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湘政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2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精神,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工作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优质湘猪工程”和发展特色畜禽优势产业为重点,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着力构建现代畜禽种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防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工流通、质量安全“六个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我省由养殖大省向养殖强省转变。
到2025年,全省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猪全产业链新增产值1000亿元,特色畜禽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畜禽养殖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到2030年分别达到75%以上和85%以上。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
综合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市场供求等因素,继续调整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进“优质湘猪工程”和特色畜禽产业集群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赣府厅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禽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畜禽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我省禽业资源优势,着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规模养殖、产业融合、品牌打造、绿色发展”的思路,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新品种培育,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家禽屠宰加工,壮大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家禽产品知名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家禽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省禽肉产量达到95.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75万吨,家禽出栏量达到6.3亿羽;规模化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家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屠宰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屠宰加工能力达到3亿羽;家禽育种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培育2-3个家禽新品种、新品系;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禽肉、禽蛋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二、做大家禽种业。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坚持本品种选育与新品种培育同步推进,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夯实家禽产业发展基础。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完善保种场、原种场和扩繁场,加大品种选育力度,提升家禽供种能力和性能水平。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引导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家禽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实施家禽遗传改良计划,培育我省家禽新品种、新品系。
推进抚州白羽肉鸡繁育基地建设,加快白羽肉鸡研发与育种进程,打造我国高端白羽肉鸡品牌。
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市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畜牧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统筹规划,提高畜禽疫病防控水平和饲料资源利用率,完善畜禽品种培育和繁育技术,推动牧业机械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加快畜禽养殖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畜禽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发展。
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引导养殖场生态化、无害化、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畜禽养殖业标准化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养殖场设计和施工监管,建立健全养殖场规范管理制度,加大养殖场执法检查力度,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四、探索畜禽健康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保护消费者利益。
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从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风险管控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对重点畜禽产品开展专项监测和评估,建立畜禽交易信息公示和追溯体系。
五、加强畜禽企业发展和政策扶持。
促进畜禽产业结构优化,鼓励畜禽企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扩大畜禽企业国内外市场拓展,加大政策和财务支持力度,促进畜禽产业可持续发展。
六、提高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素质和安全保障意识。
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畜禽养殖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预警机制,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畜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如疫病防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强畜牧业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对于畜牧业而言也是如此。
在畜牧业中,技术创新包括畜禽品种培育、饲料资源利用、疫病防控、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和信息化等方面。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科研攻关,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在畜禽品种培育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品种筛选、育种、基因编辑等技术手段,推进优质畜禽品种的繁育和推广应用。
海尔科区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海尔科区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为加快我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期间,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推进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优化产区布局,扩大规模养殖,促进种养结合,强化科技支撑,助力脱贫攻坚,着力推动肉牛、肉羊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2019年,全区肉牛、肉羊饲养量分别为0.376万头、7.72万只,同比分别增长54.1%、3.9%,其中,存栏分别达0.24万头、3.85万只,出栏分别达0.136万头、3.87万只;牛肉产量204.5吨,羊肉产量542.5吨,同比分别增长47.65%、2.94%;牛羊肉占肉类总产量的18.78%;牛羊产值占畜牧业产值的37.77%。
目前,全区肉牛存栏0.31万头,肉羊存栏3.87万只。
(二)规模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着力发展肉牛、肉羊养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实施肉牛“见犊补母”,加快基础母牛扩群增量,产业聚集度显著提高;推进优质牧草种植,优质牧草种植面积1.18万亩,为我区现代畜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畜牧业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为抓手,着力提高肉牛、肉羊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全区养殖规模100头肉牛养殖场、500只肉羊养殖场3家,规模养殖数量0.34万只,规模化率4.2%。
肉牛、肉羊产业良种化程度稳步提高,肉牛“见犊补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肉牛基础母牛存栏达到0.1075万头,肉羊基础母羊存栏1.51万只。
(三)牛羊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明显坚持供给与环保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方针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机制,全面推进牛羊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正在得到有效控制和改善。
全区6家规模养殖场共建成粪污处理设施6家,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成3个有机肥生产线,周边养殖企业通过与有机肥厂签订销售协议全量消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27•【字号】闽发改农业〔2020〕173号•【施行日期】2020.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20〕173号各市、县(区)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7日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近年来,我省家禽业稳定发展,已经成为畜牧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加快推动我省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禽肉、禽蛋稳产保供能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当前和长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发展目标以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突出规模健康养殖、集中屠宰加工,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努力构建我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力争到2025年,全省禽肉产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肉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巩固和稳定快大型白羽肉鸡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在光泽、浦城、政和、新罗、上杭等地新建一批肉禽生产基地,构建先进的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保持白羽肉鸡产业全国领先地位。
支持和提升特色禽肉生产规模,在城厢区、南靖县等黄羽肉鸡主产区,龙海市、漳浦县、平和县、将乐县、建瓯市等肉鸭集中区,不断增加特色差异化优质肉禽比重。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方案范文(三篇)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方案范文一、引导规模化养殖为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需要引导农民逐渐实现规模化养殖。
规模化养殖可以提高养殖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增加农民的收入。
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
组织专业培训班,提供饲养管理、疾病防治、营养配制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养殖技术,提高技术水平。
2. 鼓励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化养殖。
鼓励农民组建合作社或与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养殖项目,通过资金和技术的共享,提高养殖效益。
3. 提供资金支持。
设立畜牧业发展基金,为规模化养殖提供低息贷款和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发展规模化养殖。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为确保畜牧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使用禁用药物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做法包括:1.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和加工企业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完善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强对畜产品的抽检和监测,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3.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民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三、推动农业产业链升级为推动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将加快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升级和优化。
具体举措如下:1. 发展畜产品加工业。
鼓励农民和企业发展畜产品加工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经济收入。
2. 拓宽畜牧业产品销售渠道。
改善畜牧业产品的销售渠道,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3.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
四、促进畜牧业与农产品生态化发展为促进畜牧业和农产品的生态化发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推广有机养殖。
鼓励农民采用有机养殖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推动畜牧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
2. 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
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追溯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来源,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助力家禽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助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助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市场需求和家禽产业特点,合理规划养殖区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养殖模式,提高家禽
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2. 科技创新:加强家禽育种和养殖技术的研发,培育优良品种,提高
养殖效率,降低成本,同时加强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科技支撑。
3. 绿色发展:推广生态养殖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
持续发展。
加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
用效率。
4. 品牌建设:加强家禽产品品牌建设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市场竞争力。
同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家禽产品质量
安全。
5. 市场营销:加强家禽产品的市场营销,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占
有率。
可以通过网络营销、展会促销、品牌推广等多种方式,提高家
禽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 政策支持: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如
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促进家禽产业的健康发展。
7. 人才培养:加强家禽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养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市场营销人员,提高家禽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产品质
量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1.11.02•【字号】鲁牧畜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畜牧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11月2日关于加快肉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省是全国肉鸭养殖生产第一大省,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历经前后两个20年分别打基础、扩数量,现已形成数量市场、物质技术、经验模式三大优势,2020年肉鸭出栏占全国近一半,占世界35%以上。
产业体系覆盖良种繁育、商品养殖、投入品供给、设施装备、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专业化服务等全链条;肉鸭出栏时间短,造肉成本低,效率水平高,40天内出栏体重达3 kg以上;浑身都是宝,深加工产业化空间大,国内外市场消费潜力广。
肉鸭产业在保障动物食品供应、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富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种禽经营混乱、生产方式粗放、产能扩张无序、产出质量较低、环保约束明显等问题,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可能产生致命性影响。
各地要把肉鸭产业摆上畜牧业稳产保供、确保粮食安全大局的重要战略位置,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做出专门研究部署和安排推动。
为有效突破制约瓶颈,巩固我省肉鸭产业优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转变生产方式。
完善产能空间布局,在潍坊、泰安、临沂、聊城、德州等肉鸭主产区,普及推广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加快存量升级;在东营、滨州、菏泽等肉鸭潜力区,立足优化增量、提高发展定位,发展聚落式全产业链经营;在烟台、威海等肉鸭控制区,审慎引导发展,提升规范水平,促进肉鸭和肉鸡产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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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近年来,我省家禽业稳定发展,已经成为畜牧业的第一大支柱产业,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加快推动我省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禽肉、禽蛋稳产保供能力,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统筹当前和长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发展目标以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突出规模健康养殖、集中屠宰加工,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努力构建我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力争到2025年,全省禽肉产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肉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巩固和稳定快大型白羽肉鸡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在光泽、浦城、政和、新罗、上杭等地新建一批肉禽生产基地,构建先进的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保持白羽肉鸡产业全国领先地位。
支持和提升特色禽肉生产规模,在城厢区、南靖县等黄羽肉鸡主产区,龙海市、漳浦县、平和县、将乐县、建瓯市等肉鸭集中区,不断增加特色差异化优质肉禽比重。
在永春县、南安市、沙县、清流县、长泰县、福清市等规模化蛋鸡集中区,新罗区、龙海市、沙县、永安市、武夷山市、建阳市等蛋鸭主产区,建设优势蛋禽产业集中区。
到2025年,完成新改扩建优质家禽养殖基地50个。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措施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二)提升种业创新水平。
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设生物育种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组织实施肉鸡、水禽遗传改良计划,重点支持开展白羽肉鸡育种工作,填补我国白羽肉鸡自主选育品种空白;利用我省蛋鸭地方品种,开展高产蛋鸭配套系选育研究;创建国家白羽肉鸡、蛋鸭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
加快推进河田鸡、白绒乌骨鸡、闽清毛脚鸡、德化黑鸡、金湖乌凤鸡、象洞鸡、龙岩山麻鸭、金定鸭、莆田黑鸭、连城白鸭、黑(白)番鸭、长乐灰鹅、闽北白鹅等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家禽地方遗传资源备份场。
省级重点扶持建设原种场、祖代场,打造国字号育种品牌;市、县两级重点支持建设各级扩繁场,提升供种能力。
到2025年,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供种能力提高20%以上,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发改委(三)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
推动传统家禽产业向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生产转变,在场址布局、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建立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有序生产。
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技术共享等方式,提高养殖场(户)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水平。
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产品与出口标准对接,促进禽产品企业与国际标准接轨。
开展肉鸡、蛋鸡、肉鸭、蛋鸭、肉鹅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推广家禽标准化生产。
到2025年,创建50个家禽标准化示范基地(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四)提升疫病防控水平。
严格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和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管理,支持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
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
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
落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疫相关制度和规定。
规范活禽市场管理,完善活禽经营场所生物安全措施,落实休市消毒制度。
到2025年,种禽场高致病性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五)提升屠宰加工水平。
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规划布局和建设,支持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推动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在城区周边及农村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代宰场(点)。
引导屠宰企业在生产工艺、设施设备、检验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转型升级,鼓励大型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采取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等手段,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精深加工能力。
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家禽年屠宰加工能力达8亿羽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六)推动冰鲜销售转型。
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冷鲜禽肉产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引导形成生产消费新模式。
鼓励养殖企业向屠宰冷链环节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点对点”终端销售。
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大中城市培育一批区域性农产品配送中心和冰鲜、冷冻禽产品专卖区,配备使用新型冷链物流装备,完善产地预冷、保鲜运输和快速检测等设施,引导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肉品经销商共同参与,扩大冰鲜、冷冻产品配送范围,实现从批发到零售各环节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
福州、厦门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其他地区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
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七)实现绿色发展转型。
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家禽笼养、网床饲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家禽业绿色健康发展。
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健全种养紧密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
鼓励粪污全量收集还田还林,支持鸡粪发电并网、粪便基质化利用等,提高粪污综合利用效率。
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
认真执行家禽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扩大家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试点。
到2025年,家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省家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家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禽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八)提升品牌建设水平。
培育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禽产品品牌,打造河田鸡、光阳蛋鸡等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扶持培育一批福建和中国名牌禽产品和家禽知名企业,推进“福禽”品牌成为绿色福建“金字招牌”。
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手段,借助博览会、展销会等推广渠道,加强“福禽”品牌市场营销。
支持禽肉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提高我省禽肉产品国际知名度。
到2025年,创建禽类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共10个以上。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三、强化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禽业高质量发展,将其作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禽业企业解决生产、加工、运输、流通、销售和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协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禽肉、禽蛋供应量足、价稳、质量安全、市场有序。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二)加大财政投入。
加大保种、动物卫生监督、疫病控制、技术推广等家禽养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力度。
落实家禽养殖饲料加工、自动饲喂系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进一步扩大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肉禽、蛋鸭养殖纳入设施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扩大家禽养殖保险规模。
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引导各类资本依法合规投向家禽生产、禽苗育种、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技术服务等领域,重点支持中小型禽业养殖、加工、流通企业探索建立养殖产业投资基金,促进我省家禽产业做强做大。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三)落实金融支持。
引导金融机构向家禽产业倾斜信贷投放,推进家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鼓励围绕家禽养殖、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积极发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将养殖禽舍、大型养殖机械等纳入质押范围。
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对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适时调降融资担保费率。
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主体实施展期担保,鼓励将禽舍等地上附作物和活禽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四)保障养殖用地。
家禽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家禽养殖场(户)拟定建设方案后,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土地权利人签订用地协议后,报乡镇政府备案。
按规定比例合理确定辅助生产设施用地规模,保障养殖合理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五)畅通运输通道。
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冷鲜禽肉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积极引导装载冷鲜禽肉产品的车辆,通过全国统一的高速公路绿色通道预约通行服务平台进行网络预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各地要跟踪掌握辖区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县乡公路等公路网运行情况,确保通往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屠宰企业等的道路畅通。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六)提供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省内科研机构作用,进一步加强家禽种质创新、繁育基地建设、高效养殖、新发疫病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禽肉精深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示范,为我省禽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支持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整合省内外农业科研资源,创建上中下游协同攻关、农业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模式,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等(七)加强市场监管。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加大特殊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研究建立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生产、市场监测报告和统筹调度,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和市场预期管理。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八)做好宣传引导。
引导改变消费习惯,加强禽肉营养科学知识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永久性关闭活禽经营市场,引导消费者优化肉类消费结构,鼓励多元消费。
加强对家禽产品消费的正面宣传,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干扰家禽生产、市场消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