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前言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行为,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成本核算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等制度;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在总结公司多年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理顺管理程序,界定公司各职能部门和项目部的管理职责,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最终目的旨在提高项目运行质量,使项目管理和运行纳入规范、可控、有序的良性轨道,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本制度包含工程项目管理基本规定、项目组织管理、项目过程控制管理、项目预算成本合同管理、项目培训文档管理、项目考核奖惩管理、项目收尾管理、项目管理职责、工作标准等八方面管理制度,它涵盖了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

它是公司项目管理长期实践的总结,是公司对项目实施管理的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的实施,目的是通过实践的检验,进一步总结和发现本制度存在的问题,再进行修改和完善,为此要求: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

行的前提在于知,只有对制度学深、学透,真正理解其内涵,才能贯彻执行好。

所以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一定要认真学习。

不仅领导班子成员要学,而且一般管理人员也要学;不是某一个单位、某个人或一部分人的事,而要全员去学。

要在学其实质上多下功夫,不能浅尝辄止,更不能一知半解,要学会用制度管理和规范一切项目活动。

2.全面贯彻落实、严格执行。

建立制度固然重要,但执行制度更为重要。

再好的制度执行不认真,也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制度的建立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更有其权威性。

所以,在贯彻执行制度时,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一定要维护制度的刚性、原则性和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各部门领导要成为执行制度的带头人,广大员工要在工作中不折不扣的执行。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项目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项目管理制度也存在接受实践检验,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完善的过程。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摘要:本文结合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阐述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对在建筑工程工程中招投标的作用及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工程造价;管理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是建设工程的一种市场交易过程,也可以说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即按照招投标的详细操作规则,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形成工期、价格、质量等级等不同的要约,经评标招标方同最大限度地符合事先制定的评标标准的单位来签订合同。

因此 ,招标投标的操作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性质。

一、建筑市场中投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定义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中所产生的带有竞争性的工程承发包的交易方式。

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由发包方设定建筑工程,其中工程价格、质量、工期限制为主,邀请若干施工单位参加竞选,由发包方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展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最终选择最优施工单位的整体过程。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是指建筑工程的承包发包双方,以完成该项建设工程为目的而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关系的一份合同协议。

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作为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中采取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

它既是明确双方利益关系有效的法律文书,也是解决义务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合同管理工作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则是做好合同管理。

二、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已经逐渐被人们认识接受,成为了符合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要求的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手段。

并对市场发展起到了引导、优化资源配置等良性作用。

我国早已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招标工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投招标单位具备的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篇)

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承包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规范总承包工程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及有关各方。

第三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

2.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3. 质量第一: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 进度优先: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交付使用。

5. 安全至上: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

6. 节约成本: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总承包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全部或部分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进行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总承包工程项目按承包范围分为以下几类:1. 全部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2. 部分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部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3. 施工总承包: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的施工环节委托给一个承包单位。

第三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第六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与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八条招标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一条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签订总承包合同。

第四章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第十二条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 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 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 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1 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 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 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1、市场部1 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 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 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1 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 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 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了提高苏交科集团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

1.2 编制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2 术语2.1 EPC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2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 设计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

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 采购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 施工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2.6 分包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2.7 试运行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3.1 管理机构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跨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成员包括集团内部的勘察设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施工技术专家、风控和法务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人选由相关部门推荐,报项目投资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工作时由项目投资部负责召集。

3.2 职能部门3.2.1 项目发起部门(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客户维护;(2)负责项目方案策划;(3)完成项目评审流程;(4)组织项目投标,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

3.2.2 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对项目策划方案、经济可行性、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论分为三种: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通过。

(1)通过评审的项目报集团审批;(2)有条件通过的项目在项目合同签署前核对相关条款的落实情况,已落实的按项目通过评审执行,未落实的按项目评审不通过执行,不得签署合同;(3)不通过评审的项目终止。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共5篇)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共5篇)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共5篇)第一篇:(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内部)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水平, 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增加企业利润,维护企业利益、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考核,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各层次与人员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承包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项目审查第三条项目工程投标前或承揽前,基层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填报《拟投标项目工程情况报告表》,报告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前期运作情况、建设单位资金情况、项目经营承包方的情况、本项目利费的上交比例、项目施工目标等,还应附有承包方的相应证件复印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对项目承包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管理费的收缴比例、市场风险等进行预审,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未经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承揽项目,一经发现集团公司没收全部所得。

第五条项目工程中标后,由基层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应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项目承包工程责任书》,并提交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方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应书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工程造价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在开工前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工程,基层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公司合同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对于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集团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施工和财务手续。

第三章项目承包第八条项目承包人以工程施工为对象,以包干形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上交公司管理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工程任务。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1. 总则1.1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有效降低成本,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公司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即:单位工程、分项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在使用总承包、劳务(专业)分包以及发包给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各项限价材料、设备时,均执行本办法。

1.3本制度适用于集中采购。

2. 组织与管理2.1 公司招投标中心是工程建设、材料、设备、设计、开发招投标管理的组织和牵头实施部门,在公司分管领导管理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2.1.1 组织拟定并贯彻执行公司工程招投标规章制度;2.1.2 拟订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等有关招标资料,主持招标答疑;2.1.3 负责办理公司组织招标的所有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等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招投标的相关业务;2.1.4 负责收集、整理投标单位的有关资料,并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2.1.5 负责送达招标文件,按公司的决议进行询标,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公司,接受公司领导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3. 招投标范围及权限3.1招投标的范围,依据《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和公司具体情况,各类招标价为10万元以上的下列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3.1.1 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3.1.2 消防工程3.1.3 特殊工程3.1.4 强弱电工程3.1.5 新技术新工艺并用的工程3.1.6 室外总体工程3.1.7 园林绿化工程3.1.8 电梯系统3.1.9 铝合金门窗工程3.1.10 智能化系统3.1.11 空调系统3.1.12 基础配套系统3.1.13公共配套系统3.1.14大于10万的其他项目3.2单项金额大于1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3.2.1 政府垄断工程;3.2.2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3.2.3发出要约前已确定意向合作单位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执行《特殊项目审批表》流程。

工程承包施工管理办法(3篇)

工程承包施工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承包施工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承包施工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工程。

三、工程承包施工主体1. 承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2. 业主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3. 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程承包施工程序1. 工程招标:业主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承包单位。

2. 合同签订: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施工准备: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

4. 施工实施:承包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5. 质量控制: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6. 安全生产:承包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7. 施工验收: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竣工验收。

五、工程承包施工管理要求1. 资质管理: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包相应的工程项目。

2. 合同管理:业主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质量管理: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4. 安全生产管理: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5. 施工进度管理:承包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六、监督检查1. 业主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承包施工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承包施工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承包施工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1 / 11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程项目投标 第一条 工程项目投标 (一)为加强工程投标管理,增强企业在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中标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投标工作应围绕市场和用户,建立广泛的信息网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和上下结合、奖罚明确的原则。 (三)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工程、技术、财务各部负责人组成的“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公司的投标工作。 (四)公司相关的职能部室和基层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确保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投标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投标书,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密封正确、送达及时。 (六)为适应市场,多渠道承揽任务,公司实行投标专项经费制度。 (七)为鼓励和调动多方面积极因素,凡为公司投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司内外部单位或个人(公司领导、投标小组成员和投标管理部人员除外),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 (八)中标工程的奖励或中介费用一律列入中标项目成本,未中标的从公司投标经费中支付。正常奖励由公司分管投标工程的领导批准后,属于特殊性奖励或奖励额超过10万元以上时,由领导小组或公司经理批准,财务部统一支付。有关财务费用或税金等按规定执行。 (九)各部门经努力承接到工程施工任务时,除按本办法给予奖励外,还可获得一定的优惠条件。 (十)公司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除按职责分工实行考核奖罚责任制外,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2 / 11 凡中标的工程按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具体由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请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公司投标领导小组和投标管理部人员,如对投标工作做出重要贡献时,由公司经理视情况给予奖励。 (十一)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投标工作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投标失利时,应视情况对责任人减、免工资奖金,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其他处分,具体由领导小组决定。 第二章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第二条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一)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二)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雀订合同。 (三)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四)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五)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1、工程名称和地点; 2、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3、开、竣工的日期;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3 / 11 4、工程造价; 5、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6、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8、取费标准; 9、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10、相互协作事宜; 11、违约责任。 (六)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工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工程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工程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工程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4 / 11 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工程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劳务队伍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工程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劳务分包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工程部采购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工程部会审后,由工程部采购人员签订,工程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四)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经理批准,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5 / 11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工程部一份备案。 (五)合同的履行 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6 / 11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提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7 / 11 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交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四)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五)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收集因终止合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六)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五条合同的日常管理 (一)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二)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三)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四)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