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国务院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为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XX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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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我省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
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企业退休人员定额调整: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
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
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XX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挂钩调整: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XX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2011年江西西部计划问答1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2011年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问答一、什么是西部计划?答: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03年开始,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二、我省西部计划历年情况及今年招募计划?西部计划实施八年来,我省共有41所高校近19600名应届毕业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经过严格选拔,累计2195名奔赴新疆、广西、海南、四川及本省,开展了1-3年的教育、医疗、农业、科技等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得到当地党政和群众的一致好评,也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代表。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10年计划开局之年,也适逢西部计划列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重大机遇。
我省计划招募320名志愿者,其中省内基层青年工作100名,支持共青城发展30名,广西130名,海南30名,新疆30名。
三、报名参加西部计划需要哪些基本条件?答:西部计划面向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可在查询)中所列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招募。
报名志愿者的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体健康,具有志愿精神。
在此基础上,在选拔志愿者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ebeb1f16fc700abb68fcea.png)
目录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2)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3)一、改革的原则 (3)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3)(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3)(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4)(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4)(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5)(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5)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5)四、实施时间 (6)五、组织领导 (6)附件 (7)附件1: (7)附件2: (8)附件3: (9)附件4: (10)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六年六月十四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有新政每学年最高享6000元

《通知》明确,在艰苦边远地区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最高不超过每学年6000元。申请者可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在线申请。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有新政每学年最高享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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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有新政 每学年最高享6000元
3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4月28日前进行在线申请。
根据《通知》,“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基层单位”是指上述区域内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但不包括金融、烟酒、通信、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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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4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13摘要:3月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十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
2014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3月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十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
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
省人社厅表示,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2014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
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
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
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水利工程建筑预算定额教案1-人工预算单价的组成与计算

例:请计算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区凤凰县某水库工程中级工的人工预算单价。
【解】查《编规》附录7《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可知,工程所在地属二类区,该工程属于枢纽工程,查表1可知,中级工人工预算单价为9.33元/工时。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如表2所示。
人工预算单价的组成与计算1.人工预算单价概述人工预算单价是指在编制概预算过程中,用以计算各种生产工人人工费时所采用的人工费单价,是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
它是计算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中人工费的基础单价。
根据现行规定,人工预算单价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
2.人工预算单价的组成人工预算单价由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内容组成,(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组成。
其中:1)岗位工资: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从事的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
2)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开会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2)辅助工资辅助工资是指在基本工资之外,以其他形式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夜餐津贴、节假日加班津贴等。
3.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根据水利部【2014】429号文颁布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规》),人工预算单价应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工程所在地区的工资区类别及生产工人的等级,按《编规》中规定的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查算,详见表1。
表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单位:元/工时在查用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时注意:(1)艰苦边远地区划分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吉林企业退休人员养xx年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

吉林企业退休人员养xx年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吉林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下面小编为你详细的介绍养老金相关情况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xx 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公告》(吉人社联字(xx)65号)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明确了吉林省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xx年1月1日起为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二、调整办法和标准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5元(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xx年底本人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三)倾斜调整以下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xx年12月31日年龄为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业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59元的按59元调整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四)其它事宜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宜单位其退休人员由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按前述调整办法和标准执行三、资金渠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四、审批和发放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用人单位或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填写省统一制定的表格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时足额发放五、工作要求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协同配合9月底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相关阅读xx年辽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经省政府同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辽宁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工作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75%高于全国6.5%左右的总体调整水平近期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国务院决定从xx年1月1日起为xx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我省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确定的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将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实施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企业退休人员】定额调整: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90元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XX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78元5.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挂钩调整: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xx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xx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2.符合国家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XX〕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3.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调整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 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 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 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 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 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 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 级。
1.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 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 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 度属学校教师应该享受的教师补 贴。 (2)设置班主任津贴 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来核定班主 任津贴。
(二)学校主管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 办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内部考核 的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内部 考核制度,按照教师、管理、工勤技 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过开除留用察看 处分的人员,,按新聘岗位套改工资 后,薪级工资低定3级。上述人员如降 低后的薪级工资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 级工资的,执行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 资。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劳动教 养、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宣告 缓刑的人员,处罚期满被事业单位聘 用后,岗位工资按现聘岗位确定,薪 级工资低定4级。如降低后的薪级工资 低于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 所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对受徒刑以 上刑事处罚重新就业的,按重新就业 后的岗位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岗位工 资和薪级工资。
见习期满后,上述人员按所聘专 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 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 定: 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不实 行见习期。
(二)到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 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 人部发〔2006〕 61号)中规定的我省艰苦 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 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见习期满后,按 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 工资按学历或所聘岗位确定后,在艰苦边 远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工作的高定1-级, 在上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乡(镇)、 村工作的,高定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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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4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2 / 34
(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1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 3 / 34
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 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三类区月人均230元,四类区月人均400元,五类区月人均680元,六类区月人均10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240元,三类区每月215元至380元,四类区每月370元至680元,五类区每月640元至1050元,六类区每月950元至1400元(见附件二、三)。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每五年评估调整一次范围和类别,从调整当年的1月1日起执行。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能力、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以及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三、有关政策
(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4 / 34
(二)列入范围的县(市、区),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报人事部会同财政部重新评估确定。
(三)离退休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85%增加退休费。
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
2006年7月1日起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市、区)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区)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四)工作人员调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或在不同类别的县(市、区)间调动,从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5 / 34
(五)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单位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执行。
(六)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县(市、区),原保留的经国家批准的工资区类别补贴、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地区性津贴,从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经费来源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五、组织实施 各地区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负责。中央有关部门驻艰苦
边远地区单位的实施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从
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二 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单位: 元/月 标准 职务 (技术等级) 6 / 34
省部级以上 厅局级 县处级 乡科级 技师以上 科员以下 高级工以上 附件二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130 110 90 75240 200 170 140380 300 245680 530 850 51202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单位: 元/月 7 / 34
标准 岗位等级 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一级至二级管理岗位 二级至四级专业技 术岗位三级至四级管 理岗位 五级至七级专业技 术岗位五级至六级管 理岗位 八级至十级专业技术 岗位七级至八级管理 岗位一级至二级技术 工岗位 十一级至十三级专业 技术岗位九级至十级 管理岗位三级至五级 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 岗位 一、新疆(99个县、市、区) 一类地区(7个) 8 / 34
乌鲁木齐市0240 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石河子市 昌吉州: 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二类地区(17个)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 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 哈密市 昌吉州: 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伊犁州: 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 伊宁市、伊宁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 乌苏市、沙湾县 巴音郭楞州: 库尔勒市、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 阿克苏地区: 9 / 34
阿克苏市 三类地区(29个) 哈密地区: 巴里坤县 昌吉州: 木垒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 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 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 托里县、塔城市、额敏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 阿勒泰市、布尔津县、福海县、哈巴河县 博尔塔拉州: 博乐市、精河县 巴音郭楞州: 尉犁县、轮台县、和静县 阿克苏地区: 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 喀什地区: 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 10 / 34
四类地区(32个) 哈密地区: 伊吾县 伊犁地区: 昭苏县 巴音郭楞州: 若羌县、且末县 克孜勒苏州: 阿合奇县、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 喀什地区: 塔什库尔干县 和田地区: 民丰县 阿克苏地区: 乌什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 富蕴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 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博尔塔拉州: 温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