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1. 择期手术,在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患者的知情同意与手术切口
标志皆已完成后方可手术.
2. 每例手术患者配戴"腕带",其上具备患者查对用的患者身份信息.
3. 建立病房与手术室之间的交流程序,麻醉科医生、手术室护士与
病房医生、护士应当严格按照查对制度的要求进行逐项交接,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4.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手术医师、麻醉医生和护士三方,在麻醉手术
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对的工作,由麻醉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无麻醉医师参加的手术由手术医师主持并填写表格。
5.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前,参加手术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与
手术台上的护士等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到齐。
6.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内容及流程。
7. 手术安全核对必须按照步骤进行,核对无语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
作。
8. 确保手术前预防性抗生素规范的使用,在手术前,由病房医师下
达医嘱;在手术室,麻醉医师负责下达医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对实施。
9. 临床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对制
度与持续改进活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10. 医务处、护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认真
履行对手术安全与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与督查,并提出与落实持续改进的措施的记录。
11. 《手术安全核查表》完成后须归入病案中保存。
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手术室病人查对制度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等情况。
(2)手术人员手术前在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3)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纱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
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手术室查对制度为了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手术室必须执行严格的查对制度。
以下是手术室的查对制度:一、患者查对制度1、手术患者身份确认手术患者必须佩戴手腕带,并且腕带上的姓名必须与患者陈述的姓名一致。
手腕带上的信息应与入院记录单和手术通知单上的信息完全一致,才能进入手术间。
如果患者没有佩戴手腕带或手腕带上的信息与入院记录单和手术通知单上的信息不一致,就必须与病区进一步沟通。
对于小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危急重症患者及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的患者,必须由患者家属或陪同人陈述患者身份;无名氏患者必须由陪同医护人员陈述患者身份。
2、查对内容及方法在患者入室时,必须查对患者入院记录单的姓名、住院号、科室与手腕带信息是否一致,查对科室、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房号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
此外,还要查对医嘱,核实带入物品,如影像资料、药品是否齐全,查看血型单,并由接患者者在手术通知单右上角签患者名。
如果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知会主刀医生并做好交接班。
3、静脉穿刺前在患者静脉穿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带入的物品、手术时间、麻醉方式,查对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传染病筛查结果及血型单。
如果发现问题,就必须及时知会主刀医生并做好交接班。
此外,在手术开始前还必须执行(time-out)安全核查制度。
4、手术安全核对制度在手术开始前,必须执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
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主持,核对内容包括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设备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值入物、影像学资料等。
患者自述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科室等内容必须与患者病历和腕带信息一致。
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共同核对,并签字确认。
手术开始前,由手术医师主持同,核对内容包括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失血量、手术关注点、麻醉关注点、物品灭菌仪器设备、围术期特殊备药、是否需要相关影像学资料)等。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与器械护士应认真查对手术所需物品齐全、器械灭菌及仪器的性能等情况。
二、接病人时护工应与病房护士共同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识。
三、病人进入手术室后,由手术室护士、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在实施麻醉前、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后按手术安全核查表的内容进行三方核查;手术切皮前亦应核查病人姓名、年龄、手术方式、部位等。
四、体腔及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关闭体腔后、缝合皮肤后核对器械、敷料的数目是否与手术前数目相符。
五、术前、术中用药、输血制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复述一遍,确认后执行,保留空安瓿备查,抗菌药应核对临时医嘱,查看皮试结果及过敏史。
六、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验。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是为了保障手术安全而建立的。
该制度包括“六查十二对”和其他细节要求。
六查”指的是在患者进入手术间前和手术过程中,需要进行六次核查,确保手术无误。
而“十二对”则是在手术前后对多个方面进行核对,如科别、床号、手术部位等。
在XXX组织手术中,清点使用物品尤为重要。
所有物品都应清点两遍,特别是一些易遗留体内的物品,如刀片、螺钉等。
手术过程中,四个时间点需要进行清点,并由巡回护士准确登记备查。
增减的器械和敷料也需要及时记录。
在缝合胸、腹腔及深部创口前,需要进行仔细清点,确保器械、敷料、缝针等数目准确无误。
手术完毕后,洗手护士还需将所用纱布、纱垫再次清点收起。
对于病理组织标本的留取,也需要妥善保管、及时登记、按时送检,防止遗失。
在执行口头医嘱时,需要进行复述并进行“三对”核对。
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需要两人核对无误后才能使用。
在术中输血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核对,确保血型、血袋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量、血液质量等信息无误。
手术室患者查对制度

手术室患者查对制度
一、查对内容:依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
1、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药物过敏
史、实验室检查结果、备皮、导尿等情况。
2、了解患者是否进食、是否排净大小便、是否卸妆,将患者义齿、
义体、义眼、隐形眼镜、发卡以及贵重物品等留在病房。
3、携带病历、影像学检查结果、术中用物、药物等。
4、评估患者全身情况,特别是皮肤情况,了解既往史。
二、查对时间
1、手术前一日,巡回护士访视患者时与病历、患者核对。
2、手术当日,接患者时与手术通知单、病历、病房护士及患者核
对。
3、患者进入手术间之前,在等候区,巡回护士与病历及患者核对。
4、患者进入手术间后,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对规定》。
(1)麻醉开始前,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与病历及患者核对。
(2)手术开始前,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与病历核对。
(3)手术结束后,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再次核对相关内容。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手术患者的安全核查
(一)查对内容:患者姓名、床号、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及配血报告。
(二)接患者之前,通过患者腕带识别并与病历、病房护士、患者、家属查对。
(三)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通过患者腕带识别并与病历、患者查对。
(四)麻醉前,麻醉师通过患者腕带识别与病历、患者查对。
(五)切皮前,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再次共同核对患者及手术部位,婴幼儿患者要由管床医生确认外貌,确认无误后才可开始手术。
二、无菌物品的查对制度
(一)无菌物品使用前首先查看名称、有效期、包装有无松散、破损、潮湿,符合无菌标准后方可使用。
(二)经高压灭菌的物品,开包后首先查看高压灭菌指示卡,达到标准方可使用。
(三)无菌包标识牌、一次性无菌物品包装袋应妥善保留,待手术结束后,方可丢弃。
三、术中输血输液用药的查对制度
(一)术中输液、输血、用药应遵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诵一遍。
(二)输液、用药前首先核对药名,查看有效期、液体及药品包装是否完好,
有无浑浊、沉淀,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三)术中输血时,由麻醉师开取血单,巡回护士与麻醉师持取血单、病历、手术通知单共同核对无误后,护士持取血单、手术通知单到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取血单、合血单、血袋等,无误后方可输血,并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四、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手术室查对制度

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皮肤准备、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配血报告、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
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应通过“腕带”及与陪伴亲属进行查对。
3.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4.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
5.在皮肤切开之前,手术医师、麻醉师及护士共同确认患者的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以及手术体位,核对无误方可进行手术。
6.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清点单记录并签名。
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7.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术者核对。
8.坚持三查七对常规手术在术前开好医嘱,一般不执行口头医嘱。
抢救需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使用药物前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应立即补开医嘱。
9.取血、输血前要详细查对姓名、年龄、诊断、血型、交叉配血结果、抽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给患者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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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要做到‘三查七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二、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患者,应六查十二对: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
(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切皮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由术者,麻醉师,巡回护士按照<<手术安全核查表>>分别在麻醉前、手术前及离室前认真逐项查对,并三方签字。
四、手术前检查无菌包内外的高压指示胶带和无菌指示卡变色是否符合无菌要求,手术器械、设备是否齐全,功能完好。
五、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由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和手术二助,共同在术前与关闭体腔前、后及缝合皮肤后,认真清点各类敷料、器械、缝针等杂项物品。
巡回护士准确填写手术物品清点单。
六、术中严格执行用药查对制度‘三查七对’。
使用多种药物时应注意配伍禁忌,口头医嘱执行前后均须复述一遍,并做到四对(药名、剂量、质量及用法),麻醉药品,毒性药品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执行后立即嘱麻醉医生记录在“麻醉记录单”,以免遗漏。
用过的空安瓶保留至术后,以便核查。
七、输血时须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共同查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血液质量,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单报告相符后方可输入,并妥善保存输血袋24小时,以备核查。
八、手术取下的标本,标本产生后洗手护士应立即与主刀医生核对标本来源。
标本取出并核对无误后,巡回护士应即刻记录标本的来源、术者填写病理送检单。
手术室人员核对并妥善保管,填写记录本,防止遗失,送往病理科交接。
九、术中送冰冻的标本,必须记录送检标本的名称,时间,患者姓名,科室等,病理科通知结果时,应详细核对,记录。
确定后将结果报告手术医生。
十、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应详细检查患者的皮肤,输液,输血情况,确定患者的送往地点(病区或复苏室),并详细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十一、手术人员与麻醉医师一起将患者送回,并和病房护士严格交接,待检查完毕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