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PPT
最新中航光电:公司章程(2019年8月 .ppt课件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 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 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 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元器件及电子信息产品的 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本企业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三来一补”(以上范围凡需前臵审批或国家 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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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股东享有股权,包括分红权、表决权、转 让权、知情权等。国家股股利和法人股股 利分配需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自然人股 利需在弥补上年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才能分配。
股东义务与责任
股东义务
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并以其出资额 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责任
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审批程序
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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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公司治理结构
清晰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 立规范的治理层级。
制定董事会章程
规定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 则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行 使职权。
审批程序
公司的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政府 有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实施。
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决策程序
重大资产交易的初步意向
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应首先由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或董事会提出初步意向,并提交给公司股东会进行讨论和决策。
股东会决策
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事项应当由股东会进行决策,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在股东会表决时,需要有过半数的股 东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
董事会
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 构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是公司的决 策机构
监事会
经理层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组成,是公司的监 督机构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组 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107w.pptx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C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C 第六条公司经营年限:自注册之日起,至永久。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是:诚信经营,服务客户,共同发展。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证明书; (三)能条股东有权按照本章程规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且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条股东应当定期向公司缴纳资金,并且按比例享有股权利益。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的安 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建立健全工资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福利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报送年度财务报 表。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每年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确保资金安全,禁止夹带私款、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执行。 以上是本公司的章程,已逐条进行审议通过,现正式实施。
2024版《公司法完整版》PPT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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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公司章程保护
股东诉讼制度
监管机构保护
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 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具有基础 性作用。通过制定和完善公 司章程,可以明确股东的权 利和义务,规范公司的治理 结构,防止大股东或管理层 侵害小股东权益。
当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可 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 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 种制度,为股东提供了有效 的司法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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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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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概述及分类
股东权利概述
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和利益,包括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收益等。
股东权利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股东权利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等。其中,自益权主要 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则是指股东为公司利 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提案权等。
导致公司资本不实,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行为人需 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违反公司章程行为
如擅自改变公司组织形式、超越经营范围等,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行为
如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恶意转让股权等,行为人需承担赔 偿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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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情形和方式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变更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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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变更事项及程序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如工商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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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公司章程(最新版)

中外合作公司章程(最新版)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Sino foreign cooperative company (1)(合同范本)姓名:单位:日期:中外合作公司章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公司(以上简称甲方)与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市签订的建立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外文名称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中国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法定名称和法定地址为:甲方:中国公司,中国省市路号;乙方:国(或地区)公司;国(或地区)市路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
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
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具体写明)第五条合作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第六条合作公司宗旨为: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销路和竞争能力的产品,使合作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注:每个合作公司应根据自己的特点写)第七条合作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写)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为: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到年可增加到年产,品种将发展到。
(注:每个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
(或用双方商定的其他货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等不计入注册资本)第十条甲、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甲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缴付征用土地费和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办法,根据双方的约定写)其中: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维修服务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公司规章制度ppt

规范库存盘点、物资调配、报 废处理等方面的流程。
保密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保密责任与义务
明确员工保密责任和义务,规范保密行为。
信息安全防护
制定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如加密技术、防火 墙等。
信息分类与标识
对信息进行分类和标识,便于管理和控制。
泄密应急处理
建立泄密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泄 密事件。
规章制度的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企业管理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规章制度将更加注重人性化、科学化和系统化, 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也将更加严格和有效,以确保规章 制度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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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公司规章制度的核心内容
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与录用
明确招聘流程、录用标 准、试用期规定等。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加强惩罚和激励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 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 行严厉惩罚;同时,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 ,鼓励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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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LOGUE
总结与展望
回顾本次ppt的主要内容
财务报告与分析
规范财务报告编制、财务分析 方法和频率等。
内部控制与审计
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审计程序 、风险防范机制等。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
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 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管理
明确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质 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销售管理
制定销售策略、客户关系管理 、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制度。
规章制度的作用
规章制度在企业运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能够保 证企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和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

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面、 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提升风险管理意识
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全体员工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员参与的风 险管理文化。
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系统的内部控制 制度,明确各项业务活动的流程和规范。
强化流程控制
针对关键业务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制定严格的流程控制措施,确保 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持续优化流程
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内部控制流程,确保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内部审计与监督
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业务运营、风 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和监督。
员工薪酬与福利
员工薪酬
国有企业应制定公平、激励性的薪酬制度, 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绩效给予合理的薪 酬待遇。
员工福利
公司提供各种福利,如五险一金、带薪年假 、节日福利、员工旅游等,以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
员工绩效考核与晋升
员工绩效考核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 行定期评估,为优秀员工提供奖励和晋升机会。
短期发展目标
制定年度或季度发展计划,包括生产、销售、利润等 具体指标,以指导企业的日常运营。
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
投资方向
明确国有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和禁止领域,以保障国家战略 目标的实现和避免不必要的风
险。
投资决策程序
建立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 包括项目筛选、尽职调查、专家论 证等环节,以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 性和有效性。
《公司法基本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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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的《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 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 务提供担保。
该款是否意在限制公司的权利能力?很多学者 认为是;也有学者认为只是限制董事、经理为股东 和其他个人债务担保,没有限制为企业担保,也没 有限制公司本身的担保能力。按照后者的观点,公 司通过法人机关(如股东大会)为股东等提供担保 是有效的。
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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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能力
1.受到公司固有性质的限制
2.受到法定限制
(1)转投资限制。转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公司法》第15、16条限制了投资对象、投资程序、投资数 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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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几种资本的概念
发行资本:已经发行在外(也就是已经由股东 认购)的资本总额。
实缴资本:公司已经发行且股东已实际缴纳的 资本。
催缴资本: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 纳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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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衷资本制 由于法定资本制过于僵化,德国于30年代率先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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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6条、第81条对资本制度作了调整: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
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
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 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 可以在5年内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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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日,最高法《关于审理与企 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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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是公司必须具备的书面法律文件,是对 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的、调整公司组织关系和行为 的基本准则,被称为公司宪法。
二、性质:契约说和自治法说
• 契约说:制定是基于发起人的共同意思, 且制定后即对发起人产生约束力。
• 自治法说:不仅约束章程的制定者或者公 司的发起人,而且也当然约束公司机关及 新加入公司的股东,因此,具有自治法的 性质。
• 我国香港、美国均允许上述做法。
(2)多目的性条款 (MultiplePurposesClauses)
• 指公司在其组织章程中列入两个以上公司正在从 事或将要从事的经营活动项目,作为公司进行活 动的依据。
• 这种条款一方面给予公司交易以很大的自由,避 免目的性条款过于单一而陷入越权无效问题之中
• 另一方面又为公司开展新的交易提供方便,克服 了公司在情势有异时不得不修改章程带来的麻烦。
•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有必要、有权利制 定基本和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以保持公司 和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发展。
3、公开性 • 公司章程需要登记,面向社会公开 • 股东可以查询,公司应当置备于公司 • 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必须披露
四、作用
• 全面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经营活动
• 相关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基本文件
• 对内(股东)对外(第三人)表彰公司信 用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
•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法;
•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 事项。
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中国法)
• 公司名称和住所;
•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设立方式;
•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 和注册资本;
• 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3)“混合性”条款 (MinglingClauses)
• 指在涉及公司越权纠纷时,律师可以援用经常出 现在公司组建大纲中的一项“混合”条款。
• 这一条款允许公司从事那些对公司来说似乎与特 定的宗旨有关而且能很方便地从事的业务。
• 目前争议很大。
8、越权行为的防止
(1)公司股东的阻却请求权
•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外代表 公司从事活动时超越公司组织章程或 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有请 求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停止其越 权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权利
• 这就是英美法上的阻却命令制度。
• 在日本则称为股东的停止请求权:因 董事实施公司目的范围以外的行为或 其它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行为,致公司 有产生不可回复损失之虞时,自实施 该行为六个月前连续持有股份的股东, 为了公司的利益,可以请求董事停止 其行为。
(2)公司股东的代位诉讼制
(3)股东直接对董事提起诉讼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 期和议事规则;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 期和议事规则;
•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 法;
•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 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 其他事项。
我国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 • 行政主管机关提供标准文本,限制或
五、模式
• 大陆法:单一模式(单个法律文件) • 英美法:复合模式(两个法律文件)
英美法的复合模式
• 英国分别由 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和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组成,前者翻译为“组 织大纲”、“组织简章”、“组织章程大纲”等, 后者翻译为“组织细则”、“组织章程”、“组 织章程细则”等。
《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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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 有效。
7、应对方法
(1)一般性条款(GeneralClauses)
• 一般性条款仅仅宣布公司的宗旨是“从事 一切合法商事行为”,对公司的权力并不 具体列明而只做概括性、一般性的陈述。
禁止当事人记载任何任意记载事项。 • 公司法应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监
管的结合,上述错误做法,粗暴地侵 犯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 严重制约了公司治理的展开,不利于 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 充分暴露出主管机关的专横与无知, 行政权力泛滥无涯。
实例:中国银行章程
七、章程的修改
1、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专属于公司股东(大) 会
• Rolled Steel Products Ltd.vs British Steel C orp RV Secretary of State for the Envirome nt ex p Spath Holme Ltd.1等案件中得到进一 步的运用。
• 继英国之后,这一原则被英美法系其他国家 立法和实践所沿用,并对大陆法系国家立法 产生深远影响。
• 指公司作为一种营利性的法人组织,必须以 公司章程为基础,公司超越章程规定营业 范围以外的活动为越权,在法律上无效。
• 交易相对方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公司 的股东大会也不得事后追认。
2、确立
• 发源于英国的 Ashbury Rail Carriage Co.V.Riche 案,1875 年英国上院对该案做出判决,确定了越权无效原 则(Ultra Vires),界定了其概念 (beyond the power )。
• 从市场来看,妨害了自由市场经济的运行 和效率。
5、立法转变
• 英国分别在1985年,1989年的公司法修改中对这 一原则进行了修改, 其108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 司目的事业的任何限制,都不足以影响公司具体 行为的有效性,法官已经不接受公司以“越权” 为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所做的抗辩。
• 欧共体指令(68/151/EEC)要求成员国修改国内 法做出修改,不得仅仅以越权为由而使公司不受 制自身行为。
• 我国台湾地区在2001年11月对其“公司法”进行修订 过程中,删去了有关对超越经营范围之行为的罚则。
6、我国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
• 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 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 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 是公司对政府的书面保证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件。
•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公司章程
本章结构
• 公司章程的概念 • 公司章程的性质 • 公司章程的特征 • 公司章程的作用
• 公司章程的模式 • 公司章程的内容 • 公司章程的修改 • 公司章程的效力 • 越权原则及其修正
知识点
• 公司章程的概念 • 公司章程的性质 • 公司章程的特征 • 公司章程的作用
• 公司章程的模式 • 公司章程的内容 • 公司章程的修改 • 公司章程的效力 • 越权原则及其修正
4、危害
• 损害了善意对方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 破坏交易安全,越权原则酿造了不公平的交易 秩序,为公司逃避法律责任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 也不利于公司及其股东。交易本身风险与利润 并存,每一次交易机会对公司来说都是一次拓 展自己业务和壮大自己实力的机遇。
• 从个人的角度看,妨害了个人自由交易的 权利。
• 从历史背景来看,越权原则是早期公司特许论的 产物,即公司章程所载明的目的范围也就是政府 许可的范围,公司只享有在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 动的自由,超越经营范围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而 法律本身所不允许的事项不得经股东大会批准而
变成合法的。
3、转变
• 随着公司从特许设立时期进入自由设立时 期,依据公司法进行注册登记公司即告成 立,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已不限于特定行业 或产业,设立公司从事商事交易行为已经 不再被视为特权,此时再坚持严格的越权 行为原则就很难适应商事交易的确定性和 便捷性要求,而且会导致不公正的后果。
• 美国在分别由公司组织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和章程细则(议事规则)Bylaws 组成。
• 上述英美法的前一个法律文件列出公司名 称、住所、营业范围、注册资本、公司性 质、股东等,用以指导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被称为公司的外在宪章。
• 后一个法律文件记载公司内部运作的各项 细则,主要规定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因此 被称为公司的内部宪章,同时也被视为公 司与股东以及股东之间的契约。
六、章程内容
依据其效力不同,可分为: •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 任意记载事项
•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法律列举必须记载
• 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指为法律所列举,但 不强制记载的事项。 从德、法、日的规定看,一般将发起人的 特别利益、设立费用、发起人的报酬、公 司期限、分公司的设立等列为相对事项。
2、内部效力
(1)对公司的效力
应当在章程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 动,否则构成越权。
(2)对股东的效力 A:股东权利的保护与控制 B:股东义务
(3)对董事、监事、经理的效力
A: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来源。
B:是对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的制约,必须在法 律和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C:行为违反公司章程,若给公司或股东造成 损害,应赔偿。
3、外部效力
• 传统观点认为因章程是公开的,因此,具 有公示、公信效力,推定通流观点仍然是传统观点 • 但有的学者已经开始认为章程是内部规则,
不具有对世效力,但在诸如担保等具体问 题上具有对抗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