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管理办法74646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一、明确管理原则1、战略一致性原则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应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相契合,确保其经营活动有助于实现母公司的长期目标。
母公司应定期评估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调整建议。
2、适度授权原则在保证母公司控制权的前提下,给予子公司一定的自主决策权力,使其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快速做出反应,提高经营效率和灵活性。
3、资源共享原则鼓励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共享人力、财务、技术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竞争力。
4、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子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确保母公司的资产安全和稳定发展。
二、建立管理架构1、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母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子公司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子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管理政策、监督执行情况、解决重大问题等。
2、派驻管理人员根据子公司的规模和业务特点,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派驻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关键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确保母公司的意志得到贯彻执行。
3、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母公司与子公司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如月度经营分析会、季度工作汇报会等,及时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三、财务管理1、预算管理子公司应根据母公司的总体预算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报母公司审批。
母公司应加强对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2、资金管理母公司应统一管理子公司的资金筹集和使用,建立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子公司的重大资金支出应报母公司审批。
3、财务审计母公司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人事管理1、人员招聘与选拔子公司的重要岗位人员招聘和选拔应遵循母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人员素质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
2、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母公司应根据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对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统一和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子公司、分公司是公司派出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从属组织,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要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设立和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严格执行。
第五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不得违背公司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不得超出注册登记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统一制定发展规划、决策方案,对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七条子公司是公司的法人独立组织,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公司具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需求;(二)公司有足够的实力承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三)公司有经营子公司的合法资质和条件;(四)子公司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决定,明确子公司的设立原因、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地域位置等,合理划分子公司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权责一致。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第十三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第三章分公司的设立与管理第十四条分公司是公司的经营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或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职能部门,代表公司对子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第二章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六条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七条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规范运作第八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九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以下相同)、董事会、监事会。
全资子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第十条子公司应按照其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第十二条子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或其他重大会议时,会议通知和议题须在会议召开5日前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审核判断所议事项是否须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建立有效的薪酬绩效机制薪酬是与员工生存需要密切相关的,是激励员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
在企业里,报酬的高低甚至可以代表一个员工价值的多少。
所以,企业建立合理的薪酬绩效体系,对于激发员工工作主动性的作用非常大,合理的薪酬让员工觉得公平,他才会愿意主动工作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
二、增加上下级之间的沟通管理者通过主动和下级沟通,全面了解下属的工作内容。
通过了解员工的工作内容,减少员工重复机械化的劳动,给员工多分配一些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让他发挥自身优势。
这样有助于增强员工的工作信心和取得成功后的成就感,从而转变工作态度。
三、榜样激励员工利用榜样的力量去激发员工的行为动力,让他在外部刺激的影响下改正自己的行为,激发自己的潜能,作为管理者,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保持长久的热情,慢慢的也会影响员工的态度,愿意向管理者学习,改变自己的状态,自发的去主动执行工作任务。
四、设置明确的工作目标设置工作目标是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是完成工作最直接的动机,管理者设定工作目标,更能满足员工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员工工作有了明确的工作目标,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做了有什么好处,不做有什么坏处,会让员工时刻有工作的节奏感和时间的紧迫感。
五、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激励员工,不能忽视精神激励的作用,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导向,通过这种激励机制,才可以进一步激励员工主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这五点做到,员工自然就会好好干活了。
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等。
第三条子公司应当依法依规经营,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秉持诚信原则,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总部对子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负有最终的监督与决策权,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执行总部的管理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应当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保障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公正。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应当设立市场部门、销售部门等,负责公司的市场拓展、销售业务等工作。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公司各项业务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技术部门,保障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务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员工管理细则,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机制,择优录用、培训和激励人才。
第十九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第二十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惩罚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制定员工福利政策,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摘要:子公司管理是大型企业集团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子公司的有效运营并实现集团的战略目标。
本文将介绍子公司管理的意义和目标,以及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职责和决策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1. 引言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集团为了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和提高竞争力,会建立子公司来拓展业务和进入新的市场。
子公司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涉及到组织架构、决策程序、业绩考核等诸多方面。
2. 子公司管理的意义和目标2.1 加强集团的战略实施子公司是集团实施战略的重要执行者,通过精确的战略规划和有效的资源配置,可以实现集团整体战略的落地和推动。
2.2 提高集团内部的协同效应子公司管理可以促进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协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整体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2.3 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子公司是集团风险的重要源头,合理的子公司管理可以帮助集团及时识别和应对潜在风险,保护整个集团的利益。
3. 子公司组织结构3.1 董事会董事会是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子公司的战略和政策,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3.2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子公司日常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市场推广、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
3.3 部门和团队子公司内部可以设立各个部门和团队,以便更好地进行业务拓展和运营管理。
不同部门和团队之间要加强协作,确保子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4. 子公司管理职责4.1 制定战略计划子公司管理应明确子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制定能够支持集团整体战略的战略计划,并依据市场变化和业务需求进行持续优化。
4.2 资源配置和管理子公司管理应合理配置和管理子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资金、技术支持等,以保证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4.3 监督和考核子公司管理应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子公司的业绩达到预期目标,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优化子公司的绩效。
5. 子公司决策程序5.1 决策权限分配子公司管理应清晰划分决策权,明确各个层级和部门的权限范围,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是指一个母公司管理其拥有的、独立经营的子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方法。
在现代企业中,子公司不仅仅是贸易或者服务的扩展,更是企业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是企业家们管理子公司运营和发展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对子公司实施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与操作指南,相当于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桥梁。
如果母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快速的发现子公司运营问题并解决,就能够提高子公司的运营效率和协同效应,进而提升母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
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管机制母公司对于子公司秉承“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监管”的管理理念,成立子公司监管小组,每年对子公司进行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整改,确保子公司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2. 子公司运营规范子公司需要遵循母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照母公司的管理要求和战略目标运营,并提交运营报告,与母公司展开良好的沟通,共同协调各项事宜。
3. 信息和资源分享母公司需要将信息和资源共享给子公司,比如市场分析报告、客户资源、技术支持等,以促进子公司发展。
母公司还要通过多种手段,如内部网络、协作平台等,加强母子公司之间的联系,保证交流的质量和时效性。
4. 母子公司人员交流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需要有人员交流,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可以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母公司还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能力。
5. 风险管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的分类和评估,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加强对风险的控制,以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
以上是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母公司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不断完善和改进,以保证母子公司间的协调发展和实现共同愿景。
总之,企业子公司管理办法是一个完整的管理流程体系,通过这一流程,可以有效地推动并规范企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子公司管理办法[1]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公司子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子公司。
第二章子公司的设立和注销第三条子公司的设立1. 子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2. 子公司的设立需提交详细的设立方案,包括子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并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3. 子公司设立后,须及时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相关部门。
4. 子公司设立后,需设置子公司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第四条子公司的注销1. 如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以决定对其进行注销。
2. 子公司注销前需提交注销申请,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3. 子公司注销后,需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并报备相关部门。
第三章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1.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且需与公司主业相符。
2. 子公司如有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需及时报备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1. 子公司需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2. 子公司须按规定时间提交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财务部门审计确认。
第七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1.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子公司须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工作。
第四章子公司的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子公司的监督责任1. 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承担监督责任。
2. 公司可派驻相关人员到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子公司的考核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目标,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子公司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须经过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施行日期本办法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于公司内部公示。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办法一、概述1.1 背景介绍: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子公司的运营及监管事宜,确保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相互支持和协作,增强整个集团的竞争力。
1.2 法律依据:根据合用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公司章程和规定,制定本子公司管理办法。
1.3 合用范围: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所有本公司控股或者参股的子公司。
二、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2.1 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详细说明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材料、批准程序等。
2.2 子公司组织结构:介绍子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团队等,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和权限。
三、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管理3.1 信息共享和沟通: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确保及时和准确的信息流动。3.2 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的调配和使用原则,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措施。
3.3 业务合作与支持: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业务支持和配套服务的具体方式和要求。
3.4 监管和考核:建立子公司的监管和考核机制,确保子公司的经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四、子公司的经营管理4.1 经营目标和策略: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策略,包括市场定位、产品战略等。
4.2 经营计划和预算:规定子公司制定和执行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程序和要求。
4.3 人力资源管理:详细说明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
4.4 财务管理:规定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
4.5 审计和风险管理:建立子公司的审计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经营风险的有效管控。
五、子公司的退出和清算5.1 退出条件和程序:明确子公司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合并等方式。
5.2 清算程序和责任:规定子公司清算的程序和责任,确保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六、附件列表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2. 子公司组织结构图3. 子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模板4. 子公司财务报表模板5. 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七、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章程:指公司依法制定并经核准的组织规范文件,规定公司的运营机制和各方权益。
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2022版)
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 (含50%),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以下所称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所有需要向公司报备的事项,全部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由董事会秘书抄送公司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管理。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2、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委托理财等事项;3、超过授权范围的资产处置、资产或债务重组等;4、股权转让;5、公司合并或分立;6、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等事项;7、修改《公司章程》;8、公司认定或子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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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子公司管控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理顺母子公司管理关系、规范母子公司管理行为、完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保证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母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及人员的控制 第三条 母公司依法负责全资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主导建立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确定子公司章程。 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章程内容的修改须经母公司同意。 子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等需报母公司审批。 第四条 母公司建立健全委派董事制度,依法向设有董事会的子公司派出董事,通过董事会行使出资人权利。 凡董事参与子公司决策等事项必须事先报母公司同意。 委派董事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对于重大风险事项或重大决策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报母公司。 第五条 全资子公司的党政领导班子分别由母公司党委或行政班子任免、考核和奖惩。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人选,由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向子公司提名;控股子公司党群领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依照党章和工会法选举产生后,由母公司党委任免。母公司委派、推荐或任命的人员由母公司考核和奖惩。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未能履行其职责并对企业集团利益造成损害的,母公司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层实行三年任期制,任期期满,经考核决定任免、聘任。 第六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经理实行委派制。委派人员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向母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行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 全资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任免须经母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须报母公司备案。 第八条 子公司每年1月31日前向母公司报送全年用工计划,每月8日前报送上月用工情况表。全资子公司计划外用工需报母公司审批,控股子公司计划外用工需报母公司备案。 第九条 母公司企管部具体负责对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行使母公司出资人的各项权利,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管理工作;制定子公司资产置换和重组等资本运作方案;制定子公司的改制方案并实施等。 第十条 母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活动实施管理控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负责编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三)参与子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与审查; (四)参与子公司总会计师或其他会计人员的委派与管理工作; (五)参与子公司的资金控制与资产管理工作; (六)参与内部转移价格的制定与管理。 第十一条 母公司建立健全对子公司委派董事、选任经理、委派总会计师等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性,维护整个企 业集团的利益。 第三章 对子公司业务层面的控制 第十二条 母公司负责建立子公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子公司不得从事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对于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全资子公司必须提交母公司审批,控股子公司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子公司发生的可能对企业集团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交易或事项,必须经母公司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重大交易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重大筹资活动,对外担保和互保,对外捐赠,关联交易等。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战略由母公司统一制订、监督实施和效果考评,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不具备独立的战略制订权。 子公司须积极参与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工作,向母公司提出建议,落实集团战略规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统一进行预算管理。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预算和发展规划,编制各自的预算,各子公司的预算须经母公司审核。子公司预算的调整须经母公司的批准。 第十五条 在现行法律规定下,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各子公司设有专门银行账户,经营性资金实行限额管理。 第十六条 未经母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互保。经批准的担保事项,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贷款企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未经母公司批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财产抵押、质押等事项。经批准的事项,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 检查。 第十七条 未经母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投资,不得对外签订有约束力的意向书等协议。母公司须对批准的投资项目实施审核监督,并对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会同子公司有关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 第十八条 子公司非经营性合同以及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设备更新改造等事项须报母公司审批。 子公司经营性合同五十万元(包含五十万元)以上的报母公司审批,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经营性合同须报母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 母公司按照以下程序对子公司的筹资活动实施控制: (一)凡是引起注册资本增减变动的筹资活动,子公司应当提出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母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子公司短期负债筹资活动由子公司报母公司审批;子公司长期负债筹资活动,应当由子公司提出方案,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提交母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未经母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捐赠资金或资产。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子公司应当建立备查账簿,逐笔登记捐赠对象、捐赠资产、捐赠金额、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信息,母公司负责组织专人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自行组织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订价格。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十二条 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由母公司按照自身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分配方案。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的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派驻子公司的代表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母公司审议和批准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遵循以下原则:1、是否合乎法规的要求;2、是否与子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3、是否有利于子公司财务稳健;4、是否有利于股价的稳定(上市公司);5、是否符合集团 公司的特定要求。 第四章 财务、审计、稽核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着重于维护出资人的根本权益、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主要履行财务战略、财务政策(包括投、融资和资产收益分配等政策)的制定权、调整变更权、解释权、监督实施权。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须全面执行母公司财务战略、财务政策,接受母公司财务管理监督。 子公司须及时、准确、完整的向母公司提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按照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信息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第二十五条 母公司对各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稽核时,由企管部组织,纪检、财务、投资部抽调人员参加。 内部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二十六条 对各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1、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2、对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对子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检查; 4、对子公司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5、对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检查; 6、对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对子公司主要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8、对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 销售合同、承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检查; 9、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和流程 的情况进行检查; 10、负责对子公司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 11、负责对子公司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调查; 12、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公司管理层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检查; 13、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
第五章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控股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按照《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执行,特殊情况的,经公司批准可参照以上考核办法执行,但考核办法必须报母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以经营年度作为目标责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各控股公司的总经理、班子成员。 第三十条 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从利润目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总资产报酬率及分类指标等方面对控股子公司下达考核目标,年底根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对发生经营性亏损的公司,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降职、降薪、调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