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笔记第一章第二节
行政法司考复习资料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大纲要求了解:行政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理解:行政法律规范的特征,行政法法律渊源的等级效力,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区别,行政法各基本原则的内涵。
熟悉并能够运用:行政法理论和基本原则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本章历年命题规律及复习建议本章涉及行政法基本概念、法律渊源和基本原则,基本概念和法律渊源司法考试很少直接涉及,基本原则几乎是司法考试论述题的历年必考。
需要重点掌握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
要在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基础上运用分析判断行政法相关问题。
考生往往忽略本章内容,直接进入具体条文学习或真题训练,但实际上没有对行政法基础的掌握很容易迷失在树木之中,不见森林。
事实上这一部分直接关系着对于行政法的体系把握——谁通过什么手段通过何种步骤和方式做事,如何对其进行监督和救济。
本章结构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第二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学习提示】对行政法的兴趣,不妨从认识行政权力在现实中的作用开始,从而了解行政法存在的必要性。
当然需要明确,行政权并不等于行政法,行政权作为事实早已存在,行政法作为规范和研究则近代以降。
第一章偏重理论,主要涉及行政法的理论内容,司法考试部分除了基本原则外较少直接涉及。
本节尤其易被忽略,但实际上没有对本节行政法基本概念的掌握很容易迷失在树木之中,不见森林。
学习时要注意对公共行政概念的把握。
【本节重点】行政法一、行政(一)行政行政包括普通行政/与公共行政。
可以从目的、组织和手段三个方面区分普通行政和公共行政。
营利性企业的行政不属于公共行政。
如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对其工作人员的处罚属于普通行政,该工作人员应当寻求劳动法上救济而非行政法救济。
(二)公共行政公共行政是研究行政法的起点。
公共行政由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构成。
国家行政分为形式意义行政和实质意义行政,形式意义行政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行政法》课程笔记

《行政法》课程笔记第一章:行政法绪论一、行政、公共行政与行政法1. 行政的定义:行政是指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国家目标和公共利益,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活动。
行政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目的性:行政活动旨在实现国家目标和公共利益。
- 权力性:行政活动依靠国家行政权力进行。
- 普遍性:行政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 程序性:行政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2. 公共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运用公共权力和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公共行政的特点包括:- 公共性: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
- 权威性:公共行政活动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
- 服务性:公共行政的核心在于提供公共服务。
- 效率性:公共行政追求行政效率和效果的最优化。
3. 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范畴包括:- 行政组织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组织、编制、活动原则等。
- 行政行为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程序、效力等。
- 行政监督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监督、制约和责任制度。
- 行政救济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犯时,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二、行政法的概念、渊源、类型、特征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旨在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法的渊源:-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基础。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
-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2012年司考笔记-行政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 国家权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公民权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执法权 行政司法权企业内部为私人行政 任何一个机构垄断一个权利仍为专制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如税法,权责一体)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做出行政行为的过程)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做出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种类裁量权 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产生原因是裁量权 幅度裁量权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考虑相关因素:即正当考虑原则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从依法治国 司法机关的权利也讨论合法性合理性原则①是否有法律依据②合理性看社会效果,利弊衡量三、程序正当原则公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效率: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便民:不能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信息真实:全面、准确、真实。
信赖保护: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行政决定; 撤销→违法→赔偿;废止→合法→补偿(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维护公共利益) 六、权责统一原则效能:法律授予行政执法权,政令有效。
责任: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责任。
2023法考行政法笔记

2023法考行政法笔记一、行政法概念(本笔记由明德法考考资整理收集-mdfkedu点com--课程资料更多更新。
)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特征1、形式特征第一、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庞杂,且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加之行政法律关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很难用一部分法典包罗全部。
第二、行政法规范名目繁多,层次多样,数量最多。
在我国,中央和地方同时拥有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权。
中央的行政法律规范立法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部委制定的部门行政规章。
地方的行政立法包括:省级和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省级和市级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
由此可见,行政立法具有多级立法、种类繁多的特征。
2、内容特征第一、行政法调整范围非常广泛,且积极主动,规范变动性强。
第二、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相互交织,共存并处。
三、功能行政法的功能在于: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行政法是一部控权法,其调整对象是行政法律关系,围绕的中心是行政权。
行政法既赋予行政机关行政权实施行政管理,同时又监督行政权的行使以防止和消除违法行政行为。
行政法是围绕着行政权展开的,行政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其行使存在侵犯行政相对人私权利的必然性,因此,行政法的功能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体系行政法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主体法,即规定谁有资格去行使行政权;第二部分是行政行为法,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外在表现;第三部分是行政监督法,是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监督。
行政监督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给相对人提供法律上的救济。
所以,行政监督法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叫作行政救济法。
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笔记

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笔记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概念一、行政1、什么是行政?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从广义上讲,行政是组织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机关,都有一个组织管理活动的职能。
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也都有一个组织管理的问题,甚至于任何一个家庭和个人都有一个组织管理问题。
可是我们这里讲的行政有特定的含义。
我们知道,宪法是控制国家权力的法。
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三个部分,即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然后在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下用行政法去控制行政权,用立法法去控制立法权,用司法法去控制司法权。
因此,宪法是从宏观上控制国家权力的,行政法是控制国家权力中的行政权的运行的。
行政法所研究的行政主要是公共行政中的国家行政,主要是研究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
行政是一种运用行政权的表现。
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的最大特点是:它是一种命令,行政机关和公民双方地位不对等。
2、行政活动的主要特征:行政法支配的公共行政,其中主要是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现国家行政职能的活动。
这种行政活动的主要特征是:第一,具有国家职权性.能够使用国家强制力实现它的意志。
第二,具有执行性。
即行政机关对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第三,具有公共性。
国家设置和实施行政职权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发展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具有积极、直接性。
行政职权的行使能够不以她人的请求为条件,主动地采取为实现其职能所需要的行政措施。
行政机关能够直接具体地规定特定人的权利义务。
3、行政的主要分类:在行政法学上,能够将国家行政分为干预行政和给付行政、积极行政和消极行政、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负担行政是行政机关使公民负担义务的行为,授益行政是行政机关为公民提供利益和赋予权利的行为。
在符合信赖保护原则的情形下,对于有法律瑕疵的授益行为不得撤销或者撤回。
司考《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记忆笔记

司考《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记忆笔记概述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按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法条」《行诉讲明》第97条。
「意思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特点能够归纳为五点:(1)具体行政行为是拥有行政治理职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2)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者组织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为。
(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人作出的行为。
(4)具体行政行为是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义务的行为。
(5)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不仅指单方行为,还包括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不要混淆」依《行诉讲明》第97条,注意《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参照关系。
「重点法条」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有关法条」本法第54条第(四)项。
「意思分解」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法最有特色的差不多原则。
从内容上看,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这一例外即体现在第54条第1款第(四)项变更判决的规定上。
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2)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合法;(4)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5)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
「不要混淆」行政复议不仅实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也实行合理性审查原则,这是与行政诉讼的不同所在。
第二章受案范畴「重点法条」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司法考试行政法三大本必看的章节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三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统一。
这里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样就从根本法上解决了国家行政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
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国家行政机关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职权。
合法行政的内涵和要求,随着宪法制度的演变、行政职能的消长而不断变化。
早期的合法行政是绝对、消极和机械的公法原则。
为适应时代变迁和行政职能变化的需要,合法行政原则不断得到新的解释。
从历史发展看,我国的行政法制度尚处于发展进程中的初级阶段。
从改革开放初期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我国法律在规范行政活动方面的作用正在逐步增强。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含参考答案)分析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绪论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单选题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二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年卷二第43题)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二、多选题1.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司考卷二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2.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二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司考卷二第78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司考卷二第77题)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笔记背诵版
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笔记背诵版这个笔记是在学姐笔记基础上总结的,笔记是拿三大盆小龙虾换来的。
考后感觉很值,相当值!当时已经没有太多时间了,如果完全自己总结肯定来不及。
讨来后根据自己听课心得又完善了下,然后反复的看,一个小时就能看一遍,记忆效果也非常好。
这版笔记的亮点就在于对比记忆,把容易相互混淆的知识点做到一个表格内进行对比,一方面有助于分辨清楚,另一方面便于记忆。
这些知识点也是命题老师的钟爱。
前言两句真理,应告知…应充分听取意见…法律另有规定,看该事项的重要程度诉讼时效:法律行政诉讼第三人,须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被告型第三人:共同行为中无法当被告,又需要出庭,因此法院批准列为第三人相反的行政行为一、收费问题收费强制执行费、鉴定费、行政诉讼费、部分许可费免费许可的格式文本、听证费、强制措施的保管费、行政复议申请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公开成本费二、书面VS口头行政机关原则都是书面例外执法时,现场可以口头传唤行政诉讼再审案,情况紧急时,可口头通知中止执行公民办行政事项原则都可口头——行政法尽量便民例外行政许可必须书面——要审查材料,申请者一般都识字当事人被调查询问时,可对询问事项提出书面材料行政诉讼相关(公民)原则都书面例外起诉,可口头委托诉代人,可以口头——唯一和民诉不同三、几个日期申请类复议60日一般诉讼6个月(允许例外规定,规定多少就多少)复议后起诉15日上诉判决书15日内;裁定书10日内赔偿诉讼3个月申请赔偿2年内行政不作为型推定履行期诉讼2个月复议60日内审理类一审(含再审)6个月内;赔偿3个月内二审(含再审)3个月内;赔偿2个月内简易程序45日内第1章 行政法概述60.00% 86.67% 80.00% 7.17.197.207.218.10一、 行政法基本原则(一) 合法行政原则 含义 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律授权法律优先立法层面 行政机关的规定不得与上层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执法层面 积极履行法定的义务,与法规不一致,则违法法律保留 法无授权即禁止 ——无授权不得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性质和地位 合法行政是首要准则,其他原则都是其延伸,而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合法行政属于行政法治,即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公共行政+私行政公平公正原则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不得滥用职权,考虑不当的因素合目的性 行政措施与立法目的相符 ——罚款不是为了惩罚/创收 适当性 手段与追求的结果相符,不过当损害最小 只要能实现目的,应采用损害最小的方式 性质属于行政法治范畴,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行政公开 信息公开(除国家、商业秘密、隐私) 程序正当三原则,公开参与加回避公众参与 通知权、参与权、表达权(陈述+申辩)、监督权回避 行政人员履责,有利害关系,应回避 符合法定程序(四) 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效率原则 禁止不作为或不合理拖延便利当事人原则 应减轻当事人负担。
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
重点知识:行政法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知识点1:行政法知识体系:补充:(1)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客观上能够建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
(3)行政相关人:具体行为做出之后,虽然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你做出,因具体行为做出在客观上建立、变更、消灭了你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受害人型;②相邻权型③公平竞争权人型。
总结一句话:知识点2: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①法律优先:行政具有从属性,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b. 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背景知识:我国是大行政权,不是传统的三权分立,行政机关不只有执法权,还有立法活动,权利膨胀。
②法律保留:法无授权即禁止。
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b.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法行政的性质与地位:①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②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法律保留】,民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③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法律优先】④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合理行政①权利 ④权力⑤行政主体⑥利害关系人○11管理 ○12不平等 ○13行政行为(纽带)○1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15监督 ○16平等 ○17行政救济 ○18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⑨★行政相对人⑩行政相关人私公○7行政机关⑧被授权组织是实质;(2)合理行政★: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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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1、在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惯例、法院的司法裁判以及学者的理论学说不能成为我国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依据,也不能成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的准则。
2、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法律不抵触)、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位阶不一定比法律低)、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协定、法律解释。
3、重点掌握的渊源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是涉外案件,国际条约和协定优先适用,WTO规则先适用国内法。
法律解释:有权机关对作为行政法的渊源所作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