喇嘛等219人,流放各处为奴。
这250人并非全部入京的嘉绒人。
战争期间,陆续有当地民众投诚,对于如何安置这些主动“投诚”的两金川之人,乾隆帝颇为踌躇。
考虑到“各为其主,亦复可矜”,且不少人曾为清军效力,“若尽与骈诛,实觉心有不忍”,但大、小头人及其眷属,不便仍留金川地方,因而谕令照平定准部时所有台吉、宰桑、德木齐等概行移徙例,均押至北京安插。
后经大学士等议定,决定仿照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将驻京回民编为佐领之例,编为一佐领。
据《钦定回疆则例》所载,此一佐领入于内务府正白旗,为内务府及理藩院所属,包括解送至京的大、小金川男妇189名,加上唱“番曲”、跳锅庄的28人,以及第一次金川战役后留京修筑碉楼的11人,该佐领共辖大、小金川之民228人。
▲八旗清廷将两金川降入编为佐领,入于内务府正白旗,是把他们纳入八旗体系,成为内务府管辖下的包衣佐领。
据祁美琴在《清代内务府》一书中的考证,包衣“主要起源于那些被收养、被接纳的外氐族人和因通婚被带来的一些外氏族亲族”。
后来,它的人员构成也“逐步向外戚族众、战俘和一些契约奴仆扩展”。
事实上,清朝在征服蒙古、朝鲜、中原地区及后来平定三藩、平定回部的历次战争中,皆有将战俘编入包衣组织的举措。
将两金川降人编为佐领,入内务府三旗只是沿袭旧例。
不过从战前的情况来看,两金川不仅是政治疆域上的边徼,亦是“声教不及”的“化外之地”,两金川之人一直被清廷视为西南“蛮夷”。
战后,部分“降番”被纳入八旗体系,成为内务府三旗的正身旗人,其地位虽不能与“旧满洲”(fe manju)同日而语'但较之前的“蛮夷”身份,显然有了巨大的改变。
且自两金川降人编为内务府佐领后,清廷亦未禁绝其仕途之路。
据《钦定回疆则例》记载,乾隆帝曾专门降旨称:“伊等内既暂不得可用之人,于包衣官员内拣选妥善者带领引见补放佐领,俟伊等内有能办事者,再以番子等补放”。
言下之意,虽暂无可用之人,经过历练后,有能力者即可补放官员。
事实上,乾嘉时期,的确有两位来自嘉绒的“番人”在清廷里崭露头角,逐步晋升为八旗体系中执掌旗务的商级官员,他们是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
2金川“降番”入旗的政治、文化因素第二次金川战役无疑是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人生的重大转折。
若非这场战争,在凡事讲求“根根”的嘉绒社会,两人最好的际遇只是土司麾下的小头人,不仅世代为土司奴役,见到芝麻大小的朝廷命官,也须得唯唯诺诺,磕头请命。
成为朝廷正二品大员,掌管八旗旗务,统帅八旗劲旅,恐非其平生所能料想。
反观宋、明等传统中原王朝,虽不乏朝廷任命“四夷”部族领袖为官的事例,但大都属于权宜一时的羁縻之策。
若要以“边裔”之民身份入仕朝廷,唯有科举一途,非倾数代之力,饱读“圣贤”之书,变夷为夏,难有成功的希望。
像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这样直接入朝为官,仅仅通过自身努力便跻身高位者,并不多见。
两人的经历恰能从侧面反映出清代中叶八旗制度与官方夷夏观念的变化。
乾隆帝以华夏正统自居,说明之前区分“华夷”的某些细则已悄然发生改变,那种以地域、文化、血统为藩篱严夷夏之防的思想渐渐为官方淡化,代之以新的标准。
乾隆十四年(1749年),乾隆帝曾降谕:蒙古、汉人,同属臣民。
如有书写之处,应称蒙古、内地,不得以蒙汉字面,混行填写,已屡经降旨。
今吋灵阿奏折,犹以夷汉二字分别名色,可见伊等全未留心,且以百年内属之蒙古,而目之为夷,不但其名不顺,蒙古亦心有不甘。
将准噶尔及金川番蛮等,又将何以称之?此则上谕透露出乾隆帝在区分“夷夏”时的基本原则。
既然清朝已经是华夏正统,那么顺者如百年内属之蒙古自不该“目之为夷”,逆者如准噶尔、金川才是真正的“夷狄”。
“中外并无异视”的前提或“夷夏之别”的关键在于是否顺从清朝统治。
按照这一逻辑,乾隆朝中后期历次战役中归顺清廷的准噶尔、回部、金川人等,都不该再以“夷狄”视之。
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有地方官在奏报中将达赖喇嘛使者称为“夷使'乾隆帝降旨申饬称:“国家中外一家,况卫藏久隶版图,非若俄罗斯之尚在羁縻,犹以外夷目之者可比,自应以来使堪布书写为是”此时之“外夷”显然已不包括准噶尔与金川。
而乾隆帝在筹划平定两金川善后事宜时即将整个“甲垄”(嘉绒)地区纳入理藩院的管辖,令其升格到与蒙藏同等的地位。
又指示前方官员称,大、小金川人等只要遵例剃发即可,无须改变文化习俗及衣冠服饰。
这说明在他看来,“王化”与否仅关乎于政治上的归顺(刹头正是顺从清朝统治的政治符号),文化衣冠已非必要的条件。
综上所言,金川“降番”入旗或许能够从清代中期特殊的政治文化环境中找到合理的解释。
“入旗”并不仅仅意味着社会地位的提升或政治待遇的改善,尤为重要的是八旗作为满洲的主要载体,能够进一步消解地域、文化、血统等因素造成的隔阂,令“边夷”更快地融入到“皇清中夏”的政权之中。
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入旗后都凭借军功得以晋升,两人的仕途经历恰好符合满洲传统的尚武之道,同时也与雍正、乾隆以“武功”论证清朝华夏正统地位的思路十分契合,这虽然不能视作“满洲”成功模式的简单复制,但它或许提示了如下一种可能:如果来自西南边陲的“蛮夷”都能够逾越苛刻的限制摆脱“夷”的身份,那么入主中原已达百年之久的满人为何不能在保持满洲特性的同时改变华夷的身份认同呢?无论对于满人自身抑或广大臣民而言,这至少是一种积极的暗示。
3清代中叶八旗制度的开放与封闭从整体趋势上看,清代中叶的八旗的确越来越倾向于封闭,雍、乾两朝对于满洲特性及八旗共同历史记忆的反复强调,一定程度上赋予了这个群体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共同体”的某些特征。
然而,金川“降番”入旗与八旗汉军出旗恰提示出不同历史面相的存在,看似“僵化”的八旗制度还具有开放与灵活的一面。
若不以今人的观念强加于古人,则很难说雍正、乾隆能够预见并刻意建构八旗制度的“民族特性”,他们更有可能将这一制度看作政治工具(与清朝前期一样,只是作用发生了变化),因而可以根据不同的政治目的灵活运用,既可隔别满汉,亦可团结转化“异族”。
那么,对于入旗的金川“降番”而言,旗人身份又意味着什么呢?首先,最直观的变化是生活地域的改变。
八旗成员除部分留驻东北及一些重要城市外,其余皆居住在北京。
这些金川之人的居住环境也就由“跬步皆山”的四川西北部“甲垄”(嘉绒)地区,转移到中国最为富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在乾隆帝的指示下,他们入京后大都集中居住在香山健锐营。
还有个别如扎克塔尔、桑吉斯塔尔等,因入值当差,为皇帝贴身侍卫,其居住地应该更靠近紫禁城。
其次,他们在政治、经济、律法、教育等各个方面均享有旗人特权。
政治上,有出仕的机会,升迁官职均占用旗缺,前文已有详述,此处略。
经济上,清廷优养旗人,免征八旗人丁的差徭、粮草、布匹,旗人只需承担兵役(制度上也禁止从事其它职业),且八旗兵丁受朝廷豢养,如“番子佐领”定有骁骑校一员,领催四名,马甲额缺七十名,上述兵额每月都能领取一定数量的钱粮。
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等身居高位者每年的俸禄更有数百两之多。
还有少部分金川之人在宫廷内作“番子”乐、跳“锅庄”舞或在内务府做工,也能领取一定数量的俸饷。
律法上,清代实行旗民差别待遇。
“旗人与民人发生纠纷,州县官无权判决,须依旗民分治的原则,由各旗和地方特设的理事同知审理”,旗人犯法后所受处罚,均较民人轻。
虽然没有具体的材料能够证明,但金川“降番”既已入旗,自然也适用于同样的律例。
教育方面,清廷一直很重视八旗人才的培养,早在顺治元年即设立八旗官学。
康熙皇帝更是要求周围人都应具备基本的文武素养,即使是“包衣家奴、侍卫驱走之辈也不例外”,故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设立景山官学,专门培养内府佐领、管领下的子弟。
总体而言,金川“降番”入旗后已完全脱离了之前的自然环境与地域文化,其生活方式与状态均有着质的改变。
由于材料阙如,很难判断他们的身份认同与文化表征是否在短时间内产生明显的转变(或出现认同上的障碍与困惑),然而考虑到旗人身份享有的政治、经济权益,加之长期接触处于优势地位的满、汉群体,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文化上的融合(assimilation)及族属界限的模糊。
至少从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的经历看来,他们的确在积极适应新的角色身份,并主动融入八旗之中。
两人不仅作战勇敢,办事勤勉,且在嘉庆帝遭遇危险之时,能够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驾,这虽属御前侍卫之职,然而当时在场的百余人中,仅有6人参与护驾,其中两人还分别是亲王与额驸(棉恩与拉旺多尔济),这或能说明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在履行自身职责时表现得比一般旗人更为积极。
嘉庆九年十月,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向嘉庆帝乞恩,恳请“将伊等由包衣佐领改入外旗”,嘉庆帝以抬旗“系奖励勋劳,恩出自上,岂臣下所得恳请”为由严词拒绝。
两人虽未能如愿,但他们在此事件中透露出不满足于内务府旗籍,希冀进入更为核心的满洲八旗之意愿,或许可视作两人对于旗人身份的认可。
嘉庆二十三年,桑吉斯塔尔病危,死前嘱咐其子三等侍卫愣讷尔布,“在京觅地安葬,不回四川原籍,俾子孙永远得以就近当差”可见他对旗人身份已经有了相当程度地认同,为此不惜斩断与故土的联系,而其后世子孙在远离故乡的旗人社会中成长,对于故乡没有直接的记忆,更缺乏归属感,他们对于旗人身份的认同应不会存有疑虑。
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入旗后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八旗制度开放性的一面,皇帝、部分臣僚以及扎、桑自身都保持着包容、开放的心态,族属、血统、文化方面的差异皆未成为其得到任用或晋升(主动适应并融入八旗)的障碍。
这种开放性或许能够说明此时的八旗还远未固化、封闭到形成一个所谓“民族共同体”的地步,同时也意味着清代中叶以后八旗内部并非毫无差别可言,乾隆朝汉军旗人大量出旗为民就说明其内部仍然存在阶层、族属一类的区分。
而扎克塔尔与桑吉斯塔尔能够很好地适应并融入八旗之中,并不代表他们能够轻易地消弭与其他旗人的差别,自由地转换身份。
在有的场合,他们还是被视为异类。
嘉庆帝偶尔会提起扎克塔尔“番夷”的身份。
嘉庆四年(1799年)六月初二,嘉庆帝诣观德殿后,返至北上门,面询御前侍卫兼奏事处行走扎克塔尔,当天是否有各衙门引见官员。
扎克塔尔答以有宗人府引见官八员,待嘉庆帝回宫后询之奏事太监,又称当日并无引见官员,遂令军机大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