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小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欢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权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五)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履行相关手续;(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
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
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党员发展制度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条件,选拔、培养、考察和提拔党员的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先进性和清纯性的重要保障,对于党的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员发展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党员发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选拔和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思想、过硬本领、忠诚党的事业、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党员,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党员发展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
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养程序,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使党员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能够胜任党的各项工作。
2. 提高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党员发展制度要求党员在入党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豫备期,在这个过程中,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3. 促进党员的个人成长。
党员发展制度要求党员在入党前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通过一系列的考察和培训,促进党员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二、党员发展制度的基本程序党员发展制度的基本程序包括豫备期、培养考察和正式加入党组织三个阶段。
1. 豫备期阶段:豫备期是指党员发展的第一阶段,普通为一年时间。
在这个阶段,豫备党员要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
2. 培养考察阶段:培养考察是指对豫备党员进行一段时间的考察和培养,以确定是否具备正式加入党组织的条件。
培养考察期普通为一年或者两年,期间党员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并接受党组织的考察。
3. 正式加入党组织阶段:正式加入党组织是指豫备党员经过培养考察后,经党组织审查批准,正式成为党员。
正式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其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三、党员发展制度的条件和要求党员发展制度对入党申请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政治条件、思想条件、道德条件和组织条件。
1. 政治条件:入党申请人必须具备拥护党的纲领和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事业的政治条件。
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党员发展制度是指党组织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要求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党员发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清纯性,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党员发展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党员发展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党的事业的进步,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传统的党员发展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员发展制度迫在眉睫。
二、目的1.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党员发展制度,可以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党员,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毅的组织保障。
2. 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要求:党员发展制度可以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要求,避免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确保党员发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提高党的先进性和清纯性:通过党员发展制度的实施,可以筛选出真正具有先进思想和优秀品质的党员,提高党的先进性和清纯性,增强党的凝结力和战斗力。
三、内容1.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党员发展制度要明确党员发展的对象范围,即哪些人可以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如何确定发展对象。
2. 党员发展程序的规定:党员发展制度要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培训和考核等环节,确保党员发展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3. 党员发展条件的要求:党员发展制度要明确党员发展的条件,包括政治表现、思想品质、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党员发展的标准化和科学化。
4. 党员发展培训的安排:党员发展制度要规定党员发展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5. 党员发展考核的安排:党员发展制度要规定党员发展考核的内容和方式,以评估党员发展的成果和效果,为党员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过程1. 制定党员发展制度: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的党员发展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xx人民医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XX人民医院党员发展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党员标准,确保新党员质量。
二、申请人经党支部推荐,党委研究同意,递交入党申请书,可列入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可选定重点培养对象并及时安排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
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
主要内容是: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等。
要注重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理解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联系人要经常与其谈话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考察工作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材料等。
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半年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的制度,密切党组织与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
三、实行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办法。
凡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具体步骤是:召开团小组会和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填写“推优”登记表,报局团委审定,然后向医院党支部推荐。
“推优”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条件成熟的可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的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党支部对列入发展计划的团员,要及时提请团组织讨论推荐。
如多数团员持反对意见的,暂不列入发展计划。
“推优”工作一般每年11月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党组织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计划之前。
推荐对象在本年度末被吸收入党,团组织认为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可继续推荐,但不得超过两年。
四、确定发展对象时,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则,党支部酝酿提名,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上报院党支部部。
五、各党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报下年度的发展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
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
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
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目的: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
为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完备发展手续,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就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从个人递交入党申请到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必须先由本人自愿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无论申请人目前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党组织都应及时研究确定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教育。
通过一段时间的考察(一般为三个月左右),党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入党积极分子条件集体研究确定其是否为入党积极分子。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所在支部应及时携带其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认识汇报材料和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的记录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局党工委备案,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进行填写。
《入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到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为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第一,各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通过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进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不断壮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做到早选拔、早培第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可依据党员条件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发展对象须经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凡28周岁以下的发展对象要经团组织推荐、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确定发展对象要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精)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推荐,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1.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与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经党支部推荐,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委组织的集中培训。
3、发展对象经党委审查同意后,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4、发展对象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
申请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5、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审批,党支部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的预备党员进行审查。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6、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培养期满后,由本人主动提出转正申请。
转正的程序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报党委审批。
7、党支部每年年初要向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底要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违反规定程序的,要追究责任。
党支部党员发展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支部党员发展制度篇一: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地质测量中心20xx年5月发展党员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
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个人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击发展。
三、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
四、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要征询同级工会和团组织的意见,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入党积极分子深入了解后,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联系培养人。
五、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集中多数意见,决议后,报党总支批准,党总支同积极分子进行个别谈话,做进一步了解,党总支批准后,方可成为预备党员。
六、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进行短期培训,时间一天至二天,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安排他们学习《党章》或指定文件资料,专人辅导。
七、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八、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地质测量中心20xx年5月篇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街党工委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基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工作、召开一次党员审批会,每年举办一期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
三、党支部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落实。
党员发展制度
党员发展制度
引言概述:
党员发展制度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通过一系列规定和程序,对党员的选拔、培养、考察、管理和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
党员发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内容:
1. 党员发展的选拔机制
1.1 党员候选人的条件
1.2 党员候选人的推荐和评议
1.3 党员候选人的培养和教育
2. 党员发展的培养机制
2.1 党员教育的内容与方式
2.2 党员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2.3 党员发展的考核与评价
3. 党员发展的管理机制
3.1 党员发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3.2 党员发展流程的监督与指导
3.3 党员发展的纪律与约束
4. 党员发展的奖惩机制
4.1 党员发展的激励与鼓励
4.2 党员发展的惩戒与警示
4.3 党员发展的典型与表彰
5. 党员发展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5.1 党员发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5.2 党员发展制度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5.3 党员发展制度的适应与发展
总结:
党员发展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的选拔、培养、考察、管理和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安排。
通过党员发展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可以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注重党员发展的选拔机制、培养机制、管理机制、奖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同时也要不断探索党员发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使之适应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党员队伍的健康成长和党的事业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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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篇一: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
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 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 发展党员实行五榜公示制(对提交申请、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公示)和
票决制。
5、 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
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 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
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
作每年进行一次。
2、 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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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
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 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
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 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材料留档
备查。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 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 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 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
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
部工作。
5、 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
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
1、 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和支委
民主生活会。
2、 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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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
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 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 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
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
1、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为党员活动日,支
部及时登记会议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认真记录。
2、 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
事先请假。
3、 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
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 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
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
视为自行脱党。
篇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推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3?4号)等相关
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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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积
极分子培养、考察、成熟情况,向局党委申报次年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二)局党委根据中央规定的控制比例、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各单位申报
的情况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制定下达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和指标。
(三)各单位按照局党委下达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发展党员。
二、培训测试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
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思想品德、时事政治等,以党的基础知识
和基本理论为主。
(二)培训以指定学习内容、参加党员集体学习、上党课、短期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参
加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前、
预备党员转正前,要组织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三)培训测试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培训或测试成绩不合格、
测试中作弊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审查备案制度
(一)备案对象:①从入党申请人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②从入党积极分
子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二)备案要在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或发展对象人选后、党支部正式通知
入党申请人之前进行。未经党委备案同意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党支部向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并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报备材料:①第一份入党
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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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指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时间、内容相一致的入党申请书);②个人思
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般要求半年1份,之后必须半年一份);③支委会的会
议记录;④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备案表;⑤集中学习培训等表;⑥公示情况报告;⑦
党支部关于
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备案的报告。
(三)备案批复。党委收到备案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审查批复。同意的,通知
党支部,退还报备材料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通知
入党申请人正式进入考察期。
四、批前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要在支委会审查讨论后、党委审批之前进行,一般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实施,
党委负责监督指导。公示材料和《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要装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间、支委
会审查讨论时间、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采取公告形式,在公示对象所在支部或工作单位进行,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结果是党委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于公示期间无反映问题的、经过查实所反映
问题不存在的、虽有人举报但作不予受理处理的,公示期满后,局党委按正常程序给予审批。
(五)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党委和当事人所在支部应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
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
属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的,应及时吸收入党,并在党委审批后谈话时,向发展
对象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
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