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满政字〔2019〕14号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正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满政字〔2019〕14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一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范围不全面、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形式不规范等问题。
从 2017 年开始,财政部已将预算公开纳入对地方财政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每年进行常态化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排名并通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部门按职责权限要求予以问责。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预算公开工作,切实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就做好 2019 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履行公开主体责任根据《预算法》规定,政府预算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公开责任,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由市财政局负责依法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的报告及报表;各部门负责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
二、严格按规定时限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按照《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在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本级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应在收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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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1、加大直管公房管理力度,做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
2、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认真抓好房产交易、权属管理;加强和调整房产市场管理机制,推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落实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速推进保障房接转工程建设任务;对廉租住房承租户进行动态管理;做好住租赁补贴发放和公房租金减免工作。
继续全力推进棚户区、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
5、加强推进全区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1989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90.9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04.76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宣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厅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989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1.4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359.4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万元;项目支出17524.23万元,主要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房产市场管理支出15217.95万元,房屋征收管理支出2306.28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19895.72万元,较2018年增长236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669.4万元,主要是2019年我部门执行人员经费核定定额补助后增加的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补助费用;项目支出增长1700.23万元,主要2019年增加房屋征收管理支出2306.2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未涉及该项支出预算。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沧州市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经济信息中心、沧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中心、沧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沧州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沧州市农业区划办公室、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市石油天然气合作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为:(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是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受市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三)是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是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相关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
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是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规定权限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并进行依法监督管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黑财库〔2020〕30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黑财库〔2020〕30号省直各部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2019年度省本级部门决算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和《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预〔2016〕28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省直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部门决算批复(一)批复主体和对象。
省财政厅主管业务机构负责向各省直部门批复部门决算,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向所属基层单位批复部门决算。
(二)批复内容1.部门和基层单位收入支出情况。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年初结转结余、本年度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部门和基层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包括的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等。
3.部门和基层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所包括的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等。
(三)批复依据。
部门决算批复的依据是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的部门决算报表。
(四)批复要求。
批复的预算科目级次到决算报表编报的底级,金额单位为万元。
同时,为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省财政厅主管业务机构应根据日常管理和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在决算批复中对部门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措施的意见。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9〕28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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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冀财农〔2019〕28号
有关市财政局:
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现下达你市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专项用于河长制工作奖补,具体资金见附件,列2019年支出分类功能科目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请按照我省河长制工作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及《河北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2019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9日——结束——。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7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有效推进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省政府部门再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放49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44项行政许可事项,1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和4项其他权力事项,其中,下放24项,委托25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衔接要求。
省政府确定下放的49项行政权力事项,省政府相关部门要立即予以下放,不得无故拖延、明放暗不放。
对以委托方式下放的事项,要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
要针对重要审批事项下放后可能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下级部门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管理缺位。
二、确保精准落地。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制定接收事项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切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对接收的事项,要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3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通过主要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按照同级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机构公开的目录清单,相应调整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全口径政府预算的统筹(一)推进一般公共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
按照国务院要求,3年内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的规定,2016年先行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草原植被恢复费、海域使用金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
新出台的税收收入或非税收入政策,一般不得规定以收定支、专款专用。
(二)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
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入项目,除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事项外,3年内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和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
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上述方面的资金逐步退出。
(四)推进规范各类收入及其统筹使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公布日期】2022.08.30•【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美丽中国建设的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立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抓在手上,连续五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10部生态环保法律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栗战书委员长6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10次带队赴地方检查,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好前所未有,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人大贡献。
按照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张春贤、沈跃跃、丁仲礼副委员长、杨振武秘书长和环资委高虎城主任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31人组成。
3月至6月,栗战书委员长和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黑龙江、山西、西藏、宁夏、福建、四川、江苏7个省(自治区)开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20个地市,召开16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查看了101个单位和项目。
同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有几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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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冯营子国土资源所 上板城国土资源所 凤凰山国土资源所
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 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 作;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 计工作;参与土地征用、建设 项目农用地转让报批及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 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土 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 负责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范围内土地规划计划、 农用地转用、土地和矿产资源 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 监督检查等工作。
完成上年度和开始启动本年度 调查、统计、变更土地分类变 化情况。本年内完成调查土地
工作完成率
利用权属、用途等现状情况的 50%。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 上房屋权属调查确权工作。
支出 0 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0 元。
2019 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 486.69 万元,较 2018 年增长 201.9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元;项目支出减少 266.89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项目减少。
64.97 万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9.26 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 12.53 万元、邮电费 1.24 万元、差旅费
动态巡查工 作完成率 依法查处违 法用地图斑 工作的完成 率
化解信访事 项完成率
单位:万元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 100%
≥ 95%
≥ 90%
< 90%
≥ 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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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 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 作;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 计工作;参与土地征用、建设 项目农用地转让报批及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 工作。
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及 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 作;做好土地矿产等基础性统 计工作;参与土地征用、建设 项目农用地转让报批及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 工作。
管理开发土地资源并为开发区用地提供保障。组织实施开发区国有土地规划;管理开发区地籍工
作;主管开发区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编制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部分建设项目进行预审、编制土地
整治、基本农田保护等专项规划;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耕地保护政策,具体负责农用地征收转用组卷报
评价标准
优良中差来自财务统计工 作完成率≥ 100%
≥ 95%
≥ 90%
< 90%
日常工作进 度率 财务核算、 编 制、报表完成 率 供地和农宅 审批完成率
规划编制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95%
≥ 95%
≥ 95% ≥ 95%
≥ 90%
≥ 90%
≥ 90% ≥ 90%
< 90%
确保完成高新区相关规划的编制、 高新区布置的征地组卷报批任务、 完成高新区供地和农宅审批
任务、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权属调查确权工作、
完成对新增遥感监
测图斑的合法性判定及对违法用地图斑依法查处工作、
化解信访事项、 对一定时段内的土地利用和管
理情况进行的全面或者专项常规性监督检查和评估。
承德高新区国土分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项目
数量
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148.58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3
57.85
3、单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3.72 万元、福利费 2.08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6 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 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0.42 万元,与上年持平 , 无增减变化。具
体支出情况如下:(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同比下降或增长 0%。与上年持平 ,
土地调查完 成率
权属调查完 成率
" 有效地开展动态巡查工作, 通 过日常巡查,严格履行国土资 源动态巡查职责,对涉及违反 土地、矿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 法立案查处,消除违法状态, 保持对违反土地、矿产法律法 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去存量、 抑增量。 " 对 88 个新增遥感监 测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工作, 涉及违法用地图斑依法查处, 消除违法状态。通过开展卫片 检查,落实国土资源属地监管 责任,保护国土资源,推动执 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 在萌芽”转变。努力提高信访 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 种矛盾,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解决好,为群众排忧解难。 "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 - 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26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办公室 土地利用科
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有关 文件起草,会议组织,信息、 督查、综合、新闻宣传、档案、 保卫、 接待、 车辆管理等工作。 负责日常财务收支、财务核算 及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编制各 类财务统计报表;编制财务预 算、决算工作。 受市局委托负责各类建设用地 征(占 ) 用、农用地转用的出让、 呈报工作;依法保护土地所有 者和使用者权益,承办并组织 调处权属纠纷, 查处违法案件; 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 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 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完成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编制 财务预算、决算、日常财务收 支、财务核算及财务档案管理、 组织协调的日常工作正常进 行,完成本年度内的文件起草、 会议组织及车辆管理等工作。
完成区域内的供地和农宅审 批、完成全区的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和其他要项规划的编制和 完成全区农用地征收转用的组 卷报批工作。
绩效指标
单位:万元
降或增长 0%。与上年持平 , 无增减变化。我单位三公经费变动主要原因分别是:无
。
因公出国(境)情况 : 本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 0 人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
团组 0 人次。
公务车辆购置及保有情况 : 本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五、绩效预算信息(表)
总体绩效目标:
优 ≥ 100%
单位:万元
评价标准
良
中
差
≥ 95%
≥ 90%
< 90%
≥ 100%
≥ 95%
≥ 90%
< 90%
≥ 100%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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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100%
≥ 95%
≥ 90%
< 90%
全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要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农用地征收转用及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整
治的组卷报批工作;区域内的供地和农宅审批工作;调查、统计、变更本年度内土地分类变化情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及地上房屋权属调查确权工作; 土地利用权属、 用途等
90.73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 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 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反映在预算中。
2019
1、收入说明 2019 年预算收入合计为 486.69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39770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 469200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元,事业收入 0 元,其他收入 0 元。
2、支出说明 2019 年支出合计 486.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1.33 万元,项目支出 135.36 万元,上缴上级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 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一) 2019 年度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总体情况:上年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为 4575371.23 元 分布构成: 我单位资产构成:流动资产 3089543.23 元,固定资产 1485828.00 元,其中: 主要实物数据:汽车三辆,其中帕萨特价值 229966 元; 尼桑价值 252073 元;哈佛汽车为省厅划拨价值 96500 元,合计 578539 元。 房屋、土地无。 (二) 2019 年度拟购置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