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qgdr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

合集下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泉政办〔2017〕10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10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9号),切实加强我市学校体育,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结合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质量,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体育教师,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课外锻炼时间得到切实保证,教学、课外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每个学生基本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显著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泉政办〔2017〕10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69号)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备忘录》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学校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美育综合改革,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发展资源,加强条件保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良好氛围,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美育特点与规律,统筹推进学校美育工作。

到2018年,美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中小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

到2020年,培养一批省、市级美育教学名师,组建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批美育示范特色学校。

合理配置美育教育资源,着力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美育教育,加快缩小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美育发展的差距,初步形成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泉州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泉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

泉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泉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民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泉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市物价局2013年11月8日抄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物价局,泉州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11月8日印发泉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引导和规范管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维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单独或联合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培训机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专修学院、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除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民办培训机构是从事非营利性教育类的社会组织,属于公益性事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宗旨,有明确的近期与长远办学目标和规划。

第四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教育需求。

第五条设置民办培训机构应根据各县(市、区)的人口、教育资源、教育需求的需要,并符合本行政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幼儿园保教制度

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 幼儿园保教制度

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幼儿园保教制度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幼儿园保教制度篇一建立园保育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为幼儿园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保育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与总体布置;园总务负责共同监督管理;总务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检查与监管考核;保健组长负责专业指导、检查各部门岗位人员的日常保育工作;各岗位人员依据自身岗位要求,仔细落实保育要求。

1、工作会议。

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沟通检查状况,总结阅历,发觉不足,开展讨论。

会议由分管园长每月一次主持召开。

2、业务学习。

保育人员业务学习有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

内容包括:保育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规范操作程序、技能培训、案例分析等。

日常业务学习由分管领导管理、保健组长主持。

保证学习时间每两周至少一次。

3、检查考核。

以总务和保健组长为主,结合班子成员的每日考核检查。

检查内容有:常规保育、伙食养分、环境卫生、平安状况等。

4、每学期进行2次以上三大员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5、每学年有1个保育工作专题讨论课题。

6、成立与氨膳食管理委员会。

建立由分管园长为责任人,保健组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膳食管理机制。

膳管会成员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园总务、养分组长、财会人员、班组长、保育小组长及家长代表组成。

1、三大员必需持证上岗,确保一班一保。

2、鼓舞三大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的进修与学习。

保教质量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幼儿园保教制度篇二通过上学期的教与学,幼儿已初步把握了1―6的加减运算,理解了1―6的数的组成,另外对于长方体和正方体等立体图形产生了深厚的爱好,在他们的摸索发觉中进展了空间思维力量。

在活动中还发觉他们对于动手操纵,自己尝试的活动特别有爱好和急躁,所以在以后的活动中力求新、奇,恰当地融合学问和趣味。

1、教幼儿学习6―10数的分解和组成。

引导幼儿体验总数与部分之间的`关系。

部分数的互补和互换。

2、教幼儿学习10以内的加减,正确快速把握10以内数的加减运算,体验加减、互逆关系。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办课改…2004‟29号关于加强管理和规范使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教学用书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至2004年秋季,我市11个县(市、区)都将先后参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鉴于我市课程改革所选用的新课程教材版别较多的实际,为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教学用书购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促进学校行风建设,杜绝非法渠道向学校和学生推销各种教辅学习资料,现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对我市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教学用书的订购使用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执行意见:一、教学用书中的教科书(课本)订用工作:1、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中“代办费”项目的规定:学生课本是必选部分,由学校统一征订。

学校必须椐此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课程计划》所设置的课程及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订用课本,新课程的学生课本必须同—1—时根据各县(区、市)所选用的教材版别征订。

除此之外,学校不得代学生征订任何课本。

2、学生课本征订的数额必须控制在当地物价部门举行听证会后所确定的课本费的最高标准以下,超出部分所在学校自行负责。

学校应根据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和学生课本实际订购的数额,按照“期末结算、多退少补”办法实行。

农村学校学生可订购黑白版课本。

3、学生课本必须统一向具有发行资质的当地新华书店征订。

二、学生教辅资料的订用工作:学生的教辅资料必须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办法中规定的“推荐用书及电子音像教材等选用部分,应由学生自愿选择,学校一律不得强制统一征订”的精神和要求做好订用工作:1、教辅资料由学生自愿选择订用,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统一向学生推销和征订任何形式的教辅资料。

发行部门应把经审查的教辅资料目录及订购意见征求单印发至每位学生手中,学生家长根据自己孩子学习的需要,自愿并签名选择订购。

未经学生家长同意并签名的,发行部门不得向学生征订任何的教辅资料。

泉州市丰泽蓝天幼儿园一日工作安排及保教常规(试行)

泉州市丰泽蓝天幼儿园一日工作安排及保教常规(试行)
离园活动
16:40—17:30
1、组织做好离园活动
2、接待家长
协助整理幼儿仪表、喝水、擦汗
夜班老师准备晚餐
美味晚餐
17:30—18:30
1、介绍饭菜
2、组织幼儿盥洗
3、组织幼儿晚餐及餐后散步
1、组织幼儿用餐
2、清洗消毒餐具
洗澡
18:30—19:20
1、组织幼儿洗澡
2、指导幼儿正确穿、脱衣
1、整理教室卫生
1、接待幼儿、家长、检查书包
2、组织幼儿进行早锻炼。
1、组织幼儿盥洗、早餐
2、有目的的组织幼儿英文晨读
健康早操
大班
9:00—9:12
中班
9:12—9:22
小班
9:22—9:30
备课
(如主题需要应配合主班教学)
配合主班组织早操
1、组织幼儿进行早操
2、有目的组织幼儿进行体育游戏。
集中教育活动
水果驿站
大班
1、整理教室卫生
2、组织幼儿安静入睡。
3、整理幼儿衣物
12:00—14:10
1、组织幼儿铺理床铺
2、指导幼儿正确脱换衣服、安静入睡
午休
1、组织幼儿安静入睡
2、整理教室及洗手间卫生
起床
14:10—14:30
1、组织幼儿起床
2、整理仪表,喝水。
协助主班组织幼儿起床
1、组织幼儿穿衣、换鞋,凉好开水
2、开门窗,整理寝室
游戏时间
14:30—15:40
1、组织幼儿游戏及特色活动
泉州市丰泽蓝天幼儿园一日工作安排及保教常规(试行)
内容
时间
主班
配班
生活老师
清晨唤醒
7:00—7:30

幼儿园一日生活保育工作常规细则(五篇)

幼儿园一日生活保育工作常规细则一、晨间卫生工作1、每天早上由早班老师打开活动室、睡室窗户,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2、早班老师用清水擦干净桌面,将小椅子摆放整齐;并用干抹布轻擦钢琴表面,钢琴上严禁物品堆放。

3、早晨幼儿入园时,教师做好晨检工作(是否生病、是否带不安全的小物品);将生病幼儿带来的药物放入相应的药袋中,并做好记录。

二、早点(喝牛奶)1、由配班老师擦净幼儿的桌面,并在盥洗室指导幼儿用流动水及肥皂规范洗手,小班幼儿及中大班部分衣袖难卷的幼儿由教师帮助卷袖子;擦手时应打开自己的毛巾将手心手背擦干。

2、主班教师发放牛奶,教幼儿正确使用吸管喝牛奶。

教育幼儿保持桌面地面清洁,不泼洒牛奶,并及时将桌面(地面)擦干净。

三、午餐(一)、餐前准备:1、保育员老师上班后,先擦干净活动室、睡室窗台,然后到食堂就餐。

2、保育员老师在用餐前____分钟进行桌面消毒(包括幼儿餐桌、放饭菜的桌子):先用消毒液擦一遍,再用清水擦一遍;每擦一张桌子,抹布要搓一下;特殊活动,如在桌面用油画棒、水彩后,首先用肥皂水擦洗餐桌,再用消毒水擦,最后用清水擦净。

同时主班老师组织幼儿洗手。

并带幼儿做一些手指游戏,要防止再污染(如幼儿趴在桌上乱摸等)。

3、教师、保育员老师值班时严禁披肩发,取拿、分发饭菜前,要用流水肥皂洗净双手。

(二)、用餐1、发饭菜时,应确保每位幼儿都有饭菜;中大班饭菜分开盛,小班幼儿应一半饭、一半菜,不宜一次盛太多,吃完了再盛。

汤单独喝,不要汤泡饭。

2、用餐前,保育员老师分组发放幼儿口巾,并介绍当天的饭菜,提出进餐要求。

3、幼儿进餐时,保育员老师除了帮助幼儿添饭外,还应督促观察幼儿进餐情况(尤其是进餐困难的幼儿)。

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鼓励幼儿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争取添碗。

4、用完餐后,教师应督促幼儿将碗盘内的残羹集中倒入汤桶内,剩饭单独放,餐后所有碗勺应整齐分类放在碗盆内,便于厨房清洗。

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督〔2013〕6号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经研究,现将《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3年12月20日抄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市政协教卫文体委.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12月20日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督〔2013〕6号)精神,规范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面向全体,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督促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深化改革,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把教育教学工作是否适应学生发展需要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准.坚持以学校发展为重.既重视学校工作的结果,更要注重教育教学的过程;坚持规范和创新相统一,既要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又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三、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对象为全日制普通中小学(简称“学校”).评估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文件规定,依据《福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重新修订《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要素及权重》,重点从办学思想、制度建设、课程实施、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学校发展等六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四、评估时间和程序(一)学校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结合学年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自评,通过自评总结办学成效,发现问题,并将薄弱环节整改列入新学年工作计划,改进提高,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工作机制.学校自评报告应于学年工作结束后一周,报同级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泉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电子邮箱:(下同).(二)县(区、市)级督导评估按照三年一轮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学校督导计划,于每一轮督评工作开展的前一周,报泉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按计划规范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并结合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的经常性督导情况,形成综合督导报告.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并于每年年底前报泉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三)市级督导评估1.按三年一轮的要求,对市直属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并结合专项督导和督导责任区经常性督导情况,形成综合督导报告.督导报告提交本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备案.2.对县(区、市)级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抽查一定比例的学校,评价督导效果,促进学校综合督导与经常性督导制度的有效落实.五、评估工作要求与结果应用(一)评估要求.按《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督导评估前,教育督导机构应向有关学校发出书面通知、组织督导小组、审核学校自评报告.评估过程中,通过现场走访、随堂听课、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集体评议,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向学校反馈,并接受学校申辩.现场评估结束后,教育督导机构应综合分析学校申辩意见,发出督导意见书,对学校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办学成效与经验、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二)评估结果认定.督导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认定,各项a级指标得分率均达90%以上,总得分率达95%以上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总得分率达85%—94%的,可认定为良好等级:总得分率均达60%—84%的,可认定为合格;60%以下认定不合格.学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认定不合格: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超过1%、初中超过3%的;设置或变相设置重点班、非重点班的;违反规定集体补课的;近三年发生较大校方安全责任事故的.(三)评估结果应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督导报告作为教育决策的重要参考,列入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主观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向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督导报告.六、领导与管理各县(区、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教育督导工作,把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摆在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位置,完善督导机制,不断强化其行政监督的作用,加强学校督导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工作指导.督导人员要加强研究,重视总结、提炼学校改革成果,并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督导评估水平.本方案于2014年春季开始实施.。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鲤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泉鲤政文〔2020〕57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鲤政文〔2020〕57号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鲤城区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52号)和《中共鲤城区委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鲤城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委〔2020〕66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工作,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幼儿享受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性投入,实现全区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提供的学位数占在园幼儿总的85%以上等目标任务。

通过严格的自愿申报、公示报备、普惠生均补助、收费监管等办法,积极鼓励幼儿园实行普惠性收费。

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我区民办幼儿园向办园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方向发展。

二、适用对象鲤城辖区民办幼儿园(含集体办幼儿园)。

三、资格条件(一)办园资质齐全。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泉港教…2008‟综79号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泉港职专: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规范校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强化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校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清清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此页无正文)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教育校务公开转发通知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教育工委,洪副书记、林常委、陈副区长。

泉港区教育局综合股 2008年6月29日印发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监…2008‟3号关于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市直学校:现将《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主题词:教育校务公开实施意见通知抄送: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2008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泉州市2008年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8年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促进校园和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目标,以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懒惰是很奇怪的东西,它使你以为那是安逸,是休息,是福气;但实际上它所给你的是无聊,是倦怠,是消沉;它剥夺你对前途的希望,割断你和别人之间的友情,使你心胸日渐狭窄,对人生也越来越怀疑。

—罗兰泉州市教育局文件泉教初…2009‟19 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近几年来,我市幼教事业蓬勃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

但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部分幼儿园监管不力、良莠不齐、无序竞争、保教质量下滑等问题。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行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现将《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泉州市教育局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题词:教育幼儿园管理细则通知抄送:福建省教育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科所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8日印发附件:泉州市幼儿园保育教育常规管理细则(试行)一、办园行为规范总体要求(一)按照办园规模合理配备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民办幼儿园应严格履行登记注册手续,依法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三)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维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四)依法依规加强对校园财产和教育资源的管理使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外借或改变用途;幼儿园教育资源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举办幼儿园留园班、兴趣班、特色班及教师培训等教学点,应确保不影响本园正常保育和教育秩序,并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提供给社会机构办班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正常教学日不作安排。

)(五)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公办幼儿园不得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举办幼儿园、小小班、宝宝班等;联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办学资质,取得办学许可证;联办的幼儿园(班)的园舍、设施、师资队伍的配备应达到福建省幼儿园(班)办学基本条件,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收取的有关保育教育、伙食等相关费用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要建立园务公开制度,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保教常规工作总体要求(一)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树立“一日活动即课程”的思想,建立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将保育、教育渗透于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树立整体教育意识,综合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实现幼儿园、家庭与社区教育的一体化,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提供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需求的师资保障。

(四)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五)从实际出发,以增强体质,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为目的,开展适宜幼儿身心发展的各类活动;不得开展和参与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生理、心理健康的活动;不得进行小学化教学。

三、师德规范要求(一)依法治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自觉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运用法律维护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合法权益,严禁在园进行宗教宣传和迷信活动。

(二)爱岗敬业,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三)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不搞以教谋私,不收受家长的礼物,不向家长和幼儿推销教玩具和书刊等,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四)举止文明,态度和蔼,尊重家长,关爱幼儿。

密切与幼儿家长的联系,平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家长。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幼关系,以“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为宗旨,关心、尊重、爱护每一位幼儿,平等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位幼儿。

采取正面教育的方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五)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注重言传身教。

仪表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服装简洁便于组织幼儿活动。

进班不穿高跟鞋、拖鞋。

在园不佩戴戒指、耳环,不披肩散发,不留长指甲。

保健员、炊事员需着工作服,保育员在分餐时需着工作服。

(六)准时到岗,严禁带班时做私事、闲聊和使用通讯工具。

四、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要求(一)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

2、重视并做好政治思想工作,以人为本,关心保教人员的工作、生活和健康,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3、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吸取经验、科学管理,组织全体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教育质量。

4、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主持学园各种会议,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协调园内外关系,总结交流园内各个环节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5、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合理组织人力,做好任用、调离、晋升及奖惩等工作,注意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

6、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财产管理的领导工作,审查预、决算,合理使用经费。

8、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二)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主要职责如下:1、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观察了解幼儿,根据幼儿园培养目标,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2、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3、与家长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4、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5、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维护集体荣誉。

(三)幼儿园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获得“保育员合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做好本班的消毒卫生等工作。

2、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3、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等。

(四)幼儿园保健医生(医务人员)负责管理全园职工及幼儿身体健康。

保健医生(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中等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兼职保健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并获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儿童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证书”。

其主要职责如下: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带领兼职保健医生及保育员做好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

2、做好膳食营养管理工作,每周制定并公布幼儿食谱,进行营养计算和分析,保证幼儿在园中获得足够的营养。

负责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做好幼儿膳食的调配工作,每周制订食谱,并进行营养分析与幼儿身体发展的测定工作。

)3、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做好健康监测工作。

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严格把好“准入关”及“体检关”,按规定组织幼儿、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各项健康检查;做好在园儿童的健康管理,全日观察幼儿健康情况,做到小病、小伤早治,重病及时转送,并做好传染病的登记上报工作。

4、培训并指导保育员和炊事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向全园工作人员、家长及面向社区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

5、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指导并监督保育员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6、建立师幼保健档案,做好卫生保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五)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专业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其主要职责如下:1、熟悉食品卫生知识,掌握一定的烹饪技巧,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讲究营养科学,保证伙食、餐点的色、香、味、营养,努力提高膳食质量。

3、做好每日食品进出关的登记工作,严格检查食品的质量、数量,管理好库内食品,防腐烂、防变质、防污染。

4、加强伙食管理,计划开支,专款专用。

五、幼儿园安全和卫生保健要求(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幼儿园安全、卫生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和卫生保健制度,实施领导岗位责任制,负责全园安全和卫生保健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管理工作。

明确全园各级、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做到“人人有关、人人有职、人人有责”。

(二)建立安全防护体系,拟定重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保证幼儿在园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兼职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其主要职责如下:1、拟定和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和治安保卫教育。

3、组织落实防火、防灾、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

4、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不安定事端。

5、领导单位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定期开展安全和卫生检查工作,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清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积极开展安全、卫生的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的责任感,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根据幼儿年龄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建立健全良好的一日活动常规;应创设充足的户外活动场地,以保证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六、幼儿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要求(一)幼儿园应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终身教育和科学教育的理念。

(二)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确定课程目标,拟定课程实施计划;课程设置应体现全面性、整合性,注重各类活动之间的合理搭配;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幼儿的生活,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

每学期末应以年段、班级为单位,分析总结幼儿的发展水平、目标完成情况,拟定下学期的教学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