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新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新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新社团成立

申请流程

为了更好的繁荣校园文化,弘扬社联、社团精神,社团联合会欢迎更多有特色、有生命力的学生组织加入到社团联合会这个大家庭,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前准备工作

1、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确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2)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

(3)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

(4)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出负责人;

3、准备工作就绪后,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3#119)领取新社团成立申请表,并逐项详细填写。内容包括:新建社团名称、申报人姓名及单位、第一发起人及其他发起人、指导老师姓名单位及意见、申报原因及计划设想。

注: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济来源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申请过程

1、将新社团成立申请表、社团章程、活动计划及其他各方面补充材料一并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首先由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对其章程进行审核并批示。

2、然后交由社团联合会活动部对其活动计划审核并批示。

3、之后移交到社团联合会主席,进行最终审核批示。

4、最后由社团联合会提交到团委进行全方位审核。

注:(1)在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审核时间不得多于一天,在社团联合会总审核时间

不得多于三天。

(2)社团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向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A、社团的章程草案;

B、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C、所聘请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意见。

D、社团联合会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3)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院团委

审批,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学校原则上只批准一个。

三、申请通过后工作

1、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2、新社团提交一份本社成员档册(包括:姓名、专业班级、家庭住址、个人联系方式、宿舍号码及一寸个人照片),交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3、与社团联合会签定协议,明确双方关系及责任。

4、社团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章程、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附: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一.社团组建及注销解散制度

(一)社团的组建程序

1.社团分为文学、艺术、体育、实践,其它5类社团(见附录)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2.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确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2)有5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20人;

(3)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

(4)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出负责人;

(5)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济来源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3.社团登记

(1)社团由发起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登记,社团联合会审查后,在一周内报院团委审批。

(2)社团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学生证,向社团联合会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A、社团的章程草案;

B、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C、所聘请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意见。

D、社团联合会或申请人认为需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3)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院团委

审批,校团委批准后,社团正式成立。

(4)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学校原则上只批准一个。

(5)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二)社团的注销和解散

1.社团内部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提出注销申请。注销学生社团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注销,经批准解散的社团也要张榜公布,收回会员证,并妥善处理遗留的经费和物资,除属个人的东西归还本人外,其他剩余部分应上缴学校。

2.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社团应当解散:

(1)社团会员长期不足10人者;

(2)连续半年机构瘫痪,未进行正常活动者;

(3)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

(4)社团活动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

(5)每学年在指定时间内不进行社团登记注册者;

(6)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3.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住所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社团类别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适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的成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社团,没有必要成立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4.社团注册

(1)已成立的社团每年(九月至十月)均要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需向管理部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A、上一年度社团的活动情况总结;

B、上一年度社团的财务收支报告及物品清单;

C、社团及社团负责人的变更情况;

D、社团本年度的主要活动计划;

(2)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社团联合会备案。

(3)社团从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以自行解散处理。

社团由于出现以上情况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有权解散该社团或暂时停止该社团的日常活动。社团由于以上情况而导致不良后果的,院团委有权按相关规定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5.已注销、解散或被停止活动的社团,任何人不得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6.社团解散时,必须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下核算财物,并上缴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己有,核算的账目要上报院团委并向解散的社团社员公布。

7.已注销、解散或被停止活动的社团,任何人不得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二.社团负责人权利义务及产生罢免制度

1.社团实行社长负责制,社长受社团联合会领导和社团全体成员监督,须保证社团活动的健康向上和安全开展,对社团的一切活动负全责。

2.社长作为社团的负责人,对社团享有最高领导权。对本社团的一切活动进行领导、决策。享受学生干部待遇。

3.社长作为社团的负责人,有义务按时参加社长大会,做好社团工作。以及时将社团动态反馈给社团联合会,确保社团联合会政策及时、正确地传达到社团中去。

4.社长作为社团联合会的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每年的六月上旬进行社团负责人换届选举。选举的具体按排由社团联合会与院团委协商后下发换届通知。(具体根据各社团章程)

5.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正式注册的学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并具备相应社团的专业知识。

(3)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团负责人。

(4)遵纪守法,以身作则。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1)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院团委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的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3)有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事项者。

7.社团负责人若有下列情况将给予免职处理。

(1)不服从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领导者;

(2)未经院团委批准,擅自利用社团进行有偿活动者或以各种方式私自占有集体财产。

(3)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分配的任务,有两次不参加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三次未按时完整上交材料者;

(4)组织活动负重大责任者,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5)所负责社团两个月无活动者。

(6)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7)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行政处分者。

(8)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

8.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办法

(1)各社团由现任社团社长召开本社团成员大会民主选举的形式推选出四至五名候选人(候选人的产生原则上是从该社团管理从人员产生),将其

名单上报社团联合会并由社团联合会上报院团委,经由社团联合会及院

团委统一组织应聘演讲,深入调查等多方面考核后方可正式任命,并公

布备案。(各学生社团召开社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

联合会干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

(2)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3)各社团负责人产生之后,由各社长提名其社团各部门负责人,并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核同意之后,召开全社社员大会,进行民主表决。通过后上

报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布备案。(各学生社团召开社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

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联合会干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

9.社团负责人的罢免办法

(1)社团负责人所在的社团,由5名以上社员发起人提出罢免案,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深入调查等多方面的考量,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该社

团全体社员大会,对罢免案进行全体表决,如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同

意,则罢免案通过并上报院团委,由社团联合会在深入调查后任命新的

该社团负责人。

(2)罢免案应包括下力事项

A、被罢免人所在的社团

B、被罢免人所被罢免的理由(如经调查发现理由并非如此属于瞎编子虚乌

有,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将追究其责任)

C、发起人的签字

(1)如罢免成立,该社团负责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校规校纪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公安部嫩处理

(2)如罢免不成立,将根据事情情节,追究其发起人的责任

三.社团会员管理制度

1.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均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及经费的支出情况,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3.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登记管理部门反映问题和情况。

4.社团会员有优先参加社团活动的权利,并享受社团给予的待遇。

5.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社团会员有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义务。

7.社团会员有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的义务。

8.学生社团实行会员制,被任一社团吸纳为成员并缴纳相应的会费后,填写《社团成员登记表》,将由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签发统一的该社团会员证。其

个人资料将在社团联合会统一备案,会员证仅作证实会员身份,不具备其他效力。(学生社团会员每学期初将在社团联合会备案注册一次)

9.社团会员享有本社团成员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成员的相关义务。

10.社团会员如果退出所在社团,须向本社团提出申请,由学生社团除名。

四.学生社团组织管理制度

1.社团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社团必须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社团必须具有公开、透明的人事选拔制度。

2.每学年初,各学生社团统一上报人事变化情况(如社团管理人员辞职需要从新选拔、该社团的实际人数等)

3.社团管理成员人数应不多于5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社团联合会批

准才可增加人数。

4.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每周至少有一次例会,讨论社团事务(例会时间

需上报社团联合会已备统筹安排)。

5.学生社团的内部组织机构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若因社团组织机构不

能正常运转而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其提出整改意见。

6.社长及其他社团社团管理人员的换届时间为每年的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

7.各学生社团召开会长换届选举会议时必须邀请至少一名社团联合会干

部参与监督,否则换届无效。

8.社长及其他负责人均不得以私人或社团名义在学校内,外开办培训班

或其他非法组织,一经发现,立即撤消其职务,并上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9.社团负责人在活动过程中有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其个人要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四十三条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违反规定的社团,有权予以批评教育。如

社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可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2)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3)不遵守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各项规定或不接受相应指导;

(4)财务支配出现了混乱或者较大的错误。

五.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规定

1.社团联合会经院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

案和监督,学生社团的备案工作于每年的九月份进行;同时对学生社团实施

年度检查。

2.社团联合会负责受理社团成员的申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

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3.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在每学期初上交上一学期的工作总结、财

务报表及本学期的简要活动计划等相关书面材料。

4.学生社团每年秋季学期总体招收一次新成员,在完成招收新成员的

工作后一周内,需向社团联上报招收人数,每年春季学期评选出的优秀社团,学生社团一般于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初招收新会员,具体时间、地点由社团联

合会统一安排。

5.各学生社团收取会员费,每学年不得超过一次,优秀社团不得超过30元。其他社团一律不得超过20元,除办培训班、学习班的社团之外(各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应由社团联合会批准)。如有特殊情况,应报请院团委和

社团联合会批准。

6.社团的会费使用要公开透明,要按时向会员及社团联合会报告。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若为筹集社团活动经费所需,应经报请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和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否则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8.学生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出具广告、公告等必须署名“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ΧΧ社团”字样,严禁以社团名义私刻公章,可以自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但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批准。

9.社团出版海报,举行自我宣传活动,须先将其内容概要、时间、地点上报社团联合会及团委审批,并由社团联合会及院团委复检、同意后方可张贴。社团张贴海报和通知时,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10.申请社团活动注意事项

(1)社团举办以下活动要实行向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申请报批制度:

A、社团独立及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B、与校内其它任何单位联合开展活动;

C、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活动;

D、从校外邀请的讲座,报告等活动;

E、收取费用的活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F、涉及宗教,民族等问题的活动;

G、邀请校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采访活动;

H、其它有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大活动。

(2)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须在开展前五天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物资申请须提前三天,经审核同意后,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书面材料应包括:

A、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

B、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C、挂靠单位或辅导教师的意见;

D、经费来源、活动方式及经费开支预算;

E、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3)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4)社团活动的开展,须通知社团联合会或院团委有关负责人参加。

(5)禁止一切商业性质的活动,涉及企业赞助的活动,对企业只能做一般性的宣传。

(6)社团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时,要报请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批准。(7)企业的赞助经费及物资必须上报社团联合会院团委,并在社团联合会的监管下使用。

(8)活动必须提前三天作作有效宣传且必须及时通知会员。

11.凡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相关社团要积极参加。

六.社团经费及物品的管理规定

1.社团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会费、社会赞助及上级主管部门拨款,赞助等。

社团所有资金均由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2.社团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社长、副社长不得担任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经费及物品的收入和支出。社团须定期公布经费及物品的收支总结报告,以便社团联合会检查及社团的会员监督。

3.社团解散时,经费和物品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经费和物品清单。

4.其它具体规定:

A、社团收取会费必须及时将会费收取情况通报社团联合会和院团委。

B、社团将会费的60%交学生社团作为社团日常管理基金。

C、社团会费只能用于社团开展活动,严禁将会费用于大吃大喝。

D、社团财务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种支出须有正规票据,并要求有社团负

责人签字。

5.社团的其它经济活动应符合学院有关条款。

6.社团活动资金报销

(1)资金报销是建立在该社团活动事先通过社团联合会及与院团委批准的前提下,如未经批准将不予资金报销,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资金报销金额原则上是建立在本社团上缴的会费金额范围内。

(3)资金报销时必须出具正规的收据,如发现伪造,过期等收据可以拒绝报销。(4)有效票据

A、青岛市统一的发票联

B、有出卖方的单位名称、售货人员签字、时间的收据

(5)资金报销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构成社团活动的重要资金用处

7.经社团联合会负责人签字的票据方可由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人员予以报销。8.资金报销的有效期为一学期,即本学期花的钱本学期报,逾期将不予报销。9.各社团通过合理和合法途径获取的校内外赞助,须报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团财务检查范围,如数额较大,须有银行转账的可拨入院财务帐

号。赞助费500-1000元或1000元以上,须分别取10%或15%上交至

社团联合会管理,作社团管理之用。

10.社团须专设一名财务秘书负责管理社团经费收支,另设一名财务秘书负责记账,两人相互监督。每月须按时将账本、原始凭证以及财务报表提交社团联合会查阅。

11.社团联合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并在每学期末向全院公布各社团财务情况。对财务情况混乱的社团,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整顿,并暂停其活动直至问题解决。情节严重的社团,将予以注销。

12.各社团的财务状况将作为期末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七.学生社团的考评制度

1.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对每学期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每学年春季学期将对全院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审,将对评审出的优秀社团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实施办法见附表)

八.违纪处罚制度

1.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1)未向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登记或逾期未注册的社团但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2)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3)开展的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

(4)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活动者。

(5)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

(6)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

(7)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八章之规定者造成严重后果者。

(8)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对违纪社团及责任人的处理

(1)对社团责任人和主要责任者的处理。

A、违反上述1、2、3、4、5、7、8款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B、违反第6款,金额在500元以下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

分;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

除学籍处分。

C、因在社团活动中违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

不得再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2)对违纪社团的处理

3.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1)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2)不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及社团联的规定和指导;

(3)财务制度混乱;

(4)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5)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6)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7)持续两个月无正式负责人且不进行活动的社团;

(8)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4.学生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解散。(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正常社团活动;

(2)散布违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的;

(3)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且未加整改或整改无效的;

(4)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以有效制止的;

(5)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6)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5.对社团集体处罚形式有:口头批评、警告、通报批评、吊销注册证明。

九.附则

1.本条例适用于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社团联合会所属各类学生社团。2.学生社团有权利对本制度提出异议,并通过社团联合会讨论修改。

3.凡是以前规定和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4.本条例由院团委和学生会社院部学生社团共同制订负责解释,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院团委,由社团联合会负责监督实施。

5.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效,各社团必须严格遵守。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新社团成立流程

成都大学学生社团成立 成都大学学生社团成立 (1) 一、流程图 (1) 二、申请前需注意的问题 (1) 1、协会类型 (1) 2、发起人 (2) 三、申请所需材料及相关规定 (2) 1)申请所需材料 (2) 2)相关规定 (3) 四、审批过程 (3) 1)递交材料 (3) 2)预答辩 (3) 3)审批 (3) 4)注册 (4) 5)其他 (4) 附件 (5)

一、流程图 二、申请前需注意的问题 1、协会类型 需注意目前校内有无类似协会,对同类型社团不予批准。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具有可行性。 2、发起人 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学生。发起人数为十以上(包括十人)。成立后协会人数应不低于30人,且有总负责人。 三、申请所需材料及相关规定 1、所需材料 申请一个协会需要八种材料: 《新社团章程》 《新社团成立申请表》

《新社团成立申请书》 《挂靠单位表》 《指导老师简历表》《社团负责人资料表》 《社团年度注册表》《发起人资料表》(见附件) 2、相关规定 协会名称 协会名称应简洁明了,且应当与学生组织的性质一致,新成立的社团的名称应包含“学生”字样,社团全称应冠以“成都学院某某协会”,社团组织正式活动或公开发放宣传品需使用全称。 指导老师及挂靠单位 指导老师为本校在职教职工,挂靠单位原则上为指导老师所在校、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或科研单位。 四、审批过程 1、递交材料 新申请成立的社团需向成都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新社团申请书、新社团章程、发起人(10人以上)、社团主要负责人简历及其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和所在院系团委审批意见(加盖公章)、指导老师简历(签字)及所在单位党委审批意见(加盖公章)以及指导单位书面意见(加盖公章)。 2、预答辩 社联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组成评议组对申请成立新社团的发起进行预答辩(预答辩时全体发起人到场,以保证问题尽可能得到反映,交

社团成立模板

四新社团申请成立 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沈阳建筑大学学生社团联会审批。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必须按照性质进行登记,学生社团分为文学艺术、体育竞技、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四大类别,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 学生社团登记成立后,应当每学期在指定日期内到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注册。 (一)新社团成立要求 1、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社团立意清晰,目标明确; (2)由2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且指定一名发起人作为社长,社长必须具有开展学生社团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对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 (4)需一名与社团专业性对应的教师作为社团指导老师; (5)有规范的章程与内部管理制度。 (二)申请成立新社团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校社联提交相关材料: 1、提交《沈阳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详见附录2) 2、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表; 3、社团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4、社团成员登记表; 5、学生社团章程草案;(章程内容及示例见附则1) (三)参加新社团成立答辩会要求: 1. 准备演示长度为3分钟的演讲加PPT或视频; 2. 演讲需讲明 (1)社团的性质及宗旨; (2)社团申请成立的原由; (3)社团一年内打算举办的活动。 3. 至少有20个发起人到场参加答辩会。 (注:新社团成立答辩会每学期第四教学周举办,且每学期只举办一次,如想申报成立社团,请及时上交材料) (附则1)学生社团章程内容 学生社团章程应适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社团名称;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以及财务收支详细信息;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流程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社团活动申请流程图

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 社团活动申请详细流程图 不通过 活动筹备 (社团需拟定策划书,估算活动预算,绘制宣传海报) 准备申请活动的相关资料 (社团需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填写(书写)各类物资申请表(书)、各类场地申请表(书)、各类支援申请表(书),制作宣传海报、横幅、宣传单样板) 活动举办前七个工作日,将活动资料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社团活动经费申请表各两份,活动策划书两份,各类物资申请书、各类场地申请书、各类支援申请书各一份,宣传海报、横幅、宣传单各一份) 资料退还社团 (退还原因:上交时间与活动开展时间的间隔不足7个工作日;活动申请资料不 全;活动申请资料所填内容不全、不对。)

否 决 否 活动方案 决 活 动 通 方 过 案 社团联合会审批活动 ★不需要申请经费的活动仅由社团联合会 (社联办公室审批活动申请书,综合各部门意见对活动进行可行性评估;社联外联部审批活动策划书及各类物资、场地、支援申请书;社联宣传部审批活动宣传海报、横幅、宣传单、广播稿、新闻稿样;社联办公室审批活动经费申请) 资料退还社团 (否决原因:活动申请资料所填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活动方案可行性较低;活动意义不大。) 资料退还社联 (否决原因:活动 申请资料所填内容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活动方案可行性较低;活动意义 不大。) 活动审批通过,社联各部门辅助社团筹备活动 (社联办公室代理上交或转交各类物资、场地、支援申请书,代理预支活动经费并入档保存) 学院团委审批活动 (学院团委主要对活动方案可行性、活动意义进行审批,并以此决定是否下拨活动经费。)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社团协会等成立流程及材料

协会成立流程及相关材料 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说明: 一、业务主管单位:在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二、名称:(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上述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徐总,下面是社团成立的程序及相关材料,如要进行申请,请您首先确定我司做为发起人,将要成立的协会名称,主要业务范围等大概内容,据此,您来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与之沟通。以上其他条件可在后续逐步确认。

申请成立的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包括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申请筹备成立阶段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下述);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60个工作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同意筹备成立批复; 申请成立登记阶段 (3)发起人在收到同意筹备成立文件后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4)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在“中国社会组织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上填报成立登记材料; (6)网上填报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下述),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成立登记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完毕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社团活动流程

社团活动流程 社团举办活动具体流程 一(活动申请部分: 1. 社团活动首先应征得各自指导老师的同意或请老师 提出相应意见 2. 社团向社团部提交活动策划,由社团部审批并提出相 应修改方案,经社团部同意后方可开始填写活动申请 表。 3. 社团将填写完整的活动申请表连同修改后的活动策 划提交社团部,经审核同意并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签 字后方可交到学生会办公室盖章。 4. 学生会办公室只有在见到社团部部长或分管副部长 的签字后方可为其在申请表的相应位置盖章。 B6-107) ( 5. 社团只有在申请表经学生会办公室盖章后方可将申 请表和活动策划提交院团委,经团委指导老师审核同 意后在指导单位栏内签字盖章。(J11-402) 6. 社团只有在申请表盖两章签三字的前提下方可将申 请表和活动策划提交校社团联合会,经校社团联合会 审核同意后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大活307) 7. 社团只有在申请表盖三章签四字的前提下方可将申 请表和活动策划提交校团委办公室,经指导老师审核 同意后方可在相应位置签字。(大活214、张建英老

师签字) 8. 社团只有在完成前七步的情况下方可将活动申请表 和活动策划提交行政楼校团委办公室盖章。(行政楼 318) 9. 社团须在完成以上所有流程后将活动申请表复印两 份(共一式三份),原件送校社团联合会保存,复印 件社团部和社团各留一份。 二(活动总结部分: 1.社团须在活动举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总结材料上交校社团联合会和院社团部保存。 2(社团须在三至四个工作日之内将活动总结材料及时上交院团委,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活动状况。 3.社团部须每隔三至四周及时向院团委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及近期社团动向。 注:社团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表、三五百字左右的文字总结材料,附五至十张活动照片。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流程图2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流程图 一、活动开展 社团活动开展分为特殊活动和一般活动,特殊活动解释为:预算超过500元或者是社团精品活动、影响面广、参与人员多、能体现社团特色的活动,如社团招新、晚会、演出、联赛、校外活动等;一般活动解释为:协会日常训练、上课、讲座、会员交流会、影视欣赏等 1、特殊活动开展流程图 学生社团 未通过,修改 校 社 联 各 部 门 按 分 管 主 席 安 排 协 同 配 合 社团幵展活动 活动结束后五日之内将活动申 请、方案、记录文字、图像、 活动总结、新闻稿件交到校社 联办公室 校社联分管副主席,做相应安排,并 通知活动主办方按要求幵展活动 活动完一周之内拿正规专用票 据(发票涂改无效)向校社联 监察部报帐,材料提交不齐的 不予报账 审批通过

2、一般活动开展流程图

学生社团 审批通过 未 通 过 , 修 改 学生社团提出具体方案 交到校社联策划部 校 社 联 各 部 门 按 分 管 主 席 安 排 协 同 配 合 社团幵展活动 活动结束后三日之内将活动申 请、方案、记录文字、图像、 活动总结、新闻稿件交到校社 联办公室 拿正规专用票据(发票涂改 无效)向校社联监察部报帐, 材料提交不齐的不予报账 校社联分管副主席,审核并做相应指 示。策划部通知活动幵展

备注: 1、特殊活动申请、方案、经费预算、相关附带申请说明(eg:场地、经费等) 在活动计划开展时间20日之前交到分管副主席处审批,一般活动提前7天。 2、方案格式(电子版或打印):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意义、活动方式、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经费预算(奖品最高价值3 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 3、活动所需证书由校社联统一打印,提前一周申请。 4、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要交报名费的,经团委老师处审批后才能收取。 5、校内请柬统一用彩虹纸打印。 6所有比赛获奖情况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交校社联办公室。 7、需要手写的文件统一用A4打印纸黑色水性笔书写(其他类型笔禁用),禁 止涂改 8、严禁跳跃程序办理活动申请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社团成立申请流程 登记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发起人准备好筹备登记所需材料后送延边州民政局二楼民间组织管理局。乘、、、、路公共汽车到工业学校、州民政局下车既是。(延吉市爱丹路号)。进行名称等事项的预先审核,经核准同意后受理。 (二)论证和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要召开论证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对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三)批准筹备审批办根据论证意见和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分别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通知。 (四)开展筹备工作发起人领到筹备通知后,在个月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吸纳会员、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执行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进行资金注册、租赁办公场所、准备成立登记所需材料等等。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不得召开成立大会。 (五)批准成立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结束后,将成立登记所需材料报送审批办受理。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提出审批意见,报主管局长签字后,下发同意成立该社会团体批复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备案社会团体登记后,需将以下文件送审批办备案。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式样(公章、法人章、财务章)、银行开户证明(提交复印件);.社会团体设立的内部机构和举办的实体;.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办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换届、新增负责人均需履行备案手续,新增的负责人要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党政干部、军队干部在社会团体任职,需按有关规定提交批准文件)报审批办备案。 办理时限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成立登记,自受理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 其他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取得成立批复和《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后,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刻章、购买会费票据、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备案等事宜。 .刻章。到公安局备案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成立协会流程要求

1.社会团体建立流程 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成立筹备机构(6个月内召开成立大会)。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 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 ⑤有固定的住所; 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 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 ②7个以上发起单位加盖发起单位公章的可行性报告。 ③发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④发起单位在社会团体活动地域、领域内具有社会认识的权威性、代表性、影响力和资质的相关资料。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应提交行业分类的依据材料。 ⑤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承办人办理注册登记事宜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一式2份,其中《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3份。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发起人为7个。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

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③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产权人无偿提供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产权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注明期限;租用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和租赁协议。⑤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分别说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职业、简历等身份情况。⑥验资报告。发起人确定开户银行后,持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社会团体开设银行账户证明书”开设临时银行账户,注入注册资金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⑦《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筹备工作符合要求;②章程内容完备合法;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力的刑事处罚,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⑤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会员在区域分布上具有广泛性。(12个地市分别有10家左右企业会员)⑥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⑦申请筹备时无弄虚作假行为;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⑨无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筹备过程和召开成立大会、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等情况;②成立大会通过的章程;③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纪要;④选举的负责人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成立登记申请表》;⑥《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⑦《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⑧《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⑨《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

社团成立管理办法【模板】

一、社团成立管理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依下列五类进行登记:思想政治类、科技创新类、文学艺术类、志愿公益类、职业发展类、创业类、体育类。每个社团能且仅能申请登记一种类别。 第二条校团委根据工作要求指导和监督学生社团相关工作。 第三条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3个以上,社团成立且招新后会员数不少于30人;发起人要成立筹委会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第四条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进行统计等活动时可以使用简称,但社团对外宣传、举行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且与自身学生组织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新成立社团原则上应包含“学生”字样,社团需冠以“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五条新成立社团需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有一个指导单位。指导老师为本校正式教职工,指导老师中必须有一位为思政类教师(包括院系辅导员、校团委老师、学校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指导单位为指导老师或主要社团负责人所在校、院(系、所)党政部门、教学或科研单位。 第六条社团可聘请若干专家、教师或社会人士,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但须事先经指导老师、指导单位审批同意。 第七条在征得校团委同意后,可自备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以便开展工作。社团不可刻制任何圆形办公图章。

二、社团成立流程 第一条申请前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起人: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3个以上,社团成立且招新后会员数不少30人;发起人要成立筹委会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第二条申请所需材料 社团成立申请书 社团章程 第三条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社团筹备委员会按照要求、参照附件模板准备申请材料。 2.上交指导单位审批 由社团发起人向意向指导单位提交完善后的申请所需材料,接受指导单位的审核后(审核形式由指导单位自行决定,例如电话核实、谈话、答辩等形式),指导单位填写意见为“同意成立”。 3.注册 在学指导单位审批通过后,则申请社团予以批准。之后社团按照当学期学生社团登记注册流程进行注册。社团试运行一个学期后方可正式成立,且不可以参加当学期学生组织统一招新。 4.其他 新成立社团应与学校团委保持密切联系,按要求接受学校团委组织的培训工作。 三、附件 附件中为申请所需文件的格式,请参照使用: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参考样式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指导单位审批社团成立细则(参考)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流程图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流程图 一、 活动开展 社团活动开展分为特殊活动和一般活动,特殊活动解释为:预算超过500元或者是社团精品活动、影响面广、参与人员多、能体现社团特色的活动,如社团招新、晚会、演出、联赛、校外活动等;一般活动解释为:协会日常训练、上课、讲座、会员交流会、影视欣赏等 1、特殊活动开展流程图 学生社团提出具体方案交到校社联分管主席处 校社联主席团组织讨论、审批 校团委---老师审批,并将信息反馈到校社联主席团 活动完一周之内拿正规专用票据(发票涂改无效)向校社联监察部报帐,材料提交不齐的不予报账 活动结束后五日之内将活动申请、方案、记录文字、图像、活动总结、新闻稿件交到校社联办公室 学生社团 社团开展活动 审批通过 校社联分管副主席,做相应安排,并通知活动主办方按要求开展活动 未通过,修改 同意 批准 批准 校社联各部门按分管主席安排协同配合

2、一般活动开展流程图 备注: 1、特殊活动申请、方案、经费预算、相关附带申请说明(eg:场地、经费等)在活动计划开展时间20日之前交到分管副主席处审批,一般活动提前7天。 2、方案格式(电子版或打印):活动目的、活动主题、活动意义、活动方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经费预算(奖品最高价值3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 3、活动所需证书由校社联统一打印,提前一周申请。 4、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要交报名费的,经团委老师处审批后才能收取。 5、校内请柬统一用彩虹纸打印。 6、所有比赛获奖情况在活动结束后一周交校社联办公室。 7、需要手写的文件统一用A4打印纸黑色水性笔书写(其他类型笔禁用),禁止涂改。 8、严禁跳跃程序办理活动申请。 9、超市电脑小票、收据、发货清单无效。 10、公车小票交院团委谢老师处统一粘贴。 11、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交新闻稿及活动照片(电子版)至院团委x 老师处。 12、各社团开展活动的时间以批准后方案的活动时间为准,主管副主席对其分管的社团活动开展时间进行监督,杜绝无故拖延。 13、社团开展中、大型活动时,该活动主持人须在活动开展一周前接受分管副主席的考核,不合格的主持人要进行更换。 学生社团提出具体方案交到校社联策划部 活动结束后三日之内将活动申请、方案、记录文字、图像、活动总结、新闻稿件交到校社联办公室 拿正规专用票据(发票涂改无效)向校社联监察部报帐,材料提交不齐的不予报账 学生社团 社团开展活动 审批通过 校社联分管副主席,审核并做相应指示。策划部通知活动开展 未通过,修改 同意 校社联各部门按分管主席安排协同配合

学生社团成立注意事项及流程

学生社团成立注意事项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1-3-7 23:01:16 来源:本站作者:社团联合会点击:21 【大中小】 第一条社团成立注意事项及成立社团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二)社团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人 (三)有明确的学生社团宗旨 (四)社团的章程要符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的 要求,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自身性质、特色的社团名称。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损害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名称。社团的名字应该体现社团的特点和性质,名字含糊不清者不能予以注册。 (五)社团活动内容必须积极向上,适应时代潮流,能反映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有利于活跃校文化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有利于提高技能、锻炼才智、使同学们的兴趣爱好得到健康的发展并以不影响学生社团成员的正常学习为原则。 (六)社团在进行注册时,若发现有社团宗旨互相冲突或活动内容重合等现象,原则上不予以批准注册,特殊情况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注册。 (七)社团活动经费有正当来源并有健全的管理办法。 第二条社团必须有自己独立的章程,章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团的名称 (二)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三)社团活动的形式、内容、范围等相关事宜

(四)社团组织机构、人员设置、挂靠单位 (五)社团日常管理规定 (六)社团招收会员的条件及是否收费 (七)会员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有明确的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对挂靠单位规定如下: (一)挂靠社团和挂靠单位的性质 挂靠社团性质上仍属鲁东大学大学生社团,对外可称鲁东大学×××学院(部门)×××社团,仍享受学校社团一切权利和义务,并接受校团委的统一指导; (二)挂靠的原则和方式 1、学生社团应本着有利于自身发展和有利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自主寻求挂靠相应单位,在此过程中可委托校团委、社团联合会与相关单位协商挂靠事宜; 2、学生社团与拟挂靠单位本着双方自愿原则,并报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3、在挂靠期内,挂靠条件不能满足时,挂靠关系自然解除,原挂靠社团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规划。 (三)挂靠社团的管理 1、管理模式 (1)、校团委和挂靠单位对挂靠社团实行双重管理,日常管理和指导以挂靠单位为主;

创建社团活动流程[1]

思考篇 思考一:为什么要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首先你要清楚你为什么要创建一个新的社团。如果你是因为从社团而得到某些金钱利益的 话,那么我劝你尽早打消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的想法。如果你想寻找有共同志趣爱好的同学, 如果你想帮助同学获得更多的某一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聚集更多的同学开展公益活动等, 那么你就开始着手准备成立新社团的材料吧。 思考二:你想申请的社团可与现有社团重复? 解决这个问题,你首先要到校团委社团管理委员会问下现在学校是不是有你要申请的社团存在,如果有,那么你就不要继续忙活了。如果没有,那么你还要继续思考。 思考三:新社团的大致活动有多少? 也就是说,你要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以后要做些哪些活动。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兴起,去到学 校申请个社团玩玩。如果没有活动可作的话,那么你这个社团存在的必要性就很低了。所以 一定要想清楚,新社团能在一个学期至少开展三个有意义的活动么?如果你有把握能开展相 当有量也有质的活动,那么你就可以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准备了。 思考四:新社团开展的活动有没有人来参加? 也就是说,即使你觉得可以开展不少活动,但是这些活动能不能吸引大家,也就是说以后社 团能不能招到新会员。一个没有会员的社团是一个很失败的社团。如果你能保证新社团的宗 旨能够吸引大家加入,那么就开始准备后面的材料吧。 思考五:新社团成立以后能不能长期运作下去? 办社团不仅需要一时热血,更需要的是坚持。你申请,你肯定有热情,但你能不能保证你退 位后,有合适的接班人及以后社团能不能长期运作下去,这就要社团拥有完善的制度建设等 等。 这五个思考,我想是你要申请成立一个社团之前必须要考虑的,但如果想成功申请成立一个 社团肯定要考虑的不止这些。多思考,多做准备,才能申请时更加顺利。 考虑好这些之后,那么你还要面临其他一些问题:

社会团体成立大会议程

社会团体成立大会议程(仅供参考,按实提供) 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会议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参加会议人数,到会人数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主持人可向大会报告结果,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介绍大会议程; 二、发起单位(人)代表作社团筹备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发起单位(人)组成、筹备过程、组织机构的安排、章程草案拟定等); 三、表决通过《大会选举办法》。由大会主持人提出计票人和监票人,并用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四、宣读《章程》(草案),并用举手表决方式对《章程》(草案)进行表决(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同意的多少人、不同意的多少人,弃权的多少人,下同); 五、选举理事会理事及表决会费标准; 1、介绍候选人。对理事候选人的产生进行说明,并逐一简要介绍理事候选人的简历。大会工作人员向会员发放理事候选人选票,并将所发选票数报告大会主持人。对会费标准作相关说明并对会费标准表决票。 2、投票选举。检票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选票的发放数和收回数。选票发放数少于等于与会会员数、选票回收数少于等于发放数,宣布本次选举有效,并开始计票。 六、向大会宣布理事会选举结果; 七、大会暂时休会。理事会举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八、主持人宣布理事会议程; 九、选举常务理事、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

秘书长; 十、审议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其他事项; 十一、大会复会。向大会报告常务理事、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理事会决议和会费收取标准的表决结果; 十二、登记管理机关宣读准予成立的批复; 十三、当选会长讲话; 十四、有关领导讲话; 十五、宣布大会闭幕。 几点说明: 一、理事候选人,一般由筹备组提出,但理事的人数不得超过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二、理事的选举,可采取等额或差额选举的办法,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当选。会费标准的表决,获得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通过; 三、选举的方式: (一)投票方式:当场投、计票;(二)举手方式:记录同意、反对、弃权数。 四、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一般由拟任社会团体负责人主持; 五、如秘书长为聘任及需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的,理事会应通过聘任决议; 六、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有关程序可以参照以上议程,具体内容由理事会自行决定。

最新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知识分享

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和流程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和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 2、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报筹备成立的全部材料之日视为正式受理。 (三)筹备成立审批 登记管理机关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在此期间: 1、登记管理机关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申报内容的实地考察并召开主要发起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对下列情形可作出不批准筹备或终止筹备的决定: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的; (5)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况的。 2、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3、作出审批决定,对未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向发起人说明理由并正式行文通知发起人;批准筹备的,自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正式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所有筹备工作(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及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筹备完成情况)。

申请登记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须经过哪些程序教程文件

一、申请登记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须经过哪些程序: 1.发起人提交申请文件; 2.民政部审查文件,同意成立的,发给筹备成立批复;;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活动,召开成立大会; 4.提交申请登记文件; 5.民政部审查合格,批准登记; 6.社会团体领取证书、刻制印章。 二、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对社会团体的名称有哪些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以上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四、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如何组成: 1.会员大会是社会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数量较多的社会团体可由会员代表大会代行职能; 2.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社会团体开展日常工作;

3.根据需要可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代行部分职能; 4.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又可称会长(副会长)、主席(副主席)等,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发起人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筹备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 4.住所使用权证明; 5.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7.会员名单; 8.《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申请表》(在民政部领取)。 六、对申请文件格式有哪些要求: 所有文件应当一式三份,用A4纸张打印。 七、对发起人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除国家机关以外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社会团体的发起人。 八、筹备成立申请书包含哪些内容: 1.申请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组成等有关情况; 2.申请理由; 3.相关背景介绍; 4.发起人情况介绍。 九、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1.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 2.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

民间组织成立流程

一、成立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所需材料 筹备阶段,申请人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筹备成立申请书(写明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成立的社会团体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发起人情况介绍、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等。申请书由发起人签名或者盖章);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 (3)章程草案(依照章程示范文本拟定); (4)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为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提供的,须由房产所有者出具证明,并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拟任负责人名单、《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加盖单位人事章,并注明在社会团体的拟任职务)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7)会员名单(个人会员应列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并本人签字;单位会员应列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成立阶段,申请人应该提交如下材料: (8)《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 (9)《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10)《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 (11)《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 三、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包括: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向发起人发同意筹备成立文件; (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6)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7)社会团体成立后,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成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可到大庆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或到大庆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民政局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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