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一、问题分析1.税收优惠不足目前我国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不足。
在企业缴纳年金保险费用时,并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比之下,我国对于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这就造成了企业年金与社会保险费用在税收政策上的不平等。
这样的情况势必会降低企业年金的吸引力,影响企业员工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2.税收政策不够灵活3.税收政策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的规定不清在企业年金运作当中,资金的投资收益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的税收政策并不清晰,使得企业难以合理规划年金资金的投资,影响了企业年金的运作效果。
二、对策建议为了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政府应当加大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力度。
可以考虑对企业缴纳年金保险费用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抵扣,以此提高企业年金的吸引力。
政府还可以考虑针对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到企业年金计划中来。
政府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进行个性化的调整。
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类型、地区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年金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融合,提出更加灵活的税收政策,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鼓励。
针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的税收政策,政府应当进行明确规定,指导企业合理规划年金资金的投资,并鼓励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
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投资收益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更有益的投资,提高运作的效果。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存在问题确实影响了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实施。
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完善税收政策,并明确投资收益的税收政策,从而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企业也应当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企业年金制度,为员工提供更加完备的福利保障,从而共同推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赢。
对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

二 、 国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存 在 的 问 我 题
1缺 乏统 一 明确 的企 业 年 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目前 在 我 国 . 税 法 中有 关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的 规 定 可 以说 是 一 片 空 白 . 国还 我 没 有 制 定 有 关 企 业 年 金税 收 优 惠 的 法 律 法 规 . 关 企 业 年 金 有 税 收 优 惠 的 规 定 仅 仅 停 留 在 部 门 规 章 、地 方 性 法 规 当 中 , 法 律 层 次 不 高 、 束 力 不 够 。 从 目前 各 省 颁 布 的企 业 年金 税 收 约
收 优 惠 比例 .而 享 受 税 前 扣 除 比例 最 高 的 省 份 只 有 湖 北 、 江 苏 两省 超 过 了 l% .其 他 各 省 的优 惠 比例 都 集 中 在 4 5 0 % %
的水 平 。
惠 政 策 的 完善 起 到 了很 好 的 促 进 作 用 然 而 . 于 我 国 企 业 由 年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还 不 完 善 . 落 实 这 些 原 则 规 定 时 就会 遇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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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我 国 企 业 年 金 税 收 惠 政 策 的 思 考
杨 勇刚 贾鹏 飞
总局 《 于 企 业 发 放 补 充 养 老保 险 金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关 批 复》 规定 : 工 取得 的补充性 养 老保 险金应 当按 照“ 中 职 工 资 、 金所 得 ” 税 项 目计 算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职 职 工 应 将 薪 应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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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利 于 现 代 企 业 吸 引 人 才 、 强 企 业 凝 聚 力 、 造 力 ; 利 于 增 创 有
试论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1. 引言在中国,企业年金是一项重要的养老保障制度之一。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中国政府逐渐重视企业年金,并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参与和发展企业年金计划。
本文将探讨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
2. 企业年金的基本概念企业年金是由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自愿为其员工投资的一种养老金计划。
企业年金的目的是为企业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增加他们退休后的经济收入。
3. 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政府对企业年金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参与和发展企业年金计划。
3.1. 免税额度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年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与税前收入的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免税。
具体免税额度的确定因地区而异,并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企业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
3.2. 公司缴纳部分的税前支出抵税企业在缴纳企业年金时,可以将缴纳金额视为公司的税前支出,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这种抵税机制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发展企业年金计划。
3.3. 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年金计划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将其缴纳的企业年金计划费用从利润中扣除后,可以减免相应金额的企业所得税。
4. 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4.1. 对企业的影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了企业发展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通过享受税前支出抵税等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减少税负,降低企业的成本压力。
此外,企业年金计划的设立还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认同感,有助于招聘和员工留任。
4.2. 对员工的影响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得员工缴纳企业年金的成本降低。
员工可以享受免税额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另外,企业年金计划也为员工提供了一种额外的养老保障,增加他们退休后的经济收入,提升生活质量。
5. 持续改进与展望针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
将来,政府有望进一步增加税收优惠力度,提高免税额度和减税比例,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企业年金计划。
我国企业年金的政策优惠和政策规范

我国企业年金的政策优惠和政策规范摘要: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生育政策的也在不断调整,经济高速发展下人们的价值观不断变化,年轻一代的生育观更是发生了巨大变化,生育意愿下降,社会逐渐呈现老龄化,养老问题是关系到民生的大问题,而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以及企业年金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三个支柱组成部分,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从提出到发展至今,虽然从跨度上来看前后跨越了两个世纪,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但实际发展状况却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社会发展程度不相匹配,企业年金的占比比重相当低,不足百分之二,所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年金制度和政策优惠对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实现居民老有所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年金政策优惠政策规范前言: 养老问题是公民和国家,甚至是国际上广泛关注和困扰的长期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因素之一,我国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经历了整整一代人的努力,各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我们国家目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金支出巨大的现实压力,每年巨额养老金造成的支出压力一直得不到有效缓解,企业年金制度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养老利益,关乎每一个公民,现阶段,企业年金仍然受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发挥出补充作用的重要功能,导致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求,企业年金制度处于被动位置,无法发挥出预期的效用,本文就简要阐述企业年金现阶段的政策现状。
1.企业年金的基本理论企业年金最初阶段在我国叫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其定位就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的适度补充,我国1991年第一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并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提倡和鼓励企业和企业下属职工依据自身的经济情况自主建立一项养老保险制度,直至2000年,国家院正式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并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允许企业年金由个人和企业自行缴费,个人缴费不低于工资总额的4%,同时企业年金还可以通过个人帐户的方式来实行市场化的运营管理,企业年金体系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改革进入新的阶段,由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从此迈入由个人储蓄,企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三位一体的国际化的三支柱养老模式,目前国际上的话多发达国家也在采用这种模式,积累的养老金额与员工在企业工作的时间长短成正比,即,在企业工作的时间越长,对其个人晚年的养老越有保障,企业年金不受公司运营好坏的影响,属于完全独立的一个模块,即使是公司运营萧条或者倒闭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职工退休时领取养老金,可以说从根本上维护了职工利益。
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卷第$期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月,&-./0’&123/0/45/0/6378090:5&/;&’’3<3=-<("##*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蔡!钰(商丘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河南商丘$>*###)[关键词]企业年金;课税模式;税收优惠[摘!要]目前我国政府承担了过重的职工养老保险责任。
在不断完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政府应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以构筑养老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
[中图分类号]4+?"($"!![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A>BC("##*)#$@###?@#"!!企业年金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极为缓慢。
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年金计划缺乏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国际经验表明,企业年金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政府对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是企业年金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必须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
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和问题缴费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年C月+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规定,部分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缴纳额在工资总额$D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C年"月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辽宁等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地区的企业,提取额在工资总额$D以内的部分,作为劳动费列入成本费用;非试点地区的企业,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求是》杂志最近发表了温家宝总理题为《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对深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进行了明确的提倡和肯定。
在我国,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体系”,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应对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冲击,应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展。
企业年金制度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计划,是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
企业年金制度在分散和转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与风险,稳定劳动关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成熟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年金业务得到较快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市场总规模突破2400亿元,但仍远远低于1万亿元的发展预期,其中,税收优惠不明确是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年金计划同政府税收政策关联性很强,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关系到企业年金制度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之一,缺乏鼓励企业积极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健全。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国家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及其在近年的迅速发展,均与这些国家采取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密切相关。
政府的立足点是如何通过减免税收或延期税收来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政府对企业建立年金计划采取鼓励性政策,一般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雇主、雇员缴费在“税前列支”;二是基金投资运营取得的收入可以免税或延迟纳税;三是在企业年金支付阶段的免税。
在这三个环节上的征税和免税就构成了各种税收优惠类型。
国际社会保障研究领域广为接受的税收优惠的两个概念是EET(缴费和投资收益免税,支付受领征税)和TEE(缴费征税,投资收益和支付受领免税)。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研究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研究作者:曹琳尉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12期【摘要】企业年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福利计划,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下,为职工投保的补充养老保险。
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对企业年金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企业年金各种税收政策的探讨,分析了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现状和问题,并结合国外经验,为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改革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国外经验建议一、企业年金税收政策企业年金涉税环主要包括缴费、投资和给付环节。
1.缴费环节指企业或员工参加企业年金的缴费环节。
涉及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否作为当期收入的一部分缴纳所得税2.投资环节是指用所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关注的问题是养老基金从事金融投资的收益能否免税或延税。
3.给付环节是指职工领取养老金的环节。
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核心议题是职工领取养老保险金是否作为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国家对企业年金的认识越来越深化,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的优惠政策对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缴费环节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6月颁布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赞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第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赞.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趣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由此可见,我国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优惠力度不大,很难真正调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2.缴费环节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12月颁布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缴费阶段个税征缴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试论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一)

试论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论文关键词: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养老保障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我国与美国、日本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税收方面的差距,从政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方面分析,提出我国应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市场,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
企业年金,一般又称职业年金计划或者私人养老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行参加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计划。
我国在补充养老方面的企业参与率仅为1%。
企业年金发展的滞后,使基本养老独立支撑整个社会的养老风险,不利于建立老百姓的消费信心和扩大内需,而导致我国企业年金发展滞后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一、现行我国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一)个人所得税方面在个人缴费方面,国家原有政策一直没有明确规定。
但在2009年12月佚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锄(国税函〔2009]694号)出台后,事实上明确了企业年金对于个人没有税收优惠,对职工为未来养老而缴纳的企业年金须税后支付,且明确要求对过往未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必须补缴。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钡才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瓣(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此比例远低于加拿大(18%)和法国(22%)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从而制约企业设立年金的积极性。
由于前后政策落差相当大,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年金的积极性,事实上,目前不少企业已经选择观望并减少企业缴费;个人缴费选择象征性的1元缴纳,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机制名存实亡,导致企业年金发展动力严重不足,制度发展的基础面临动摇。
二、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一)美国美国作为最早推行企业年金的发达国家之一,在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特点:缴费阶段:雇主在规定的限度内(通常为工资的15%),为企业年金计划所缴纳的分担额视为经营费用,可以从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不计人雇员当期个人应纳税收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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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杂志最近发表了温家宝总理题为《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对深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进行了明确的提倡和肯定。
在我国,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一起构成了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体系”,作为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方向,以应对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冲击,应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发展。
企业年金制度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计划,是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障的重大制度安排。
企业年金制度在分散和转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与风险,稳定劳动关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成熟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年金业务得到较快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市场总规模突破2400亿元,但仍远远低于1万亿元的发展预期,其中,税收优惠不明确是重要因素之一。
企业年金计划同政府税收政策关联性很强,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关系到企业年金制度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性约束条件之一,缺乏鼓励企业积极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政策,无法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健全。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国家企业年金计划的建立及其在近年的迅速发展,均与这些国家采取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密切相关。
政府的立足点是如何通过减免税收或延期税收来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
大多数工业化国家政府对企业建立年金计划采取鼓励性政策,一般体现在三个环节:一是雇主、雇员缴费在“税前列支”;二是基金投资运营取得的收入可以免税或延迟纳税;三是在企业年金支付阶段的免税。
在这三个环节上的征税和免税就构成了各种税收优惠类型。
国际社会保障研究领域广为接受的税收优惠的两个概念是EET(缴费和投资收益免税,支付受领征税)和TEE(缴费征税,投资收益和支付受领免税)。
目前,EET税收优惠政策占主流,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都采取这种税收优惠方式来鼓励企业年金的发展。
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年金的推行与发展必不可少,但是它的执行力度大小导致的实施效果好坏却是千差万别。
从宏观层面来看,它在鼓励某些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违背社会公平原则。
从微观层面来看,它可以照顾到某些弱势群体,但同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又可能会造成税收优惠的滥用。
从对市场机制的影响来看,它可以在市场机制作用有限的情况下对经济产生某些矫正作用,但同时也可能会误导、扭曲纳税人的某些经济行为。
从国家财政的角度来看,有利于促进财政与税收制度的法制化和规化,监控财政的收支状况,以选择适当的财政支持方式并评价其实施效果;但同时也必然使税收管理更加复杂,增加税收成本,减少税收收入。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法规缺位,尚未有详细明确和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出台。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在企业年金税前扣除方面做了说明,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税收法律上对补充养老保险表示鼓励和支持。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6月发布了《关于补充保险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可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可追溯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规定允许企业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和税收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围,准予扣除,但具体的围还未出台。
有关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规定仅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当中,法律层次不高、约束力不够。
二是企业年金税收优惠限额偏低,难以发挥激励作用。
5%的税收优惠虽比原来提高了1%,但对比企业
年金较成熟的工业化国家,我们不难发现限额明显较低。
目前已有众多省市都发布了本地区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5%的限额甚至低于部分省市现行标准,难以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三是缺乏对享受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对象的限制条件及审查制度,加剧了地区间和企业间的不公平。
我国在给予企业缴费一定税收优惠的同时,并没有相关限制性条件与审查制度,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年金成为高薪雇员的特有收益,中小型企业难以建立起收益较好的企业年金计划,企业通过企业年金缴费来逃税等种种问题的出现,有违企业年金税制设计的公平性和完整性原则。
四是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环节单一,仅仅涉及了企业的缴费环节,其他三个环节却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待遇。
因此,对于我国个人来讲,企业年金的征税模式是TTT,未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利益,这就很难调动个人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在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基础上,我们认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首先,要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在企业年金和税收等各方面的协调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及国税局应当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通报,形成统一的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次、约束力和权威性,避免各地各自为政。
其次,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采取EET税收优惠模式,实施合理的优惠政策,适当提高税收优惠比例。
在权衡税收优惠政策产生的税式支出(税收收入的减少)和企业年金能够切实有效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两方面的综合收益,并考虑到对投资收益征税的难度和成本及国家对此项目免税规定尚未到位的实际情况,从宏观层面来说,EET税制更有实践意义。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EET模式也是一种最优选择,仅对领取环节课税,符合税法上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原则。
此外,还要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对象的限制条件和资格审查,防止企业擅自挪用年金,保证企业年金的持续性和参保规模。
实行一定的税收管制,避免造成税收漏洞。
合理限定企业税收优惠对象和围,实现公平和效率的良性互动。
对企业年金计划建立的非歧视性、缴费的持续性、受领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防止隐性税收转移而影响社会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