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高一政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仪化某厂的分配方案:
厂长:100万 技术骨干:1万 工人:1万 厂长:20万 技术骨干:7-10万 工人:2-4万
基尼系数是国际上用来综合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 况的一个重要分析指标,由于基尼系数可以较客观、直观 地反映和监测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预报、预警居民之间 出现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和普遍 采用。按照国际惯例,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 的“警戒线”。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间收入 分配“高度平均”,在0.3~0.4之间为“比较合理”, 0.4~0.6为“差距偏大”,0.6以上为“高度不平均”。 据羊城晚报报道,中国社科院研究收入分配的专家顾严指 出,199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386,超过高收入国家上 个世纪90年代0.328的平均水平,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 经超过了警戒线0.4,收入差距已经处于高水平,形势严 峻。城乡整体的基尼系数持续上升并达到0.465,2005年 将迅速逼近0.47。
中国2003年消耗的各类资源占世界消耗总量的 百分比及GDP占世界总量的百分比
种类 原油 铁矿 钢材 氧化铝 原煤 水泥 GDP 30 27 25 31 40 4
百分比 7.4
2004年全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136515亿元,比上年增长9.5%。2004年, 我国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1342亿元, 增长38.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9422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7%;全年粮 食总产量达到4695亿公斤,同比增长9%, 扭转了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农民人均纯 收入达到2936元,实际增长6.8%,是1997 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大李迅速致富说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 行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人们靠劳动和经营致 富的热情。 当然,由于人们之间存在着身体条件和能力水平 的差异和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难免会形成村民之 间的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差距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是 不可避免的。
效率优先坚兼顾公平

问:该公司为什么要计算会议成本, 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我国是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我国人均 占有水资源量仅占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 位居世界第88位。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 全国水资源的80%分布在占全国面积36% 的南方地区。而我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河流受 到污染,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短缺,90 %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 用水极不合理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我 国农业每公斤粮食的耗水量是发达国家的2—— 3倍,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是发达国家的1 0——20倍。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低、水环境 污染等问题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的短缺。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1、效率的含义
指经济活动中投入和产出的比较, 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效率的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 财富的增加。 “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改革之前,李家庄实行“大 锅饭”式的记工分的分配方式, 村民收入没多大差别,但普遍处 于贫困状态。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后,村民收入普遍提高,同时拉 大了收入差距。退伍军人大李除 种好 自家承包地外,还承包鱼塘,建 起养鸡场,年收入达十几万元。 他家建起了楼房,买了汽车。与 大李同龄的老吴,情况就不同了。 老吴患病花了不少医疗费。全家 靠几亩承包地,只能解决温饱。
6、“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
基本要求
则
(1)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 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 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差距 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 神,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带后富。 (3)必须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济建设 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 也有了极大提高,但同时有一个问题越 来越引起上至政府、下至普通百姓的关 心,即贫富差距的扩大化。据国家统计 局最近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20% 的高收入者拥有相当于42.5%的财富, 东西部地区人均年收入差距已超万元。 社会弱势群体极度贫困。农民、下 岗工人等构筑了一个庞大的社会弱势群 体,这个弱势群体不但生活陷入困顿, 而且正逐渐丧失教育、医疗、社会保障 等基本发展权。尽管这个庞大的群体有 着强烈的消费欲望,却失去了消费能力。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尚未过时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尚未过时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从微观经济运行角度看,效率表现为各经济主体生产经营效能的充分发挥;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讲,效率表现为资源在社会各生产部门的有效配置。
公平从传统意义上讲,包括生产条件的平等,分配尺度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分配结果的平等。
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中的公平应是指机会的平等和条件的平等。
因此,我认为:在现阶段有些人根据基尼系数的上升,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已经过失的观点是失之偏颇的。
这个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已建立但尚不完善的今天仍然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1.基尼系数扩大的现象和成因表明:目前我们仍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基尼系数是反映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指标,具体地说,它所反映的是作为结果的全社会收入分配非均等程度,并不能表现该结果是怎样形成的,但重要的问题恰恰在于该结果的产生机理和产生过程。
首先,从基尼系数不断扩大的现象中,通过对高收入者群体进行具体地分析,我们发现目前第一位的仍是效率问题。
高收入者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主要凭借自身的真才实学,通过勤奋努力在市场的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从而获得了高收入的人们。
第二类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通过正常的政策制定、实施程序,定期为他们提高了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的人们。
第三类是那些带有行政垄断性质的经营性行业。
如电信、电力、邮政等,这些行业高收益的取得是与行业的行政垄断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含有大量从非公平的竞争中取得的成分。
第四类是在公共权力可以进入市场做商业交易的各个领域内。
在以上四类高收入者群体中,前两类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市场公平竞争、效率提高和资源配置合理的结果,这样的高收入不但不会影响稳定,而且是一个社会能不断进步、经济能蓬勃发展的动力来源。
第三类由于垄断行业的特殊地位所形成的高收入正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而改变,其改革的方向就是创造一个机会和条件平等的环境。
第四类是我国在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全面改革过程中,由于制度的缺位所导致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案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开始,每次中央重要会议文件都这么提,直到如今。
所以,它是我国在收入分配政策领域的正式精神。
共产党向来主张社会公平和公正。
为什么一个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在分配政策上要把公平与效率相比放在“兼顾”的次要地位呢这与我国经济长期落后,难以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众多社会矛盾,有密切的关系;与我国在九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给我国带来巨大机遇与挑战,也有密切的关系。
这种情势迫使我们积极进取,尽一切努力增大我国的国民财富和综合国家实力,所以邓小平南方讲话要求,“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与开放的胆子更大一点,建设的步子更快一点,千万不可丧失时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这样就把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问题突出地提出来,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
另一方面,制约我国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当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的影响。
为了更快地提高效率,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就必须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
这一句话也正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时所作的说明。
所以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提法,是适合我国当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是完全正确的。
经济理论界阐述和宣传这一分配政策的精神,也是正确的。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社会阶层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经济理论界也出现代表不同利益的声音。
有些人借“优先”和“兼顾”之差异,有意无意地贬低,轻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单纯为一切敛聚财富的过程辩护,这就不符合改革的精神了。
因为在这一时期,中央一再强调,“先富要带动和帮助后富”,“要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丝毫没有忽视社会公平的意思。
二、个人发言提纲:(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再思考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再思考作者:赵玉华理论探索 2019年09期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报告强调了初次分配中的公平问题,这与以往的提法有所不同。
于是,有人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错了,分配不公源于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其实,这种说法是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误解。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辨析。
一、正确理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含义我们讲的“效率优先”,仅指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坚持的原则,不能把它扩大化。
在计划经济时期,初次分配指在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直接创造新价值的物质生产部门进行直接分配。
而目前我们所讲的初次分配,包括了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所有单位的直接分配。
分配的主体包括国家、经营者、劳动者,分配的主体更多了,关系更复杂了。
分配的原则就是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效率优先。
生产要素所有者必须根据要素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获得报酬,也就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参与分配。
具体说来,要素所有者的收入必须与其投入相对称、相适应。
相对称是从质上讲的,收入与投入的要素挂钩,投入劳动获得工资,参与经营管理获得经营性报酬,投入资本获得利息、红利,投入土地获得租金。
相适应是从量上讲的,收入的多少与投入要素的数量相联系。
要素所有者虽然不能把投入要素所创造的价值全部收归己有,但至少要做到所有者投入相同的生产要素量越多,获得的收益也越多,即高投入高回报。
当然,要素所有者的收入还要受其所提供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及稀缺程度等影响。
初次分配中的这种以生产要素贡献为标准和依据对收入进行分配,收入大小与投入相对称、相适应,就是效率优先的经济学含义。
不能把分配的效率与生产中的效率相提并论,生产中的效率是指投入产出关系,讲的是具体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的关系,而分配中的效率强调的是分配的标准和依据。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从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经济界、学界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讨论再掀热潮。
赞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它符合邓小平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现在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改变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就是要坚持效率优先。
反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原因是讲效率多了而不重视公平,这与我国的基本制度安排以及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相抵触,妨碍和谐社会的建设。
也有人提出效率和公平同等重要,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
7月29日,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北京城市学院等单位联合召开讨论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本报记者柏晶伟效率优先增进公平黄范章(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开始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提法变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这在思想界、理论界引起了一些误解,认为效率优先不能提了。
也有人公开讲改革初期提“效率优先”可以,现在已经不合适了。
我的观点是,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我不否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初期是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没有这个提法就没有小平同志讲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不可能有市场经济。
当然,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些公平问题突出了,因此这些年文件里没有提。
虽然没有提效率优先,但提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我很赞成坚持效率优先,然而仅仅提重视公平我感觉还是不足,因为重视公平只是表明市场经济有缺陷的一方面,而且对于政府的操作性不很明确,如何重视没有明确的操作性。
因此我提出来要增进公平。
我认为效率优先、增进公平表明效率与公平不仅有负的相关关系,还有正的关系,效率优先是增进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增进公平是效率优先的归宿和目的,效率优先的结果是增进社会公平。
为了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公平可以给我们的政策操作提供一个原则性的导向。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
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
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
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
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政府对收入的宏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
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
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刺激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7.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新课标要求(一)知识目标1、识记效率、公平的含义;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
2、理解为什么要坚持效率优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涵义;如何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的具体事例,说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意义。
(二)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辩证地认识和对待经济生活中面临的各种矛盾,并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法,善于在相互矛盾的复杂事物中进行分析、选择。
2、培养学生全面系统地看问题,正确认识现实生活中的收入分配差距,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本节学习,使学生认识到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优越性,确认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既有利于经济效率提高,又能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教学重点、难点1、效率优先的必要性2、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教学方法引入实例法、自学阅读-讲授法、教师启发、引导,课上讨论等学生主体参与的教学形式。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教师活动:通过上节学习,我们知道了我国现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这种分配制度中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即我们下面要学的内容。
(二)进行新课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1、坚持效率优先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65页探究活动,讨论并回答两个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讨论,发表见解,回答问题教师总结:大李迅速致富说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人们靠劳动和经营致富的热情。
当然,由于人们之间存在着身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差异,难免会形成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收入差距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是不可避免的。
(1)效率的含义效率,指经济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较,它表示资源有效利用的程度。
效率提高就是资源的节约和社会财富的增加。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参看教材65页第二个探究活动,并回答问题。
学生活动:积极讨论,踊跃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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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不要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
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到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都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这一条一点没有错,也不是权宜之计,没有什么已经过时的问题。
它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一条重要原则。
它的基本含义是,收入分配的制度、机制首先要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首先应是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激发活力,能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同时,在保证效率目标的前提下,又要以恰当的方式实现一定程度的收入均等化,即通过适度的调节,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并通过一定X围、一定限度的“保底”式的社会保障或救济,形成起“安全网”作用的一种稳定机制、“保险”机制。
收入分配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第一位的,对其结果进行适当的再分配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是第二位的;就是为效率目标服务的市场分配是第一位的,为保证必要的收入公平而进行的政府调节是第二位的;就是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是第一位的,其保障或“保险”作用是第二位的。
形成这样的收入分配制度,目前仍是一个尚未达到的目标,仍需我们去努力争取。
现在引人瞩目的收入差距问题,有一些是分配方式市场化带来的,但主要还是分配方式没有充分市场化造成的,特别是与很多非市场、反市场因而损害市场经济效率的因素如特权、行政垄断及由此形成的寻租、腐败、权力与资本非法结合并侵害民众权利等等有更直接的关联。
简言之,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两者都还没有通过有效的机制得到充分的实现。
那么不少同志为什么反而把问题归咎于这个原则本身呢?这首先是由于误解。
一方面,这些同志把效率一词理解得过于狭隘,以为效率优先就是主X、倡导不管什么人用什么手段最大限度地谋取自身利益,没有弄清楚在分配问题上讲效率优先是指收入分配的制度、方式首先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
另一方面,又把公平一词理解得过于宽泛含混,不仅把它与公正相混淆,而且把机会均等、地位平等、经济与社会权利平等这种种概念都一古脑地归入其中,以至这些同志把他们自己的看法弄得十分混乱。
实际上,收入分配应兼顾的公平指的就是一定程度的收入均等化,是可以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收入公平。
因此,我们如果把中央的决定在什么问题上、在什么含义上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学懂弄通,就应当不至于对这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逻辑地联系在一起的重要原则产生怀疑。
既不能将二者的关系颠倒过来,也不能改为所谓“并重”。
至于有同志提出“西方国家没有这样的提法”,那就更不是要修改这个重要原则的恰当的理由了。
中国的很多“提法”,西方国家不是都没有吗?在我们看来,一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怀疑,还有很值得深思的社会原因。
一方面,由于中国缺乏市场经济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因而要深刻地、逻辑一贯地理解市场经济是很困难的。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改革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渐进的,因而当改革到达一定阶段以后,各种矛盾和困难就会凸显出来,社会中的一些不满情绪(不满意、不满足的情绪)也会因此滋生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战略思想与全局目标上的清醒和坚定,一些同志(包括有的专家和媒体工作者)就容易在一些早已明确的重大原则、方针上出现动摇反复,甚至不自觉地在带有某种民粹化倾向的思想支配下,或多或少地向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后退。
有的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对了,要改;有的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错了,要改;也有的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过时了,要改;甚至还有的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也有问题了,要改。
不是说这种修改已成为一种思潮,但这样一些议论还是值得注意和澄清的,特别是要防止以这些不正确的看法去误解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进程正处于非常紧要的半途,犹豫不得,动摇不得。
建立并完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坚持,不能改;蔡继明委员:贯彻按贡献分配原则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到底是什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重XX论问题。
中共十三大召开之前,理论界的分歧主要表现为对按劳分配理论本身的不同理解。
中共十三大以后,争论的焦点转向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特别是如何看待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主要分歧是能否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
在中共十五大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后,经济学家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点上,基本取得了共识,但究竟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经济学界仍存着两种对立的观点。
中共十六大明确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是以各种生产要素(包括非劳动要素)都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为前提的。
我们知道,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物质财富即使用价值的创造,这是不言而喻的,所谓“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物质财富总是采取相应的社会形式,而作为分配对象的财富,也只能是社会财富。
根据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参与物质财富创造的各种生产要素,同样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
在商品经济中,财富的社会形式就是价值。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即价值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根据这一原则,只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与各自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相一致,就不存在剥削关系。
更确切地说,根据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所获得的非劳动收入,不应被视为剥削收入。
不仅如此,由于剥削从一般意义上说,不过是对他人生产要素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无偿占有。
所以,严格地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恰恰是对剥削关系的否定。
这也就为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和私有财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反过来,只有像十六大报告所强调的,既要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又要保护私有财产,才能真正贯彻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
因为,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是根据非劳动要素的贡献所得到的合理收入,而作为大多数非劳动收入源泉的非劳动要素,都属于私有财产。
所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和保护私有财产,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
其次,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也是并行不悖的。
只有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承认根据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所获得的利润、利息、股息等收入是合理的,而不再简单地把它们斥为剥削收入,这在实践中不仅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能够调动非劳动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有助于促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做到人尽其才,特尽其用,地尽其力。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社会生产力,才能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完全按贡献分配,必然造成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
但由贡献差别所造成的这种收入不平等,通常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
因为只有当社会财富越来越充足,全体社会成员包括贫困阶层的绝对生活水平才能逐步提高,而只有当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可供再分配的蛋糕越做越大,人们的相对收入差别才能逐步缩小,从而逼近共同富裕的美好理想。
中共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平等),这就使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具有了可操作的形式。
我们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合理性的认识,增强人们对由于贡献差别所造成的收入差别的心理承受力,以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好平等和效率的关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当然,即使是完全按贡献分配,收入差别也不能扩大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地步,否则会造成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结构乃至产业结构畸形发展,从而导致效率下降,严重的话,还会导致社会的动乱。
当前人们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满,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是根据贡献大小应该拉开的收入差距没有拉开,这主要表现在公有制内部,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二是收入的差别偏离或超过了贡献的差别,这主要表现在政府垄断的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至于腐败分子,其高额收入是与其腐败程度相联系的,他们搜刮民脂民膏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数量与其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危害成正比,这更是人们所深恶痛绝的。
这两个方面无疑都违背了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既损害了平等,又丧失了效率。
因此,当务之急,既不是笼统地缩小收入不平等,也不是简单地扩大收入差别,而是要在保证贫困阶层绝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全面贯彻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消除产生上述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根源,理顺分配关系,规X分配秩序,以便“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生存和巩固。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这一收入分配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方面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出发,在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上,实行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多种所有制的并存,必然使企业之间竞争加强。
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使企业经营者必须把生产效率和收入分配的效率放在核心地位。
我国国有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其生产经营效率,也要求对其实行战略性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资本经营和运作。
这对于多数国有企业而言,就要求通过“减人增效”来优化配置企业资源,同时用效率工资薪酬制来取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体制、形成一整套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经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在我国农村实行的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制,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其独特的收入分配机制的效率原则得到贯彻而来的。
在个体、私营等经济成分的企业及经济组织中,利益驱动既反映在生产经营及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之上,为协调劳资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劳动要素的投入和报酬要用效率高低来加以衡量,以便有效地发挥劳动要素在财富创造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劳动要素的收入分配的效率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