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2020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2020案例案例背景。
有个中国的玩具制造商,咱们就叫它“欢乐玩具厂”吧,和一个美国的零售商,叫做“趣购商店”,谈了一笔大生意。
欢乐玩具厂打算把自己新推出的超级酷的智能玩具卖给趣购商店。
涉及的贸易术语:FOB上海(2020规则)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使用FOB上海(遵循国际贸易术语2020规则)。
这就意味着,欢乐玩具厂要负责把货物在上海港的指定船上交货。
欢乐玩具厂可忙乎开了。
他们精心生产、包装好玩具,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货物运到了上海港。
这时候呢,按照FOB的规则,欢乐玩具厂要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比如说,从工厂运到港口的运费啦,在港口等待装船期间货物的保管费啦,要是在这个过程中货物有个磕磕碰碰或者出了啥意外,那都是欢乐玩具厂的事儿。
意外发生。
就在货物要装船的前一天晚上,上海港突然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
虽然货物放在港口的仓库里,但是仓库的屋顶有点漏雨,结果一部分玩具被淋湿了,包装也受损了。
按照FOB上海的规定,这时候货物还没装上船呢,所以损失就得欢乐玩具厂自己承担。
欢乐玩具厂那个心疼啊,不过也没办法,只能赶紧重新包装,还得检查玩具有没有损坏,这又花了不少钱和时间。
装船之后。
好不容易把货物顺利装上船了,从这个时候起,风险就转移到了趣购商店那边。
船上的航程中不管发生啥,比如遇到海盗啦(虽然现在很少,但也得考虑这种极端情况呀),或者海上风暴对货物造成损害,那都是趣购商店要去处理的事情了。
而且,趣购商店还得负责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因为欢乐玩具厂的责任到货物装上船就结束了。
关于运输费用。
在这个FOB的贸易术语下,欢乐玩具厂只负责把货物交到船上,从上海港到美国港口的运费是由趣购商店来承担的。
趣购商店找了一家海运公司,谈好了运费,就等着货物到达美国了。
这个案例就很清楚地展示了FOB上海(2020规则)下,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
如果双方对这个贸易术语不是很清楚,那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产生很多纠纷的。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PPT讲解

7、买方必须就按照规定指定的人的名称给予 卖方充分通知,并根据需要指明运输方式 和交货日期或期限,以及具体交货地点。
8、必须接受按照规定提供的交货凭证。
9、必须支付装运前检验的费用。
10、必须支付因取得单据或电子讯息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 ,并偿付卖方给予协助所发生 的费用。
【 FCA案例】
新加坡卢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中国腾
6、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规定交付给承 运人的充分通知。若在约定时间承运人未按照规 定接收货物,则卖方必须相应地通知买方。
7、卖方必须自担费用向买方提供证明按照规 定交货的通常单据。
8、卖方必须支付为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 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 的有关该货物运输所要求的包装,包装应 作适当标记。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 港)
卖方责任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 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并交纳出
口捐、税、费。 3、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在
因此,FOB,CFR,CIF三种术语,均属于象征性交货,与 之相对应,买方是凭单付款, 所以装运单据在这类交易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指卖方只要将货
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FCA适用范围广泛,可适用于铁路、公路、 海上、航空、内河运输及多式联运等各种 运输方式。
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
案例解析FOB、CIF、CFR等三大国际贸易术语

案例解析FOB、CIF、CFR等三大国际贸易术语范本一:1. 案例解析FOB国际贸易术语1.1 FOB定义及解释FOB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术语,代表“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
根据FOB术语的约定,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运至指定港口,并将货物装上船舶。
一旦货物装上船舶,购买方即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
FOB术语的使用通常适用于海上运输业务。
1.2 FOB操作流程1)卖方与买方达成FOB交易的合同;2)卖方准备货物并将其交至指定港口;3)买方负责订舱并支付相关费用;4)卖方将货物装上船舶,并向买方提供装船通知;5)买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6)一旦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买方负责卸货,并向卖方支付余款。
1.3 FOB的优势和风险优势:- 卖方只需将货物交运至指定港口,减轻了物流成本和风险;- 买方有更大的控制权,可以自行选择运输方式和保险公司。
风险:- 卖方在货物交付到指定港口后,风险转移给了买方,卖方可能承担不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失;- 买方需要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可能增加了后期的管理和成本。
2. 案例解析CIF国际贸易术语2.1 CIF定义及解释CIF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术语,代表“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即“成本、保险和运费已包括”。
根据CIF术语的约定,卖方除了将货物交运至指定港口外,还需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并支付货物的运费。
一旦货物交由运输公司承运,买方即享有该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
2.2 CIF操作流程1)卖方与买方达成CIF交易的合同;2)卖方准备货物并将其交至指定港口;3)卖方负责订舱并支付相关费用;4)卖方购买货物的保险,并将保险单提供给买方;5)卖方支付货物的运费;6)一旦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买方负责卸货。
2.3 CIF的优势和风险优势:- 卖方承担了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费用,减轻了买方的负担;- 买方只需负责卸货,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导语:关必须由具有报关资格并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办理。
报关单位的报关员须经海关培训和考核认可,发给报关员证,才能办理报关手续。
下面店铺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案例吧。
1.有一批货物以CIF 伦敦价格条件出口,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加罢工险。
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不能靠岸卸货,乃将应卸伦敦货物卸至下一个港口。
后来伦敦罢工结束,货物又从该港运往伦敦,增加运费2200 英镑,这笔费用由谁负责?并说明理由。
答:这笔费用应由进口人自己负责,因为按CIF 价格,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交单即交货,已完成交货任务,可不负责。
承运人按提单背面条款大都规定如因罢工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及 /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
保险公司对罢工险负责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
而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目的港卸货,转到另一个港口卸货所引起增加的运输费用属于间接损失。
2.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法国出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贸易术语是CIF M ARSEILLES,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但货船离港后不久便触礁沉没。
次日,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无法收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我方应该如何处理?答:本案买卖双方订立的是 CIF 合同。
CIF 合同的含义是卖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2000通则在CIF 解释中的第B5 款规定:“买方负担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后一切货损货差的风险。
”因此,货船在途中沉没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买方负担,买方应接受所有单据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
在接受单据后,买方可以凭单据向保险单载明的承保人(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可以获得相当于货物价值(CIF 价)1.1倍的赔偿。
3.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 FOB 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CIF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CIF本身的 合同。因为合同条款内容与 这一合同的性质不再属于 合同 本身的 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 解释相抵触。抵触有二; 一是合同在C1F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这与CIF价格术语所 条件下竟规定了“到货日期” 这与 一是合同在 条件下竟规定了 价格术语所 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悖, 是装运港交货, 赋予的风险界限划分的本意相悖,按CIF是装运港交货,货物超越船 是装运港交货 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岂不是要卖方承 舷后的一切风险均由买方负责。如果限定到货日期, 担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担超越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二是CIF是“象征性交货”,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 是 象征性交货” 只要卖方提供齐全、正确的货运单据, 二是 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而该合同竟规定‘ 买方不能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而该合同竟规定‘如货运船只不能如 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 期到达,买方将收回货款,实际上成了货到付款。由此看来,该合同 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CIF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尽管名义上是按 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 的一些主要条款已与 价格术语的本意相抵触 CIF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CIF合同性质。 成交,但实质上并不是 合同性质。 成交 合同性质
CFR合同争议案 合同争议案
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 公司 卖方)于某年3月 日订立了 公司( 中国 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 月20日订立了 公司 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 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 美元/ , 张家港, 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 美元 张家港 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 格为型号 ,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 月 我公司于 月 日开出信用证。 月 日卖方传真我方称 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 日卖方传真我方称, 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 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 月 ,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 月 日 但直到8月 香港的船名为 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 日 轮才到港, 轮才到港 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 月 日由 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 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 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 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元 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 收滞报金人民币
FOB及案例分析ppt

卖方采用FOB 贸易术语时应采取的 风险防范措施
• 利用保险来防范运输途中的风险 • -控制船货衔接风险 • -规避指定货代的风险 • -重视信用证结算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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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采用FOB 贸易术语时面临的风险
✓ 买方延迟派船,造成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 装运期内将货物装船,则由此引起的卖方 仓储、保险等费用支出的增加以及因迟收 货款而造成的损失均需由买方负责
✓ 货物在装上船之后在到达目的港的过程中 发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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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采用FOB 贸易术语时应采取的 风险防范措施
对卖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偿付能力深入了 解
利用保险来防范运输途中的风险 重视信用证结算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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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
• 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某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 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 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提货检验 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 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 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 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 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
② 负责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③ 如需关清,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出口许可证、 及核准书和其他出口手续).
④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卖方已经按规定交货的清 单数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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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的主要义务
① 负责租船和订舱,支付运费,并给卖方关于船名、装船 地点和时间的充分通知。
②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费用及风险。 ③ 如需清关,负责进口清关。 ④ 按合同支付价款,收取货物和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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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的定义:
根据《2010年通则》:是指卖方以指定 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上或 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货物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 上时的转移,同时买方承担自那时起的 一切费用。卖方应将货物在船上交付或 者取得已在船上交付的货物。
价格术语及报价核算
CFR报价核算案例
总结词
CFR(Cost and Freight)报价核算案例详解
总结词
CFR报价核算注意事项
详细描述
CFR报价是指卖方承担货物成本和运费,在装运 港将货物装上船只并承担装船后的一切风险。在 CFR报价核算中,需要考虑货物的成本、运输费 用、预期利润等因素。
详细描述
在CFR报价核算中,需要注意货物的成本和运输 费用的计算方式。同时,需要了解船只的装载量 、装载时间、装载地点等信息,以确保货物能够 按时、按量、按质地装上船只。
价格术语及报价核算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10
CONTENTS
• 价格术语解释 • 报价核算流程 • 价格术语的应用场景 • 报价核算的注意事项 • 实际案例分析
01
价格术语解释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总结词
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越 过装运港船舷前的风险。
间接成本
如设备折旧、管理费用、租赁费 用等,按一定比例分摊到每个产 品上。
运费及保险费估算
根据产品特性、运输方式和目的地,合理 估算运费。
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距离和运输时间, 估算保险费。
考虑长期合作协议和物流优化策略,降低 运输和保险费用。
利润加成
根据市场定位、产品竞争力和预期销售量,设定适当的利润 加成率。
DDP报价核算案例
01
总结词
02
DDP(Delivered Duty Paid) 报价核算案例详解
详细描述
DDP报价是指卖方承担货物成 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和税 费等一切费用,并将货物运送 到目的地。在DDP报价核算中 ,需要考虑货物的成本、运输 费用、保险费用、税费和预期 利润等因素。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集合
贸易术语练习题1、我方按CIP条件进口10吨化肥,先经海上运输,抵达目的港后转为铁路运输。
我方受领货物后,卖方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和铁路运费。
请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2、浙江省某企业于2008年3月2日以CIF价格条件向新加坡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订立后,该企业于4月11日将货物运送到上海港码头,4月15日开始装上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承运船舶,当天下午5时装运完毕。
4月16承运船舶开航,5月4日到达新加坡,5月8日新加坡公司提货。
请问:(1)浙江企业的交货地点在哪里?为什么?(2)该企业的交货时间是什么时候?为什么?3、辽宁省A公司向B公司出口“盘锦大米”,签订了FOB大连合同。
A 公司在货物装船前向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其结果符合合同的质量要求。
A公司在装船后及时向B公司发出了装船通知。
但装运这批货物的船只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质量索赔要求。
请问:(1)A公司是否应对上述损失负责?为什么?(2)如果本合同是以CIF术语或CFR术语达成,大米被海水浸泡的风险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4、我国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间已到了转运期,我方在规定的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
买方因销售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问:我方应如何处理?5、我某公司按FCA条件进口一批化工原料,合同中规定由卖方代办运输事项。
结果在装运期满时,国外卖方来函通知,无法租到船,不能按期交货。
因此我公司向国外生产厂家支付了10万元违约金。
问:我公司的10万元损失,可否向国外的卖方索赔?6、我某公司向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国该公司遂与该外商签署了货物总金额为50000美元的购买合同。
第七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案例分析
时,买卖双方的风险界点在装运港船舷,货物 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同时,CIF合同典型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凭 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只要卖方所提交的单 据是齐全的、正确的,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灭 失,买方仍需付款,不得拒收单据和拒绝支付 货款。
3.上海某公司以CIF 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货物 在运输途中遭遇飓风全部损失,几天后,对方凭包括 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要求我方付款,我方以 货物灭失为由拒绝付款,这种行为是合理的。( )
选择题
4. 在国际贸易中,按FOB条件订立的合同,卖方有时 也可接受买方的委托代办保险。( )
5.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 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 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
一、FOB合同争议案2
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 交,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 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 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 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 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负有 责任?
6.国际贸易惯例已得到各国的公认,因此,它对于买 卖合同中的当事人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
7.按一般惯例,凡FOB后未加“理舱”或“平舱”字 样,则由买方负担理舱或平舱的费用。( )
1.正确 2 错误 3错误 4正确 5正确 6错误 7正确
判断题答案
一、FOB合同争议案1
一、FOB合同争议案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卖方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船
贸易术语案例分析-1
11
案例三 CIF条件下卖方的义务
瑞 士 SKG 公司(卖方)和中国黄山贸易公司 (买方)以CIF条件签订了一笔一万吨钢材的买 卖合同,支付条件为信用证,交货期为 1993 年 7 月20日。中国买方公司及时向对方开出信用证。 SKG公司也在 7月20日之前按照合同规定的装运 条件出运。此后不久,SKG公司以传真通知买方: “装运给贵公司的1900吨钢材与另外发给厦门的 2万吨钢材一起装在一条船上。”
7
案例二 CIF改变为FOB的风险
中国出口商拟向香港出口一批货物,出口商 向香港客商报价USD80/MT CIF Hong Kong。 香港客商回电同意出口商价格,但要求出口商贸 易术语改为 FOB Hong Kong,即要求 USD80/ MT FOB Hong Kong。
分析出口商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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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是作为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报酬,依法 应当予以保护。航运实务中,运费的支付有预付 和到付两种基本形式。对承运人而言,到付运费 的收取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若收货人不存在,运费向何人索取?若收货人 因拒收货物而拒付运费,承运人又该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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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货人不存在时,对运费的请求 若海上运输合同的双方约定运费到付,则收货 人必须为实际存在的人,否则运费到付即不具备 成立的条件。因此该约定应当无效,而对于运费 的收取应当根据中国《海商法》第69条的规定, 由托运人支付运费。 2.收货人拒收货物而拒付运费时,对运费的 请求若收货人实际存在,则运费到付约定有效, 收货人应当向承运人支付到付运费。但对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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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记”将货物全部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 存在10%的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卢记” 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 函,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 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卢记” 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给“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