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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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试行学分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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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试行学分制实施方案【信息类别】教学文件【发布单位】综合科【访问量】197 【发布时间】2007-7-3 11:12:26学分制是适应社会对教育个性化、人才类型多样化的一种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模式。

为在全院范围内顺利实行学分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实行学分制,是我院为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旨在引入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突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多样化、复合型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实现学院总体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实行学分制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需以足够的教学资源为前提条件,并且要有配套的改革措施。

因此,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推行学分制应从核心环节入手,量力而行,阶进式地逐步深入和完善。

二、实行学分制的主要目的(一)实行学分制是为了实现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学分制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发展学生个性为核心,以修读最低必要学分为毕业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教学管理得以逐步落实。

学分制的实施把教育的“选择权”交给学生,“学”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空间。

为学生发展个性、开发潜能、养成个人兴趣和爱好、造就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提供条件。

(二)实行学分制是为了实现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

学分制的实施将竞争机制引入其中,更强调教师与学生的交互性。

学生选课的同时也选定教师,而教师的基本情况信息都提供给了学生,这样将促进教师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主动改善自己的智能结构。

(三)实行学分制是为了创造有利于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的条件。

学分制的实施将打破原来的学年学分制那种按计划进行单一规格培养的做法,培养不同方向、不同层次的人才。

建立重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新型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正确评价学生,允许学生在不同领域确定不同的发展方向,承认学生在各方面,特别是实践能力上的发展。

素拓加分细则

素拓加分细则

素质拓展各项加分细则(一)社会实践类模块:(累计不超过2学分)1.暑期社会实践每次0.5学分,大学期间最高不超过1学分。

(上交资料需有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单位盖章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另须附上3000字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2.思政课程社会调研1学分(挂科同学没有此项加分),此项加分由思政部负责认定。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56小时加o.5分,满112小时加1分,需有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证明盖章。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者,每学期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者可加0.5学分,期末写出不少于2000字心得体会。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二)科技创新类模块:(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作者超过2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三)创业实践类模块: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参加职业生涯规划类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并获得前三名可获得2学分。

(四)职业技能类模块.(最多不超过两学分)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中级职业技能证书0.5高级职业技能证书1分职业上岗或从业资格1分计算机国家二级0.5分,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1分,驾照0.5分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0.5六级1分,外语专业八级1分校级英语竞赛加0.5,省级国家级参照第二模块4表格非师范类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0.5分人力资源证书0.5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非会计专业1分。

会计专业0.5分CAD证书0.5分/电工证0.5分,高级电工证1分钢琴,古筝等级证书非专业十级以上加0.5分,获得证书时间必须在大学期间。

(五)校园文体类模块1.参与大型节目演出的学生,每参加2次大型节目演出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需找团委相关活动负责老师开证明。

2.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

考核由院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合格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会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院团委审核认定。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精选6篇)为了确保活动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活动方案准备工作,活动方案是为某一活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

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方案篇1一、活动背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为深入推进高校素质教育而联合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

它以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普遍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为目的,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进行科学规划、个性化培养和综合性开发。

二、活动目的为了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培养拼搏奋斗精神,最终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活动主题友谊合作拼搏创新团队四、活动内容1.活动时间:12月2.活动地点:校内以及校外空场地3.活动对象:商学院10级、11级本科生学生干部4.活动形式:室外活动五、活动流程(一)前期准备1.工作人员简单培训,分工;2.通过条幅、海报以及展板进行大力宣传;3.组织并统计报名人员名单;4.购买、准备活动道具。

(二)中期活动可以根据网上搜索以及共同探讨等方式选择一系列富有趣味而又有针对性的活动,现举例如下:1.友情链接:各队成员任意派成一列,由排在首位者向他/她背后的人作自我介绍,如:我是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xx,第二名队员再对他/她背后的做介绍,如:我是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xx后边的xxx,第三名队员则依此介绍说:我是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的xx后边的xxx后边的xxx,依此类推,看哪队准确复述的最多。

2.福尔摩斯:每队随机抽出两名队员,让每人仔细观察自己的搭档1分钟,一分钟后,两人转过脸去,背对着站立。

这时,由别队成员分别向他们二人提出有关自己搭档的体貌特征的五个问题。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皖广院教字[2015]59号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的意见》,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加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与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补充和完善。

《办法》所涉及的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以下简称社会责任教育),是指培养个体对他人、自然、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知、情感和信念,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

第二章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第三条社会责任教育总目标通过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意识的高素质人才。

第四条社会责任教育领导体制学院成立社会责任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级领导担任主任,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基础教学部主任、院团委书记为副主任,各系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职责:组织领导全院社会责任教育活动开展和社会责任教育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会责任教育实施途径大学生社会责任的教育培养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

学院将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

在课堂教学中、教育活动中、社会实践中,采取具体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社会责任教育,不断探索、研究社会责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一、开发社会责任教育培养课程。

学院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主渠道,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丰富和深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的内涵。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素质拓展学分加分细则(精简版)

一、社会实践表一:社会实践学分标准表二、读书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一定数量的课外书籍,经过考核和认定等程序,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可以获得学分,这种学分被称作读书学分。

2、校团委通过组织专家教授荐书、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荐书等活动,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书籍供学生参考选择阅读。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阅读书目,阅读完毕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分认定。

(三)读书学分的分值计算与认定依据1、本科生在校期间要阅读不少于20本的指定书目。

每阅读一本书籍,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以获得0.1学分,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0.2学分,总学分为2学分。

2、读书学分的认定依据为阅读的时间和效果。

学生阅读每本书目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活动的效果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读书笔记、书评和其他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考察学生对书目基本内容的理解和阅读后的感受。

3、获得读书学分的项目不再参加校内其他学分的申报,已获得其它学分的项目不再进行读书学分的申报。

(五)读书学分的认定程序1、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阅读选定书目并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记录》,每本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交指导教师审阅。

学生每学年阅读书目不得少于5本。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给予学分认定:(1)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者;(2)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者;(3)已经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课程书目不作为学生选择的范围,学生选择此类书目阅读将不给予认定学分。

三、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一)学分主要认定内容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学分主要对学生参加各种省级以上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竞赛、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学术科技节、党校团校培训、技能培训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部)组织的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活动情况进行学分认定。

校团委每学期初确定可以授予学分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并对各种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公布。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拓展学分工程,切实促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根据教育部、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试行基础上,特修订本方案。

第二条我校素质拓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弘扬主旋律,崇尚真善美,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按照“课程化、合规律、有品位”的要求,努力形成课堂教学、校园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三个课堂”有效联动的育人格局。

第三条我校素质拓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编制与我校学分制相适应的活动规划和指导手册,实现活动组织的科学化;建立素质拓展网络认证管理系统,实现活动管理的信息化;完善激励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作用,实现活动参与的全员化;进一步整合校内外育人资源,强化社会认同,实现活动保障的社会化;全面提升校园文化活动品位和层次,实现活动质量的品牌化。

第四条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实施素质拓展活动,促进学生知识、素质和能力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实现学生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努力造就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第二章拓展学分第五条我校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获得不少于6个素质拓展活动课程学分。

第六条我校素质拓展活动按内容分为三大模块,即:㈠A模块,即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主要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规范为保证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推进,根据《XX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开课原则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结构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必修课是指体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最低要求,并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加深与扩大学生学科基础、相关知识及专业知识,以优化其知识结构,学生在限定的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一部分进行修读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拓展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领域,满足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需要和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两个模块,以及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建设。

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安排。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将本着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这一原则,按哲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化素质教育等类别,分别由各教学单位分段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本专业以外的学生选修。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各系负责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建设。

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设置。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总门数应为学生选修课程门数的150%~200%,同时开设若干门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修。

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是:必修课不高于75%,选修课不低于25%。

各专业课程学分分配参照《课程学分结构表》制定。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并完成不计算学分的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注:表中各类学分是指学生获取学位必须取得的最低课程学分数,不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学分数.二、排课原则(一)全校性公共课安排1.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排定,学生不能任意选择课程,但原则上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数理学院素质拓展学分执行细则一、学术科技方面内容登记1.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2.参加全国、省级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3.参加学校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进入决赛的;4.参加校(院)组织的“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并获奖的;5.参加全国、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的;6.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进入决赛的;7.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8.参与校内外各种科学研究和学术调研、考察的;9.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的(报告会、论坛、学术交流等);10.参加科技类学生社团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的;1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类别具体项目学分学术科技国家级第一完成人 2第二完成人 1.5其他参与者 1 省级第一完成人 1第二完成人0.75其他参与者0. 5 校级第一完成人0.75第二完成人0. 5其他参与者0.25 院级第一完成人0.5第二完成人0.25其他参与者0.1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综合性竞赛国家级一等奖 1.5二等奖0.75三等奖0.5 省级一等奖0.75二等奖0.5三等奖0.25 校级一等奖0.75二、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全国、省级和学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演出活动的;2.参加全国和省级体育竞技比赛的;3.参加学校的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如民歌队、舞蹈队等)的;4.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各类文艺活动并表现突出的;5.参加学校和校(院)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奖的;6.参加各类大学生素质拓展培训、讲座、报告会的;7.参加以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的各类心理健康报告、讲座、咨询等活动的。

三、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方面内容登记二等奖 0.5 三等奖 0.25 论文发表核心期刊第一作者2 第二作者 1 第三作者0.5 一般刊物 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第三作者0.25 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1.5 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1 获得校级荣誉称号0.25考研超过国家线 0.5 录取1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内容登记国家级文体活动一等奖1.5 二等奖 1 三等奖 0.75 省级文体活动 一等奖1 二等奖 0.75 三等奖 0.5 校级文体活动一等奖0.75 二等奖 0.5 三等奖 0.25 院级文体活动一等奖0.5 二等奖 0.25 三等奖0.1院级及以上艺术团 0.2四、技能培训及其它方面内容登记包括内容:1.参加驾驶员等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或相关有效培训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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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阳师范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更好发挥课外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阳师范学院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素质拓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是学校学分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学分外,必须同时获得不低于8个素质拓展学分,达到学分制的有关要求,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三条 素质拓展学分与素质拓展计划有机统一,本科生在学期间应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3个方面分别获得不低于2学分,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3个方面累计获得不低于2学分。 第四条 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实施认证的组织领导机构,校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校团委)是学校素质拓展学分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和学分认证工作。 第五条 各院(系)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是素质拓展学分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分认证和学分卡的填写登记,结合专业特点丰富素质拓展内容,引导学生顺利完成素质拓展学分。 第六条 学生在学期初将个人素质拓展(含申请学分)登记表报班素质拓展小组,由班素质拓展专题会议提出建议学分,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再由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核准后,即为认可学分。 第七条 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需在前六个学期内修满,因特殊情况未修满8学分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初提出补修申请,经院系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批,报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在第七学期补修未完成的学分。 第八条 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会同教务处,于每年的四月对累计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生进行统核,确定无误后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总表,并通知学生本人。

第二章 细 则 第九条 本科生获取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评分细则。 1.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学分。 2.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加多项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的,按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 3. 学生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以收到采稿通知书或正式出版刊物为准。学术研究成果为合作项目的,计分自第二作者依次递减20%,取整数记分。 2

4. 学校鼓励学生以各种形式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的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并依据其参与科研工作时间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申请相应分值的学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认定满10小时记0.2分,最高为2学分。学生在申请学分时,需要提供其所参与科研项目负责教师的签字。 5. 学生获取学分的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6. 学生如果不能在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方面获得奖励,只要在其素质拓展证书上有关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方面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 7. 学生获取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的具体分值和项目,可参照下表 进行。

项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值 学 术 论 文

权威学刊(SCI) 第一作者 6学分 核心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5学分 重要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4学分 一般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3学分 专著 与 课题 研究

国家级 第一完成人 6学分 省部级 第一完成人 5学分

地市级(学校级) 第一完成人 4学分

地市级以下(院系级) 第一完成人 3学分

学 术 科 技 与 创 新 创 业 竞 赛

国家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6学分 二等奖 5学分

三等奖 4学分 优秀奖 3学分

省部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5学分 二等奖 4学分

三等奖 3学分 优秀奖 2学分

地厅级 (学校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4学分 二等奖 3学分

三等奖 2学分 优秀奖 1学分

院系级 第一完成人 一等奖(以上) 2学分 二等奖 1学分

三等奖 0.5学分 优秀奖 0.2学分 3

第十条 本科生获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评分细则。

1.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获得 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 2. 学校支持各级组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公民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思想道德情操、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3.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加多项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在同一活动中不得重复记分。 4. 学生在学校组织以外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需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不得申请相应学分。 5. 学生获取学分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6.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和各院系日常组织的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只要其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方面的表现,在素质拓展证书上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以上,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 7. 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学分及奖励学分可参照下表进行评定。

项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值

社会实践 与志愿 (公益) 服务活动

社会实 践或志 愿服务 先进个 人

获得国家表彰 6学分 获得省级表彰 4学分 获得学校表彰 3学分 获得院系表彰 1学分

社会 实践 或 志愿 服务 团队 队员

获得国家表彰或被中央媒体报道 4学分 获得省级表彰或被省级媒体报道 3学分 获得学校表彰或被地市媒体报道 1学分

获得院系表彰或被学校媒体重点报道 0.5学分 参加学校重点组织的实践或服务团队 1学分 参加院系重点组织的实践或服务团队 0.5学分 参加一般性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 0.2学分

社会 实践 成果 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被国家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 6学分 获得省级奖励或被省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 4学分 获得地市级奖励或被地市级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 3学分

获得学校奖励或被学校媒体公开发表或报道 2分 获得院系奖励或被院系内部自办刊物发表 1分 注:在一学年中注册志愿服务服务活动时间累计达到48小时者,记1学分。 4

第十一条 本科生获取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细则。 1. 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为必修学分,本科生在学期间在此方面应获得不低于2个学分。在此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多修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 2. 学校支持各级组织广泛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提高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帮助学生在活动中健康身心、陶冶情操、完善素质。 3. 学生在一学年中,参加多项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所获素质拓展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项目参加多项活动应按最高成绩记分,不能重复累加。 4. 学生在学校组织以外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方面的活动,需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否则不能申请相应学分。 5. 学生获取学分的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原则上以每学期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公布的活动为准,临时活动的学分认定以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授权发布的公告为准。 6.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日常组织的校园文体活动,其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在素质拓展证书上纪录认可的项目达到6项以上,即可获得2个学分,超过6项,以2分为限。 7. 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活动获得学分及奖励学分可参照下表进行评定。 项目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值

文 艺 体 育 比 赛

国 家 级

一等奖(金奖) 5学分

二等奖(银奖) 4学分

三等奖(铜奖) 3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2学分

省 部 级 特等奖(破记录) 5学分 一等奖(金奖) 4学分 二等奖(银奖) 3学分

三等奖(铜奖) 2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1学分

地学 厅 校级 级 特等奖(破记录) 4学分 一等奖(金奖) 3学分 二等奖(银奖) 2学分

三等奖(铜奖) 1学分

优秀奖(鼓励奖) 0.5学分

院 系 级 特等奖(破记录) 3学分 一等奖(金奖) 2学分

二等奖(银奖) 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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