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基础概念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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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基础理论

再保险基础理论
Facultative Re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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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根据业 务需要,临时选择再保险人,经双方 逐笔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的再保险合 同。在此之前,双方并无再保险合同 存在,对于临时分保业务的分出与接 受,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均无义务, 可以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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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再保险主要应用于: ▪ 巨额标的保额超过合约限额 ▪ 合约分保除外责任业务 ▪ 成立的公司或新开展的业务 ▪ 承保时特别约定的业务
$60,000,000
$40,000,000 xs
$20,000,000
$20,000,000 Re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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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赔付率超赔合约
Stop Loss Excess of Loss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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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率超赔再保险是按年度赔款 累计数字或按赔款与保费的比例来计 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额。当赔款 超过规定的赔付率时,由接受公司负 责超过部分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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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比例再保险的成数和溢额 混合运用,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 险混合运用等。视业务的规模、性质、 技术力量而作各种调配,调配适当与 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公司的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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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成数分保合约 Quota Share Trea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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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出人而言,成数分保合约的 主要优点有:
▪ 简单直观,管理成本低;
▪ 分出人可以获得比其他方式合约更 高的分保手续费,用于弥补拓展市 场和销售的成本,提高利润和投资 收益,从而可以增加分出人的净资 产,使得分出人能够逐步提高自留, 降低分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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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额分保与成数分保相比,其最 大区别在于:如果某一业务的保险金 额在自留额以内,就无需办理分保, 只有在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时,才将 超过部分分给溢额再保人。

什么是再保险它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再保险它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再保险它的作用是什么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之间进行的一种保险交易活动。

当一个保险公司面临巨大风险或超过其最大可承受风险时,它可以与其他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将部分或全部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

本文将介绍再保险的定义、作用以及再保险的不同形式。

1. 再保险的定义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机制。

在再保险交易中,保险公司(即“被保险人”)向再保险公司(即“再保险人”)支付保费,以换取再保险人承担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

2. 再保险的作用再保险具有以下几种作用:风险分担:再保险帮助保险公司分散和减少风险。

当保险公司面临超过其承受能力的巨大损失时,再保险公司可以承担其中一部分损失。

资本管理:再保险提供了一种管理保险公司资本和风险的工具。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其经济资本和风险承受能力。

扩大承保能力:再保险使保险公司能够扩大其承保范围和能力。

当一家保险公司无法单独承担特定风险时,它可以通过与再保险公司合作来提供更大的保险容量。

专业知识共享:再保险还可以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共享机会。

再保险公司通常具有更丰富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经验,可以通过与再保险公司的交流学习和借鉴。

3. 再保险的形式再保险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形式:按责任划分:再保险可以按照责任范围划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保险公司的风险,而非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承担超过特定金额的风险。

按合同期限划分:再保险可以按照合同期限划分为短期再保险和长期再保险。

短期再保险通常是为特定项目或事件提供的再保险,而长期再保险是为一段时间内的多个项目提供的再保险。

按地理位置划分:再保险可以按照地理位置划分为国内再保险和国际再保险。

国内再保险是指在一个国家范围内进行的再保险交易,而国际再保险是跨越国家边界进行的再保险交易。

按保险类型划分:再保险也可以根据保险类型划分为人寿再保险和财产再保险。

人寿再保险是针对生命保险和年金业务的再保险,而财产再保险是针对财产和责任保险业务的再保险。

再保险基础介绍

再保险基础介绍

再保险基础介绍什么是再保险?Insuring Insurers.The business of insuring an insurancecompany or underwriter against suffering toogreat a loss from their insurance operations;Allowing an insurance company or underwriterto lay off or pass on part of their liability toanother Insurer on a given insurance which they have accepted.——Robert Kiln Reinsurance In Practice什么是再保险?再保险( Reinsurance)亦称再保或分保,是转移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的行为或方式。

保险人承保业务后,根据风险的大小和自身的能力,将其承担风险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另一家或若干家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以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这种风险转移方式实际上是对保险人承担危险的保障,换言之,是对保险的又一次保险,故称再保险——张栓林《再保险》(东北财大)什么是再保险?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胡炳志《再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什么是再保险?《保险法》: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再保险的基本作用两个基本作用1.控制责任——经营为保险公司的业务,防止保险人在经营过程中承受巨大损失2.分散风险——转移或分散保险公司已承担风险的一部分责任在世界范围内分散风险原保险人再保险人(英国)再保险人(德国)再保险人(韩国)再保险人(美国)转分保人(美国、意大利)转分保人(德国、法国)转分保人(中国、新加坡)转分保人(英国、日本)再保险在保险体系中的作用 再保险是世界经济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部门 2001年,全球再保险保费达到了1540亿美元,其中3/5来自寿险,2/5来自非寿险再保险在保险体系中的作用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再保险体系是在19世纪应直接保险公司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主要在国家的水平上经营。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知识

再保险•一、概述o基本概念▪定义•概述:保险依据大数法则发挥着分散风险的职能,再保险赋予大数法则更大范围的内涵,突破单一保险机构的限制•定义: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与另外一个或几个保险人签订协议,将原保险合同的部分风险或责任进行转嫁的行为•危险单位:保险标的,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自留额、分保额o自留额:分出公司自留额度o分保额:接受公司接受额度o根据分保双方承受能力大小,自留额和分保额均有一定控制o如果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和分保额的控制线,则超出部分应由分出公司自负或另行安排分保•线和线数o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定再保险限额的基本单位,称为线o分保额和自留额的倍数关系,称为线数▪分类•按责任限制分类o比例再保险▪以保额为基础确定每一风险单位的自留额和分保额•乘数再保险o固定比例•溢额再保险o原保险人先确定自留额,超出自留额(溢额)时根据合同将溢额分出•乘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o非比例再保险▪以赔付金额为基础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超额赔付再保险•超过赔付率再保险•按分保安排方式分类o临时再保险o合同再保险o预约再保险o原保险和再保险▪关系•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于原保险中分散风险的需要•二者相辅相成,都是对风险的承担和分散•再保险是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保险业务的延续▪区别•主体不同•保险标的不同•合同性质不同▪再保险特点•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再保险合同是契约责任合同o再保险和共同保险▪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联系•均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成果的功效▪区别•共同保险仍属于直接保险,是直接保险的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可以实施再保险•再保险是在原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分散风险,是风险的第二次分散,可通过转分保是分散风险细化o再保险职能▪基本职能•分散风险▪特殊功能•资本融通•风险管理•技术传导▪作用•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控制责任,稳定经营•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有利于拓展新业务o再保险的发展和在中国的发展▪略•二、再保险合同o概念▪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o特点▪射幸合同▪双务合同▪补偿性合同▪诚信合同o分类▪按责任分配方式•比例再保险合同o成数再保险合同o溢额再保险合同o乘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合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o险位超赔再保险合同o事故超赔再保险合同o积累超赔再保险合同o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按安排方式•临时再保险合同o优点▪业务条件清楚,掌握业务情况▪收费快,有利于资金运用o缺点▪手续较繁琐,分出人必须将分保条件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是否接受事先无法掌握,容易影响原保险业务的承保•合同再保险合同o固定再保险合同▪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凡是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分出人和接受人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分出和接受保险业务•预约再保险合同o介于临时再保险合同和合同再保险合同之间▪双方对于再保险业务范围预先约定▪对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分出人有选择是否分出的自由▪而接受人则无权选择。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一)再保险与原保险
▪ 3、补偿原则不同。 ▪ 原保险业务中,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都以补偿为原则,财产保险合同
是补偿性合同,但人寿保险和与人身有关的保险合同,都是对受益人 的给付而不是补偿。但是,所有再保险合同包括人寿保险在内,都是 以补偿为原则,因为这都是对分出人在原保险合同中所支付的赔款的 补偿。
▪ 【案例】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 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千米,截至2013年4月21日0时40分,四川省雅 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共计造成160人死亡。
▪ 由于缺乏再保险和政府财政兜底,保险公司对于地震这种危害性强、影响 面广以及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非常谨慎。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地震通常被 列为除外责任,不予承保。在名义上,一些保险公司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将 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保险公司向客户推荐,大部分人 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而车险也明确规定,地震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在理赔 范围之内。以2008年“5·12”汶川地震为例,该次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 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为6.1亿元,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0.07%。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再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客观要求, 是保险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从实务上看,再保险和保险都是通过订立 合同来建立经济关系的,在实施再保险的过程中,同样要遵守最大诚 信、保险利益、保险赔偿等保险的基本原则。再保险和保险的基本职 能作用也完全一样,都是转移和分散风险、补偿经济损失。保险是再 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保险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它们相辅相成,相互 促进。
▪ 当然,再保险与保险相比,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为了进一步了解再 保险的性质和特点,下面对再保险和原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作 一比较。

再保险的ppt

再保险的ppt
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分保责任。当赔款超过规定的赔付 率时,由接受公司负责超过部分的赔款。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以每一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分 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超过自赔 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负责,责任 以内的由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再保险。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自赔额为1500万元,分入公司接受1450 万元的分入责任,
• 原保险实质上是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散风 险损失,互助共济。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纳分保费为代价 将风险损失转嫁给再保险人,在保险人 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是相辅相成的。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基于原保险人 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是保险的延续,也是保险业 务的组成部分。 再保险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保险的强大后盾。 (承保能力支持、技术支持)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开始于海上业务。
共保产生保险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出现 临时再保险,即由一个保险人直接承保 全部业务后,再将超过自己能力的部分 分给其他的保险人。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保险人将自己承 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 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Insurance
Reinsurance
Company(75%)
Company(25%)
Total
Insurance Premium Loss
$ 112,500$ 37,500
$ 150,000
$ 1,125
$ 375
$ 1,500
$ 45,000
$ 15,000
$ 60,000
Policy A insures a building for $150,000 for a premium of $1,500, with one loss of $60,000.

农业再保险知识

农业再保险知识一、什么是农业再保险1. 农业再保险啊,就像是给农业保险上了一道“保险”。

你想啊,农民伯伯给农作物或者养殖的牲畜买了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着风险呢。

但是有时候风险太大啦,保险公司自己可能也会吃不消,这时候就需要农业再保险来帮忙啦。

比如说,有一年某个地区发生了大洪水,好多农田被淹了,农作物损失惨重。

如果只有农业保险公司自己赔,可能会赔到破产呢。

有了农业再保险,就可以分担一部分风险,让保险公司不至于因为一次大灾害就垮掉。

2. 简单来说,农业再保险就是保险公司之间的一种风险转移机制。

就好比你和小伙伴一起玩游戏,遇到了一个超级大的难关,一个人肯定过不了,大家就一起分担这个困难,这样就有可能闯过去啦。

农业再保险也是这样,把农业保险面临的巨大风险分散开来,让整个保险行业都能更加稳定地发展。

3.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农业再保险对整个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有着超级重要的意义。

它就像一个坚强的后盾,让农民伯伯们不用担心自己的心血因为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意外情况一下子就化为泡影。

而且也让那些愿意给农业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更有信心,这样就能有更多的农业保险产品出现,对农民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

二、农业再保险的重要性1. 对于农民来说,农业再保险就像是一颗“定心丸”。

农民靠天吃饭,天气变幻莫测,病虫害也随时可能来袭。

要是没有农业再保险的保障,一旦遭遇大灾,可能一年甚至几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有了农业再保险,即使遇到灾害,也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快地恢复生产,不至于因为一次打击就一蹶不振。

2.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这可是一个降低风险的好办法。

就像我们前面说的,农业保险的风险有时候是不可预测的,而且可能非常巨大。

有了农业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把自己承担不了的风险转移出去,这样就可以在保证自己盈利的同时,还能继续为农业提供保险服务。

如果没有农业再保险,可能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敢涉足农业保险这个领域,那农民就少了很多保障的途径。

了解再保险


再保险方式
临时再保险 合约再保险 预约再保险
三种再保险方式在约束力方面的区别
再保险分出人 可以 必须 可以
分出自由度
再保险接受人 可以 必须 必须
(二)按责任限制分类 1.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分保双方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各自的自留额与分入额的再保险方式。分出公司的自留 额与分入公司的分入额、保险费的分配以及赔款的分摊都是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指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每一危险单位的固定比例为自留额,其余的一定比例转 让给分入公司,保险费和保险赔款均按同一比例进行分摊。然而,在确定分出额时,分入公司一般会规定一个 最高的限额,当分入部分超过了这个限额时,超出部分由原保险人即分出公司自己承担。
【例2-1】一份合同限额为2 000万元的成数再保险合同,自留与分出比例为4:6,则合同双方的责任分配 如下表所示。
保险基础
一、再保险的概念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类型,其实质 就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责任及风险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 险的行为。我国《保险法》第28条规定:“保险人将其承 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 再保险。”
二、再保险的其他相关概念
(一)自留额与分保额
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额,是分出公司根据自身的财力所 确定的能承担的限额。分保额又称分保接受额,是分入公司 所能承担的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费及赔偿金额分配
单位:万元
合同
A B C D E 总计
保险 金额 300 500 800 1 000 1 200 3 800
总额
保费
3 5 8 10 12 38
赔款
0 20 30 35 40 125

再保险基础知识及分保计算

国际再保险
对于限额高、风险大的项目,国内市场可能难以容纳,需 要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再保险。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保险基础知识(2.3)
➢ 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分类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
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分保接受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 笔成交 。
合同再保险(Treaty Reinsurance)
共同保险往往是在保险标的风险或保额巨大时,一家保险公 司承保能力有限,由投保人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联合的 保险关系,如农业保险、卫星保险均可采用这种承保方式。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均具有分散风险、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 营成果的功效,但相对于再保险而言,共同保险费时费事,处理 起来不便,一般较少采用。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保险基础知识(2.7)
成数分保计算实例
假设一成数再保险合约,每一危险单位的最高 限额规定为500万元,自留部分为45%,分出部分 为55%,则合约双方的责任分配表如下:
单位:元
保险金额 800,000
2,000,000 5,000,000 6,000,000
自留部分45% 360,000 900,000
分支机构2
分公司再保险 业务数据库
分支机构n
……
再处 保理 险系 业统 务ss
上报业务 下发合约 上报业务
下发合约
总公司再保业务




总公司再保险

业务数据库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4.3)
直接业务数据 直保-再保接口表
Prpt… Prpc… Prpl...

再保险知识简介和分保计算(30


再保险基础知识(2.5)
再保险合约的分类
成数分保合同 溢额分保合同 一揽子分保合同 转分保合同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
再保险基础知识(2.6)
成数分保(quota share reinsurance)
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 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要素:
分出比例、合约限额 计算方法:
保险标的
财物等 分出公司的责任
再保险基础知识(1.4)
再保险与共保的关系:
共同保险(co-insurance)是由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 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 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的各保险人在各自承保金额 限度内对被保险人负赔款责任。
共同保险往往是在保险标的风险或保额巨大时,一家保险公 司承保能力有限,由投保人同时与多家保险公司协商建立联合的 保险关系,如农业保险、卫星保险均可采用这种承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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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知识简介和分保计算
内容提要
1.再保险基础知识 2.再保险的分类 3.再保业务处理及系统实现 4.再保险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流转 5.再保险学习建议 Q&A
再保险基础知识(1.1)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
再保险(Reinsurance)也叫分保,是指保险人将 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 险人。
✓ 扩大风险分散面 ✓ 节省营业费用 ✓ 借鉴经验的重要途径
➢ 再保险对被保险人的作用
✓ 加强安全保障 ✓ 简化投保手续 ✓ 提高企业信用 ✓ 支持自办保险
再保险基础知识(2.1)
再保险的分类
按再保险的实施方法分类
自愿再保险
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双方根据自愿原则,约定双方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确定再保险合同条件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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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 保费未了责任 赔款未了责任
转移方式: 结清方式 自然满期方式
9.3、合同的终止、修改:
合同的终止:
一般分保合同规定本合同从某年1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终止有三种情况:满期终止、通知终止、特殊终止。 比例分保合同一般是不定期的,故满期终止很少采用,主要 以通知终止和特殊终止为准。 合同终止时间通常是12月31日24时。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特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赔付率&金额以先达到者为限 对象-------------------分出公司经营成果 运用-------------------单位损失金额不大,损失频率较高/较集中,累积责任沉重。
➢保险法规定 自留保险费<=实用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4 ➢一次保险事故(每一危险单位)最大损失范围<=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10%
投保人
其他再保险人
转分保
保费
原保险人
自留
分保费 分保手续费
分保责任
再保险人
2.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保险
请求保险赔偿或给付
再保险
请求再保险摊赔
投保人 (被保险人)
支付保险费 签订保险合同
原保险人 (分出公司)
支付再保险费 再保险人
(分入公司)
签订再保险合同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摊付损失赔款
2.2、再保险与共同保险:
再保险佣金 reinsurance commission(分保手续费)
转分保retrocession
比例再保险
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非比例再保险 non-proportional reinsurance
超过损失再保险 excess of loss reinsurance
成数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异常灾害再保险): 以一次事故中所发生的总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 分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停止损失再保险/损失中止再保险): 以某一业务在特定时期内的赔付率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 分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
七、再保险总结:
OTHER SIX:
分配责任基础
保险金额
再保险费率
原保险费率为基础
未满期责任准备金 再保险佣金 赔付方式 期限 风险种类
必须提 需支付 账户处理 不定期 普通风险
非比例再保险 不参与且仅在赔款超过承担
赔款金额 单独的费率制度(合同年度净保险
费收入为基础)
无需提 不需支付 多以现金支付 一年期 大额、巨额、累积风险
七、再保险总结:
quota share reinsurance
溢额再保险
surplus reinsurance
线数 lines
八、再保险合同:
概念:
再保险合同又称分保合同,它是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为实 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基本条款: 一、共同命运条款
二、错误和遗漏款 三、仲裁条款 四、中间人条款
合同的修改:
分保合同在有效期内,可由任何一方取得对方同意,对合同的内容、 条件等进行变更或修改。 其方式可用函件或附约办理。
9.3、分保账单和结算:
概念:
分保账单:是分保分出公司对于分保业务活动的各项财务指标按一定格 式填制的凭证。
种类:
1.分保账单按编制期分类,可分为季度账单、半年账单和全年账单。 2.分保账单按格式分类,可分为标准格式账单和非标准格式账单。 3.分保账单按再保险业务的类型分类,可分为比例合同分保账单与非比例合同 分保账单。
成数再保险: 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分保比率 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 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约定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部分) 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险位超赔再保险(普通超赔保障): 以每一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和接受公司 分保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是实务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方式。危险性小风险分散/业务质量不一 保额不均匀/保额大的务/国际分保交换。
七、再保险总结:
OTHER TWO:
非比例再保险:点(险位)到面(事故)再到空间(赔付率)立体发展。
险位超赔再保险:只适用于一般性的保险业务,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大多偏低
事故超赔再保险: 一次事故的划分----时间条款 分层做法-------------每一层再保险额度不高但累计可达很高 运用-------------------主要是作为比例再保险的补充,防备异常灾害损失。
基本组成:
再保险合同一般由合同文本、分保条及附约组成, 在保险活动中具有法律性的文件。
合同的主要条款都应包括在合同文本中; 分保条是合同文本的细化或补充; 附约是对文本或摘要表的修改变更或注销。
九、比例再保险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
成数和溢额再保险合同的业务一般限于同一险种的保险业务。
水险又称“水上保险”。是海洋运输保险和内河运输保险的总称。保险人对保 险标的(如船舶、货物等)在水上运输过程中因遭遇海难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损 失时,按合同规定负赔偿责任。水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又称“海上保险”。 火险(1年期)是按会计年度结算的,水险(航程为保险期)是按业务年度结算
OTHER ONE:
比例再保险在同一再保险合中,一般只限于同一险种的保险业务。
成数再保险:对再保险人数量一般没有限制,份额也不必相同,但自留比例 一般较高40~50%,为使再保险双方的责任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每个危险 单位/每张保单规定了最高责任限额。
溢额再保险:原保险人实现确定一个自留额,再保险人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 (或称线数)约定分保限额。自留比例=自留额/保额,分保比例=分保额/保额。 合同的容量是自留额&分保限额之和。多层次溢额,满足率分出公司对大额&高 额风险分散的需要,也使风险责任平均化。高层次溢额再保险危险度大于低层 次,且再保险条件可能也不同。
投保人
(被保险人)
签订共同保险合同
交保险费
甲保险公司 乙保险公司
丙保险公司
损失发生时,各公司按各自承保比例责任摊付赔款
9
五、非比例再保险:
说明:
非比例再保险: 对超出原保险人自留额部分的赔款进行保险
险位超赔再保险: 是以每一危险单位所 发生的赔款金额来计算 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 任额; 每一个危险单位即险位。
一、再保险基本概念
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自留额:
是指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公司根 据其自身的偿付能力所确定的责任限额称为自留额或自负责任额。
分保额:
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称为分保额或者分保责任额。
二、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9.5、报表:
报表:
报表:从内容来说,属于明细表,在再保险实物中称为再保险明细表。 再保险明细表有业务明细表与损失明细表两大类。 业务明细表分初步明细表、确定明细表、业务变动明细表等; 损失明细表有初步明细表、确定赔款明显表。
水险业务收支项目没有满期保费转移的项目(与火险最大不同)
国际上一般常用“非水险业务”来代替“火险业务”。表示在火险基础上的附 加险、责任险都包括在内,但非水险并非是指除水险以外的所有业务。 非水险(不含机动车辆保险)涉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属 于财产险类的财产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建安工及第三者责任险、机 器损坏险、现金险、电脑险等; 属于责任险类的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律师责任险等; 属于信用险类的出口信用险; 属于保证险类的利润损失险、履约保证险、雇员忠诚险等。
分保费:
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支付的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
分保佣金:
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 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 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Reinsurance commission)或分保手续费。
转分保: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 称为转分保(Retrocession)或再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 和转分保接受人。
9.1、盈余佣金计算:
概念:
又称纯益手续费,是指再保险合同中约定,系再保险人将自 再保险合同业务中所获利润的一部分,以佣金形式退还与原 保险人的款项。
计算方法:
一年基准法 三年平均法 亏损滚转法
计算公式:
(收入项目合计-支出项目合计)x纯益手续费率
9.2、未了责任转移:
概念:
是指分出人为了结束某个业务年度的账务将保费未了责任和 赔款未了责任转移由下一业务年度新的接受人承担。
事故超赔再保险:
是以一次事故或巨灾所发生 的赔款的总额来计算自负责 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 即以一次事故中多数危险单 位的责任积累为基础来分摊 赔款。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是按年度赔款与保费 的比率来确定自负责 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 种再保险方式。
六、比例、非比例再保险比较:
说明:
项目
比例再保险
承保责任、保费、赔款 接受公司参与且同比 分配
七、再保险总结:
OTHER FOUR:
再保险: 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佣金: 对于原保险的业务费用开支,再保险人要参与分摊,也称分保手续费。
比例再保险: 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决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分入公司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非比例再保险: 以赔款金额为基础来决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和分入公司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Reinsurance
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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