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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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效应及追求

宋才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效应及追求

宋才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效应及追求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效应及追求宋才发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正效应和价值追求,既蕴含于市场经济的最终成果之中,同时还潜在于保证市场功能正常发挥的市场运行机制、市场要素和市场规范的建立和健全过程之中。

本文拟就这个问题略陈管见。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伦理道德。

由于新旧两种体制的转换和摩擦,加之人们对改革开放倾注的期望值过高,形成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使得我们这个刚步入市场经济的国家出现了某种“不令人满意”的社会现象:没有赚钱的人不满意,赚了钱的人也不满意;宰别人的人不满意,挨宰的人更不满意。

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客观现实再一次警示人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等同于社会非道德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必须与建设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同步进行。

从康德以来伦理学的一个根本的划分,就是把“正当”与愿望中的“好”分开,把“义”与“利”分开。

康德认为“有德之人未必有福,有福之人未必有德;至善即道德和幸福的协调”1。

撇开唯心主义的因素,康德的这个观点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存在价值。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价值尺度是效率、金钱,而人际关系的价值尺度是道德和情操。

区分“经济人”与经济伦理的概念,从区分道德作用范围的角度上讲,确实为我们找到了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同一性,“义”与“利”在这里获得了较好的统一。

社会主义的经济伦理所包含的利益观念、效益至上观念等等,要求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要忠于职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

这种“义”与“利”的统一,正是“善”的表现,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道德原则。

我国正处在形成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须臾不能离开法治,也离不开伦理道德。

我认为市场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并不是对经济伦理的偏好和盲目崇拜,而是因为它确实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和完善的一个重要方面。

既然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2,那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把伦理道德建设相应地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它成为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之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之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之道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但如何达到这种兼顾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从资源分配、财富分配、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之道。

首先,资源分配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关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

政府应加强监管,避免资源的垄断,减少市场失灵的情况发生。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来引导资金流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

其次,财富分配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重要方面。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财富分配的不平衡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

为了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政府应加强税收调节,重点向高收入群体征收更多的税款,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赋负担,缩小贫富差距。

同时,政府还应加大对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提供公共财政支出,保障基本的社会保障和教育等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的提供也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重要途径之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共服务的提供对于社会的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减少因为贫困和地区不平衡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除了上述方面,还有其他一些可行的途径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从而提高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注重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劳动环境,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确保员工的权益。

总之,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兼顾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引导。

宋才发: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标志

宋才发: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标志

宋才发: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标志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客观标志宋才发*1.市场经济是一个与社会化商品经济相联系、反映社会化商品经济运行规律与关系的经济范畴。

就其概念的实质而言,市场经济又是一种市场在其中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起调节和导向作用的经济。

市场经济作为一个中性的经济范畴,作为一种经济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体制,它的形成与发展总是同某种特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相结合的。

因此,它除了必须遵循社会化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则外,还要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以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中国是一个商品经济不发达、参加现代化进程较晚的国家,选择市场经济模式作为追赶当代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是一种明智的决策。

经济技术落后、生产力不发达的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沿袭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发发展的老路。

因为在资本主义已经有几百年发展历史的今天,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不可能使中国形成统一的力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而只会导致有限资源的滥用和有限市场的丧失。

这即是说,像中国这样经济落后、资源相对贫乏的发展中国家,要尽快进入现代化国际经济舞台,需要有一个有效率的、能够弥补市场发育不良缺陷、有能力动员资源和取得政治支持、并善于抓住有利时机和有利条件的政府。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我国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映比较灵活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我们还要通过政府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积极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必要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案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开始,每次中央重要会议文件都这么提,直到如今。

所以,它是我国在收入分配政策领域的正式精神。

共产党向来主张社会公平和公正。

为什么一个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在分配政策上要把公平与效率相比放在“兼顾”的次要地位呢这与我国经济长期落后,难以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众多社会矛盾,有密切的关系;与我国在九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给我国带来巨大机遇与挑战,也有密切的关系。

这种情势迫使我们积极进取,尽一切努力增大我国的国民财富和综合国家实力,所以邓小平南方讲话要求,“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与开放的胆子更大一点,建设的步子更快一点,千万不可丧失时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这样就把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问题突出地提出来,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

另一方面,制约我国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当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的影响。

为了更快地提高效率,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就必须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

这一句话也正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时所作的说明。

所以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提法,是适合我国当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是完全正确的。

经济理论界阐述和宣传这一分配政策的精神,也是正确的。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社会阶层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经济理论界也出现代表不同利益的声音。

有些人借“优先”和“兼顾”之差异,有意无意地贬低,轻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单纯为一切敛聚财富的过程辩护,这就不符合改革的精神了。

因为在这一时期,中央一再强调,“先富要带动和帮助后富”,“要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丝毫没有忽视社会公平的意思。

二、个人发言提纲:(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法学091232号王舒影论述经济法中注重公平和兼顾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公平和效率是既相互矛盾又相互适应的社会价值,同时也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

经济法对效率的追求主要体现在所有的经济法规范、经济法制度以及经济法运作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

应一方面,经济法致力于兼顾社会各方面利益、重视分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

以前我们常提到的说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经济实力还很弱,它必然主动地首先要求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取得最大的利益。

兼顾公平,是因为如果把效率绝对化,完全不考虑公平,就可能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引发社会两极分化。

不可否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

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生产率产生的积极作用自不用说,但是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消极的后果,导致分配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增多。

例如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严重,加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和法制的不完全,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所以,市场不平等这一固有缺陷就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去填补。

考虑到如今国家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人们的意识形态也发生了变化,这就要求经济发展必须在兼顾效率的同时更加地注重公平。

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通过宏观调控机制将社会上的不公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正体现了市场“看不见的手”和国家“看得见的手”这两种力量的制约和平衡,市场追求的主要是效率,调控则注重公平。

所以,效率和公平是既矛盾又统一的,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高层次的分配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

不重视公平会导致弱势群体和贫困地区的增多,不兼顾效率则必然助长资源浪费、贪污腐败等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2024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题研究考试辨析题和简述题答案

【2024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题研究考试辨析题和简述题答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题研究考试辨析题和简述题答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专题研究一、辨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判断:正确。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从公司内部角度来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因为它最具综合协调性和利益敏感性,从而能保证公司的合成动力大而稳定持续不断,及时纠错,协调一致,节约高效。

从公司外部角度看,他是整个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关键;是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

同时,它对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思想道德体系起着决定或影响作用。

所以,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2.在我国现阶段,效率优先很难做到兼顾公平,因此,应该主张公平优先。

判断:错误。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一方面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从而让整个社会充满活力。

另一方面又不能使收入差距过大而出现贫富悬殊,避免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不公正和不稳定。

从微观上,注重效率优先,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形式、考核制度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决定,充分发挥市场竞争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作用。

在宏观上,注重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促进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所以,在我国现阶段应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我国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判断:错误。

党的十五大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功经验进行了科学的概括和总结,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多样化的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的生产力状况和其他经济条件决定的。

具体说来:第一,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且发展不平衡。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既强调公平又注重效率的经济体制。

在这个体制下,公平和效率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平与效率。

首先,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双重目标。

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一,而效率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应确保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使资源合理配置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同时,市场机制和竞争力的发挥也对经济效率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功运行的关键。

其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需要精细的调节。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平并不意味着绝对平等。

通过市场机制,不同个体和单位有机会获得不同回报,这是效率的表现。

但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参与竞争的弱势群体,政府必须提供特殊保障,确保社会公平。

例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帮助贫困家庭、残疾人和失业者等群体获得基本保障。

再次,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加以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需要制定公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来限制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例如,反垄断法的实施可以防止市场权力过度集中,保护小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此外,政府还需要设立监管机构来监督市场的运行,维护公平和效率的平衡。

另外,教育和培训也是实现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高素质的劳动力和创新型人才。

通过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政府可以帮助每个人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提高整体社会的素质和创新能力。

同时,注重技能培训也可以提高劳动力的生产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最后,公平与效率的平衡还需要深化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制,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

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更加公平和有效的经济机制。

例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率,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加强监管,防止权力滥用。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

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

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

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

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政府对收入的宏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

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

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刺激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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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宋才发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说到底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真正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最终达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根本目的。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一个兼容经济的、政治法律的以及伦理道德的基本原则,它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我想就这个问题略陈管见。

一效率与公平是一个具有确定涵义的概念。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意义上的“效率”与“公平”,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畴。

因此,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讲,效率的内涵是资源的优化配置,即要求低投入高产出,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以及物质和精神的丰富。

我们通常所说的最大化的“效率目标”,实际上就是指对现实中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统称为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求在一定的投入下达到产出的最大化。

与“效率”相比较而言,“公平”是一个较难于下定义的概念,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抽象的、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无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只有具体的、相对的公平。

西方经济学一般认为,公平是指社会成员收入的均等化;中国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所理解的公平是绝对的“平均主义”。

把平均主义错误地视为公平,那是理解公平的问题而不是追求公平的问题,不能误认为追求公平就要遏制效率。

我认为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公平”,应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体现。

它有两个层面的基本含义:一是权利平等,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生存权、占有权、发展权、享受权等一系列权利的平等;二是机会均等,即社会提供给每一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相等的参与竞争、就业、投资、盈利等一切经济活动的机会,它不受贫富、民族、地位高低的限制,能够同所有的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

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机会均等”就是公平的最大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所有的生产组织和劳动者个人追求效率,讲究平等竞争,等价交换,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

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需要遵循价值规律,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并通过价格杠杆等竞争机制,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有利于出好效益、高效率的地方去,尽可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重优化。

效率与公平是在矛盾的胶着中达到协调发展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效率和公平通常是不可能协调的,它们之间存在着彼此消长的交替关系;如果追求公平则必然牺牲效率,如果提高效率则显失公平。

按理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效率与公平是和谐统一的。

因为“社会主义能够造成新的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共产主义就是利用先进技术的、自愿自觉的、联合起来的工人所创造出来的较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1;能够达到社会分配的合理与公平。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当代的社会主义国家大都是在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在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的社会主义与理想的社会一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湖北武穴人,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主义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一段距离。

当代的社会主义与当代的资本主义在彼此竞争与发展的角逐中,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力上具有明显的劣势,因为它同时既担负着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国的任务,又担负着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这个最终战胜资本主义“因素”的任务。

所以,在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道路上,自始至终存在着一个生产与分配、积累与消费、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也往往诱发出急于求成、操之过急的“病灶”。

诚如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非洲联盟主席、政府总理穆加贝的谈话时所说:“我们都是搞革命的,搞革命的人最容易犯急性病。

我们的用心是好的,想早一点进入共产主义。

这往往使我们不能冷静地分析主客观方面的情况,从而违反客观世界发展的规律。

”2这即是说,一种再好的具体制度在特殊的社会环境中发展而又长期得不到正常发展的条件,那也是可能发生变异的。

新中国建立40多年后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消灭资源独占的高度计划变成了既定目标,公平目标硬化的管理体制非但没有促进平等的兑现,而且导致了经济运行过程中宏观调节机制的紊乱和破坏,严重地削弱了经济系统的动力结构,平均主义原则的普遍推行,使经济活动中内在的利益机制建立不起来,对国民经济良性运行的循环系统形成和建立形成阻滞。

”3客观现实告诉我们,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是凭良好的主观愿望可以达到的,它要以实现效率为前提条件。

从根本的和长远的目标上看,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效率放在优先的位置上考虑无疑是正确的。

只有在效率获得长足发展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不同需求;只有在鼓励先进,促进效率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分配、消费”领域中通过政策和法律手段去调控,缩小个人之间在消费上的差距,防止两极分化。

也只有这种含义上的公平追求,才真正是竞争规则与过程的公平,而非一般结果的公平,它能够激发生产组织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逐步使效率与公平在矛盾的胶着发展中求得协调与和谐。

“效率优先”是由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决定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竞争的效率经济,它的最后结果必将在市场当事者之间的效率上产生差别;而这种差别又集中地反映在市场竞争参与者的收益分配上。

受资本积累规律的支配,这种收益分配的差别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情况下,确实会愈加扩大。

但由于在中国已不存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对立冲突”,故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应该是既能刺激效率提高,又能保证社会公平的制度。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局部领域或某个具体环节上的矛盾聚焦,只要引导得当和处理及时,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不可能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阻力。

邓小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文中说过:“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有某种忽略。

”4生产力是人类历史前进的出发点和基础,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从这个意义上讲,效率是公平的物质保障,没有效率就没有解决公平问题的物质基础,是效率决定公平,而不是相反。

所以,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目标、作为重要任务来思考。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历来认为,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

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历史条件下,侧重强调效率优先,这并不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效率优先”,首先突出的是劳动成果的分配与效率挂钩,优先实现市场经济所体现的公平竞争,高效多得。

这既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需要,也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所决定。

从社会发展规律上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又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最佳选择,马克思主义创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9-140页。

3见《求是学刊》1993年第4期,第51-52页。

始人早就说过:生产力的发展“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

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1在我国生产力相当落后的情况下,如果过分强调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社会分配首先不与效率挂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激励机制就无从体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就建立不起来,市场经济就会失去活力。

如果中国再度返回到“大锅饭”那里去,只会死路一条。

只有在利益分配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高效多得,彻底打破平均主义,切实实现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激励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有机的统一体。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共同富裕与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体现,也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的本质决定的;无论如何,它始终是人们最熟悉的、善于用来衡量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标尺。

人们极为熟悉的“按劳分配”原则,可以说是对效率与公平互为兼顾的。

因为在这里劳动收入是对等的,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的;它鼓励多劳多得,能够体现提高效率的激励作用。

但是严格地说来,按劳分配与公平的联系又是有限的,因为它没有考虑有效劳动与无效劳动的问题,也没有考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实现问题,更没有考虑到无劳动能力的人生存和发展权的问题。

社会公平关系到社会凝聚力的有无或大小,关系到效率发挥的程度,甚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所以,中共中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在我国“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把“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社会公平与速度效率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目标。

由于新体制不完善和旧体制僵而不死的缘故,加之现行的制度和法制不健全,社会分配不公问题似乎愈来愈烈,已经造成了社会心理的不平衡,社会公众对此已表现出强烈的不满情绪。

而在这些分配不公的诸多问题中,公众尤为不满的又是少数政府官员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非法行为。

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搞不好就会成为引发社会剧烈动荡的诱因,那么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就会毁于一旦;前苏联的前车之鉴值得我们思量。

为此,我们的一切政策措施不仅要从“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3的原则出发,而且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应税申报制度,依法强化征管个人所得税”;“通过分配政策和税收调节,避免由于少数人收入畸高而形成两极分化。

对侵吞公有财产和采取偷税、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非法手段牟取收入的要依法惩处。

”4只有严惩腐败以平民怨,才能保证改革开放的成果不至于得而复失。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等。

这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具体而生动的体现。

它对于深化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保持社会稳定,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必须走出竞争与公平的误区。

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都有其运行的内在规律性,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按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规律办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不仅具有自主性、分化性和开放性,而且具有竞争性、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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