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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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规划项目名称: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编制单位:北京中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城规编第02206(乙级)
技术总负责:裴世聪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赵献忠高级规划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杨玉红规划师
参加人员:赵建晟高级规划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陈鸿章高级规划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余安云高级规划师
刘国锐助理规划师
卞程丽助理规划师
陈玉明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协编单位:亳州市建设委员会
总目录■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亳州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第三章城市道路网络规划
第四章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第五章城市道路货运交通规划
第六章城市个体交通规划
第七章交通管理与交通控制
第八章土地利用和交通分析
第九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十章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图则:
1.城镇交通关联现状图
2.区位关系分析图
3.城市道路网格规划图
4.城市道路交叉点坐标图
5.道路网络交叉口设计图
6.城市道路网络交叉口平面设计示意图
7.道路断面设计图
8.城市道路交通关联布置图
9.城市道路交叉点竖向标高图
10.客运交通规划结构分区图
11.公交路线规划分析图1
12.公交路线规划分析图2
13.公交路线规划分析图3
14.公交路线规划分析图4
15.亳州市公共交通网线近期布局图
16.亳州市公共交通网线远期布局图
17.货运交通规划结构分析图
第一部分文本
第二部分图则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提出了面
向可持续发展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原规划与本规划中有冲突之处,均应以
本规划为准,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部分条文为本次规划所确定的强制性内
容。
第1.2条:规划依据: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2.2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1995)》
1.2.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2.4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1.2.5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10月转发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的意见)》
1.2.6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507—2004)》
1.2.7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2.8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1.2.9 《城市道路绿化规范与设计规范(CJJ75—97)》
1.2.1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1.2.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1.2.12 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
第1.3条:规划范围:
亳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70平方公里左右。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发展备用地以及一定面积的生态绿地总和。
第1.4条:规划期限:
1.4.1 近期2006年~2010年
1.4.2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1.5条:规划原则:
1.5.1 坚持“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发展原则。
1.5.2 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的观念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作出指导和决策。
1.5.3 坚持生态原则,强调人、车、路和谐统一。
1.5.4 坚持规划的可操作性和超前性相整合。
1.5.5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切为了“人”。
第1.6条:规划目标:
充分贯彻“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意图,体现时代精神,反映地方特色,保护亳州市历史文脉,协调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第1.6条:本规划由文本、图表和图则三部分内容组成,经批准后文本图表和图则具有法律效力,且结合执行。
第二章亳州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
第2.1条: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2.1.1 安全交通
2.1.2 步行友好
2.1.3 低公害
2.1.4 满足出行选择
第2.2条: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2.2.1 优先发展地面公交
2.2.2 近期:城区采用“常规公交+中巴+出租车”组合策略。
远期:城区采用“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出租车”组合策略。
2.2.3 有计划发展小汽车,严格控制小汽车使用。
2.2.4 限制摩托车发展,逐步淘汰摩托车。
2.2.5 保持合理的自行车出行比例:(自行车出行量:公共交通出行量为3:1)
城区近期75辆/百人,远期45辆/百人(包括电动自行车)。
2.2.6 建立步行交通系统。
2.2.7 交通结构:规划公交占30%、自行车占30%、步行占25%、其他占15%。第2.3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
2.3.1 城市道路网规划格局:保持老城棋盘状格局。新区道路以方格网为主,另规
划两条城市环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其中内环路局部设公交专用线。2.3.2 市区道路形成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60米)、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为50
—60米)、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0—40米)、支路(交通性支路红线宽
度16—24m,半交通性12—16m,非交通性8—12m)四级体系。
第2.4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技术和经济对策:
2.4.1 政府应始终坚持公交优先的政策导向,建立稳定可靠的公交建设投资、
融资渠道,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合的、充满生机活力的公交运行机制。
2.4.2 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保证未来公交配合土地利用发展。
·减免地税使老百姓买得起或租得起廉价房屋。
·有意识投资一些如步行人便道之类的辅助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空间质量。
·形成多层次公交网络,满足不同出行要求。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优惠政策倡导混合土地利用。
2.4.3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有三个目标:经济目标是减少个人出行费用,降低企
业运行成本;环境目标是抑制交通污染排放,形成可持续的城市发展环境;
公平目标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公交服务,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第2.5条: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2.5.1 要打破过去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常规,跨出行政区域,树立大区域交通网
络理念,即要建立以亳州为中心的城市群内外相结合的交通网络体系,又
要切实解决城市内部的道路交通问题。
2.5.2 要改变过去单一的地区慢速的交通运输方式而转向快速、高效、多
层次、立体化的交通运输方式。
2.5.3 为迎接城市化的挑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2.5.4 道路交通发展应节约土地,实现2010年城市道路面积11.50平方米/人均,
2020年达18.0平方米/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