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立医院过度用药实例分析
严重用药错误报告有分析有整改措施

严重用药错误报告有分析有整改措施药物错误是指在药物治疗中出现的意外事件,可能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潜在或实际的损害。
严重用药错误报告是对严重药物错误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下是对其中一严重用药错误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事件描述:医院护士在给一位长期住院患者注射抗生素时,错误地使用了错误的药物。
护士给患者注射了一种已停用的抗生素,导致该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和其他不良反应,最终导致了患者的情况恶化。
事件分析:1.人为因素:护士没有仔细核对药物的名称和剂量,没有遵循正确的给药程序和操作流程。
这可能是因为护士疏忽大意或者工作负荷过重导致的注意力不集中。
2.系统因素:医院没有实施有效的药物管理制度和流程,没有对医护人员进行药物安全培训和督导。
抗生素的存储和发放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
3.沟通问题:涉及到多个环节的药物管理没有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导致信息传递缺失或失真。
整改措施:1.强化培训:医院应对医护人员进行药物安全培训,包括正确的药物核对程序和给药操作流程。
培训要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的知识和安全使用的理解,以及过敏反应和其他不良反应的辨识和处理方法。
2.建立药物管理制度: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物存储、发放、核对和用药记录等环节的规范。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分类、分装和储存,以确保正确的药物被给予正确的患者。
3.加强沟通和协调:医院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不同环节的医护人员之间能够准确和及时地传递药物治疗相关的信息。
涉及到药物核对和给药的环节应强化沟通和协作,避免信息传递中的差错和失误。
4.使用技术工具:医院可以考虑使用药物管理系统和条码扫描技术来强化药物的管理和安全性。
药物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医护人员自动核对药品的名称和剂量,减少人为错误的发生。
条码扫描技术可以帮助医护人员追踪药物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提高药物管理的精确性和追溯性。
通过对严重用药错误事件的分析,可以发现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人为因素、系统因素和沟通问题。
过度医疗法律案例分析(2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男,45岁,因胸部不适入住某医院住院治疗。
入院后,医生根据王某的病情,诊断其为“冠心病”,并建议进行心脏支架手术。
经过与王某及家属的沟通,王某同意进行手术。
然而,手术过程中,医生在王某的心脏中放置了过多的支架,导致王某出现严重并发症,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的家属认为,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导致王某死亡,遂将医院及医生告上法庭。
二、争议焦点1. 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2. 医院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律分析1. 关于过度医疗行为的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治疗和手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操作,对王某进行了过多的支架放置,导致王某出现严重并发症,最终死亡。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2. 医院的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告知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报告医疗事故的;(四)未按照规定处理医疗事故的;(五)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院在医生进行过度医疗行为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导致王某死亡。
根据上述规定,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导致王某死亡,医院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存在过错。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医院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
过量给药情况汇报

过量给药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药物治疗在临床应用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药物过量给药情况也随之增多。
药物过量给药不仅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因此,我们需要对过量给药情况进行及时汇报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过量给药情况可能会导致药物的毒副作用加重,甚至出现中毒症状。
一些药物在超过一定剂量后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如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
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肝肾功能损害、神经系统损伤等严重后果。
因此,一旦发现过量给药情况,应立即进行汇报,以便医务人员进行及时处理。
其次,过量给药情况还可能会导致药物的药效失调,影响治疗效果。
一些药物在超过规定剂量后,可能会出现逆反应,导致原本应有的治疗效果减弱甚至丧失。
这对患者的病情治疗将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延长病程,增加治疗难度。
因此,对于过量给药情况,需要及时向医疗团队进行汇报,以便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有效的治疗效果。
另外,过量给药情况还可能会对患者的心理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一些患者在发现自己因过量给药而出现不良反应后,可能会产生焦虑、恐惧等情绪,甚至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我们需要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解释,消除他们的顾虑,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总之,对于药物过量给药情况,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汇报和处理。
只有通过及时的汇报和分析,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过量给药情况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过量给药情况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共同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减少过量给药情况的发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服务。
严重用药错误报告分析及整改措施

严重用药错误报告分析及整改措施摘要本报告旨在对一起严重的用药错误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通过对错误案例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发现主要原因包括医务人员的疏忽、药品标签的错误、系统问题以及患者自身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包括改进医务人员培训、优化药品标签、完善系统检查和加强患者教育等。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降低用药错误的发生率,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第一部分:用药错误案例分析1. 案例描述在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用药错误案例。
患者男性,年龄40岁,因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需要口服降压药和降糖药。
然而,在将降压药和降糖药配药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导致患者误服了另一种降糖药的药物。
2. 错误原因分析(1)医务人员疏忽:在医务人员配药时,未仔细核对药品标签和患者的用药处方信息。
由于工作压力大,医务人员可能存在疲劳、精神压力等问题,导致疏忽和错误的发生。
(2)药品标签错误:在药品标签上,由于印刷错误或其他原因,药物名称和剂量信息被错误地标记。
这可能是药品供应商的生产错误,也可能是医院在采购和储存药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系统问题:医院药品配药和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无法及时检测和纠正用药错误。
这种系统问题可能与信息化水平不高、药品管理流程不完善等因素有关。
(4)患者自身问题: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未能正确理解医嘱或药物标签,也未向医务人员进行确认和提醒。
部分患者可能对自己的疾病和用药产生依赖,未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过程。
3. 错误后果分析由于患者误服了另一种降糖药物,导致患者的血糖水平迅速下降,出现了低血糖危急症状,恶心、出汗、心悸等。
幸好医生及时发现,并采取了紧急抢救措施,患者得以稳定。
然而,这起错误不仅给患者带来了严重的健康危险,也对医院的信誉和医疗服务质量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第二部分: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的用药错误再次发生。
病人多服药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病人多服药的现象日益严重。
这不仅对病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对一个病人多服药案例的分析,探讨病人多服药的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市人民医院接诊了一名患有慢性肾病的患者,张先生。
经过诊断,医生为其开具了相应的治疗方案,包括服用多种药物。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张先生由于对病情的担忧,私自加大了药物剂量,导致病情加重。
在病情恶化后,张先生将医院及医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病人多服药的法律责任(1)医生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在本案中,医生在为张先生开具药物时,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等因素,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然而,医生未对张先生私自加大药物剂量的情况进行充分关注,导致病情加重。
因此,医生在本次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医院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张先生私自加大药物剂量,导致病情加重。
因此,医院在本次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病人自身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因医疗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供医疗损害的初步证据。
在本案中,张先生在治疗过程中私自加大药物剂量,导致病情加重。
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在本次事件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应对措施1. 医院方面(1)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对病情的认识,避免患者因担忧而私自加大药物剂量。
(2)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控,确保患者按照医嘱用药。
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执业药师

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执业药师标题: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执业药师执业药师是医疗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他们承担着管理和监督药品合理使用的责任。
然而,临床不合理用药问题在现实中仍然存在。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案例,探讨执业药师在临床不合理用药中的角色和职责。
一、案例一:抗生素滥用导致耐药性增加某患者患有一种常见的感染性疾病,他的主治医生未能对患者进行合理的病原学检测,仅根据症状进行了抗生素的过度使用。
由于长期滥用抗生素,患者逐渐产生了耐药性,导致后续治疗效果不佳。
在这种情况下,执业药师应当发挥作为药物专家的专业知识和职责,敦促主治医生遵循抗生素的正确使用原则。
执业药师可以向医生提供有关病原学检测的建议,并在配药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用药物的规范。
二、案例二:患者因激素滥用出现不良反应一名患者因为皮肤过敏问题寻求治疗,主治医生过度使用了类固醇激素,导致患者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变薄、毛发脱落等。
在这种情况下,执业药师应当在发现不合理的药物使用情况时及时进行干预。
执业药师可以与医生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此外,执业药师还应当向患者提供足够的用药信息和管理建议,帮助他们避免滥用激素类药物。
三、案例三:乱用镇静药物导致药物依赖某患者在长期接受药物治疗后,主治医生在不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的情况下,频繁开具镇静药物处方。
患者逐渐产生了药物依赖,出现了严重的戒断症状。
执业药师应当积极参与患者的药物管理,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遵守适当的剂量和用药时长。
执业药师可以与主治医生一起制定具体的戒断计划,并提供逐渐减药的建议,以减轻患者的戒断反应。
四、案例四:不合理用药导致药物相互作用一位患者同时接受多种不同医生开具的处方药物,但没有告知医生其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
这导致不同药物之间发生了药物相互作用,使患者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
在这种情况下,执业药师可以扮演药物管理的咨询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执业药师应当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他们正在使用的药物,并提供详细的用药建议。
一例用药错误事件的根因分析及整改
一例用药错误事件的根因分析及整改根因分析及整改报告:一例用药错误事件事件概述:在我院骨科病房发生了一例用药错误事件,导致患者的健康受到了损害。
本报告将对该事件进行根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根因分析:1.人为因素:-护士职业素养不足:护士对注射药物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深入,对医嘱中药物剂量的理解存在偏差,未能辨别出错误的用药剂量。
2.组织因素:-缺乏良好的沟通机制:在该事件中,护士未能及时向医生汇报用药错误,并寻求帮助纠正错误。
医生与护士之间的沟通不畅也是导致错误未能及时纠正的原因之一3.管理因素:-用药教育不到位:医院对护士的用药知识培训和技能培养不充分,没有提供完善的继续教育机制,导致护士在真实工作环境中难以应用正确的用药知识。
-监管机制不健全:对于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和结果没有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行为。
整改措施:1.强化人员培训:加强护士的药物知识培训,提高护士的用药技能水平。
建立完善的继续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对护士进行进修培训,并落实考核制度。
2.优化工作流程:重新设计医嘱审核、药物配置和患者用药环节的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复杂操作,并进行适当的任务分配,避免因工作负荷过大而导致的疏忽和错误。
3.改善沟通机制: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医生与护士之间应充分沟通,及时交流医嘱和用药方面的问题,以及护士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用药的正确性。
4.加强管理监督:建立用药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的工作行为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管。
5.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用药安全的重视程度,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始终将患者安全放在首位。
结论:用药错误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通过对该事件的根因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涉及到人为因素、组织因素和管理因素。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我们需要通过加强人员培训、优化工作流程、改善沟通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以及强化安全意识等措施,全面提高用药安全的水平。
我院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
我院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某院临床用药存在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例如医生过度开具抗生素处方,患者滥用药物,用药不符合指南和临床实践。
这些问题导致了药物过度使用,增加了患者的负担,并可能引发抗生素耐药性等严重后果。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体案例,探讨造成不合理用药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案例一:抗生素滥用病例描述:一名患者出现了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就诊后医生立即开具了广谱抗生素处方。
但实际上,该患者的感染是由病毒引起的,抗生素并不能对其起到治疗作用。
原因分析:医生开具广谱抗生素处方的原因可能是时间紧迫或者缺乏对病情的准确判断。
此外,医疗行为中对抗生素的过度依赖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解决方案:加强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病情判断和合理用药的能力。
建立临床指南和规范,限制抗生素的不合理使用。
在开具抗生素处方时,医生应根据病原学、细菌培养等检查结果来选择合适的药物。
案例二:药物相互作用病例描述:一名患者在同时使用多种药物的情况下出现了药物相互作用的问题。
其中,一种药物的代谢酶受到抑制,导致其他药物的代谢变慢,进而增加药物的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原因分析: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可能没有充分了解该患者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或者对药物相互作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解决方案:医生在开具处方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正在使用的药物,并对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进行评估。
同时,提供给医生一份详细的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库,帮助其避免药物不良相互作用的发生。
案例三:超常规用药病例描述:某患者接受了一种新的治疗方法,尽管该治疗方法尚未有充分的临床试验支持,但医生还是决定试用该方法进行治疗。
原因分析:医生对新的治疗方法可能存在过度乐观的评估或者缺乏对临床研究的了解。
解决方案:建立科学的临床试验体系,促进新的治疗方法的研究和验证。
医生在决定尝试新疗法时,应权衡利弊并与患者充分沟通,同时关注患者的知情同意。
综上所述,我院临床使用药物存在不合理用药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药物滥用、相互作用和超常规用药。
不合理用药案例分析
案例描述
患者
男性,35岁,因感冒发热就诊。
医生开具处方
对乙酰氨基酚片(口服)。
患者用药后
出现皮肤瘙痒、红肿,呼吸困难, 心跳加速等症状。
诊断
药物过敏反应(对乙酰氨基酚片引 起的)。
案例分析
01
对乙酰氨基酚片是一种非处方药,常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的疼痛和发热。然而, 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种药物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包括皮肤瘙痒、红肿、呼吸 困难和心跳加速等症状。
经验教训
1
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开具合理的药 物剂量,避免药物过量和使用不当。
2
患者在使用镇痛药时应该遵循医生的建议,按 照药物说明书的用法和用量使用,不要随意增 加剂量或延长使用时间。
3
如果患者在使用镇痛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 依赖性,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药物,并及时就医 寻求帮助。
03
案例三:药物过敏反应
经验教训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了解患者的病因和病情,避免盲目使用 抗生素。
对于感冒、咳嗽等常见症状,应优先考虑非药物治疗,如休息 、饮水、对症治疗等。
在开具抗生素处方时,应确保使用时间合理,避免产生耐药性 。
02
案例二:镇痛药过度使用
案例描述
患者男性,52岁,因右膝关节疼痛,反复发作,持续加重, 就诊时诊断为骨关节炎。医生开具镇痛药,如布洛芬、对乙 酰氨基酚等,并嘱咐患者按需服用。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 和药物使用情况,以避免药物过敏反应的发生 。
患者在使用非处方药时,如出现不适症状,应 及时咨询医生,以免延误治疗。
患者应了解自己的药物过敏情况,避免使用可 能引起过敏的药物。
04
案例四:药物相互作用
医院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实例分析
医院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实例分析目的通过学习,不断积累经验,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方法由笔者所在医院药师在临床工作中收集的具有代表性的临床用药实例20例进行详细的用药分析。
结果笔者所在医院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有效监督指导,及时发现纠正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
结论医院抗感染药物用药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不合理用药现象仍然存在,医师在加强合理用药的同时,药房工作人员也应加大监督的力度。
标签: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实例分析近年来,由于抗菌药物的滥用,细菌耐药性的不断增长及药源性疾病的不断增加,使感染性疾病病死率逐渐升高,因此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作用已成为目前医药系统的当务之急。
现将笔者所在医院药师在临床工作中收集的具有代表性的临床用药实例20例进行详细的用药分析如下。
1用药分析1.1给药方案不当实例1:男性患者,42岁,急性细菌性中耳炎。
处方:0.9%氯化钠注射液500 ml,氨苄青霉素6.0 g,静滴,1次/d。
用药分析:氨苄青霉素半衰期短,为时间依赖性抗生素,一天一次给药根本无法满足抗菌要求,反而易引起耐药菌产生。
其杀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最低抑菌浓度(MIC)的时间,使其24 h内血药浓度高于致病菌MIC至少60%的时间,或者一个给药间隔期内超过MIC时间必须大于40%~50%,方可达到良好的杀菌效果。
此类抗菌药物无抗菌后效应(PAE),其用药原则是将时间间隔缩短,而不必每次大剂量给药,当血药浓度达到MIC 4~5倍时,再增大药物剂量,抗菌效力并不增加,反而增大其毒副作用。
一般3~4个半衰期给药一次,日剂量分3~4次给药。
宜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氨苄青霉素2.0 g,静滴,3次/d。
1.2溶媒选择不当实例2:男性患者,男,20岁,泌尿系感染。
处方:0.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依诺沙星0.2,静滴,2次/d。
用药分析:依诺沙星、培氟沙星、氟罗沙星等氟喹诺酮类注射剂具酸碱两性,为大分子物质,用含氯离子的强电解质溶液稀释,因同离子效应而产生白色沉淀,不宜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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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 e l ra i t na dHe l cinI tmain I M dcn 1 r H a hO g nz i n at A t ne t a . e iie d t ao h o o
p i e : n w p r a h t a u e n . r i g d a tf rf l e tn r s A e a p o c o me s r me tWo k n r f o e d ts i g c i
收集 某 三 甲医 院 2 0 0 9年 】 】 一 2月 耳 鼻 喉 科 慢 性鼻 窦 炎 住 院 患 者 病 历 , 随机 抽 取 8 0例 ,其 中 男 性 4 例 ,女 性 3 8 2例 ,
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 四医院 黑龙江 哈尔滨 l0 叭 50
格监 管 的 难 度 而 医药 企 业 将 降 价 药 、低 价 药 改 头 换 面 变 新 药 重 新 审 批 后 高 价 上 市 牟 利 的 现 象 也 十分 普 遍 .导 致 药 品 市 场 混 乱 加 剧 。其 次 , 在 药 品 的 价 格 监 管 环 节 ,国 家 对 药 品 价 格 实 行 政 府 定 价 、政 府 指 导 价 和 市 场 调 节 价 相 结 合 的 管 理 方 式 .分 类 监 管 也 给 利 益 相 关 者提 供 了寻 租 空 间 。再 次 .在 药 品 的 流通 监 管 环 节 .政 府 对 公 立 医 院 的 药 品 价 格 实行 有 限 的
《 国 院管 》 0 第1期( 第3 期)0  ̄1月 中 医 理 第3 卷 2 总 5 2J 2 3 0
表 1 不 同代 头 孢 菌 素 患 者 使 用 量 及 药 品 价 格 表
出 厂 价 、实 际价 、名 义 价 和处 方 价 。 成 本 价 为 药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出 厂 价 是 生 产 商 提 供 给 流 通 渠 道 的 价 格 , 两 者 之 间 的差 价 体 现 为生 产商 的利 润 ;流 通 渠 道 按 名 义 价 销 售 药 品 给 医 生 ,
少 过 度 用 药 情 况 的 发 生 .减 轻 患 者 及 其 家 属 的 负 担 .是 当 前 医 疗 改 革 的热 点 问题 1 资 料 与 方 法
素 :雷 诺考 特 , 属 于 喷 雾 剂 ,外 用 。 头 孢 类 抗 菌 素 有 13代 ~
之分 。
2 结 果
8 0例 慢 性 鼻窦 炎 手术 患 者均 使 用 头孢 类 抗 生 素且 为全 身
学差异。
33 过 度 用 药 现 象 需 要 从 多个 角 度 入 手进 行 整 治 _
( )完 善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政 策 .指 导 临 床 合 理 用 药 。 国 家 1 立 法 机 关 或 相关 职 能 部 门 .应 从 为 人 民用 药安 全 负 责 的 高度 出 发 .加 快 药 物 政 策 的立 法 进 程 。逐 步 建 立并 完 善 药 物 政 策
虚 高药 价 .减 轻 患 者 负 担 因 为 药 品 集 中招 标 采 购使 得 卫 生
【]赵 必 仰 . 3 国际 药 品 平 均 价 格 水 平 比 较 的 方 法 学 初 探 … . 格 月 刊 , 价
2 0 7 4 — 3 0 8 f1: 1 4 . ■
【 稿 日期 收
2 1— 0 0 】 ( 0 0 1— 8 编辑
行 政 部 门作 为公 立 医 院 的 代 理 买 方 垄 断 了 药 品 的 采 购 权 .公 立 医 院 作 为 买 方 的 垄 断 地 位 反 而 被 强化 .管 办 一 体 下 的 委 托 代 理 关 系导 致 药 品采 购 价 格 背 离 经 济 规律 建 立 健 全 我 国 的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从 制 度 上 保 障 公 众 基 本
但 事 实 上 是 以实 际 价 销 售 出 去 的 ( 义 价 > 际 价 ) 名 实 ,那 么 , 经 销 商 获 得 实 际 价 与 出厂 价 之 间 的 差 价 , 名 义 价 与 实 际 价 之
注 : 呋麻 为 8o .o元/ ,雷 诺 考 特 为 7 . 瓶 3 O元/ 。 6 瓶
药 物 的 安 全 可 及 性 。在 药 品 目录 的 遴 选 上 .应 综 合 考 虑 基 本
药 物 的 安 全 、有 效 和 经 济 性 ,保 障 患 者 的基 本 用 药 ;在 基 本 药 物 的 生 产 供 应 上 .应 规 范 药 品 的 招 标 采 购 . 严 格 对 药 品 企 业 的 资 质 审 核 和 基 本 药 物 的 市 场 准 入 .实 行 行业 内 部 监 管 和 社 会 外 部 监 管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不 定 期 对 药 品 企 业 进 行 审 核 和
药 品 企 业 的 生 产 和供 应 行 为 ;在 基 本 药 物 的 价 格 管 理 上 ,综 合 考 虑 药 品 的市 场 成 本 、市 场 需 求 和市 场供 应 ,兼 顾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药 品销 售 单 位 和 患 方 等 各 方 利 益 .实 行 严 格 的 价 格
监 管并 保 持 动态 调 整
中 图分 类号
R1 73 9 .
文献标志码
过 度 医疗 问题 一 直 是 公 立 医 院难 以 解 决 的 顽 疾 .近 年 来
年 龄范 围 7 7 ~ 8岁 。 患 者 手 术 后 采 用 不 同代 头 孢 菌 素 进 行 全
身 用 药 。预 防感 染 的 发 生 。个 别 患 者 有 局 部 用 药 的情 况 .为
adrvs nR. eea WHO 2 0 : — 9 n eii [ ]C nv , o , 0 37 7 . 5 [] D no K m JD.nen t n l r ecmpr o sfrpam — 2 aznP M, i Itrai a pi o ai n hr a o c s o
cui l et as c :Mesrmetad p ly i u s 【 . hr ceoo is aue n n oi s e J P amaoen me, c s 1
l 9 ( ):1 — 2 . 98 1 4 l5 1 8
差 异 得 以 减 小 .但 是 从 调 查 数 据 来 看 .招 标 药 品 价 格 仍 高 于 零售 市 场 价 格 .说 明 药 品 集 中 招 标 采 购 与 完 全 市 场 行 为 之 间 仍 然 存 在 较 大 差 距 药 品 招 标 采 购 目前 还 不 能 从 根 本 上 降 低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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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i s o ptl n g m n V 1 0 N .2( U N . 3 D c2 1 hn eH s i a e e t o . o 1 S M o3 ) e 0 0 e a Ma 3 5
某 公 立 医院 过 度 用 药 实例 分 析 — — 韩 玉 珍 等
( ) 采 用 卡 方 检 验 分 析 得 卡 方 值 = . 4,P O 1 6大 于 2 50 8 =. 6 0 5 . .表 明局 部 应 用 与 不 应 用减 充 血 剂 对效 果 无 影 响 。 0 ( )采 用 卡 方 检 验 分 析 得 卡 方 值 = . 2 = . 5小 于 3 86 ,P 00 3 3 0 5 . .表 明局 部 应 用 与 不 应 用 激 素 对效 果 有 影 响 。 一 0 ( ) 采 用 卡 方 检 验 分 析 得 卡 方 值 = . 5 = . 7大 于 4 46 ,P O ] 7 9
药事 管 理 Ya s iu ni o hg a l
某公立 医院过度用药 实例分析
韩 玉 珍 ① 王 琨 ① 孙 广 红① 郑 锴 ①
关键词
过度用药
公 立 医院
分 析 A 文 章 编 号 1 0 — 3 9 2 1 ) 2 0 6 — 3 0 1 5 2 (0 0 1 — 0 8 0
用 药 ,个 别 患 者 加 用局 部 制 剂 ( 腔 减 充 血 剂 及激 素 ) 鼻 ,不 同 头 孢类 抗生 素用 量 及 药 品 价 格 见 表 】
我 们 应 用 S s l. 计 软 件 对 8 P S 3O统 0例 患 者 使 用 抗 生 索 情 况 进 行 统 计 学 分 析 .了 解 应 用 不 同代 头孢 类 抗 生 素 对 治 疗 效 果 有 无 影 响 .局 部 用 与 不 用 减 充 血 剂 对 效 果 的 影 响 . “ 权 ” 和 垄 断 性 .消 特
除 医 院或 医生 不 合 理 用 药 的 现 象 33 严 格 药 品招 标 采 购管 理 .建 立 健 全 国家基 本 药物 制 度 . 随 着 药 品 招 标 采 购 的 实 施 .公 立 医 院 间招 标 药 品 的 价 格
更 加 受 到 社 会 各 界 的 普 遍 关 注 .应 该 说 医 疗 费 用 的过 快 上 涨
是 过 度 医 疗 的 最 终 表 现 形 式 .也 是 过 度 医 疗 产 生 其 他 后 果 的
鼻 腔 减 充血 剂 :呋 麻 .属 于滴 鼻 液 ,外 用 。还 有 患 者 使 用 激
主 要 原 因 。过 度 用 药 是 过 度 医 疗 的 一 个 最 主 要 表 现 .在 过 度 用 药 中 。最 为 突 出 的 表 现 就 是 抗 生 素 的 不 合 理 使 用 如 何 减
对 此 ,应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药 品监 管 制 度 ,把 药 品 的 审批 、
生 产 和流 通 等 各 环 节 都 纳 入 严 格 监 管 范 围 .建 立 通 用 名 处 方
及 处 方 选 择 制 度 .逐 步 推行 药 品成 本 认 证 制 度 。
32 加 快 削 弱公 立 医 院在 药品 市 场 中的 垄 断地 位 . 首 先 .实 行 医 药 分 开 医 药 分 开 不 是 简 单 的将 医 院 的 门
抽 样 检 查 .并 建 立 定 点 企 业 的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从 源 头 上 规 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