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宝龙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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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30•【字号】亳政办〔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30日亳州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推动实施“六一战略”、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为推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皖发改高技〔2022〕706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亳政〔2021〕10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亳政〔2020〕54号)、《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亳发改产业〔2022〕293号)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一)发展基础近年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大力培育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产业,全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产业实现较快发展。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 2030年-2019年文档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9 2030年《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0年)》一、规划指导思想(一)实事求是总结上版规划实施以来亳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就与问题,根据国家政策,在深入调查分析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把握城市发展方向和制定相应的策略与对策。

(二)发挥亳州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效应,依托交通、资源优势和已有的设施优势,进一步突出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布局结构。

(三)将现实条件与长远发展的需求与可能性相结合,应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使规划更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加强规划的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划修编重点1、明确城市定位,强化中心城市的职能,制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根据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安徽省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和亳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要求,把握亳州市的特点,合理确定亳州市城市未来的发展定位,研究城市合理的发展规模,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确定今后一段时间的城市发展目标。

2、从资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特色保护出发,对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自然、人文资源条件进行分析评价,划定禁建、适建、限建区,确定城市生态网络和合理的土地开发规模、开发策略。

3、强化城市空间形态变迁的研究,预测城市形态未来演变的趋势。

4、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各功能分区的功能定位,合理进行城市用地布局。

结合城市特点,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趋势判断、资源环境承载力、远景城市发展用地需求、空间拓展模式、用地空间拓展的引导性和控制性因素以及行政区划等,合理确定规划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5、处理好城市内外交通,构架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对亳州市高速公路、铁路枢纽的形成与构建给予特别的、充分的关注,统筹考虑,做出科学、超前的安排;对机场建设提出规划建议,为今后亳州市大跨越、大发展预留出足够的空间。

并在合理确定城市布局结构的基础上,着重考虑城市内外交通系统的结构和布局。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4日亳州市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要求,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有效投资专项行动方案(2023)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5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深入实施有效投资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10%左右。

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55%,其中,续建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60%左右、新建项目开工率6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二、深入开展农业“两强一增”投资专项行动。

2023年完成投资35亿元以上。

新增高标准农田2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9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8万亩,实施“小田变大田”46万亩,加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

推进千亿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新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6个,新增农产品产地冷链仓储库容6.4万方。

加大农村水电路气网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资源向农村倾斜。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和美乡村建设,推进改厕1.9万户、建设省级中心村37个。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亳政办秘〔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9日亳州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1〕34号)及《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发展目标从2022年起,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小区,装配式住宅配建比例不低于25%(按地上建筑面积核算),且符合省装配式建筑评价及有关规定要求,鼓励新建住宅小区整体建设装配式建筑。

政府投资或主导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建筑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到2022年底,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5%以上,以后每年按5%速度递增,到2025年底,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

亳州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目标表市政府将县区绿色及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定期对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每季度对各县区在项目数量、项目储备、开工情况、竣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轮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亳政办秘〔2017〕199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19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8月7日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

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新型装配式建筑的引导和市场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

2. 坚持示范带动与统筹推进相结合。

发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分阶段、分步骤、分地区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二)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生产企业部品部件规模化,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1. 试点示范期(2017年-2018年)。

落实完善土地、规划、财政和税收等方面的配套鼓励政策,培育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构配件生产等企业的发展。

到2017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30万平方米。

到2018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60万平方米。

2. 推广应用期(2019年-2025年)。

《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的政策解读

《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的政策解读

《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的政策解读2021年4月12日,《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予以印发施行。

一、修编背景《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自2016年11月24日市政府批复实施后,在推动规划管理向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法律规范的发布实施,《通则》在规划管理方面的不适性逐渐显现。

为更好的落实中央、省关于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政策的要求,我院开展了《亳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修编工作。

二、修编过程(一)起草阶段。

2020年1月2日,项目完成招标后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此项工作。

通过前期的分析研究、现状调研,于2020年6月形成了《通则(修编)》初步成果。

(二)部门意见征求阶段。

2020年8月10日,我院就《通则(修编)》书面征求了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局、新奥燃气公司等25个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2条,均予以采纳。

(三)专家评审阶段。

2020年11月17日,《通则(修编)》经专家评审会原则通过,共收集到专家意见5条,均予以采纳。

(四)公众意见征求阶段。

2020年12月14日,通过掌上亳州app、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对《通则(修编)》进行公示,共收集到公众意见1条。

(五)市自然规划委员会审查阶段。

2020年12月21日,《通则》(修编)》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委会第46次全体成员会议原则通过,会议提出的完善要求均全部落实。

(六)合法性审查阶段。

2021年3月9日,市司法局对《通则(修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共提出修改建议5条,均予以采纳。

(七)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查阶段。

2021年4月6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则(修编)》。

三、修编主要内容《通则(修编)》主要修改了条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亳政〔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29日“数字亳州”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建设“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

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亳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推深做优“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力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着力培育数字经济,积极推动“数字中国”各项战略部署要求在亳州落地,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提供重要支撑。

依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皖发〔2018〕29号)、《安徽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皖数江〔2020〕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皖政〔2020〕44号)、《亳州市中心城区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等制定本规划。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亳政办[2014]1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亳政办[2014]1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亳政办〔201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四化"进程、推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工作总要求和建设"活力亳州、美丽亳州、幸福亳州"的总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全面完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政府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工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主要责任单位要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协同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工作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表中的主要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对每一项主要工作任务,都要完善责任体系,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班子,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时限、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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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宝龙规划方案
项目背景
亳州市是安徽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皖北平原的中心位置,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宝龙集团是一家综合性企业,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务涉及文旅、商业、金融等多个领域。

近年来,宝龙集团逐渐进入安徽市场,与亳州市政府携手合作,共同推进城市建设与发展。

规划目标与愿景
本次亳州宝龙规划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打造集商业、办公、居住、文旅为一
体的综合性城市项目,提高亳州城市形象和品位,带动亳州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增长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

亳州宝龙规划方案的愿景是打造成“亳州的城市名片”。

同时,规划方案还紧紧
围绕“新城、新方法、新思维”目标,结合城市现状及其未来发展及城市问题解决方案,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对城市品质与生活质量的需求。

项目位置及规模
亳州宝龙项目位于亳州市区东南方向,北至江苏路,南至江苏南路、亳州大道,东至朝阳路、京城南路,西至各家园。

总用地面积近1300亩,将建设商业、住宅、文化、办公、交通、配套设施等多种功能区。

规划设计与特色
本次亳州宝龙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城市的实际开发需求与市民生活品质,力求
集多个领域的优势于一身。

园区采用开放式设计手法,导入L型沿街布局,以充
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提高项目商业效益。

•商业区:
本项目商业区总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其中将有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市场、LOFT商业楼等。

其中,大型购物中心的规划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致力于吸引全
市顶级品牌和国际流行趋势店面,为消费者提供极具时代潮流的消费体验。

•文化区:
文化区面积为2万平方米,将建设文艺展示中心、展览中心、艺术家工作室和
儿童艺术培训中心,引进音乐会、艺术展览等当代文化活动。

•居住区:
居住区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规划4000余套业主住宅,区内配套儿童幼儿园、绿化公园、文体健身设施等一系列城市公共设施。

•公共交通区:
公共交通区建设约27公顷,将建设地铁站、公交枢纽等公共交通设施,起到极具商业价值和社会意义的交通作用。

环保垃圾处理
本项目规划垃圾处理站,对于绿色环保,以及市民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政府将制定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在亳州市全域范围内推行。

在本项目中,不仅要严格管理垃圾、垃圾分类,还要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社区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的认识。

社区服务
亳州宝龙规划方案还规划了社区服务配套设施,例如老年人休闲、户外健身、休闲文化等设施,为城市调解、市民健康提供便利。

总结
本次亳州宝龙规划方案致力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结合亳州市的实际情况,打造一个集商业、文化、生态于一体的完美城市。

我们相信,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亳州市的地标性建筑,成为市民骄傲的城市名片,带动亳州市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增长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为城市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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