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原理重点

犯罪学原理重点
犯罪学原理重点

0、“犯罪学”一词首先为法国人类学家托皮纳尔于1879年使用和意大利犯罪学家加罗法洛于1885年提出

1、菲利:意大利学者,犯罪学实证学派,他的《犯罪社会学》实质就是犯罪学的同义语。

2、奥地利犯罪学派:汉斯格罗斯,创立第一个专门的犯罪学研究所,奥地利学者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提出了关于刑法学与犯罪学区别的见解。

3、美国经典犯罪学学派:萨瑟兰和克雷西,《犯罪学原理》,白领犯罪。还提出差别交往理论。

4、实证犯罪学派的主要创始人是龙勃罗梭,将犯罪学视为研究犯罪人的科学。实证主义犯罪学派的奠基之作是《犯罪人论》。

5、法国学者迪尔凯姆:现代犯罪社会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将犯罪学理解为研究犯罪行为的科学。

6、犯罪学概念辨析:1犯罪学概念具有形式上的多样性2犯罪学概念具有实质上的统一性。

7、犯罪学的研究对象:1描述犯罪现象2揭示犯罪现象原因与犯罪生成规律3探讨犯罪的预防对策

8、犯罪学定义:是一门通过描述犯罪现象、揭示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原因和作为个体现象的犯罪生成规律,探讨犯罪预防对策体系的科学。

9、我国犯罪学研究的起步,表现了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过程,以青少年犯罪研究作为犯罪学研究的起点。

10、犯罪学犯罪概念与刑法犯罪概念的区别:1对犯罪本质特征的认识不同2犯罪学中的犯罪不受刑事违法性制约3犯罪学中的犯罪不对应于刑罚处罚

11、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区别:1学科性质不同2研究犯罪的视野不同3研究的侧重点不同

4研究的方法不同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联系:1犯罪学的研究成果是完善刑事立法中有关犯罪种类规定的事实基础2犯罪学有关犯罪真实状况及变化趋势不仅有助于拓展刑法学研究的视野,而且能够及时指示出刑事立法应当重点注意的那些在社会关系中需要刑法予以调整的不良变化,从而为刑法学研究形成新的构想和进行刑法改良提供事实基础3犯罪学对犯罪与惩罚制裁之间相互关系的实证性研究结论,为改进刑事处罚方法提供了依据4犯罪学作为综合研究犯罪的学科,它所提供的是关于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完整论述和总的概念,因而犯罪学的研究成果是作为一般理论认识运用于包括刑法学在内的刑事学科的5刑法所确定的具有一定法律特征的犯罪行为,可以反映出现行刑事政策决策者所关注的犯罪范围和重点6刑法学有关现行刑罚制度的特点及适用研究,有助于犯罪学评价刑罚效果和形成刑罚制度的改革构想

12、犯罪学研究方法的特点:1犯罪学研究方法的多元整合型2价值中立性

13、犯罪实证研究:犯罪学最基本或最主要的研究方法,把犯罪首先看成是社会现象或社会事实,而后才是一种规范事实----犯罪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14、犯罪实证研究的方法:社会调查法1、主要类型:1全面调查2抽样调查3典型调查4个案调查2、具体方式:1问卷法2访问法3文献法

15、犯罪学发展的主要历史阶段:1古典犯罪学派2实证犯罪学派3现代犯罪学

16、古典犯罪学派:一、自由意志,经纪人,报应刑。古典学派往往是被认为刑法学派或刑罚学派。古典学派也是犯罪学史上的第一个理论流派。意大利米兰的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他的思想为后来在欧洲和北美进行的刑事实体和程序法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英国的边沁作为功利主义的创始人认为刑法立法的目的应当是为大多数人谋最大的幸福,幸福法则。二、基本观点:1人性自私是犯罪的根源2犯罪是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3人们基于快乐原则而选择犯罪4赋予国家刑罚权是保卫社会的需要5必须用惩罚来阻止任何个人伤害他人的利益6惩罚必须与犯罪所得的非法利益相适应7惩罚应当具有坚定性和有效性8应当根据个人的行为惩罚犯罪人。三、古典犯罪学派的学说,基本上是一种建立在“自由意志原因论”

基础上的,以刑罚的心理强制为手段的严格而正当的法律控制论。

17、实证主义学派: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实证学派也称意大利学派。这一学派也有犯罪人类学派或刑事人类学派之称。

龙勃罗梭的基本思想:“犯罪人类型”理论,“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的确存在着一种生来就倾向于犯罪的犯罪人类型,这种犯罪人由于隔代遗传,退化等原因以其一系列体格,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异常区别于

非犯罪人。但在晚年,他有倾向于另一种解释,即病理学方面的变异。

菲利系统的提出了犯罪原因的三元论:1人类学因素:即罪犯的生理状况,体质特征和心理状况。2自然因素3犯罪的社会因素。关于犯罪的变化规律,菲利的犯罪饱和法则。关于菲利社会防卫思想,菲利的犯罪对策正是围绕着“有效防卫社会”这一核心思想构建的。

加罗法洛:《犯罪学》,提出了与“法定犯罪”相对应的“自然犯罪”理论。人的两种基本感情:怜悯之心和正直之心

18、犯罪学实证学派与古典学派的评价:1认识犯罪真实和推动犯罪学发展的意义不同2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研究方法不同3犯罪原因论不同4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根据不同5刑罚的目的不同对刑事政策的影响不同19、世界犯罪学研究中心:意大利到德国到美国。美国犯罪学研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把犯罪学研究纳入社会学领域,把犯罪学看成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部分。萨瑟兰---“白领阶层犯罪”

20、在20世纪中叶以前,占主导地位的是犯罪生物学理论,而自20世纪中叶以后,犯罪社会学和犯罪心理学理论独领风骚。

21、塔尔德的犯罪模仿论:三条模仿规律:1距离规律:距离越近交往越频繁2方向规律:上行下效,模仿具有方向性3插入规律:当两种互相排斥的行为并存时,一般新的行为将取代旧的行为。

22、差别交往理论:萨瑟兰,分析角度是个人的犯罪行为。中心思想:犯罪思想造成了犯罪行为,即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在犯罪人思想上已经存在着一种犯罪定义。

23、亚文化理论:科恩的青少年违法亚文化理论;克罗沃德和奥林的不同机会理论。犯罪的主要问题不在于犯罪目的,而在于它所使用的非法手段。青少年违法,青少年团伙违法。是一种为一定社会群体所遵从的社会性的行为和价值体系。

24、标签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米德。基本观点:越轨行为是一种社会定义的结果,而如何定义犯罪,是由社会内部的力量对比决定的。监督机关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权力,对社会下层进行有选择性的制裁,从而产生违法和犯罪问题。

25、犯罪现象:是指在一定地区和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应受到制裁或处置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总和。

26、犯罪价值的针对性:1公正、及时地惩罚犯罪有助于增进社会团结2犯罪现象的存在状况标示着社会机体不适的性质和状态3犯罪现象的变化是检验犯罪预防实效的客观标准4犯罪现象可表现为社会变革和技术进步的刺激因素

27、犯罪状态:犯罪现象在数量方面的静态表征。犯罪率:单位人口发生犯罪的比例。犯罪时间表(犯罪钟):表示在单位时间犯罪发生的时间频率。

28、犯罪类型:依据一定的原则或标准,对组成犯罪现象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后所做的类别划分。划分犯罪类型的标准:1、依据犯罪现象的存在形式,分为实际的、获悉的、查明的犯罪现象2、依据犯罪现象有无历史延续性分为自然犯罪、法定犯罪依据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分为智能性犯罪、体能型犯

29、有组织犯罪:以获取高额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以暴力、威胁或利诱为主要手段,具有持续犯罪能力的纪律集团。类型:1一般犯罪集团犯罪2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黑社会犯罪

我国有组织犯罪特点:1具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明确的分工2通过暴力、威胁手段非法控制市场经营活动,不断获取经济利益3具有向合法经济活动或政治领域渗透的倾向和能力4集多种犯罪于一身,社会危害广泛而深刻

30、未成年人犯罪:一般泛指6周岁以上至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的具有危害社会性的行为。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1以侵财犯罪、团伙犯罪为主2未成年犯罪人规模大3未成年人犯罪呈稳定上升趋势4初次犯罪年龄进一步降低5犯罪的暴力性色彩十分突出6未成年农民和闲散人员犯罪比重大。

未成年人犯罪特征:1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具有不成熟性2未成年人对犯罪特殊危害性的认知具有幼稚性3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具有易控制性4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具有很高的负面性。

30、无被害人犯罪:指基于行为人的自愿和彼此双方同意而进行的犯罪。

特点:1犯罪具有很高的普遍性2犯罪难以发现,犯罪黑数极高3执法成本高4犯罪往往具有持续性和诱发性。

31、暴力犯罪:以人体作为强暴手段或者借助于杀伤性或者破坏性工具实施的攻击性行为。暴力犯罪的特点:1在数量上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在犯罪结构方面严重暴力犯罪剧增3在空间分布方面在不同地区呈现不均衡分布。

32、犯罪黑数:指没有编入警方犯罪统计中的犯罪行为总数。犯罪黑数可分为绝对犯罪黑数、相对犯罪黑数、可疑犯罪黑数。(选择题)

33、我国现阶段的犯罪状况:1、犯罪的数量特征:犯罪总量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犯罪率也出现不断攀升势头2、犯罪的结构特征:1多发性暴力犯罪总量持续上升,但在全部犯罪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财产型犯罪的传统主力犯罪类型地位依然顽固3毒品、赌博、色情犯罪呈现泛滥趋势4新型犯罪出现3、犯罪人的构成特征:1青少年犯罪所占的比例仍然较高2女性犯罪呈现上升趋势3农村和无业人员居于犯罪人群的多数4公务人员犯罪形势严重重新犯罪者整体呈下降势态6自杀和精神病人犯罪增多7单位犯罪日益严重5、犯罪的方式特征:1犯罪的机动性不断增强,跨区域犯罪突出2有组织犯罪数量增多,危害日益增大3犯罪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

34、文化对犯罪的影响:1、文化对犯罪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犯罪人人格、犯罪的原因及其犯罪的手段与技能的影响。2、文化对犯罪被害人的影响:1被害人自身的文化素质,不仅决定着他参与犯罪发生的程度,而且也决定着他成为“潜在被害人”的概率3、文化对犯罪对策的影响:文化决定着国家犯罪对策体系的构建。

35、犯罪行为的发生表现为这样一个典型过程:具有特定身心结构的人,在特定情境中针对某一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该行为经由刑法的最终评价而使作案人最终获得了“犯罪人”的标定。犯罪生成的三要素:犯罪人人格、罪前情境、社会反应。

36、犯罪人人格:是指个体因遗传和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的反社会身心倾向和行为倾向的综合。

37、罪前情境:是指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影响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决定、实施犯罪的过程和达成犯罪目的的外在形势

罪前情境的内容:1情境中的侵害对象2特定的人际关系,尤其是冲突的参与者和共同犯罪者之间的关系3情境本身的时间和空间组合特征

犯罪情境对犯罪生成的意义:情境的性质和组合状态不同,决定着形成犯罪决定、选择犯罪方式和达成犯罪目的的过程不同。

38、社会反应:是指社会当局把某一行为定义为“犯罪”,并把行为人当做“犯罪人”处理的过程。

39、犯罪人人格的社会心理特征:1需要2动机3信念4生活方式

40、罪前情境:指在实施犯罪行为前,影响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决定、实施犯罪的过程和达到犯罪目的的各种外在形势。

41、犯罪实现场,即作用场,是指由时间,空间和侵害对象诸要素构成的为实施犯罪所必需的背景条件,其本身不是犯罪的原因,但却具有削弱或增强犯罪原因的作用,从而抑制或促进犯罪行为的发生

42、罪前情境形成的客观因素:1最大量的是社会性因素2由犯罪人方面形成3由被害人方面形成4因自然力行成

43、社会反应的分类:依据社会反应主体的不同,将社会反应分为正式社会反应和非正式社会反应。其中正式社会反应又包括刑事司法反应和刑事立法反应。

44、立法反应的犯罪生成功能:1立法反应决定着犯罪生成的可能形式和规模2立法反应可以促进犯罪3立法反应可能直接创造犯罪

45、预防:是指国家,地方组织及社会团体,通过消除或限制致罪因素及其对孕育着利于犯罪机会的物质及社会环境的恰当管理,以达到更好的控制犯罪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46、犯罪预防概念的评价:1狭义的犯罪预防更符合犯罪预防的本意2狭义预防在观念上是从“感性预防”到“理性预防”的升华3狭义预防代表了现代犯罪预防实践的基本趋势4广义预防与狭义预防具有各自的形势政策价值

47、犯罪预防分类:1社会预防与情境预防2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3一级预防、次级预防及第三级预防4

青少年预防与一般犯罪预防5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消极预防与积极预防

48、犯罪预防的优越性:1预防比制裁体现了更高的价值追求2预防比制裁具有更高的犯罪控制效率。一方面,预防之所以是犯罪控制系统中的最基本手段,其根据在于:制裁的不充分和制裁的有害性。另一方面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看,预防都具有比制裁更大的减少犯罪现象的潜力功能和现实作用。

49、情境预防的措施:1、对环境进行整治:1对违法犯罪高发区进行集中整治2建立具有犯罪预防功能的物质空间2、增加实施犯罪的难度:1加强专项目标管理2加强通道控制3控制犯罪对象和犯罪工具4发挥保安机构的作用3、提高犯罪被发现的风险:1加强日常关照2加强自然监控3完善各类报警和举报系统4制定规则、张贴告示5强化正式监视4、降低犯罪者预期收益:1设置财产标识2取缔黑市和监控不良交易3增加犯罪收益使用障碍5、避免诱发犯罪动机:1隐藏目标2提供守法的方便条件3控制不良诱惑4设置有助于唤醒社会良心的告示5注意言行举止

50、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依靠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法律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治理社会治安,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

特点:1广泛的社会性2措施和手段的综合性。从综合治理的动态过程看,这一方针包括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种措施。3鲜明的政治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提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综合治理的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是综合治理的基础;加强公安、司法队伍工作,并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是综合治理的关键。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犯罪学重点改修订稿

犯罪学重点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

型的英国式实用主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 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 异常的结果(XXY: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 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考书-分数线

北京师范大学刑法学专业张远煌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考博真题-参 考书-分数线 一、专业的设置 张远煌老师的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方向是一个考博热门方向,一方面是因为张老师在这一领域浸淫多年,很有造诣,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一个方向本身有研究的学术价值。这一个方向属于刑法学专业的一个下设方向,由于张老师每一年只带一个博士生,在这里提供各位考生,要想报考这个方向,很有必要跟张老师提前沟通。 二、考试的科目 中国刑法、犯罪学与刑事政策的考试科目为:①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②2280中国刑法③3037犯罪学与刑事政策 三、导师介绍 张远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分党委书记,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四、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paper,读哪一些、怎么去读、读完之后应该怎么做,这些也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分数。

第二,专题信息汇总整理。每一位考生在复习专业课的最后阶段都应当进行专题总结,专题的来源一方面是度历年真题考点的针对性遴选,另一方面是导师研究课题。最后一方面是专业前沿问题。每一个专题都应当建立详尽的知识体系,做到专题知识点全覆盖。 第三,专业真题及解析。专业课的试题都是论述题,答案的开放性比较强。一般每门专业课都有有三道大题,考试时间各3小时,一般会有十几页答题纸。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仅仅有真题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合对真题最权威最正统的解析,两相印证才能够把握导师出题的重点、范围以及更加偏重哪一类的答案。 第四,导师的信息。导师的著作、研究方向、研究课题、近期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另外就是为研究生们上课所用的课件笔记和讨论的话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初复试出题的考察重点。同时这些信息也是我们选择导师的时候的参照依据,当然选择导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还应当考虑到导师的研究水平、课题能力、对待学生的态度和福利等等。 第五,时事热点话题分析。博士生导师在选择博士的时候会一般都会偏重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热点问题的能力,这一点在初试和复试中都有体现。近几年的真题中都会有联系实际的热点分析。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就应单多阅读一些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权威的期刊上面“大牛们”都在关心、探讨什么话题,以及一些时事热点问题能不能运用本专业的知识来加以解释解决。 五、北师考博英语 北师的考博英语满分100分,题型有阅读、翻译和写作等。北师考博英语的整体难度介于六级和老托福之间,对词汇量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注重对形近字、意近词和固定搭配以及语法的考察。做阅读理解一定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翻译这一个题型很容易丢分,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肆九叁叁,柒壹六,贰六,要想得高分,每一天都要遵循“八步法”练习三个句子。作文对于考生的英语综合能力要求很高,要做到“厚重、灵动和美观”,复习资料建议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一、犯罪的属性: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1.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A.犯罪从根本上威胁着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统治。 B.刑法上的犯罪是随着阶级和法的出现而出现的。 作为刑罚规定的犯罪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它和法一样,产生于阶级,因而也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原始社会就没有与阶级社会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矛盾。例如,原始社会也有杀人、伤人现象,也有“同态复仇”的习俗来解决这些矛盾。但把杀人、伤人等行为用法律形式规定为犯罪,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当国家和法消亡以后,尽管与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现象仍然存在,但性质也与阶级社会的犯罪就不同了。 2.犯罪的社会性,表现为犯罪行为对社会各阶层利益以及人类共同利益的破坏或威胁。 二、犯罪概念的类型 如何给犯罪下一个科学的一般的定义,历来为刑法学者所关住。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一个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受着国家类型、犯罪文化传统、立法当时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刑法理论的影响。在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犯罪和刑罚,但从来没有规定犯罪的一般概念。他们假借神意宣传天罚,对某种行为的处罚是“替天行道”、“执行天罚”。 资产阶级刑法学家开始考虑犯罪的法律和伦理基础。在刑法理论上,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之分。 1.形式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是指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⑴认为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⑵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⑶是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的行为 ⑷是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这是刑事古典学派提出来的,他们认为,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形式意义定义的典型是法国1810年的刑法典。该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罪所处罚之犯罪,称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处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处罚之犯罪,称重罪”。形式意义的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两个外部特征: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 2.实质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是指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要揭示犯罪的本质所在,即说明犯罪行为之所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根据和理由。 它是由刑事实证学派提出来的,他们从犯罪的社会属性和伦理属性分析犯罪,认为“犯

犯罪学专业个人简历模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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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对人生事业的追求,怀着激动的心情向您毛遂自荐,希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片刻的关注。 我是犯罪学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大学四年的熏陶,让我形成了严谨求学的态度、稳重踏实的作风;同时激烈的竞争让我敢于不断挑战自己,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生活理想。 在大学四年里,我积极参加犯罪学专业学科相关的竞赛,并获得过多次奖项。在各占学科竞赛中我养成了求真务实、努力拼搏的精神,并在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动手能力。 在大学就读期间,刻苦进取,兢兢业业,每个学期成绩能名列前茅。特别是在犯罪学专业必修课都力求达到90分以上。在平时,自学一些关于本专业相关知识,并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工作上,我担任犯罪学01班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协会部长等职务,从中锻炼自己的社会工作能力。 我的座右铭是“我相信执着不一定能感动上苍,但坚持一定能创出奇迹”!求学的艰辛磨砺出我坚韧的品质,不断的努力造就我扎实的知识,传统的熏陶塑造我朴实的作风,青春的朝气赋予我满怀的激情。手捧菲薄求职之书,心怀自信诚挚之念,期待贵单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倍加珍惜。 下页是我的个人履历表,期待面谈。希望贵单位能够接纳我,让我有机会成为你们大家庭当中的一员,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为贵单位发挥应有的水平与才能。 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4年11月12日 唯图设计因为专业,所 以精美。为您的求职锦上添花,Word 版欢迎 下载。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 一、犯罪学的内涵 (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 (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 二、犯罪学的外延 (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 (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 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 (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 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 (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 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 (一)对定义的表述 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 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 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 (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 (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 (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 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 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 (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 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1.学科性质的区别 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 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 (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

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 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 一、古典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一)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1.经院哲学:托马斯阿奎那 2.社会契约论: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 (1)人生而平等(2)人的本性自私邪恶(3)人们通过缔约形成社会和社会规则,共同赞成和反对某些东西(4)社会有权惩罚人 (二)古典学派的学科性质:犯罪学学派刑罚学派刑法学派 (三)古典学派的基本观点:1.犯罪原因:人性自私、意志自由、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学说:(1)刑罚的根据—社会契约(2)刑罚的标准:罪刑等价主义,以客观行为为基础(3)刑罚的作用:抵消因犯罪而获得的利益和快乐从而预防犯罪,衡量刑罚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危害性程度 3.立法问题:(1)法律的表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条文少 (2)法律的公布(3)法律的规定—应明确规定犯罪及所适用的刑罚 (四)对古典学派的评价 1.优点:(1)容易施行,法官仅是适用法律的工具(2)废除了以前理论和诉讼中任意判刑的现象 2.缺点:(1)不人道不公平(2)仅考虑犯罪人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考虑到犯罪人的心理状态(3)按照抽象和理想进行的,没有涉及具体现实 二、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 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是对使用实证主义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一些学者及其理论学说的统称,产生于19c后半期,其基本特点是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8.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9.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义务: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公

英国剑桥大学犯罪学哲学硕士入学要求

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位于英国的剑桥市,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剑桥大学是英语国家中第二大最古老的大学,同时也是全球第七大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剑桥大学所在的剑桥市是英国剑桥郡的行政中心,它是一座大学城。剑桥市位于伦敦北部50英里左右的东安格利亚地区,是高科技中心Silicon Fen的核心地带。剑桥大学校内有许多着名的建筑,如:卡文迪什实验室、国王学院教堂、剑桥大学图书馆、圣约翰学院教堂塔等。立思辰留学360为大家解析该校的犯罪学哲学硕士(MPhil in Criminology)课程。 专业描述: 剑桥大学的犯罪学哲学硕士以及其研究型硕士时长一年,是全英国最大的全日制犯罪学专业之一,每年招收40个左右的学生。该专业在英国乃至国际上都有很高的名望和声誉,并且受到英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协会(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简称ESRC)的认可,同时意味着该专业的申请者可以申请1+3 ESRC金融援助。该专业的教学包括核心模块以及四个主题领域话题的研讨会。核心模块是必修课程,帮助学生熟悉当代犯罪学思想和研究成果,研讨会主要涵盖四个主题领域的话题。对于想要进入到博士阶段学习的学生,犯罪学学院强烈推荐学生先申请研究型哲学硕士学位,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会直升到博士学位阶段。 就业方向: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剑桥大学该专业的学生大部分会继续深造以取得博士学位或者研究型硕士学位,其它一部分学生会从事律师、刑侦、监狱管理等与法律有关的职业。 入学要求: 学术要求:英国大学的2.1等荣誉学位,且成绩优异,或者达到同等程度; 语言要求:雅思7.5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7.0分;或托福笔试637分以上,且写作不低于5.5,或托福网考110分以上,且单项不低于25分;无双录取。 申请材料: 申请表;学历证明级成绩单;英语语言能力证明;个人简历;两封推荐信;银行资金证明。 授课校区: 剑桥大学

犯罪学复习重点word精品

犯罪学复习重点 导论 1、刑法学上,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上,犯罪是指严 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例如强奸和嫖娼,前者属于既属于刑法学上的犯罪也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后者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因为嫖娼并没有违反刑法。) 2、因果观和系统观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17) 犯罪学研究的因果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环境法则、可能法则。 犯罪学研究的系统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整体法则、双向法则。 3、犯罪学研究的实证方法..Nl 实证方法即实际证明的方法,是超越和排除价值判断,通过对实地调查和观察所得的经验资料的考察,以分析和预测一定社会行为客观效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其主要程序如下:(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类型;(2 )建立研究假设;(3)进行研究设计;(4)收集研究资料;(5)整理与分析研究资料;(6)研究成果的形成与检验。 4、贝卡利亚及其《论犯罪与刑法》 (2) 意大利的贝拉利亚于1764年出版了《论犯罪与刑法》的小册子。 三大刑法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人道原则。 5、边沁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最大贡献之一:监狱建筑设计。 (29) 6、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人,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 学派的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但是他们也有各自的观点是: (31) 龙勃罗梭:强调生理因素的影响,创立了犯罪人类学派。他按犯罪人是否具有天生特质及主观恶性程度将犯罪人分为四种类型: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前两种人是真正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大,激情犯和偶发犯不具有先天人特质,主观恶性较小。 (32) 菲利:强调社会因素的影响,被视为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其“三因素说”是:人类因素、自然因素、 社会因素。另外,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上述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33) 力啰法洛:强调道德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法定犯罪两种。 (35) 7、亚文化理论 (39) 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埃伯特科恩、理查德克罗沃德、劳埃德奥林等人。亚文化理论认为,在西方社会下层社会成员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亚文化群。 亚文化群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犯罪团伙、殴斗团伙、颓废团伙(例如同性恋)。 8、标签理论 (43)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犯罪学家莱莫特、贝克等人。该理论从行为的社会解释角度认识犯罪,认为人的行为并不取决于事物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解释方式,即它们被称作什么以及由其名称所引起的含义。该理论还认为,贴标签是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9、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 (45) 主要内容:(1)潜意识理论:潜意识概念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核心,是其所有理论观点的基础。 (2)人格机构理论:①本我。即“潜在的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深层的部分,充满本能的欲望冲动,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②自我。自我是人格机构中的表层,可以理解成是实现的 “我”,实在的我“我”,是“本我”在与社会环境交往中发展起来的。③超我。是人格的道德 方面遵循至善原则、倾向于抑制本能的冲动。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连个部分。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实现原则,超我遵循至善原则。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和人格结构理论,对西方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0、攻击理论 (47) 挫折一攻击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性 犯罪行为的产生。 11、孔子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60 老子的观点:民 以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者。 民之轻死也,以其上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60) 第一章

犯罪学重点改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型的英国式实用主 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异常的结果(XXY: 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6.犯罪人格理论——在人的心理中存在着一种犯罪人格或变态人格,很容易导致犯罪。 (1)萨缪尔·约克尔森和斯塔顿·萨姆诺最先提出“犯罪人格”的概念 (2)弗式的学生阿德勒也认识,犯罪与变态人格有关,并且论述了“自卑感”与犯罪的关系。 7.亚文化群论(亚文化论)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科恩

犯罪学考试题答案

精品文档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近代世界上最有影响的第一部刑法典即1810年《法国刑法典》以(A )为理论基础。 A.犯罪古典学派 B.犯罪人类学派 C.犯罪社会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2、首先应用科学的实证方法研究犯罪的是(C )。 A.边沁 B.贝卡利亚 C.龙勃罗梭 D.菲利 3、将自然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心理或道德异常的犯罪学家是( C )。 A.龙勃罗梭 B.菲利 C.加罗法洛 D.边沁 4、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在其代表作(B )中提出了“接触理论”。 A.《文化冲突与犯罪》 B.《犯罪学原理》 C.《少年犯罪的原因》 D.《命定的犯罪》 5、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简明概括是﹙ A ﹚。 A.有害的正义 B.无害的正义 C.普世的正义 D.绝对的正义 6、将犯罪人和被害人二者视为“刑事伙伴”或“犯罪搭档”的犯罪学家是( D 。)D.门德尔松萨瑟兰 B.施耐德 C.京蒂 A. )出版了世界上第一部以犯罪学命名的研究专著《犯罪学》。7、犯罪学家( D D.加罗法洛C. B.贝卡利亚菲利A.龙勃罗梭 A )。8、功利主义的创始人( D.菲利B.霍尔巴赫 C.孔德 A.边沁 D )。9、当代犯罪学研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理论是( 犯罪心理学理论犯罪人类学理论 B.A. 犯罪社会学理论 D.C.犯罪生理学理论。)10、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当代西方犯罪问题的犯罪学派是(A B.芝加哥学派 A.激进派犯罪学 社会结构理论学派D.C.社会生态学理论学派 )。11、被尊称为近代刑法之父的是(A D.菲利C.费尔巴哈 A.贝卡利亚 B.边沁 )开始的。12、新中国的犯罪学是从研究(B D.暴力犯罪 A.黑社会犯罪 B.青少年犯罪 C.反革命罪13、李斯特的犯罪原因观被后人称为( A )A. “犯罪原因二元论” B. “犯罪原因三元论”C. “犯罪原因四元论” D. “犯罪原因多元论” A )。14、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是(违规性 D. C. 传染性形式多样性A. 社会危害性 B. )在犯罪发生中起决定作用,是犯罪发生的必然因素。B 15、( D.犯罪相关因素C.犯罪根源 B.A.犯罪条件犯罪直接原因 )16、犯罪防控系统的第一道防线是(B B.抑制犯罪动机A.限制犯罪机会和条件 .预防重新犯罪 D C.严厉打击犯罪)B 17、强调刑罚的个别化的犯罪学派是( B.实证犯罪学派A.古典犯罪学派 D .社会犯罪学派C.当代犯罪学派 )、一般认为,犯罪人初犯年龄与再犯之间的关系是(18 D AB.初犯年龄越大再犯可能性越大.初犯年龄与再犯可能性无关. 精品文档 C.初犯年龄越小再犯可能性越小D.初犯年龄越小再犯可能性越大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和属性院系

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和属性院系:09法学学号:K10914107 XX:马闪摘要:犯罪概念及犯罪属性是研究犯罪学首要要解决的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决定了犯罪学所研究的外延、对象,也使得犯罪学的研究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本文从刑法学上的概念与犯罪学上的概念比较讨论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的概念,以及根据犯罪学研究的对象来分析其属性。关键词:犯罪社会危害属性正文:一、犯罪的概念何为犯罪?国外的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概念。如英国的霍布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等人认为,犯罪是侵害法律或者社会的规X的行为;英国的边沁认为,犯罪是侵害公共秩序的行为;德国的李斯特认为,犯罪是应受国家处罚的行为等等。概言之,西方的学者们队犯罪的定义主要有两种,即违反法律和违反社会规X的行为。我们认为,一个概念、一种定义应当是揭示其本质的表述,而不是上述定义的单方面的表述。因此,我国的学者并不认同上述犯罪的定义。我国法学界的学者对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两种:第一,刑法学的概念;第二,犯罪学的概念。(一)刑法学上犯罪的概念在我国刑法学上,犯罪是侵害统治阶级的统治秩序,由统治阶级以国家的形式在法律上的规定,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其主要有三个特征:其一,侵害统治阶级的秩序,即具有社会危害性。其二是具有XX性的行为,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其三,它是应受刑罚的行为。(二)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犯罪学中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犯罪人的主观罪过触犯了刑事法律规X而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三)二者的异同第一,两者相同点: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中包含了刑法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两者都是把一定的反社会行为视为犯罪行为,都以刑法的规定作为依据。犯罪既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它是一种社会法律现象,离开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评价,人们的所有行为都无所谓犯罪。在这一点上,两者的概念有相同之处。第二,由于犯罪学研究的目的是建立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之上的,并要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而不是定罪、量刑,因而,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的犯罪概念有所差异。它们的不同点:(1)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中包含了没有"刑事XX性"的越轨和不良行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完整准确地把握犯罪的发展进程和预防犯罪。因为,绝大多数法定犯罪行为,追根溯源,都是由一般XX行为、越轨行为逐渐演变而来的。所以,犯罪学把这些行为作为犯罪来研究是有其理由的,它所涵盖的犯罪X围自然应比刑法意义上的犯罪X围要大得多。"犯罪学'超脱'(宽广)于刑法学是必要的,犯罪学存在的价值之一正在这里。(2)刑法严格按照构成要件,强调的是"责任~刑罚" 这一观念,而犯罪学上则无此观念。但是,犯罪学基于心理学、精神医学或社会学的学术角度的不同,有各种定义标准。例如,从犯罪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的角度,则主要着眼于犯罪行为是否有性的动机来理解性犯罪问题。因此,刑法对盗窃异性内衣内裤的行为,虽然通常归入侵犯财产犯罪的X畴来处理,但在心理学、精神病学的学者看来,这种行为,以及窥视癖者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猥亵儿童癖者的猥亵诱拐(绑架)行为,均是基于性冲动动机的犯罪,因此,犯罪学上可以把它们归入性犯罪的X畴。总而言之,刑法学的犯罪是一种狭义的犯罪概念,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是一种广义的犯罪概念。它是以刑法为依据,但又不受刑法规定的限制;他即包括刑法学的法定犯罪,又包括有严重危害社会的XX行为和不良行为。明确这一概念,将有助于全面描述犯罪现象,正确解释犯罪成因,进而提出有效的防控对策,同时也对刑事立法、刑事政策的制定有重要意义。二、犯罪的属性犯罪具有阶级性、社会性、相对性的属性。(一)阶级性。犯罪具有显著的阶级性,犯罪的产生、发展与阶级的产生、发生密切相连。从犯罪的产生看,犯罪与国家、法律紧密相连。人类发展史表明,当人类处于蒙昧时期时,没有法律、没有犯罪。到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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