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确保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质量,2004年6月,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对市园林局下达了编写《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的任务,在市建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了编写。

在编写的工程中,编写人员对我市的道路绿化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也考察了北京、上海的道路绿化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J75-97)并结合天津城市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并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对初稿意见,在吸取有益的建议后,完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最后天津市建委对本规程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在充分采纳评审会专家的意见后,最终定稿,并定名为《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本标准共9章及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道路绿化、道路分车带(岛)绿化、立交桥绿化、行道树种植、种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B 1道路绿化植物选择、附录B 2道路绿篱植物选择、附录B3行道树选择、条文说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需修改和补充建议,请与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联系,(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1 为全面实施建设“绿色天津”的总体规划,发挥好城市道路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规范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规划、设计、施工,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旧路拓宽改造可参照执行。

1.3 本标准编制参照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

1.4 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 道路绿地Greenland on road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两侧的绿地、隔离带(岛)、行道树和行道树绿带。

2.2 道路绿地率Greenery ratio in roads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所有绿地面积占道路规划总面积的百分比。

2.3 通透式配置Arrangement of ornamental plant in open way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植方式。

2.4 胸径Diameter of trunk

指树木主干离地表面1.3 m处的直径。

2.5 种植土Soil for planting

理化性质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6 种植土层厚度Thickness of planting Soil Layer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2.7 种植穴(槽)Plant hole and Trough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的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2.8 分枝点高Height of trunk

指树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3 一般规定

3.1 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应依据绿地的地形和周边环境造景。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适地适树,适地适草。

3.2 乡土树种为主、植物多样性及体现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自有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应以乡土树种为主,与植物多样性相结合,体现地方特色。运用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

3.3 群落设计、复层栽植、植物造景为主原则。以乔木为主,彩叶树种与绿叶树种结合,突出树木的季相变化。

3.4 以人为本、整体和谐原则。达到庇荫、滤尘、减噪、利于诱导行车视线、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改善环境和美化景观。

3.5 保护原有树种资源原则。在道路改建规划中应尽量保留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尽量保留和利用道路两侧野生和半野生自然地被的自然生境。

3.6 节约资源原则。道路绿化方式应有利于节水、节能、降低养护管理成本。

3.7 确保车辆行人安全原则。道路绿化应符合行人、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3.8 道路绿化在植物选择、配置和绿化效果的体现上应遵循远近期结合原则。

3.9 市树、市花优先选择的原则。在道路绿化中注意市树、市花的应用。

3.10道路绿化应具备必需的灌溉设施,必需满足植物生长的最低土层厚度和必须的营养面积的肥力,栽植基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3.11道路临时性绿化应根据绿地存在的时间长短,本着节约和再利用的原则。乔木的胸经在3cm以上即可。

4 道路绿化

4.1 新建道路绿地率应达到以下指标

4.1.1规划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4.1.2规划红线宽度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1.3规划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4.1.4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4.2 绿地种植结构应符合以下指标

4.2.1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彩叶树种与一般树种合理搭配。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之比宜为1:4. 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宜为1:3。

4.2.2 绿地面积在5000m2以上可适当设计小品,道路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化总面积的70%。

4.2.3 1000 m2以上绿地每百平方米绿地乔木数不少于3株。一般景观路段每万平方米植物种类不少于20种,重要景观路段每万平方米植物种类不少于30种。

4.3 20m以上宽的绿带可设计适当的片林。

4.4 市郊区道路绿带宜保留适当的野生地被植物。

4.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4.6 毗邻河道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环境条件,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4.7 适于道路绿化的园林植物可参考附录B。

5 道路分车带(岛)绿化

5.1 道路分车带(岛)绿化必须服从行车安全要求。

5.2 主干道路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宜小于1.2m。

5.3 中间分车绿带的培植宜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1.5m之间的

范围内,植物的树冠应枝叶繁茂,其株距不宜大于冠幅的5倍。

5.4 因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植。

5.5 绿篱植物应符合以下标准:5.5.1 应选用枝条繁茂密厚、分蘖力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绿色期长、耐修剪的品种。5.5.2 绿篱植物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

5.5.3 常绿与落叶植物、彩叶与一般植物结合。

5.5.4 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株型丰满面应向外,高度一致,并留出养护通道。

5.5.5 绿篱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7.5的规定。

绿篱种植槽规格(宽x深cm) 表5.5.5

单行双行多行

40×4060×4030n×40

注:n表示绿篱的行数

适于道路绿化的绿篱植物可参考附录B。

5.6 道路分车带绿化植物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5.6的规定。

栽植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表5.6

植物类型草本花卉草坪地被小灌木大灌木浅根乔木深根乔木

土层厚度(cm)30 30 40 60 90 150

5.7 道路分车带绿化栽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栽。

5.8 道路分车带宽度小于3m的,宜采用低矮灌木和地被植物配植,高度应控制在90cm以下。道路分车带宽度3~5m可增加灌木和小乔木。道路分车带宽度大于10m,可进行复层式配置。

5.9 道路分车岛绿化面积在300m2以下的,且宽度小于10m的,应选择低矮地被植物,整体高度应低于90cm。面积在300m2以上,且宽度大于10m的分车岛绿化,可进行复层配置。

6 立交桥绿化

6.1 立交桥绿化应充分利用环境空间复层栽植。乔灌花草相结合,形成层次丰富、培植合理、季相鲜明、自然和谐的绿化群落,设计风格应以疏朗开阔为主。

6.2 桥下绿地内应选择种植耐荫植物。适于天津城市的耐荫植物可参考附录B。

6.3 立交桥的墙体和桥墩宜进行垂直绿化,可选择吸附力强的爬藤植物。

6.4 立交桥的坡地、台地和较大面积的挡土墙应种植草坪、藤本或灌木,护坡固土。

6.5立交桥附属的大型绿地规划设计应参照《公园设计规范》(CJ48-92)的有关规定。

7 行道树的种植

7.1 行道树树种选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抗逆性强,树型成型性好,易形成直立的主干,冠大荫浓,分蘖性好,寿命长,根系发达,不污染环境,耐修剪,具有良好观赏价值。

7.2 行道树出圃要求:规格一致、树形周正、根系符合移植要求、植株健壮、无病虫害、主干通直。

7.3 行道树的规格及种植条件应符合以下规定:

7.3.1道路两侧应同时绿化,形成对称。

7.3.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同一路段行道树树种应相同。不同路段的绿化树种及形式宜有所变化。

7.3.3 主干道种植行道树胸径要求:快长树不宜小于15cm;慢长树不宜小于10 cm;次干道种植行道树胸径要求:快长树不宜小于10cm;慢长树不宜小于8 cm。

7.3.4 机动车行驶道路行道树分枝点应在3m以上,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7.3.5 行道树株距不应小于4 m。

7.3.6 行道树种植后,宜铺设透气材料、加树篦(透气护栅)。

7.3.7 行道树生长所必需最低土层厚度应达到浅根乔木不低于90 cm;深根乔木不低于150 cm。

7.3.8 栽植穴(槽)要求:树穴尺寸不小于1.5mx1.5m,栽植槽宽度不小于1.2m。具备条件的,行道树种植应采用种植带。

7.3.9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植。

7.4 行道树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缺株应及时进行补植。

7.5 行道树的种植季节,应根据其习性及物候期选择适宜种植时期进行。落叶树种植应在休眠期进行。树木生长季节栽植必须按照《天津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实施。

7.6 行道树种植应符合定点放线要求,树型丰满面迎着主要方向,相邻植株规格应近似,树木种植后应保持直立,栽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倒伏。浅根性树种必须设永久性支护。

7.7 适于天津城市的行道树可参考附录B。

8栽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

8.1 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栽植土pH应为6.5~8.5之间,全盐含量不得大于0.3%,土壤容重应在1.45g/cm3以下,土质应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不得含胶泥块及草根杂物等。栽植穴(槽)应施足腐熟有机肥。名贵树木种植应根据其习性,采取特殊的改土措施。

8.2 浇水应采用pH值和矿化度等理化指标符合树木生长需求的水源,保证水源的pH值在5.5~8.0之间,矿化度在0.25g/L以下。绿地灌溉用水应充分利用中水资源。

9 道路绿化与相关设施

9.1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9.1.1 在道路绿地和行道树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9.1.2 必须在道路绿地上方设置架空线时,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9.1.2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表9.1.2

电压(Kv) 1~10 35~110 154~220330

最小垂直距离(m)1.53.03.54.5

9.2 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应符合以下要求:

9.2.1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宽度的道路,其绿化乔灌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绿化乔灌木与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表9.2.1

管线名称距乔木中心距离(m)距灌木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力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

雨水管道 1.5 -

污水管道 1.5 -

燃气管道 1.2 1.2

热力管道 1.5 1.5

排水管道 1.0 -

9.2.2遇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9.2.1规定的标准时,其绿化乔灌木根颈中心距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9.2.2的规定。

绿化乔灌木根颈中心距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表9.2.2

管线名称距乔木根颈中心距离(m)距灌木根颈中心距离(m)

电力电缆 1.0 1.0

电力电缆(直埋) 1.0 1.0

电信电缆(管道) 1.5 1.0

给水管道 1.5 1.0

雨水管道 1.5 1.0

污水管道 1.5 1.0

9.2.3 行道树绿带、分车带及两侧绿地垂直下方不得敷设除灌溉管线外其他管线。

9.3 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9.3.1 绿化乔灌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9.3.1表规定。

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水平距离表9.3.1

设施名称至乔木中心距离(m)至距灌木中心距离(m)

低于2m围墙 1.0 -

挡土墙 1.0 -

路灯杆柱 2.0 -

电力、电信杆柱 1.5 -

消防栓 1.5 2.0

测量水准点 2.0 2.0

9.4 道路绿化排灌设施

9.4.1道路绿地应有排水及灌溉设施。

9.4.2 严禁冬季降雪后将立交桥桥和高架路上的融盐雪水直接排入绿地。立交桥桥和高架路所排的污水必须有直排管道排入道路收水井中。

9.4.3重盐碱地区道路绿化的排盐碱设施应符合《天津市城市绿化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的规定。

9.5 道路绿地无障碍设施

9.5.1 道路绿地无障碍设施应符合《城市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规定。

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4.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符合……的规定。

附录B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植物选择参考名录

1.乔木类(落叶74 +常绿12 = 86种)

(1)落叶乔木(74种)

适用树种(51种):绒毛白蜡、国槐、臭椿、毛白杨[♂]、悬铃木、千头椿、馒头柳[♂]、垂柳[♂]、旱柳[♂]、金丝垂柳、栾树、泡桐、合欢、刺槐、红花刺槐、丝绵木、榆树、皂荚、杜梨、香椿、构树[♂]、黄金树、梓树、火炬树、君迁子、柿树、枣树、桂香柳、中国白蜡、龙爪槐、垂枝榆、龙爪桑、垂枝卫矛、龙爪柳、龙爪枣、山楂、苹果树、梨树、桃树、杏树、桑树、蝴蝶槐、朝鲜槐、香花槐、金枝国槐、西府海棠、梨花海棠、海棠果、木瓜海棠、碧桃、红叶李。

可用树种(23种):金叶国槐、金叶刺槐、银杏、核桃、青桐、元宝枫、杜仲、新疆杨、银白杨、青杨、小叶杨、盐肤木、江南槐、苦楝、枫杨、紫(白)玉兰、辛夷、楸树、金叶臭椿、杂交马褂木、暴马丁香、榔榆、稠李。

(2)常绿乔木(12种)

适用树种(9种):桧柏、雪松、龙柏、云杉、河南桧、西安桧、黑松、侧柏、翠柏。可用树种(3种):白皮松、大叶女贞、蜀桧。

2.花灌木类 (落叶62 +常绿13 = 75种)

(1)落叶品种(62种)

适用品种(44种):山桃、红叶桃、垂枝桃、金银木、榆叶梅、黄刺玫、珍珠梅、茶??子、紫叶矮樱、锦带花、紫(白)丁香、木槿、连翘、石榴、日本小檗、紫叶小檗、紫薇、贴梗海棠、紫荆、猬实、玫瑰、金叶女贞、水蜡、小叶女贞、红瑞木、天目琼花、多花蔷薇、美人梅、月季(含大花、丰花、微型、地被类)、柽柳、紫穗槐、白刺花、胡枝子、接骨木、太平花、枸杞、花椒、华北香薷、文冠果、金雀梅、锦鸡儿、大花溲疏、小花溲疏、海州常山。

可用品种(18种):棣棠、迎春、平枝?兆印⒁?芽柳、黄栌、美国红栌、绣线菊、酸枣、牡丹、扁担木、无花果、山茱萸、白鹃梅、雪柳、山梅花、小紫珠、小叶丁香、达旦忍冬。

(2)常绿品种(13种)

适用品种(7种):砂地柏、剑麻、铺地柏、胶东卫矛、大叶黄杨、金心大叶黄杨、早园竹。

可用品种(6种):千头柏、洒金柏、小叶黄杨、朝鲜黄杨、锦熟黄杨、北海道黄杨。

3.藤本类 (落叶11 +常绿6 = 17种)

适用品种(11种):紫藤、五叶地锦、爬山虎、美国凌霄、藤本月季、葡萄、金银花、山荞麦、鸡矢藤、南蛇藤、蛇葡萄。

可用品种(6种):木香、三叶木通、葛藤、扶芳藤、常春藤、葛枣猕猴桃。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树种分类应用参考名录

1.行道树种[30种]:绒毛白蜡、国槐、臭椿、千头椿、悬铃木、毛白杨[♂]、垂柳[♂]、旱柳[♂]、馒头柳[♂]、栾树、泡桐、合欢、刺槐、红花刺槐、中国白蜡、龙爪槐、榆树、垂枝榆、蝴蝶槐、杜梨、构树[♂]、丝绵木、君迁子、△新疆杨、△银白杨、△青杨、△小叶杨(注:[♂]表示雄株;△表示应考虑立地条件,以下同)

2.色叶(枝)树种[39种]:●(色叶树种)金叶国槐、银白杨、新疆杨、金叶刺槐、红叶李、红叶桃、△美人梅、桂香柳、金叶臭椿、红叶臭椿、金叶女贞、紫叶小檗、美国红栌、紫叶矮樱、平枝?兆印⒁?芽柳、金心大叶黄杨、洒金柏。●(秋色叶树种)栾树、银杏、柿树、君迁子、杂交马褂木、火炬树、丝绵木、垂枝卫矛、△元宝枫、黄栌、△绣线菊、日本小檗、茶??子、爬山虎、五叶地锦。●(色枝树种)金枝国槐、红瑞木、棣棠、迎春、山桃、柽柳。

3.观果树种[51种]:臭椿[♀]、构树[♀]、栾树、柿树、枣树、海棠(属)、木瓜海棠、皂荚、丝绵木、△核桃、杜梨、君迁子、桑树、火炬树、△黄金树、△梓树、△楸树、△元宝枫、△青桐、△枫杨、山楂、苹果、梨、桃、杏树、龙爪桑、龙爪枣、垂枝卫矛、金银木、石榴、文冠果、△天目琼花、观果蔷薇、茶??子、紫薇、紫荆、猬实、水蜡、接骨木、△山茱萸、黄刺玫、小檗(属)、△小紫珠、海州常山、枸杞、花椒、平枝枸子、葡萄、紫藤、鸡矢藤、葛枣猕猴桃。(注:[♂]表示雌株)

4.观花树种[81种]:●(春花28种)山桃、迎春、连翘、榆叶梅、丁香(属)、紫荆、黄刺玫、碧桃、西府海棠、贴梗海棠、梨花海棠、茶??子、棣棠、金雀梅、锦鸡儿、接骨木、文冠果、银芽柳、苹果树、梨树、杏树、△美人梅、杜梨、泡桐、△紫(白)玉兰、△辛夷、△杂交马褂木、紫藤。●(春夏花50种)日本小檗、金银木、山楂、多花蔷薇、玫瑰、猬实、柽柳、△绣线菊、白刺花、红瑞木、锦带花、海仙花、△溲疏、△牡丹、平枝?兆印⑻?平花、桂香柳、△天目琼花、△黄金树、△梓树、△楸树、合欢、栾树、国槐、龙爪槐、蝴蝶槐、香花槐、△江南槐、太平花、刺槐、红花刺槐、△大叶女贞、水蜡、小叶女贞、接骨木、火炬树、紫穗槐、剑麻、木香、石榴5-8、月季5-11、胡枝子、珍珠梅6-10、木槿7-9、紫薇7-9、华北香薷7-10、金银花5-9、藤本月季5-10、美国凌霄6-9、鸡矢藤7-8。●(夏秋花3+11种)盐肤木、山荞麦、石榴5-8、月季5-11、胡枝子6-8、珍珠梅6-10、木槿7-9、紫薇7-9、华北香薷7-10、金银花5-9、藤本月季5-10、美国凌霄6-9、鸡矢藤7-8、海州常山8-10。

5.耐荫树种[35种]:大叶黄杨、珍珠梅、天目琼花、爬山虎、五叶地锦、迎春、金银木、棣棠、水蜡、

小叶女贞、杜仲、剑麻、银芽柳、朝鲜槐、太平花、红瑞木、海州常山、山荞麦、龙柏、盐肤木、△白皮松、△云杉、△侧柏、△大叶女贞、△青桐、△苦楝、△枫杨、△紫(白)玉兰、△辛夷、△荚迷、△无花果、△小叶黄杨、△早园竹、△常春藤、△扶芳藤。

6.耐盐碱树种[64种]:杜梨、构树、臭椿、绒毛白蜡、千头椿、中国白蜡、旱柳、馒头柳、榆树、栾树、泡桐、刺槐、桂香柳、枣树、桑树、皂荚、丝绵木、合欢、杜仲、君迁子、盐肤木、火炬树、山桃、

新疆杨、桧柏、龙柏、柽柳、紫穗槐、金雀梅、锦鸡儿、多花蔷薇、金银木、白刺花、木槿、石榴、胡枝子、接骨木、月季、西府海棠、金叶女贞、水蜡、小叶女贞、紫(白)丁香、暴马丁香、华北香薷、海州常山、△碧桃、榆叶梅、黄刺玫、珍珠梅、锦带花、紫叶小檗、红叶李、胶东卫矛、砂地柏、剑麻、大叶黄杨、△早园竹、五叶地锦、鸡矢藤、爬山虎、美国凌霄、金银花、山荞麦。

7.绿篱植物[22种]:大叶黄杨、金叶女贞、紫叶小檗、桧柏、龙柏、侧柏、多花蔷薇、柽柳、紫穗槐、榆树、日本小檗、水蜡、小叶女贞、黄刺玫、珍珠梅、△紫叶矮樱、木槿、胶东卫矛、△洒金柏、△小叶

黄杨、△朝鲜黄杨、△锦熟黄杨。

8.木本地被[29种]:日本小檗、紫叶小檗、金叶女贞、水蜡、小叶女贞、平枝?兆印㈣吡?、迎春、

△紫叶矮樱、桧柏、龙柏、砂地柏、△洒金柏、△铺地柏、△侧柏、剑麻、大叶黄杨、△小叶黄杨、△锦

熟黄杨、△朝鲜黄杨、胶东卫矛、月季(丰花、微型、地被型)、多花蔷薇、金枝国槐、红瑞木、五叶地锦、爬山虎、△扶芳藤、△常春藤。

9.草本宿根地被[21种]:萱草、矮景天、费菜、丁香红荷兰菊、一枝黄花、粉八宝、芍药、假龙头、

△千屈菜、马薄荷、△玉簪、石刁柏、德国鸢尾、蓍草、勋章花、常夏石竹、白三叶、小冠花、马蔺、萎

陵菜、百脉根、(大花秋葵、山荞麦、石竹、少女石竹、皱叶剪秋罗、荷包牡丹、红花酢浆草、宿根福禄考、加拿大美女樱、马薄荷、草本象牙红、桔梗、荷兰菊、金鸡菊、大丽花、天人菊、黑心菊、玉带草、花叶

芦竹、土麦冬、蝴蝶花、香妃鸢尾、大花美人蕉、火炬花、紫斑风铃草)。

10.藤本植物[15种]:猕猴桃、紫藤、扶芳藤、藤萝、南蛇藤、金银花、美国凌霄、凌霄、五叶地锦、三叶地锦、蛇葡萄、山葡萄、葡萄、藤本月季、山荞麦。

11.月季适栽品种[70种]:●杂交茶香月季[47种]:(红色系)红和平、萨蒙莎、白金、歌星、吉普赛女郎、米朗、口红、赞歌、自由、美国骄傲、美国明珠、香云、露士美。(橙黄色系)黄和平、新星、圣普朗斯、坤特、金牌、金徽章、金奖章、白兰地、威士忌、大奖章、杰乔依、月季夫人。(粉色系)粉和平、粉后、月亮女神、信用、法国花边、全美小姐。(白色系)肯尼迪、荣誉、白闪电、坦尼克。(复色系)雪火、

奥西利亚、芝加哥和平、朝云、荣光、我爱、摩纳哥公主、彩云、红双喜、阿林卡、游园会、雅典娜。●

丰花月季[10种](红色)曼海姆宫殿、霍尔斯坦、小步舞曲、红帽子、黑火、山激情。(黄色)金色赫尔斯坦、金玛利。(粉色)赫尔恩。(白色)冰山。●藤本月季[7种]御用马车(深红色)、多特蒙特(红色)、至高无上(深

红色)、大游行(深粉色)、金秀娃(黄色)、光谱(深黄色)、橘红色火焰(橘红色)。●地被月季[4种]红梅朗、粉梅朗、白梅朗、绿浪(白色)。●微型月季[2种]奥林杰(红色)、什样锦(复色)。

12.一年生草花[26]:矮牵牛、一串红、万寿菊、四季海棠、藿香蓟、鸡冠花、三色堇、金鱼草、天竺葵、雏菊、洋风仙花、百日草、旱金莲、彩叶草、波斯菊、千日红、美人蕉、银叶菊、一串蓝、地肤、蜀葵、金盏菊、二月蓝、蓝香芥、西洋滨菊、紫茉莉

13.草坪草:[7]野牛草、黑麦草、早熟禾、剪股颖、高羊茅、大羊胡子草、小羊胡子草。

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2004 版权所有津ICP备000098

城市道路绿化带设计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设计 城市道路不仅仅是连接两地的通道,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人们公共生活的舞台,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延续变迁的载体和见证,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是构成区域文化的灵魂要素。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气象概况 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但冬夏长春秋短降水和气温的年际和季节变化较大。 路线所经区域的气象概况 温度:年平均气温在15.4℃,冬季一月份平均气温0.4℃,;夏季炎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6.4℃。年日照总时数为2026.80小时,相对湿度54%。 降雨:年平均降雨量580-608mm多集中在夏秋二季。 蒸发量:年蒸发量平均700-750mm. 日照:年日照2058.2小时辐射总量为114.0千卡/平方厘米。 风:主导风向夏季为西南风,冬季为东北风。 结冻:最大冻深为35cm。 3.区域内土壤条件 的土壤主要为泥质潮土和沙质壤土,PH值8.38。 4.区域内水资源 地下水位较高,埋藏深度一般为2—5米,水量丰富,水质清洁,是西安市重要的水源地。 二、区位分析 是陕西制造业整合的重要平台,是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将在3~5年内建成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位于泾河以北,西铜高速公路以东,园区交通便利,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目前累计入区项目101个,总投资368.5亿元,已形成商用汽车、重型机械、新材料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总投资150亿元的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产值300亿元,未来将重点培育发展军民结合型装备制造业和精细化工产业。 三、规划设计依据 1、相关的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4_5讲第二章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第二章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第一节复习指导 一.城市道路设计的准备知识 (一)熟悉城市道路的设计原则 1.必须在城市规划,特别是土地使用规划和道路系统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2.要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考虑道路建设的远近结合、分期发展; 3.要求满足交通量在一定规划期的发展要求; 4.综合考虑道路的平面、纵断面线型、横断面布置、道路交叉口、各种道路附属设施、路面类型,满足行人及各种车辆行驶的技术要求; 5.应考虑与道路两侧的城市用地、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管线设施、街道景观的协调; 6.采用各项技术标准应该经济合理,应避免采用极限标准。 (二)掌握净空与限界 人和车辆在城市道路上通行要占有——定的通行断面,称为净空。为了保证交通的畅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街道和道路构筑物为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提供一定的限制性空间,称为限界。 1.行人 净空要求:2.2m;净宽要求:0.75~1.0m。 2.自行车 净空要求:2.2m;净宽要求:1.0m。 3.机动车 小汽车的净空要求为1.6m,公共汽车为3.0m,大货车(载货)为4.0m; 小汽车的净宽要求为2.0m,公共汽车为2.6m,大货车(载货)为3.0m。 4.道路桥洞通行限界 行人和自行车高度限界为2.5m,有时考虑非机动车桥洞在雨天通行公共汽车,其高度限界控制为3.5m; 汽车高度限界为4.5m,超高汽车禁止在桥(洞)下通行。 5.铁路通行限界 高度限界:电力机车为6.5m,蒸汽和燃机车为5.5m。 6.桥下通航净空限界 桥下通航净空限界主要取决于航道等级,并依此决定桥面的高程。 (三)掌握车辆视距与视距限界 1.行车视距 驾驶人员保证交通安全必须保持的最短视线距离称为行车视距。行车视距与机动车制动效率、行车速度和驾驶人员所采取的措施有关。行车视距一般分为停车视距、会车视距、错车视距和超车视距等。 (1)停车视距 停车视距由驾驶人员反应时间车辆行驶距离、车辆制动距离和车辆在障碍物前面停止的安全距离组成。

浅谈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意义

题目:浅谈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学号 XXXXXXXXX 姓名 XXX 专业 XXXXXXXXXXXXXXXXXXXXX 指导教师 XXXXXX 摘要:加快园林绿化美化的建设,建设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具有多姿多彩,五颜六色的城市园林美景。 关键词:城市园林绿化

目录 中文摘要 (Ⅰ) 目录 (Ⅱ) 引言 (1) 1、×××××× (4) ×××××××× (4) ××××××× (10) 2、×××××××××××× (18) ............结语 (113) 参考文献 (115) 致谢 (118) 附录 (121)

浅谈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的规模、数量和面貌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建设优美的环境已逐渐成为各城市的园林建设的也成为工作的重点。绿化是园林景观的主体,选择与应用好绿化的要素决定了园林景观的最终效果。 1 园林绿化树木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树种是城市园林建设的重点,关系到园林绿化的质量和效果。树种选择合理,不仅可大大提高绿化、美化效果,还可以节约建设投入与以后的管理养费用。园林建设树种的选择应满足栽培目的,应能够适应栽植地的立地条件,要选择的树种要来源广、成本低、繁殖和移栽较容易。总之,园林树种的选择应满足目的性、适应性、经济性三个基本的原则。 2 主要绿化树种选择 街道树 是为了满足美化、遮荫和防护等目的,在道路栽植的树木,是城镇绿化的主要部分。一般对街道树种的选择与配置有两种,一是单一树种配置,即一条街道应用一种树种,整齐化并便于管理;另一种则采用多树种配置,主要是因为单一树种可能在结构上具有不稳定的因素。道路绿化应统一的规划,根据道路级别,位置等条件来确定树种。选择树种要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城市风貌,避免树种的单一化,一般街道树以种植有一定冠幅的高大乔木为主,常绿与落叶树种比例要适当,既能遮蔽夏季的阳光又不影响冬秀的采光,同时不妨碍交通。 庭荫树 是指树冠浓密,形成较大绿荫的树木,常栽植于庭园、庭院、公园等绿地中,主要为了人们提供一个阴凉、避免日光曝晒和清新的室外休憩声所或作为景点装饰用。 孤植树

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六、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 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一条:“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2、《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绿化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的绿化投资交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安排绿化施工,并按绿化配套投资的30%向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缴纳绿化延误费。绿化延误费用于城市的公共绿化,其管理办法,按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绿化的,在审核用地面积时,应有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参加审核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原因无法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绿化面积标准的,由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按所缺面积绿化的造价收取绿化补偿费,用于异地绿化。未缴纳绿化补偿费的,规划部门不予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老城区的单项建设项目,无法安排绿化用地的,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审查批准,按前款规定减半缴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的收取标准及管理、使用办法,由省物价、财政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参加。 城市公共绿地、风景林地和市区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中历史文化遗址和20公顷以上公共绿地的绿化工程设计、

城市道路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XX路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单位: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第二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建设规模 (5) 第三章场址介绍与建设条件 (9) 第四章工程建设方案 (10) 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 (23) 第六章节能方案分析 (24) 第七章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 (28) 第八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3) 第九章招标情况 (35) 第十章效益评价 (36) 第十一章社会风险分析 (40) 第十二章结论与建议 (42)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名称 XX路建设工程 1.1.2 建设单位 秀有限公司 1.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和研究范围、内容 1、编制依据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006年)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D50-2001)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30—200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998年修订版)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研究范围及内容 (1)研究范围 本次编制范围为XX路建设工程 (2)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片区的发展规划、区域交通现状条件及发展趋势、建设条件等方面的深入调查和分析论证,对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等方面取得综合研究结论,为建设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1.1.4 编制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2、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城市人口分布和用地布局有较大变动的情况下,随之进行必要的调整,依然能满足需要。 3、结合XX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并且考虑到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对城市境内城市道路管网进行完善。 4、坚持科学态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既要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又要适合本工程的建设特点。 1.1.5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XX”的核心任务,大力实施“创新驱动、项目带动、强力推动、高端拉动、生态联动”的发展战略,全面启动“空港经济、海港经济”

市政工程中道路园林绿化的要点分析

市政工程中道路园林绿化的要点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城市绿化建设作为现代城市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地位越来越为重要。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建设的好坏,往往与城市形象的好坏息息相关。所以相关部门须认真对待市政工程中的道路园林绿化工程,以促进城市更好更快发展。本文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并联系当今市政工程中城市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工程中道路园林绿化建设的现存问题和要点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同行所借鉴。 【关键词】市政工程;道路园林绿化;要点;探讨分析中图分类号:TU986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310(2015)12-001-23 1前言 道路园林绿化作为市政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予以重视。想要做好城市的道路园林绿化,不仅仅需要合理地对栽培植物进行挑选、搭配,同时还应对种植的植物进行养护,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城市的绿化效果,使得城市的自然环境和人们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使城市的经济文化更好更快的发展。因此,道路园林绿化的工作必须受到重视,落实到

位。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道路园林绿化的实际情况,对市政工程中道路园林绿化的要点进行了研究分析,以期能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帮助。 2城市中道路园林绿化的意义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政府对环境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深。城市绿化作为当今世界的潮流,更是为各国所提倡。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不仅使城市风景更加优美,同时也能使人民的生活更加惬意舒适。因此,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2.1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在建设良好生态环境的道路上,农村生态环境一般较为良好,因此环境的建设重点还是在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市政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具有重要的地位。它通过对城市花草树木的种植、养护、管理,对城市里的环境进行改善、美化,使城市的价值不仅仅体现在社会方面,也体现在园林景观方面。道路园林绿化不但为生态环境的建设做出了贡献,同时植物数量的增多也使城市空气得到净化,噪声污染降低,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2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地位 道路园林绿化是城市绿化的一个重要部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包含的,共同为城市的美化做出着贡献。道路园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420-2007(2016年版) 目录 1总则 3基本规定 4竖向设计 5种植设计 6道路桥梁 6.1 道路 6.2 桥梁 7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7 园灯 7.9 标识 8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1总则 总则 1.0.1 城市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城市与自然共存,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1.0.2 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1.0.4 绿地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设计标准的规定。 3基本规定 基本规定 3.0.1 城市绿地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为区别“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单项绿地的总体规划统一称为绿地总体设计。 3.0.2 绿地设计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其用地范围既不能超出总体规划范围,更不得被任何非绿地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绿地的出入口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流量、标高、附近人口密度、人流量等因素。 3.0.4、3.0.5 城市绿地设计是一项工程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创作活动.要继承弘扬我国传统园林艺术精华,并借鉴吸收国内外绿地设计的先进理念和技艺,结合现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审美情趣,不断探索、创造具有中国特色、地方风格和个性特色的城市绿地。 3.0.6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必须符合法定比例。城市绿地内的水面大小差别很大,可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绿色植物种植面积采用按陆地面积大小确定比例。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时间:2007-10-18作者:来源:城市规划网 【导读】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 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 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建城[1993]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 圳市城管办: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编制、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 明。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 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 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 不少于5平方米;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入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少 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而积列2000年应不 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 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G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属 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引言 道路绿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就开始在路边种树,有了进行道路绿化的意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就命令在所有街道旁都要种上树,地方官吏就遵旨在他出巡行进的道路上,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XX作为六朝古都,早在元朝建大都之时,就在“市”的道路两旁种植树木;随着“三海”水系的形成,在河岸路旁也植了树,初步有了绿化与湖光山色相辉映、游乐与园林景观相交融的景色。栽植树木不仅给道路增加了艺术感染力,丰富了道路的园林景观。 解放前我国城市道路狭窄,路面质量差,有的人行道虽宽,但很少植树,只有少数几条道路上种了树,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道路绿化的雏形。解放以后,随着城市现代化道路交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城市现代化和城市道路建设的突飞猛进,我国道路绿化为适应新的功能要求,在不断的创新中发展提高,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绿化带宽阔、层次丰富、林荫夹道、景观多样、芳草如茵、行车通畅、行人舒适的现代化城市道路,形成了多行密植、层次丰富,落叶树与常绿树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

用大树绿化城市道路等XX城市道路绿化的特点与特色。 一、道路绿化在现代化城市中的功能及在大园林中的作用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尽情地享受到现代化带来的各种文明,与此同时也导致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密集、人工设施的充斥、机动车辆的增长、自然环境的污染等这些对环境的人为改变,使原有区域的碳氧平衡、水平衡、热平衡等因素随之改变。平衡被破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正在越来越突出地凸现出来。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步认识到,要在接受大自然赠与的同时,必须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城市中,特别是车辆拥挤的道路、立交桥和交叉路口等这些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大量种树、栽花、种草能起到人为强化自然体系的作用,利用绿色植物特有的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功能;吸收有害物质,减轻空气污染的功能;除尘、杀菌、降温、增湿、减弱噪音、防风固沙的功能等等生态效益,应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出路。 道路是城市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空间环境,在大部分的城市中,道路的面积约占所有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kevin Lych 在《城市意象》一书中把构成城市意象的要素分为五类,即道路、边沿、区域、结点和标志,并指出道路作为第一构成要素往往具有主导性,其它环境要素都要沿着它布置并与它

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

关于城市绿化的建议 城市绿化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等关系十分密切。搞好园林建设,不仅能够美化环境,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气候、防风防尘、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改善人民劳动、工作、学习与生活条件,增进人民的身体健康,对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县的城市绿化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城市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就是缺乏科学而长远的整体绿化规划,导致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常常挤占绿地,破坏为数不多的花草树木。 二就是绿化档次不一,发展不均衡,绿化类型单调,市区与小区绿化率比较低,城区绿化质量不高,速度不快。 三就是城市绿化管理不规范。 四就是一些人绿化意识淡薄,全县人民爱绿、护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开发商对庭院绿化、居住小区绿化重视不够,部分建设单位片面追求利益多建房,而减少绿化面积。 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为促进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建议如下: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绿化工作。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规定,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绿化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民生工程,增强搞好城市绿化工作的紧迫感与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的整体水平。

二、认真做好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工作。要立足长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城市绿化的长远与近期规划。建议规划中县区各主要区域应有与本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区域园林,包括小公园、广场绿地、街心花园等。 三、城市绿化建设要依法实施。县区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在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报前,必须先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绿地指标与绿化设计方案进行把关。凡达不到规定绿化面积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一次性缴纳所缺绿化用地面积易地绿化补偿费,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四、着力提升城市绿化总体水平。一就是加强道路绿化。要做到树、灯、楼、路通盘考虑,注重绿化与周围建筑及其它元素的与谐统一。二就是加强住宅小区绿化建设。小区周边主要种植高大乔木与绿篱,使小区与周围交通要道隔离。宅间绿地要因地制宜,见缝插绿,采用花园型、草坪型、棚架型、庭院型等方式,形成丰富多彩的绿地空间。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宜的公共绿地与颇具绥中文化底蕴、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心花园。四就是重视商业区与单位庭院绿化。深入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绿地认建认养、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等绿化美化活动。五就是加强城市立体绿化。积极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与室内摆花养草,提高城市的俯视绿化效果与空间绿化效益,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

城市绿化建设指标规定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06年9月4日点击量:8910【字体:大中小】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1993年11月4日建设部发布) 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6 m2。 (二)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 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

年应不少于6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7 m2。 (三)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 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8 m2。 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 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新建居住区经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 地比率不低于20%,次于道绿带面积占比率不低于15%。 (三) 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m。 (四)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民政部不能按上述标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

市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XX市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条为了促进乐山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精雕细刻乐山山水园林城市,结合乐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三)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 (四)《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 (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国发[2000]31号); (六)四川省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的通知》(川交公路[2001]132号); (七)《XX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八)《XX市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九)《XX市绿地系统规划》; (十)《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GB50180-93。 (十一)《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为XX市规划委员会和XX市规范管理局直管的城市规划区。 XX市中心城区分旧城区和新城区,其他区、市、县、自治县所辖城市的新旧城区由当地城市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XX市中心城区早城区范围为:肖公嘴滨江路南段旧大桥滨江路中段长江市场嘉定北路牛耳桥嘉定中路凌云大厦青果山路市委党校人民西路新村广场人民南路新村游园海棠路乐山工业学校—乐山师院滨河路肖公嘴。其余范围为中心城区新区。 第四条本规定有关术语含义为: (一)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二)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化、风景林地; (三)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四)绿化覆盖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覆盖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城建[1993]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编制、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 入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少于6 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而积列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X10 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X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倒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于20%,次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三) 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上述标准进行建设的单位,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 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G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第六条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基础情况等分别按上述规定具体确定指标,制定规划,确定发展速度,在规划的期限内达到规定指标。城市绿化指标的确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备案。 第七条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际准审核及审批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依法监督城市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城市绿化现状的统计指标和数据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发布或上报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

城市道路建设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城市道路建设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xx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为进一步支持和推动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研究探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快“山水人家、童话世界”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提升城市品位。自8月份以来,县人大财经工委多次到建设局开展调研,通过将近两个月的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小县大城”发展战略,致力打造“山水家园、童话世界”县域发展品牌,抓统筹、抓特色、抓提升,大力推进城市功能完善、品位提升,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乡规划进一步完善。初步构建较为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完成了新一轮《xx县域总体规划》、《和县城市环卫设施规划》、《xx县城排水规划》等规划和3个建制镇、11个中心村、94个规划保留村的规划编制,初步形成“重点突出、梯次合理、特色鲜明、相互衔接”的城乡一体规划体系。 城市空间不断拓展。构建“四横六纵”道路网和“一轴五园”绿化主框架,形成“一心三区”的发展新格局,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调整到22平方公里,县城建城区面积从2014年的3.6平方公里扩大到的6.2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63%,比2014年增加20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个百分点。 城市功能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建成仙宫大道、新建南路、城西路、城南路东段等城市道路,“四横六纵”道路网初步形成,建成城市道路88km,人均道路面积18.3平方米。建成中山广场、体育馆、新车站、浮云绿廊、浮云溪景观坝和仙宫大道景观带等一批市政设施和绿化景观,绿地面积达到18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2.2%,绿化覆盖率达37%,人均公园面积达12.48平方米。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长垄垃圾填埋场等大型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垃圾中转站11座,新建公厕10座,新增污水收集管网20.5公里,污水处理率达74.6%。完成一批城市夜景亮化工程,城市亮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市管理取得突破。“十一五”期间,通过“门前五包”责任制、“十禁十规范”活动、“四线两点”城市管理、“治旧控新”抓两违、市场化运作、人性化执法和程序化管理等举措的实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和省级生态县,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先后把18个城郊村和工业园区的生活垃圾列入环卫保洁范围,环卫保洁面积扩大到108万平方米,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梯级网络化处置格局,初步实现城

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报建全流程

. . 区发改委区规划局 区规划局 区规划局区规划局施工许可证 第一步:立项(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1.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二步:办理设计方案审批1.已立项的项目需提供立项批文; 2.有涉及政府办文单、批示、会议纪要、论证意见的需一并提供; 3.规划方案2份及包含规划方案cad文件的光盘1张(应包括设计说明 和设计图纸,设计图纸须采用苏州坐标系,以现势地形图为底图,管线工 程还需提供管线探测报告并如实反映现状地下管线的情况,道路工程还需 包含海绵城市设计方案); 4.所有管线类项目需先至燃气公司确认有无燃气管线; 5.涉及相关板块、河流、铁路、高速公路、轨道、管廊、军用光缆等均 需相关单位确认 获取发改 批复 获取规划方案 审定意见书 第三步:办理选址规划意见书1.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2份 2.建设项目位置图(有坐 标) 3.经批准的方案 4.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 获取项目规 划意见书 规划设计红 线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表 1.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2份; 2.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环评审定 意见各1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附图及规划条件复印件及 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4.规划红线图8—10份(建设单位、镇建管所、 村委会盖章); 5.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方案批前公 示 第四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五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2份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施工图2套及光盘1张 4.各专业管线的施工图1套及光盘1张(综合 管线工程提供) 5.市政工程竣工测量委托书1份 6.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 土地批复 施工、监理 招投标及合 同备案 质监、安监 备案 资金保函、 证明 清单、标底编 制及评审 施工图设 计完成 工程开工 三通一平 施工图审查地勘先期审查

城市道路绿化现状分析及建议

城市道路绿化现状分析及建议 1、绪论 绿色是21世纪城市的生命和文明的标志。城市道路景观是城市景观的核心。随着城市的发展,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道路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道路以线的形式分布于城市,联系着城市中分散的“点”和“面”的园林绿地,以此组成完整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城市行道树作为城市园林绿化的骨干树种,在创造优美城市环境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滕州市城市园林建设突飞猛进,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道路绿化也同样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的道路绿化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特别是行道树的品种的选择及种植养护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杭州的城市绿化水平,通过对我市行道树种植现状的分析,提出进一步丰富城市行道树树种的对策和建议,以便为我市的道路绿化、绿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2、我市城区道路行道树现状分析 我市自70年代开始种植行道树。主要分布在新兴路、府前路、荆河路,善国路、龙山路等,品种有法桐(悬铃木)、

垂柳、国槐等品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新修城市道路的不断增加,行道树的品种不断增多,主要有栾树、白蜡、银杏、青桐、广玉兰、大叶女贞等,但由于立地条件差,地下管线多以及其它原因造成广玉兰、大叶女贞等常青树种生长缓慢,长势很弱、遮荫效果差而得不到广泛推广。而法桐(悬铃木)适应性强、生长快、无病虫害、遮荫效果好,使我市荆河路、龙山路、府前路、新兴中路形成了以悬铃木为主的行道树格局,受到了市民的广泛认可。 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城市道路建设不仅出现了量的增加,也出现了质的飞越。先后新建和拓宽了龙泉路、北环路、西环路、北辛路、打通了塔寺北路、新兴北路等。随着城区道路建设大刀阔斧地改造,道路绿化也不断呈现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感觉。行道树树种逐渐多样化、色彩化,广玉兰、大叶女贞等常青树种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3、目前行道树应用存在的问题 我们调查了我市城区种植行道树的主要主、次干道14条,共种植行道树9个树种。树种主要为法桐(悬铃木)、银杏、国槐、广玉兰、大叶女贞、垂柳、栾树、青桐、白蜡等。按行道树的树种、生长现状、景观效果等方面进行归纳分析,我市的行道树应用还存在有如下问题: 3.1 树种相对比较单一、开发利用工作薄弱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通知 (城建[1993]7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参照各地城市绿化指标现状及发展情况,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后编制、修改城市绿化规划和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四日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 入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而积列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比率。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规定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1993年11月4日建设部发布) 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 (二)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 (三)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平方米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平方米;到2010年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四条 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经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 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新建居住区经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 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于道绿带面积占比率不低于15%。 (三) 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米。 (四)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民政部不能按上述标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 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 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第六条 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基础情况等分别按上述规定具体确定指标,制定规划,确定发展速度,在规划的期限内达到规定指标。 城市绿化指标的确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备案。 第七条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标准审核及审批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依法监督城市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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