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四查十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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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规章制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

中药房规章制度篇一:中药房工作制度中药房工作制度为了保证中药房工作质量,提高中药房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药房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正确思想,工作认真细致,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保证工作质量。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进行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三、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品、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药品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

对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配方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医生处方。

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四、配方时要仔细审核处方,认真按照中药饮片操作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配方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贵重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应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核对、发药应认真执行校对制度和差错登记制度及“三核对”发药规定,确保病人用药安全。

六、门诊应有药品请领制度,应遵守药品入中药房验收制度,发药应“先进先出”及仔细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七、贵重、毒性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八、认真按时做好各种帐务及统计工作,执行药品调价、报损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处方保管工作。

九、中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及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有下列情况除外:1、医院方面的原因。

2、该药确有质量问题。

3、患者对该药确有不良反应。

4、对特殊原因退回的药品,要认真鉴别是否可收回继续使用,对有疑虑或已经启封的药品,应报损,以对安全用药负责。

十一、中药房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不得迟到早退,应注意个人仪表、工作态度并做好中药房卫生清洁工作。

十二、下班前关闭水、电、电脑等装置开关,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药房管理制度十条

药房管理制度十条

药房管理制度十条在医疗体系中,药房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承担着药品的储存、调配、发放等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药房的正常运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以下十条药房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房应根据临床需求、库存情况以及药品的有效期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2、采购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所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3、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的审批程序,采购计划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包括采购合同、发票、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二、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药品到货后,验收人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3、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

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药房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分类储存,设置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等不同的储存区域,并保持相应的温度、湿度条件。

2、药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对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如冷藏、避光、防潮等,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养护记录。

4、药品的堆码应符合要求,做到“五距”适当,即药品与墙、顶、灯、散热器、地面的距离符合规定。

四、药品调配管理制度1、调配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进行,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2、调配人员在调配药品时,应认真核对处方或医嘱的内容,确保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准确无误。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药剂科需要上墙制度

西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旳处方调配发药。

2. 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量、规格、服用措施、配伍禁忌;抗菌素药物使用与否规范、电子处方开据与否对旳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3. 注意药物效期,严禁过期药物售出窗口,对于到期限半年内旳药物做好公示,三个月内旳药物除特殊因素外要下架,一种月内药物原则上不得销售。

4、药物进药房后,应严格按照效期旳远近,按批号分别寄存,严格执行“近期先出,易变先出”旳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5、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改正签字或盖章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回绝调配。

6. 调配具有毒药与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时应遵循毒性、精神药物及麻醉药物管理规定执行。

7. 需冷藏旳药物应放置于专用冰箱中,并维持合适旳温度,要有温度记录。

配方时如瓶签模糊或药物标志不清楚旳药物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8. 发出旳药物,必须将服用措施具体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处方调配制度1. 调剂人员收方后应严格按“四查十对”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物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措施、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遇有药物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改正后再行调配。

3.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旳操作规程。

4、具有“毒、麻醉、精神”药及抗菌素药物旳处方调配,应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办理。

5、配方时注意药物旳外观,效期,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包装破损、标签模糊旳药物,要及时更换、询问清楚后方可调配。

认真做好效期药物旳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物旳发出。

6.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

“四查十对”内容之商榷

“四查十对”内容之商榷
床用药 , 打破 了多 年来 药师 只是 被 动 的执 行 医 嘱 , 床 用 药 由 医 临
笔者是一名从事药房T作多年的药师 , 查配伍禁忌 : 对“ 对 药品性状 、 用法用量 ” 一项备感疑惑 , 百思不得其解 。药品性 状 与配伍禁忌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实际T作 中, 审核处方是否存
在 配 伍 禁 忌 , 中药 饮 片 处 方 , 常 审 核 该 方 中是 否 有 十 八 反 、 对 通 十 九 畏 的 品 种 。 十八 反 内 容 为 : 头 反 贝母 、 蒌 、 夏 、 乌 瓜 半 白蔹 、 白及 。甘 草 反 甘 遂 、 戟 、 藻 、 花 。藜 芦 反人 参 、 参 、 参 、 大 海 芫 沙 丹
偷T减料 。
2 . 医疗废 物 分类 管理 6
认 真执 行 《 医疗 废 物管 理条
例》 《 、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制定 了我 院医疗废 物 , 管理的规章制度 , 实行医疗废物全程规 范管理 。南专人定 时下 科室 回收 , 同定院内运送线路 , 严格交接登记手续 。口腔科使用 过 的针头 、 拔髓针 、 齿科 镊等置于锐器桶内 , 其余 医疗废物放人
必 须 做 到 四查 十 对 。 查 处 方 : 科 别 、 名 、 龄 对 姓 年 查 药 品 : 药 名 、 型 、 格 、 量 对 剂 规 数 查 配 伍 禁 忌 : 药 品性 状 、 法 用 量 对 用 查 用 药 合 理 性 : 临 床 诊 断 对
调 剂行 为 的金 标 准 , 药 学人 员 “ 是 三基 三严 ” 内容 之 一 。 本 文 的
黄 色 医 疗 垃圾 袋 , 口包 扎 , 签 字 , 室 与 下 收人 员各 有 一 套 封 双 科 统 一 的 交 接联 单 。 3 医务 人 员 医 院 感 染依 从性 管理

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病区药房工作制度
1、病区药房必须紧密配合临床,加强协作,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联系,
征求意见,改进工作方法,保证药品供应。

2、住院药房的调配工作针对临床各科室,必须由各科专职护士取药,实习学生、陪人等一律补得取药。

3、坚持微机划价记帐、集中发药、专人核对,各科室领药人员对所领药品当面点清,否则责任自负。

4、认真核对处方,执行“四查十对”对不合格处方拒绝调配,确保用药安全。

收方时,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5、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签名。

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6、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或药瓶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对已发生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确因药品质量问题须退药时,应立即
填写药品报损单,并注明退回原因,同时将药品退出药房,严防出现混药。

8、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数量及有效期。

调剂分装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补充药品时经另一人核对,方可装瓶。

9、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差错及时纠正。

10、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时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12、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一)医嘱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转抄和处理医嘱后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签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或手术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空安瓶,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

5、整理医嘱、治疗、服药单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类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三)输血查对制度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对血瓶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与血瓶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瓶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时,由2名护理人员到病人床旁查对病员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确认与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输血。

4、输血前交叉配血报告经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应保留备血瓶,以备必要时送验。

(四)手术室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五)药房1、配方时,应对处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①、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查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药物过敏试验,有无结果判定;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③、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④、是否有重复给药情况;⑤、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2、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3、发出药品时,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医院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或者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二)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并签全名。

(三)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问询清晰后方可执行。

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四)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然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五)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八对”制度。

1、四查:指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查七对的内容、) 病人或者家属参预查对。

2、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药物有效期、时间、用法。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质量,必须达到:水剂、片剂无变质;安瓿、液体瓶无裂痕、瓶口无松动;药液无变质、变色、浑浊、沉淀、过期等。

如不符合要求或者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必须问询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六)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一)血样采集查对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输血申请单上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认真核对科别/门急诊、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

采集后采集者及病人或者其家属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名。

3、医务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患者相关信息。

(二)取血查对:取血时,取血人员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查对取血单、输血记录单和血袋上的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2-名、性别、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血液种类、血量、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及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血袋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无误后注明取血时间并签名。

(三)输血查对1、输血核对必须按三查九对的内容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输血记录单)共同到病人床旁确认执行,包括输血前的查对,输血中、后核对和发生输血反应时的查对。

查对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查对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查对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查对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查对制度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查对制度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等。

2、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与部位。

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3、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不明白要核查清楚。

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

执行后一定要签字。

5、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

使用急救药及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

6、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7、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输血⑴护理人员在给病人配血、抽血、验血型时,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领血前必须仔细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⑵输血前,应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血型、种类、剂量、住院号、交叉实验单、反应卡、血袋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⑶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9、医护人员在整理、抄录和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仔细、准确、及时,反对盲目执行医嘱,发现有不合理、错误或疑问时,应暂时停止,并及时向有关医师提出,待得到解决时再执行。

二、手术室查对制度1、手术室接病人时,必须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及其标志。

2、查对是否注射好术前用药及解大、小便。

3、手术护士、医师及麻醉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4、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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