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28

民事诉讼法学自考题-28(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1,分数:21.00)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不需具备的条件是______∙ A.原告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B.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C.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了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该规定可知,选项A所述并不是起诉必须具备的条件,很简单,我们既然存在法定代理制度,就是为那些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设定的,所以原告无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在民事诉讼中,负举证责任的主体为______∙ A.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B.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 C.由当事人承担,但当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调查取证∙ D.全部由人民法院承担(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当事人承担,但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如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可依职权调查取证。
3.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人民法院应当用______∙ A.判决∙ B.裁决∙ C.裁定∙ D.决定(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是指法院在制作判决书的时候因为疏忽而使作出的判决书没能正确地表达法院判决的内容。
如误写、误算、笔误等。
此时,法院无须另外制作判决书,只要裁定补正即可。
故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应以裁定的形式作出。
4.《民事诉讼法》对起诉的方式的要求为______∙ A.必须为书面形式提起诉讼∙ B.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C.以口头起诉为原则,以书面起诉为例外∙ D.为简化司法程序,起诉不需以口头方式提出(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学》第109条规定,普通程序中的起诉包含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
自考法律本试题及答案

自考法律本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选举权C. 被选举权D. 财产权答案:D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A. 合同关系B. 侵权关系C. 行政关系D. 婚姻关系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犯罪的构成要件?A. 犯罪主体B. 犯罪客体C. 犯罪主观方面D. 犯罪客观方面答案:B4. 下列哪一项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A. 一年B. 两年C. 三年D. 五年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一项不是合同订立的要件?A. 合同当事人B. 合同标的C. 合同形式D. 合同内容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民事行为?A. 欺诈B. 胁迫C. 重大误解D. 显失公平答案:ABCD2. 下列哪些情形下,行政行为可以被撤销?A. 行政行为违法B. 行政行为不适当C. 行政行为损害公共利益D. 行政行为损害个人利益答案:AB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故意杀人B. 故意伤害C. 盗窃D. 贪污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对)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
(错)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对)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
(对)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和自由、财产权等。
自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笔记

第⼆⼗⼀章破产程序(适⽤国企之外的企业法⼈,其它参照86年破产法的规定) ⼀、破产 1.债务⼈⽆法清偿到期债务: a.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b.债权⼈已要求清偿; c.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
债务⼈停⽌⽀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程序 审理破产案件,分配破产财产的程序。
包括:破产宣告,破产财产清算,破产财产的清偿。
1. 特点: ①破产的主体是特定的; a.具有法⼈资格的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企业以及设在中国领域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适⽤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
b.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联营企业中的联营各⽅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该联营企业的破产不适⽤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只要其中⼀⽅不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双⽅都具有法⼈资格的,适⽤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债权⼈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宣告破产: i)公⽤企业和与国计民⽣有重⼤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ii)取得担保,⾃破产申请之⽇起6个⽉内清偿债务的。
c.不是法⼈的企业、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合伙,不适⽤本章规定。
不能适⽤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的单位、组织和个⼈有哪些? A.甲国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共同投资成⽴的联合企业 B.个体⼯商户 C.中外合资企业 D.农村承包经营户 答案:ABD.本题考民诉法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的适⽤主体。
②依申请开始,不⽤起诉;申请主体: a.债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破产还债; b.债务⼈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c.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宣告债务⼈破产。
③清算并分配债务⼈所有财产; ④⼀审终审。
驳回申请的可以上诉,其它不能上诉。
下列关于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法⼈因严重亏损,⽆⼒清偿到期债务,债权⼈和债务⼈都有权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B.法院审理破产还债案件⼀律使⽤裁定,并⼀律不准上诉 C.个体⼯商户或公民个⼈合伙不适⽤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 D.⼈民法院审理企业法⼈破产还债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 B.本题考企业法⼈破产还债程序。
全国2022年10月自考00243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代码】00243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以下情况不适用留置送达的是(B)A、受送达人拒绝接受民事诉讼文书的B、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调解书的C、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受民事诉讼文书的D、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诉讼代理人拒绝接受法院民事诉讼文书的2、下列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是(C)A、甲诉乙返还借款案B、甲诉乙名誉侵权损害赔偿案C、甲诉乙支付医疗费用案D、甲诉乙支付租金案3、张三在旁听公开审理案件时认为法庭辩论精彩大声喝彩叫好,扰乱庭审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不能对张三适用的是(C)A、罚款B、责令退出法庭C、拘传D、拘留4、原告甲与被告乙因纠纷诉至L县法院,甲在诉讼中要求财产保全,应当向(B)A、甲的住所地法院申请B、L县法院申请C、乙的住所地法院申请D、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5、汤姆是美国公民,其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人员中,汤姆不可以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是(B)A、美国公民B、美国律师C、中国律师D、中国公民6、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执行原则的是(C)A、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B、独立执行原则C、执行标的有限原则D、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7、在执行程序中,甲和乙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将判决中确定的乙向甲偿还1万元人民币改为给付价值相当的化肥、农药。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甲以化肥质量不好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程序。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A、和解协议无效。
应恢复执行原判决B、和解协议有效,但甲反悔后应恢复执行原判决C、和解协议已展行完毕,应裁定中止执行D、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8、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10万元。
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6)

.2004年10月自学考试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2、D3、A4、B5、C6、B7、B8、C9、A10、A11、B 12、B 13、D 14、D 15、B二、多项选择题16、ABCDE 17、ABCD 18、CDE 19、ABDE 20、ABCD 21、ABCD22、ABE 23、CE 24、ABCDE 25、ABCDE三、填空题26、诉讼标的27、合并与分立28、预决效力29、被代理人30、认证31、履行能力32、独任制33、开放性34、6个月35、外交途径四、名词解释36、也称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应当具备的条件,即债务人出现了什么样的经济状况,才可以申请破产。
37、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民事执行权,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活动。
38、债权人以债权文书为根据,请求人民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程序。
39、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依照职权或者依当事人再审之诉,以及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又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程序。
40、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五、简答题41、(1)支持起诉的主体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支持起诉的前提是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3)支持起诉的时机必须是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了损失,而又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42、(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3、(1)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第三人以案件处理结果与自己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由要求参加诉讼,时间须在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判决前,一般也应在第一审程序中参加诉讼。
OK 0110全国高等教育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历年真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01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试题课程代码:00216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A2.D3.C4.D5.D6.C7.B8.A9.B 10.D11.B 12.C 13.A 14.B 15.B1.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 )A.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B.确认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C.变动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D.否定某种民事法律关系2.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权是指( )A.起诉权B.反诉权C.申诉权D.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3.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客体是( )A.民事权利义务关系B.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关系C.案件事实D.诉讼行为4.我国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 )A.审判员行使B.合议庭行驶C.独任审判员行驶D.人民法院行驶5.我国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 )A.全部由陪审员组成B.只能由审判员组成C.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D.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6.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B.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D.当事人协议确定管辖法院7.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作为诉讼权利的承担者应是( )A.原法人B.合并后的法人C.上级单位D.其他法人8.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 )A.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B.无共同的权利和义务C.分别享受权利D.分别承担义务9.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经验,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是指起诉或应诉的一方为( )A.5人以上的B.10人以上的C.20人以上的D.25人以上的10.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 )A.申请回避B.向证人发问C.提出证据D.放弃诉讼请求11.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的证据,称为( )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当事人陈述1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视为送达的期限为( )A.30日B.45日C.60日D.90日13.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要作出( )A.裁定B.决定C.判决D.命令1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的期限为( )A.10日以下B.15日以下C.20日以下D.30日以下15.在民事诉讼中,凡是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应由( )A.被告负担B.原告负担C.第三人负担D.共同诉讼人负担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自考试题 (4)
.2008年10月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试卷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2、C3、B4、B5、B6、B7、C8、D9、D 10、B11、A12、D 13、D 14、A15、B二、多项选择题16、ABE 17、ABD 18、BCD 19、BC 20、ABCD 21、BCE22、DE 23、BCD 24、ABCDE 25、BCD三、填空题26、必要共同诉讼27、恶意性28、两年内29、近亲属30、迟延履行金31、人民法院32、诉讼客体33、当事人3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35、外交途径四、名词解释36、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37、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作出的强制性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作出判决后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38、公民、法人及其他民事主体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39、是指执行组织在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参加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定程序。
40、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情况的发生,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无法进行,或者无需进行,从而停止执行程序的状态。
五、简答题41、①依法行使诉讼权利;②遵守诉讼秩序;③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42、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具有先予执行的迫切需要;③当事人提出申请;④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43、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③两个审级所作裁判的效力不同。
44、①该公民须有下落不明的事实;②下落不明的时间须持续满两年;③须由该公民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④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⑤提出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法律职业伦理自考题案例(3篇)
第1篇甲是一名法律职业人员,从事律师工作已有5年。
近日,甲接到了一起离婚案件,委托人是乙,乙与其丈夫丙结婚8年,育有一子。
乙表示,由于丙长期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提出离婚。
甲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乙的离婚理由成立,于是决定接受乙的委托。
二、案例经过1. 收集证据甲在接受了乙的委托后,开始收集证据。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甲发现丙与一名女子丁存在不正当关系,且丙曾向丁支付过一笔分手费。
甲将这一情况告知了乙,乙对此表示十分愤怒。
2. 提出离婚诉讼甲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为了证明丙出轨的事实,将丙与丁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甲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丙出轨的事实,故判决驳回乙的离婚诉讼请求。
4. 甲发现新证据在法院判决后,甲在整理案件资料时,意外发现了一份丙与丁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丙承认了与丁的不正当关系,并同意将部分财产分割给丁。
5. 甲再次提起诉讼甲认为,这份财产分割协议足以证明丙出轨的事实,于是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丙支付出轨赔偿金。
6. 法院判决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甲提供的财产分割协议足以证明丙出轨的事实,故判决丙支付出轨赔偿金。
三、法律职业伦理问题1. 保密义务在代理乙的离婚案件过程中,甲收集到了丙与丁的聊天记录,这是丙的隐私。
甲在未取得丙同意的情况下,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违反了律师的保密义务。
2. 独立执业甲在代理乙的离婚案件时,为了证明丙出轨的事实,将丙与丁的财产分割协议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然而,这份协议是丙与丁之间签订的,甲并未取得丙的同意,违反了律师的独立执业原则。
3. 尊重当事人在代理乙的离婚案件过程中,甲为了证明丙出轨的事实,使用了不当手段。
这种做法侵犯了丙的合法权益,不符合律师尊重当事人的职业伦理。
四、案例分析1. 甲违反了保密义务甲在代理乙的离婚案件过程中,收集到了丙的隐私信息,未取得丙的同意就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卷含解析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必须加入原告或被告一方参加诉讼B.必须在诉讼开始之后,审结之前参加诉讼C.只能主动申请参加诉讼D.只能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2、地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则应由______。
A.同级法院共同处理B.上一级法院处理C.同级政府共同处理D.上一级政府处理3、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4、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______。
A.继续拘留嫌疑人并要求复议B.立即释放嫌疑人并要求复议C.先执行逮捕再要求复议D.先执行逮捕再提出复核5、甲工厂在建立生产车间的同时建立了污染处理设备,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属于落实“三同时”制度B.在试生产期间防污设施可以暂不运行以节省成本C.防污设施一经建成无需履行任何手续即可投入使用D.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体现6、甲男(19岁)与乙女(22岁)结婚,5年后乙女起诉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男可以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请求判决婚姻无效B.法院在审判前应当调解C.由于甲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所以应当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处罚D.如果两人的子女尚未满2岁则不准离婚7、甲盗窃乙的物品,离开时被乙发现并遭阻拦,甲将乙打倒后离开。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对甲应以抢劫罪论处B.对甲应以盗窃罪论处C.对甲应以数罪并罚论处D.甲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8、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船舶在我国领海与另一艘悬挂印尼国旗的船舶发生了碰撞,并在我国海事法院进行诉讼,本案应适用______。
A.中国法B.被撞船舶目的地法C.印尼法D.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法9、甲偷盗他人财物,法院在立案后30日内审结并依盗窃罪相关规定定罪量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河北省自考法学试题及答案
河北省自考法学试题及答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1. 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
A. 权利B. 义务C. 内容D. 责任答案:C2.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民法C. 习惯法D. 行政法规答案:C3.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B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公正原则C. 合法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A5. 合同法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但该条件不能违反()。
A. 法律规定B. 公序良俗C. 合同自由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答案:B(其他选择题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下列哪些属于民法上的物权?()A. 所有权B. 抵押权C. 债权D. 地役权E. 质权答案:A B D E2. 根据我国刑法,以下哪些行为构成犯罪?()A. 盗窃B. 故意伤害C. 非法集会D. 贪污E. 受贿答案:A B D E(其他多选题略)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物。
()答案:错误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
()答案:正确3.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的一种法律途径。
()答案:正确(其他判断题略)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案: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个人、组织和国家机关;客体指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则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什么是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答案: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通常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社会危害;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如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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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一、刘春红与杨文玲系邻居,刘未选上街道代表,怀疑是杨说了坏话,便伺机报复。1994年5月12日,马玉兰带领儿子李刚、儿媳赵华闯入杨家,欧打 杨文玲,致使杨多处受伤。杨之子孙洪飞下班回家与刘家三人相遇,刘家三人又将孙洪飞打伤。杨文玲丈夫孙学贵于1994年5月底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告刘春红赔偿其妻的医药费。在起诉中,对儿子被打伤的问题未涉及,法院受案后,在调查中发现孙洪飞也被打伤,于是将孙洪飞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 原告。 问:(1)该案在诉讼中有无错误?说明理由。 (2)刘春红的儿子李刚、儿媳赵华在本案诉讼中处于何种诉讼地位?为什么? 分析:1、孙学贵以原告身份起诉是错误的,因为起诉的人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但孙学贵本人并未遭殴打,与刘家三人不存在损害赔偿关系,直接遭受 殴打的杨文玲才是符合条件的原告;人民法院将孙洪飞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也是错误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与他人争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 的,而孙洪飞和杨文玲是分别遭到刘家三人的殴打,孙洪飞和杨文玲之间形成的损害事实也是两次殴打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孙洪飞和杨文玲对刘家请求损害赔偿也 是分立的,不存在必要的联系,只是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 2、李刚、赵华在本案中属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被告。他们与其母的加害行为对损害后果产生是共同一致、不可分割的行为,因而对加害的结果负连带责任,由此产生的诉讼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二、1986年,尹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领居王某代管,言明代管3年,其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3年过后,尹某也未回国,王某要 去外地工作,因此又将该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其代管,并向张某表明该房产权属尹某,不可出卖。1992年,张某未经王某同意,将房屋卖给李某。因过户手续 无法办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尹谋回国,得知张某和李某之间正在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 的主张。 问:(1)尹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 (2)法院应否通知王某参加诉讼?王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分析:1、尹某应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他参加到张某和李某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即不支持原告的主张,也不支持被告的主张,而是将本诉中的张某和李某都作为被告,提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独立请求。 2、法院应通知王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王某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王某是尹某房屋的代管人,虽对房产无独立请求权,但假如尹某败诉就要追究他的代管责任。所以他应依附于参加之撤离的尹某一方,支持尹某主张,以维护自己利益。 三、复兴小学学生王星(10岁),曾在某省小学生围棋比赛中获得瓷质奖杯一个。1994年,复兴小学为筹办校庆,校领导委托王星的班主任刘玉华到王星家借 其奖杯用于校展览。在展出过程中,来宾李东与陈帆因为争相观看奖杯,不慎在交接时将奖杯摔碎。事后,王星之父王加强多次找复兴小学校长方明及班主任刘玉华 索赔,但都遭到了拒绝。 问:如王加强起诉,请列明诉讼参加人的地位。为什么? 分析:诉讼参加人如下:1、原告:王星。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王加强。2、被告:复兴小学,法定代表人:文明。3、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李东与陈帆。 在这起损害赔偿案中,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一方是作为受害方的王星,另一方是作为借用方的复兴小学,因此纠纷是在这二者之间展开的。只有这二者才能 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成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至于李东和陈帆,在这起纠纷中对损害结果负有一定责任,案件的裁判结果与他们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 应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某县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了贾良诉吴真的名誉侵权赔偿案。3月1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 决书。3月16日,吴真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提出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诉状退给吴真,告知其上诉状应当向某县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某县基 层人民法院于3月18日收到上诉状以后,3月25日向贾良送达了上诉状副本,并要求贾良于10日内提交答辨状,贾良在4月2日提交答辩状时声称吴真的上诉 行为已过上诉期,其上诉不应当受理。某基层人民法院认炒贾良的答辩有理,吴真的上诉过期属实,于是裁定驳回吴真的上诉。 问:本案中,两级法院的做法哪些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简述理由。 分析:本案中,法院的做法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地方有:(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能将上诉状退给吴真。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第二审人民法院 提交上诉状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2、某县人民法院在3月18日收到上诉状后,3月25日送达上诉状副本,超过了法定5天的期 间。3某县基层人民法院要求贾良于10日内提交答辩状,也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应当是15天。(4)某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是错误 的。第一审法院无权驳回上诉人的上诉,即使是上诉人的让诉已超过期限,某县人民法院亦无权驳回上诉,而只能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五、李刚父亲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李刚从外地回故乡准备将父亲遗留房屋卖掉,其堂弟李江表示不满,认为李刚长期在外,自已曾对死去的伯父尽过赡养义 务,也应享有此房的继承权。李刚诉诸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江确实对死者尽过赡养义务,但李刚是法定继承人,所以房产判李刚。李江不服,提出上 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在认定案件的事实方面是清楚的,但对李江是否享有继承权在适用法律上是错误的,于是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未达成协议 后,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问:二审法院作法是否准确? 分析:1、二审法院不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本案属于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方面是清楚的,只是适用法律错误,所以,二审法院应依法改判。 2、本案不属于调解不成,即发回重审的情况。因为二审过程中既未追加新的当事人,又未增加诉讼请示。二审案件都可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成,并不一定要发回重审。 六、朱玲诉冯后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经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该幢房屋一直为冯兵居住使用,朱玲及其子女已有房屋居住,判决维持原判。朱玲仍不服,多 次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级人民法院对申诉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房屋产权应为朱、冯二人共有,即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第一审人民 法院再审。 问:高级法院对此案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高级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中有以下不正确之处: 1、不能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当事人的申诉只能是人民法院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渠道,所以,本案要进入再审程序,只能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或人民法院依职仅决定。 2、高院决定再审以后,不能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再审或提审之前,只能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3、高院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再审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本案是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显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制度。 七、某日,法院执行员张某和书记员执行一民事判决,正在某机械厂大门东侧查封该厂一批钢材时,该厂法律顾问路过此地,即提出为什么没有厂方的人在场而擅自 查封。张某解释说:“我们是在执行生效判决,查封财产一般不必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当然被执行人要求到场且不致妨害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可以允许其到场。” 问:“张某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张某的解释不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本案中,该厂的法律顾问的质量有理,法院在查封钢材时应当通知机械厂的法定代表 人到场。 八、王甲与李乙签订了房屋租凭合同,王甲将自己所有的祖传遗留房屋租给李乙居住,合同期满后,王甲欲出卖房屋,但李乙 无故拒不搬出,王甲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确认了王甲对房屋的所有权,并限期令李乙搬出。一审判决生效后,李乙仍未搬出,于是,法院根据王甲申 请,准备以强制搬迁措施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甲一位姐姐自台湾归来,主张对此祖传遗留房屋也有所有权。 问:法院此进应如何处理? 分析:1、王甲的姐姐提出的请求,属于执行异议。因为,在执行程序中,她具备了案外人的资格,并且她对执行标的主张部分所有权。 2、人民法院应当对此异议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法院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假如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进行再审。 九、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199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 问:1、乙区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2、甲县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3、甲县法院与乙区法院的管辖权争议如何解决?为什么? 分析:1、乙区法院移送案件的行为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恒定原则,管辖权以当事人起诉时为准,在诉讼过程中,据以确定管辖权的因素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已经取得的管辖权并不会丧失。所以,本案不能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移送管辖。 2、 甲县法院的移关行为也不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移送的人民法院主伙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行移 送。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县法院与乙区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十、四川省甲市A公司与云南省 乙市B公司于1993年5月在丙市签定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B公司售给A公司高级云腿月饼2000盒,单价50元。A公司预付货款2万元,预付 款支付后,由B公司派车将月饼运至甲市,运杂费由A公司负担。”1993年6月,B公司所售月饼的包装盒上未印明“高级云腿月饼”字样,将严重影响销售为 由,拒绝收货、拒付货款和运杂费,并且还要求B公司退回预付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双方各执已见,致使货物滞留甲市某露天货场。为了解决纠纷,B公司在乙市法 院对A公司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财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免月饼霉变。 问:1、乙市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A公司可否以反诉的形式请求法院判令B公司退回预付款和赔偿损失?为什么? 3、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请求应如何处理? 分析:1、乙市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因为虽然本案是由乙市的B公司将货物送往甲市的A公司,但运费由A公司负担,即实际上是A公司提货。乙市作为提货地应当确定为合同的履行地。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权。 2、A公司可以以反诉的形式请求判令B公司退回预付款和赔偿损失。因为,作为本诉的A公司以本诉的原告B公司为被告,提出了与本诉有牵连的诉讼请求。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