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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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ei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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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适用范围: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素的浓度。 1.1包装规格 试剂的包装规格见表1的规定。 表1 包装规格 序号 试剂A 试剂B 1 1×80 ml 1×20 ml 2 4×50 ml 2×25 ml 3 3×80 ml 3×20 ml 4 4×60 ml 3×20 ml 5 4×60 ml 2×30 ml 6 5×8 ml 5×2 ml

1.2产品组成成分 试剂盒由试剂A、试剂B 组成,主要组成成分见表2。 表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 主要组成成分 含量

试剂A Tris-HCl缓冲液(pH 8.0) 100mol/L α-酮戊二酸 5.6 mmol/L 尿素酶(Urease) >140U/mL 谷氨酸脱氢脱氢酶(GLDH) >140U/mL 试剂B NADH 1.5mmol/L 2.1外观 试剂为澄清透明溶液,无沉淀及絮状悬浮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2净含量 用通用量具量取,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量。 2.3试剂空白 2.3.1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波长为340nm、光径为1.0cm的条件下测量,试剂的空白吸光度应小于1.0。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大于0.04/min。 2.4 分析灵敏度 测试一定浓度的尿素,1mmol/L的尿素引起的吸光度变化应大于0.0063。 2.5 线性范围 尿素在线性范围[0.9,35.7]mmol/L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0。 2.6重复性 2.6.1批内重复性 用高、低两个水平浓度的质控品重复测试所得结果的精密度(CV)应不大于5.0%。 2.6.2批间差 用同一浓度水平的质控品分别测试三个不同批号的试剂盒,其测定值的批间差应(R)不大于10%。 2.7准确度 测试国家标准品(编号:360012),所得准确度相对偏差(B)应不超过±10%。 2.8稳定性 贮存在2℃~8℃条件下,有效期为18个月。有效期满后,分别检测2.1、2.3、2.4、2.5、2.6.1、2.7项,结果符合各项要求。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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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素的含量。

1.1产品型号产品组成2.1 外观2.1.1 试剂1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2 试剂2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3 校准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4 标签内容清晰,字迹牢固不易脱落。

2.2 试剂装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A≥1.00(光径1.0cm,340nm±20nm 波长)。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分≤0.01。

2.4 分析灵敏度测定10mmol/L样本,吸光度变化在0.01/分~0.10/分范围内。

2.5 线性区间2.5.1 [0.5,35.7]mmol/L。

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测定值与样本浓度值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2.5.2 [0.5,5]mmol/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0.5mmol/L;(5,35.7]mmol/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 重复性变异系数CV≤5.0%。

2.6.2 批间差批间相对极差≤6.0%。

2.7 准确度相对偏差在±10%范围内(测试国家标准物质GBW(E)090547/GBW(E)090548)。

2.8 稳定性原装试剂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1、2.3、2.4、2.5、2.6.1、和2.7要求。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华宇亿康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华宇亿康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素(Urea)的含量。 1.1 产品型号/规格 1×10mL;1×20mL;1×40mL;2×40mL;4×40mL;2×50mL;4×50mL;5×50mL; 2×100mL;4×100mL;1×20L;1×10L;1×5L;1×1L。 校准品(选配):0.5mL×1瓶 1.2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 三羟基氨基甲烷 100mmol/L 尿素酶 9KU/L α-酮戊二酸 7.5mmol/L 二磷酸腺苷 0.6mmol/L 谷氨酸脱氢酶 8000U/L 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 0.76mmol/L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 适量 校准品(选配,单水平): 尿素目标浓度为: 8.34mmol/L Proclin-300 0.5‰ Tris缓冲液 100mmol/L 尿素 校准品值具有批特异性,每批定值,具体定值见瓶签。 2.1 外观和性状 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应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液体。 2.2 净含量 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不小于1.000。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040。 2.4 分析灵敏度 尿素含量为8.34mmol/L时,测定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在0.047~0.087范围内。 2.5 线性范围 2.5.1 在[0.90,35.70]mmol/L范围内,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2.5.2 在[0.90,6]mmol/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0.6mmol/L;在(6,35.70]mmol/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 2.6.1 重复性 分别重复测定高、低值两个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均应不大于5%。 2.6.2 批间差 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个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采用国家标准品360012对试剂盒进行测试,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 2.8 稳定性 2℃~8℃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应满足2.1、2.3、2.4、2.5、2.6.1、2.7的要求。 2.9 校准品的溯源性 依据GB/T 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提供本产品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以及测量 不确定度,本产品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工作校准品与已上市公司产品比对赋值。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万泰德瑞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万泰德瑞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1.1 产品规格1)试剂1:15mL×1、试剂2:5mL×1;2)试剂1:45mL×1、试剂2:15mL×1;3)试剂1:45mL×4、试剂2:30mL×2;4)试剂1:60mL×1、试剂2:20mL×1;5)试剂1:60mL×3、试剂2:20mL×3;6)试剂1:60mL×3、试剂2:60mL×1;7)试剂1:63mL×7、试剂2:49mL×3;8)试剂1:71mL×3、试剂2:26mL×3;9)800测试/盒(试剂1:60mL×1、试剂2:19mL×1);10)840测试/盒(试剂1:22mL×4、试剂2:15mL×2);11)840测试/盒(试剂1:45mL×2、试剂2:15mL×2);12)950测试/盒(试剂1:24mL×2、试剂2:8mL×2);13)1000测试/盒(试剂1:60mL×3、试剂2:19mL×3);14)1200测试/盒(试剂1:71mL×2、试剂2:27mL×2);15)1350测试/盒(试剂1:48mL×3、试剂2:48mL×1);16)1600测试/盒(试剂1:70mL×4、试剂2:26mL×4);17)1650测试/盒(试剂1:59mL×3、试剂2:59mL×1);18)1700测试/盒(试剂1:90mL×2、试剂2:30mL×2);19)2000测试/盒(试剂1:64mL×4、试剂2:25mL×4);20)2400测试/盒(试剂1:71mL×4、试剂2:27mL×4);质控品:1.0mL×1(选配)。

谷氨酸脱氢酶(GDH)试剂盒说明书

谷氨酸脱氢酶(GDH)试剂盒说明书

谷氨酸脱氢酶(GDH)试剂盒说明书谷氨酸脱氢酶(Glutamate dehydrogenase,GDH)试剂盒说明书微量法100管/96样注意:正式测定前务必取23个预期差异较大的样本做预测定测定意义:GDH(EC 1.4.1.2)广泛分布于植物中,和谷氨酸合成酶(GOGAT)共同参与谷氨酸的合成,在氨同化和转化成有机氮化合物的代谢中起重要作用。

测定原理:GDH催化NH4+、α酮戊二酸和NADH,生成谷氨酸和NAD+,引起340nm吸光度下降。

通过测定340nm吸光度的下降速率,计算GDH活性。

需自备的仪器和用品: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台式离心机、水浴锅、可调式移液器、微量石英比色皿/96孔板、研钵、冰和蒸馏水。

试剂组成和配制:提取液:液体100mL×1瓶,4℃保存;试剂一:液体20mL×1瓶,4℃保存;试剂二:粉剂×2瓶,4℃保存;粗酶液提取:细菌或培养细胞:先收集细菌或细胞到离心管内,离心后弃上清;按照细菌或细胞数量(104个):提取液体积(mL)为500~1000:1的比例(建议500万细菌或细胞加入1mL提取液),超声波破碎细菌或细胞(冰浴,功率20%或200W,超声3s,间隔10s,重复30次);8000g 4℃离心10min,取上清,置冰上待测。

组织:按照组织质量(g):提取液体积(mL)为1:5~10的比例(建议称取约0.1g组织,加入1mL提取液),进行冰浴匀浆。

8000g 4℃离心10min,取上清,置冰上待测。

血清(浆)样品:直接检测。

测定步骤:1、分光光度计或酶标仪预热30min以上,调节波长至340nm,蒸馏水调零。

2、样本测定(1)在试剂二中加入10mL试剂一充分溶解混匀,置于37℃(哺乳动物)或25℃(其它物种)水浴5min;现配现用(配好后12h内用完);(2)在微量石英比色皿或96孔板中加入10μL样本和190μL试剂二,混匀,立即记录340nm处20s时的吸光值A1和 5min20s后的吸光值A2,计算ΔA=A1A2。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瑞正善达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瑞正善达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含量。

1.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2主要组成成分2.1外观.R1应为无色透明液体;.R2 应为无色透明液体;.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 净含量R1、R2的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在主波长550nm,副波长700nm处(光径1cm),试剂空白吸光度吸光度A≤0.2。

在主波长550nm,副波长700nm处(光径1cm),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 ≤0.02。

2.4分析灵敏度测量1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002。

2.5 线性区间在[4,200]U/L线性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

在[4,30]U/L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3U/L;在(30,200]U/L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 重复性用ADA试剂盒重复测定2个浓度的样品,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CV%)≤5%。

2.6.2 批间差随机抽取三批ADA试剂盒的批间差≤6%。

2.7 准确度本公司ADA试剂盒和已上市公司的产品进行比对试验:相关系数r≥0.975,在[4,30]U/L范围内,测定的偏差不超过±3U/L,在(30,200]U/L范围内测定的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原包装的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试剂盒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存至有效期满后,检测2.3、2.4、2.5、2.6.1、2.7项,结果应符合各项目的要求。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jiuqiang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jiuqiang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及尿液中尿素(UREA)的含量。

1.1 包装规格包装规格见表1。

1.2 主要组成成分主要组成成分见表2。

2.1 外观试剂1为无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2为无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 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称量。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A340nm下测定空白吸光度应≥1.0000。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应不大于0.04/min。

2.4 准确度用国家标准品360012,对试剂盒进行测试,实测值与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应在±15%范围内。

2.5 分析灵敏度样本浓度为20mmol/L时,其吸光度变化率在0.0300~0.1000之间。

2.6 线性区间在[0.17,44.00]mmol/L区间内,相关系数r≥0.990,在[0.17,10.00]mmol/L 区间内测定的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0mmol/L,在(10.00,44.00]mmol/L区间内测定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7 精密度2.7.1重复性对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或质控品重复测定10次,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0%。

2.7.2批间差随机抽取三批试剂盒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8 稳定性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试剂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存至有效期末,产品的性能应符合2.1、2.3、2.4、2.5、2.6、2.7.1的要求。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zsbk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产品技术要求zsbk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尿素的浓度。

1.1包装规格干粉型试剂1(R1):10mL×10,试剂2(R2):100mL×1,校准品:2mL×1;试剂1(R1):50mL×4,试剂2(R2):100mL×2,校准品:2mL×1。

1.2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R1)干粉:脲酶(Urease)≥10000U/L谷氨酸脱氢酶(GLDH)≥1400U/LNADH 0.3mmol/L试剂2(R2)液体:缓冲液 200 mmol/Lα-酮戊二酸 13 mmol/L校准品液体:水溶液基质(1个浓度)尿素校准品定值范围7 mmol/L~7.3 mmol/L(每批定值,详见值单)2.1 外观试剂盒中各组件的外观应满足:2.1.1试剂1(R1)应为白色干粉,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1.2试剂2(R2)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1.3校准品应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波长340nm(光径1cm)处,试剂空白吸光度(A)应≥1.000。

2.4准确度测定国家标准品360012,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5分析灵敏度对应于浓度为7.14mmol/L的Urea所引起的吸光度变化(△A)的绝对值应在0.030~0.100的范围内。

2.6批内瓶间差)应≤5%。

批内瓶间差的变异系数(CV瓶间2.7批间差测试同一样本,批间差应(R)≤5%。

2.8线性范围在[0.9,35.7]mmol/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0;在(10,35.7] mmol/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在[0.9 ,10]mmol/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m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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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谷氨酸脱氢酶法)
组成: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ADA的含量。

2.1外观
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液体无渗漏,文字符号标识清晰;试剂1、试剂2为透明液体,不得有沉淀和絮状物。

校准品质控品为冻干品,复溶后为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

2.2 装量
每瓶不少于标示值。

2.3试剂空白吸光度
用指定的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光径1cm下,在波长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A≥1.0,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3。

2.4分析灵敏度
试剂测定30U/L被测物,吸光度变化△A/min≥0.004。

2.5线性范围
2.5.1在[2,200] U/L被内,相关系数R≥0.990。

2.5.2在[2,60] U/L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6U/L;(60,200] U/L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精密度
2.6.1重复性
重复测试(30±10)U/L和(80±20)U/L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6.2批间差
测定(30±10)U/L和(80±20)U/L 样本,所得结果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准确度
回收率应在85%-115%范围内。

2.8 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试剂盒内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

2.9 瓶间差
瓶间差CV≤10%。

2.10稳定性
2.10.1 效期稳定性
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取到效期后一个月内进行检测,测定结果应符合
2.3-2.6.1、2.7和2.8项要求。

2.10.2复溶稳定性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密闭避光保存24h。

检测开瓶后的工作校准品,测试结果与靶值的偏差应不超过±15%,开瓶后的质控品,检测结果均在质控范围内。

2.11溯源性
根据GB/T21415-2008的要求,本产品校准品可溯源至企业内部校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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