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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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发展的困境与对策探讨

企业年金发展的困境与对策探讨

企业年金发展的困境与对策探讨企业年金是一种由企业为员工建立的退休保障计划,是中高收入群体退休金补充的重要途径,对于解决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的矛盾,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当前企业年金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境,需要探讨对策,以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

一、企业年金发展的困境1.发展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基础薄弱的问题,如从立法到实践的配套服务和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和完善,企业年金相对于其他退休保障制度而言还缺乏应有的优势。

2.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企业年金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政府部门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包括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企业年金提供金融支持,调整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稳定和就业机会。

3.管理机制不完善。

当前企业年金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如企业没有建立完整的资金管理和投资运作机制,对于投资标的和回报性的选择缺乏完整的制度和理论支持。

4.经营风险较大。

企业年金所管理的资金均来自企业和员工,因此投资风险是企业年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企业年金管理者往往由于投资风险引发的亏损而受到员工的质疑或诉讼,这给企业年金带来了较大的经营风险。

二、企业年金发展的对策1.加强立法和政策支持。

建立健全的企业年金法律体系和政策,明确各方责任,规范企业年金运营和管理,提高企业年金可持续运营能力。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完善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信息平台,支持创新企业年金产品和服务模式,提高企业年金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效能。

3.积极培养企业年金市场。

加强企业年金的宣传与推广工作,提高广大员工对于企业年金的认识和了解,培养员工使用企业年金的习惯和意识。

4.选择稳健的投资标的。

企业年金在投资运作中应当秉持稳健原则,尽量降低风险,提高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

5.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年金的监管和风险预警力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年金的稳健运作。

以上是关于企业年金发展的困境与对策探讨。

浅谈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浅谈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现代商业MOD RN BUS IN S SPublic Administration公共管理[内容摘要]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和职工自主建立的一项企业退休金计划,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模糊的税收政策和年金现行运行模式的弊端是目前制约企业年金发展的关键问题。

本文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建立“信托管理”模式防范风险两方面探讨了应如何促进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关键词]企业年金;弊端;税收政策;风险防范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发起设立,企业和员工共同缴款,员工在退休后定期按其账户的积累额或企业事先规定的支付额领取的,具有年金性质的养老金计划。

我国年金的发展已历经十几年,虽已达到一定的规模,但未能满足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现有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资金缺口不断加大的现实需求,也未能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现状相适应,总体发展步伐非常缓慢。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基本法律支持体系、企业现有基本社会保险负担沉重,举办企业年金能力不足、职工对企业年金的需求不强烈、政府的税收支持政策不完善,已有政策不到位等原因;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年金运行模式本身存在的弊端也制约着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一、企业年金问题与弊端(一)、税收政策缺乏:年金发展的瓶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年金区别于其它补充养老金计划的重要特征。

作为国家倡导的年金计划,如果没有税收优惠,企业为员工建立年金的积极性难以调动起来。

税法中缺乏针对企业年金的法律规范,唯一的税惠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证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第2项第10款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浅谈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韩维刚湖北省电力公司襄樊供电公司财务部441021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上海、福建、安徽、湖北、山西、云南、广东、山东、浙江、新疆等省市发布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各地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5%。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探讨

我国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探讨

( 四) 投资管理机构质量及人员素质参差
保险公司等机构参与企业年金投资管理。 这些
散、 统一 性不够 , 制约 了我 国企业年 金投 资的 不齐。 一般 委托基 金管理 公司、 信托投 资公司、
首先,企业年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 投资管理机构 的质 量相差 很大,参差不齐 , 不
企业年金一直 是国内外学界研究的热点 , 善。 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规定了风险 利于提高投 资管 理的效 率。同时, 企业年金投

律师 事务所等没有发挥应有 的作 用, 缺乏行之
二、 我国企业年金投姿运营存在的问题 全。 关于企业年金投资运营的法律法规比较分
发展 :
有效的监管体系, 导致对年金投资的监管不到
( 一) 企业年金投 资运 营法律 、 制度不健 位 。
关键词: 企业年金; 投 资运营 ; 问题 ;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 8 3 文献标识码 : A 收录 日期: 2 0 1 3 年 9月 2 9日
的法律法规, 各方利益才能得到保证, 权责才
保险之外的一种补充保险。 企业年金作为一种
( 二) 投资工具少, 投资渠道窄, 投资收益 会更加明晰。政府主管部门应区分对象, 建立
我国现有的企业年金投资工具主要包 健全的投资运营法律体 系, 包括针对不 同对象 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 为企业 为员工提供 了补充 率偏低。 债券、 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在确 的税收优惠机制、 保险以及福利计划内容,是一种新的保障形 括银行存款、 继续调整企业年金基金投资 式。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 企业年金具有长期 保本金安全的前提下有追求更高收益的强烈 运作准则、 充分协调各方对企业年金的监管范
究, 提出了很多有实际意义的实施方案, 形成 取 。

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企业年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养老保障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鼓励企业设立和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企业在缴纳企业年金保费时,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具体来说,企业年金保费的实际缴纳金额减去扣除标准后的金额,才是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基数。

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制定,旨在鼓励企业设立和参加企业年金计划,提高员工的退休保障水平。

二、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历史变迁1、2005年2005年,我国首次出台了《企业年金暂行条例》,并在该条例中规定了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具体来说,该条例规定,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年金保费的实际缴纳金额的4%。

2、2008年2008年,我国出台了《企业年金管理办法》,并在该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具体来说,该办法规定,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年金保费的实际缴纳金额的8%。

3、2015年2015年,我国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其中明确了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具体来说,该修正案规定,企业年金保费的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为企业年金保费的实际缴纳金额的8%,但不超过缴纳企业年金保费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额的12%。

三、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作用1、鼓励企业设立和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制定,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的成本,从而鼓励企业设立和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同时,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为企业建立良好的人才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持。

2、提高员工的退休保障水平企业年金计划可以为员工提供一种长期、稳定、可预期的退休保障方式,可以帮助员工在退休后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企业年金制度.pdf

企业年金制度.pdf

摘要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给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首当其冲的便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问题。

在这种形式下,世界各国普遍建立起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险体系。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其中的第二支柱,在国外又称职业年金、超级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作为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的建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年金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刚刚起步,到现在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发展历史。

企业年金在减轻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改善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等方面的功能越来越被政府、企业和职工认可。

但我国企业年金开展的时间较短,发展还很不平衡,市场覆盖率还很低,需要政府、企业和职工多方面的努力,促进其健康有序协调发展,真正实现其第二支柱的重要功能。

这次综合分析了企业年金制度,其次对其概念、宗旨、目标、作用、特征和社会原因等方面都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然后从大体上研究了其发展现状以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然后文章落脚西安市,从微观的角度总结西安市企业年金制度迄今为止发展的现状,以及近几年来暴漏出来的相关问题,分析企业年金制度在国家以及省市级政策背景下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方向。

其次,本文站在立法和政策角度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自己见解。

文章从国家宏观背景角度出发,结合地市级实际操作情况,分析相关问题,最后落脚于具体应对策略,相对全面且科学的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提供方向与策略。

关键词:企业年金制度;养老保险;税收优惠;年金基金投资引言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日益突出。

为了尽快的改善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且缓解国家养老的压力,我国开始实行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注:根据人社部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统计整理项目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企业个数/个参加职工/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年金职工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例/%66%120%2%056.2932%218%%%%%6.3873%261%2%292.7834%124%%%%%6.7275%454%2%316.2235%361%%%%%6.5576%298%2%324.7537%930%%%%%6.1380%429%2%331.3940%198.87%%%%%5.887%368%2%388.1740%390.69%%%%%5.9195%963%2%547.9443%482%%%%%5.86表111企业年金统计表DOI :10.16675/14-1065/f.2020.11.090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任郁楠摘要:企业年金是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

为扩大企业年金的规模,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分析了我国年金税收政策,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政策,提出了改进我国年金税收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对策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1-0163-02中国图书分类号:F810文献标志码:A(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成都611731)1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现状企业年金征税涉及年金缴存、投资运营和领取3个阶段。

从2014年开始,我国企业年金采用EET 税收优惠模式(E 代表免税,T 代表征税,即在缴存、投资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征税)。

在年金缴存阶段,单位缴费部分,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同时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年金运营阶段,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维普资讯
Au g,2 0 08
现 代 商 贸工 业 Mo enB s es rd d s y dr ui s T aeI ut n n r
20 0 8年 第 8期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公 共 经济 学分 析
李 萍 秦 晓 燕
关 键 词 : 业年 金 ; 收 优 惠 ; 本 收 益 企 税 成 中 图分 类 号 : 8 F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6 2 3 9 ( 0 8 0 — 1 20 1 7 — 1 8 2 0 ) 80 6 — 1
1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经 济 学 基 础
直 接 发 放 , 照企 业 所 得 税 率 3 , 人 所 得 税 率 按 1 为 按 3 个 O
3 企 业年金 税收优 惠政策解 析
在企业年金制度 中 , 企业 年金 资金将 经历 三个 交易环
节 : 业 年金 供 款征 收 环 节 、 业 年 金 基 金 投 资 环 节 、 业 企 企 企 年 金 待 遇 给 付 环 节 。 因此 企 业 年 金 的 征 税 领 域 也 就 是 与 这 三 个 环 节相 对 应 的 : 业 年 金 供 款 征 收 环 节 的 企 业 年 金 供 企 款征税 ; 企业 年 金 基 金 投 资 环 节 对 投 资 收 益 和 资 本 利 征 税 ; 企 业 年 金 待 遇 给 付 环 节 对 个 人 企 业 年 金 收 益 额 征 税 。 如 果 用 T代 表 征税 (a ) E代 表 免 税 (xmp) 可 以根 据 征 税 环 tx , ee t,
2 企业年金 税收优 惠政 策的成本 收益分 析
与 基 准 税 收 相 比 ( 没 有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时 的税 收 ) , 即 税 收 优 惠政 策 会 减 少 政 府 的 税 收 收 入 , 少 的数 量 就 是 通 常 减

企业年金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基于OECD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企业年金发展与税收优惠政策—基于OECD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二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年金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 实证模型设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国际经验 !! 通过对 O _ d 9国 家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优 惠 政策的整理 来 看 # 目 前 最 流 行 的 税 收 优 惠 模式为 _ _ b模 式 ! 表 # " # 我 们 重 点 关 注 对 第一环节的 减 免 税 优 惠 # 企 业 年 金 制 度 建 立的初衷为 补 充 基 本 养 老 保 障 # 而 企 业 也 将其视为提 高 员 工 福 利 待 遇 + 激 励 员 工 努 力工作的一 种 手 段 & 如 果 国 家 又 用 税 收 优 惠政策来加 以 鼓 励 # 则 大 大 增 强 了 企 业 建 立企业年金 制 度 的 动 因 # 有 效 地 降 低 企 业 激励员工 的 成 本 & 对 企 业 来 说 # 用 同 样 的 钱取得了不 一 样 的 激 励 效 果 # 对 于 员 工 而 言 # 企业年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允 许 员 工 缴 费 在税前列支 对 员 工 缴 费 也 会 产 生 很 大 激 励 作用 & 因为缴 费 能 够 在 税 前 列 支 无 疑 有 助 于降低员工 工 作 当 期 的 边 际 税 率 & 即 使 员 工退休后领 取 的 企 业 年 金 待 遇 要 缴 纳 个 人 所得税 # 由于 职 工 在 退 休 期 的 整 体 收 入 水 平下降 # 适用的边际税率也会大大降低 & 二 实证模型设定 本文从企业年金市场需求层面考察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和个人缴纳企业年金的激励效 应 # 结合其他影响企业年金缴费的其他因素 # 建立本文的基准回归模型 $ !1 .0 T "N ' % "' .' ", % T .1 #X T 1 8& "' 1 % , Y 8$ ! ' , 0 ! % 2 ! 3' " ' V" # 1 "& 1 "% & "( N ": 0 "6 T "" % ( 1@ ' 1V ' 1V 1V ' 1V ' 1V ' 1V 1V ' 1! # " 基准模型中考虑了影响企业年金缴费的基本影响因素 # 模型中包含的变量及含义如下 $ #+ 被解释变量 模型使用的因变量 F.Q E * .E 为企业年金账户人均缴费 # 为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总额 & 是国家 E 在G G 年的企业年金账户缴费额 # 经过消 费 者 价 格 指 数 平 减 为 &''# 年 末 的 货 币 单 位 # 再 除 以 各 国 家 !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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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的探讨一、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模式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的涉税环节包括缴费、积累、领取三个阶段。

相关的税收优惠主要在这3个环节展开,受惠方包括企业和员工,其中缴费阶段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阶段和领取阶段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

对三个涉税环节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组合成不同的年金税收优惠模式。

如果以E代表免税,T代表征税,综合表示三个环节的课税情况,本文将其组合成五种税收优惠模式。

(一)EET模式在该模式下,缴费阶段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阶段免征个人所得税,只是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即缴费和投资环节不征税,领取环节征税。

其特点是实现税收递延,确保不重复征税。

EET模式推迟了一部分个人收入及其投资回报的确认时间,从而推迟了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既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总体不减少,又给予个人延迟纳税的优惠,因此有利于吸引企业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从理论上讲,退休职工领取的企业年金实质上是一种推迟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视同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别是当企业缴费和投资收益已经享受了税前扣除待遇时,这种推迟支付的劳动报酬就更应当纳税。

因此EET模式规定在年金领取环节纳税是有理论依据的,它既可以避免重复交税,又可以防止人们利用企业年金计划进行避税或偷税。

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均采用EET模式。

(二)TEE模式该模式只在缴费环节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积累环节和领取环节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与EET模式比较,TEE模式不影响政府当期财政收入,但是员工履行纳税义务与享受权利在时间上的差别过大,不利于吸引企业和雇员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而且由于这种征税模式放弃了未来的征税权,随着人口老龄化及企业年金基金的成熟,政府在以后阶段的财政收入可能因税基缩小而受到影响。

(三)TTE模式该模式对缴费环节和积累环节征税,对领取环节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TTE模式对举办企业和年金受益人均无任何税收优惠,可能会挫伤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年金的发展,但是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适用于国家财政状况不佳的情况。

例如,新西兰在1990年就因财政困难放弃了EET模式,转而实行TTE模式,其目的就是希望使税收收入提前实现,以弥补当时的财政赤字。

(四)ETT模式该模式只对缴费环节免税,在积累环节和领取环节均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ETT模式虽然能够推迟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时间,但由于对积累环节的投资收益即时征税,与一般储蓄和投资收益的税制没有区别,而且年金受益人还要牺牲存取款的自由,因此,ETT模式不利于鼓励员工参加年金计划。

(五)EEE模式该模式对年金缴费、积累、领取三个环节均实行免税政策,无疑会提高企业和员工参加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缺点是对个人所得的免税过于宽容,有损社会公平,也使国家财政收入下降。

该种模式在实际中运用较少。

上述五种模式各有利弊,EET模式推迟了纳税时间,EEE模式则完全免税,这两种模式都有助于鼓励企业和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适用于年金发展初期阶段且国家财政收入十分充足的情况。

但是EET模式会给政府带来即期财政压力,EEE模式则完全放弃了一部分财政收入,因而这两种模式在财政状况不佳的国家较难实行。

TEE模式和TTE模式将纳税时间提前,不会影响国家即期的财政收入,但是对于年金受益人来说,纳税与受益的间隔时间过长,一旦政府税收政策有变,年金受益人就可能得不到政府许诺的税收优惠,因此这两种模式对企业和员工的吸引力较小。

ETT模式给年金受益人带来的实惠很少,很难提高人们参与企业年金的热情。

二、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中规定: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制,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

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付的企业年金缴费,都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年金积累环节,我国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只能参照国家对投资收益的税收规定,即除了国债利息收入外,其他均不能免税。

对股票、投资基金等分红按20%征收资本利得税。

对年金领取环节,我国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规定,职工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时须比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见,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缴费环节,没有涉及积累和领取环节;从缴费主体看,也只对企业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缴费没有作出规定。

总体上看,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面较小,优惠幅度偏低,与ETT模式比较接近。

从个人所得税负担的角度看,我国年金受益人在缴费、积累和领取阶段均要交税,实际上存在重复纳税问题,只是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历史短,大部分年金尚未进入领取阶段,该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关注。

三、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模式的选择(一)我国不宜采取高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能否推动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二是兼顾社会公平。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金缺口压力,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未来的养老压力是必然选择,而发展壮大企业年金规模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养老负担。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在我国出现十余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总体规模和覆盖率还都比较低,与预期存在较大差距。

曾有业人士预计,2010年我国企业年金将达到1万亿元,参加人员将超过1亿人。

世界银行也预测,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1.8万亿美元。

截止到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实际只接近1 500亿元,总量远远低于市场预期。

其制约因素虽然很多,但是与税收优惠政策缺失、企业年金市场的需求主体动力不足有直接关系。

为此,很多业人士极力主采取EET模式,提高税收优惠幅度。

笔者认为,由于我国企业年金存在较大的制度性缺陷,实行EET模式和高税收优惠的结果很可能会强化这种缺陷,进一步扩大社会不公平,因此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目前不宜实行较大幅度的税惠政策。

1.企业年金覆盖面小,难以发挥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作用我国政府对于企业年金计划的态度是“自愿和有条件的实行”。

除了举办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外,还需要企业有一定的实力和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企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实行年金计划,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不实行;企业经济效益好时可以多缴费,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时可以少缴费或暂时不缴费。

目前在银行利率、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我国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状态,特别是大量的中小型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总的费用已超过工资的50%,早已是不堪重负,举办企业年金更是力不从心。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亿多人,而同期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仅为1 000多万人,不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5%,年金替代率也很低。

可见,我国的企业年金还远远不能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

在这种情况下实施高税惠制度,其作用是十分有限的。

2.不同行业与地区的企业年金规模差别很大企业年金是一种普惠制度,应该惠及所有企业和雇员。

但目前我国90%以上的年金基金来自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基本上是工资水平较高的大型垄断性国有企业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国有企业。

从行业分布看,国有垄断的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金融、高速公路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其中电力行业的企业年金规模和待遇水平最高。

从地区分布看,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

、、、、、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东部沿海地区高于中、西部地区。

从企业规模和职工收入水平看,小规模企业普遍缺乏企业年金制度,平均工资水平高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比例高于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

截止到2006年2月,全国只有50多家中小企业向各地劳保部门备案,规模不到1亿元人民币,所建立的企业年金占我国年金总额不足1%。

这些中小企业大多分布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大多属于电力、烟草、IT等高利润行业。

也就是说,创造我国GDP55%、出口总额60%、税收45%、就业机会75%的大量中小企业还游离在企业年金计划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予企业年金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受惠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已经享受垄断利益的高收入人群,企业本身的高工资再加上企业年金,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者的待遇不公,使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3.企业年金缺乏配套管理制度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相当于国家给予了税收补贴,一方面可以激励企业和员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能成为企业和高薪雇员偷税漏税的工具。

高薪雇员适用的边际税率较高,如果没有最高缴费额的限制,相当于国家给予的税收补贴就很高。

低收入者适用的边际税率很低,甚至无需纳税,国家给予的税收补贴也就很少,甚至没有。

因此,最希望通过缴纳企业年金避税的是高薪雇员,最有权力决定年金制度的也是高薪雇员,如果国家在给予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同时,没有制定禁止优待高薪员工的相关规定,那么企业年金的公平性就会大打折扣。

为了使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公平性,西方国家在制定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时会设置很多限制性条件,包括个人最高缴费限额、年金受益的最高限额、领取年金的年龄等等,以迫使企业对高薪雇员和低收入雇员一视,使企业年金成为覆盖全体雇员的普惠性保障。

而我国目前尚无这方面的规定。

如果片面强调税收优惠,无疑会给高收入者偷税漏税带来可乘之机,背离建立企业年金的初衷。

(二)现阶段我国应采取TEE税收优惠模式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如果对企业年金实行税收优惠,则应该保证其惠及每一个雇员。

如果不能保证普惠,则应将企业缴费在税后列支,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据此,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应采用TEE税收优惠模式。

即:在缴费阶段不给予任何税收优惠,企业缴费不能抵减企业所得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计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这样既可以防止高收入者利用企业年金达到避税目的,又不会因建立企业年金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

在年金积累阶段,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规,投资回报率较低,年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后所剩无几,因此对年金投资收益可以暂时免交个人所得税,以便年金基金的积累和扩大。

在领取阶段,由于缴费阶段已经全额交税,因此领取时不应当再交个人所得税,以避免重复纳税。

与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虽然TEE模式取消了企业缴费的税收优惠,但增加了积累和领取阶段的税收优惠,实际上降低了年金受益人的所得税负担,既不影响国家即期财政收入,又避免重复纳税,还保证了社会公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年金受益人交纳所得税在前,享受年金权利在后,可能会降低积极性。

但是考虑到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没有能力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惠及的只是一小部分垄断行业的高层雇员,这些人已经凭借国家垄断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收入,年金只是对其高收入的额外补充,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补充养老,因此在现阶段TEE模式是一个比较公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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