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法律法规等依据(刘总王总修订)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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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价值评估法律法规

存货价值评估法律法规

存货价值评估法律法规一、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1、国务院91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3、国资办(92)36号令《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5、《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意见和规定。

二、资产评估作用资产评估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1、咨询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

咨询的作用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

2、鉴证作用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

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3、促进作用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三、资产评估特点1、现实性现实性是指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2、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

3、预测性预测性是指用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

4、公正性公正性是指资产评估行为对于评估当事人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是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的任何单独一方的需要。

5、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这个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评估者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资产评估中的法律法规与准则解读

资产评估中的法律法规与准则解读

资产评估中的法律法规与准则解读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法律法规与准则的解读是至关重要的。

它们为资产评估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对资产评估中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准则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法律法规的作用与意义法律法规在资产评估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们为评估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了评估行为。

其次,法律法规能够保护评估人员的权益,确保其在评估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法律法规还能够维护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可靠性,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资产评估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评估人员的资格要求、评估程序、评估报告的编制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评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准则的解读与应用除了法律法规外,评估人员还需要遵循相关准则的规定。

准则是对评估过程中的专业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详细解读的文件,它们能够帮助评估人员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

在资产评估中,常用的准则包括《国际评估准则》、《中国评估准则》等。

这些准则对于评估的目的、原则、方法、程序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评估人员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准则,并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评估工作。

准则的解读与应用是评估人员必备的能力之一。

评估人员需要全面理解准则的内容,并能够将其应用到实际评估工作中。

在解读准则时,评估人员需要注重准则的精神和原则,而不仅仅是机械地套用准则的条文。

只有深入理解准则的内涵,评估人员才能够准确把握评估的核心要点,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法律法规与准则的关系与互补法律法规与准则在资产评估中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

法律法规为准则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确保评估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准则则对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具体应用,帮助评估人员更好地开展评估工作。

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精讲精解

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精讲精解

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精讲精解资产评估是指对财产、权益以及其他经济资源的价值进行的测定和估计。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资产评估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从财务报告到金融风险管理,都离不开对资产价值的评估。

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读。

一、资产评估的法律地位资产评估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各国的法律体系中,都明确了资产评估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规定了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以及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

根据该法,资产评估必须由具备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并且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论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法律地位保证了评估活动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作为我国资产评估领域的基本法律,该法规定了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评估机构的管理和评估活动的程序等内容。

该法明确规定了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以及评估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要求,保证了评估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2. 《企业资产评估准则》由中国评估协会发布的《企业资产评估准则》是我国企业资产评估的基本准则。

该准则对各种类型资产的评估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以及股权等。

该准则的制定对于规范企业资产评估行为、提高评估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3. 《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国制定了《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认定、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提高了评估活动的质量和信誉。

4. 《国际评估准则》作为国际评估领域的重要参考,国际评估准则指导了全球范围内的资产评估工作。

国际上常用的评估方法、技术要求等都在该准则中得到了规范。

我国的资产评估工作也受到了国际评估准则的影响,逐步与国际接轨。

三、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意义资产评估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广泛,并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国有全资、控股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和国有参股企业发生国有产权变化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产评估第三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资产转让、置换;(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九)资产涉讼;(十)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四)向非国有单位投资,或设立公司涉及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五)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经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三)其他可以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六条企业发生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必须按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按规范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核准和备案手续。

第七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委托:(一)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的,由企业委托;(二)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企业出资人权利的,按照产权关系,由企业出资人或其上级单位委托;(三)有多个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可由国有最大股东委托;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委托;(四)经济行为涉及非国有资产评估的,应由企业与非国有单位协商委托,一般由企业委托。

评估报告内容法律规定

评估报告内容法律规定

评估报告内容法律规定引言评估报告是根据特定目的和标准对某一对象进行综合评估的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参考价值。

为了确保评估报告的内容合法合规,法律对其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和约束。

国家法律规定评估目的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第四条,评估应当解决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问题,确保评估结论客观公正。

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的目的、范围,以及对社会、环境、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第六条,评估可以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完成。

评估机构应当具备评估相应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从业资格。

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程序和方法应当符合科学、客观、公正、可重复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范围选择适当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并在评估报告中清楚地阐述评估的流程和方法。

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评估法》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 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评估对象的名称、规模、功能、位置等必要信息;2. 评估目的、范围和时间,明确评估的目标和限定范围,以及评估所涉及的时间段;3. 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表明评估所遵循的科学原则和采用的评估方法;4. 评估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5. 数据的来源和收集方法,明确评估所使用的数据来源和收集方式,确保数据的可靠性;6. 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对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评估结论;7. 评估结论和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评估结论和相应的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8. 附录和参考文献,提供评估报告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及引用的文献,方便读者深入了解和查阅。

评估报告的归档和保密评估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阅和审计。

评估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护评估活动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评估报告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无形资产评估法律规定(3篇)

无形资产评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无形资产评估已成为企业、投资者、政府等各方关注的焦点。

无形资产评估不仅关系到企业价值的准确体现,还涉及到税收、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评估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无形资产评估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法》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法律依据,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了资产评估的适用范围、评估机构、评估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了法律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法》对无形资产评估也作出了一些规定,如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涉及无形资产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合同法》对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等涉及无形资产的合同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评估义务和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的评估、许可、转让等进行了规定,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则和程序1.无形资产评估原则(1)独立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委托方和被评估方的影响。

(2)客观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地评估无形资产价值。

(3)科学性原则:评估方法和程序应当科学、合理,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4)依法性原则:评估活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过程的合法性。

2.无形资产评估程序(1)接受委托: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明确评估目的、范围、标准等。

(2)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对被评估无形资产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其历史、现状、前景等。

(3)收集资料:评估人员收集与被评估无形资产相关的资料,如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财务报表等。

价值评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价值评估作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交易的公平性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价值评估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价值评估的定义、法律法规体系、评估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价值评估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价值评估的定义价值评估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标准,对资产、负债、权益、收益、风险等经济事项进行价值判断和估算的过程。

价值评估广泛应用于企业并购、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税务筹划、司法鉴定、资产定价等领域。

二、价值评估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价值评估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财产权益的规定为价值评估提供了法律依据。

2. 行业法规:《资产评估法》、《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等法规对评估行业进行了规范。

3. 部门规章: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发布的规章,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对具体评估业务进行了规定。

4.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准则》等,对评估方法、程序、报告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证券、税务、司法、金融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对价值评估活动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价值评估程序1. 委托:委托人向评估机构提出价值评估需求,评估机构接受委托。

2. 立项:评估机构对委托项目进行初步调查,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等。

3. 尽职调查: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其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4. 评估实施: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等,进行具体的评估工作。

5. 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

6. 报告审核:委托人、相关监管部门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

7. 公示:必要时,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四、价值评估法律责任1. 评估机构责任:评估机构在价值评估过程中,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2023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

2023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比性,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公正、独立、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公正、真实、可靠。

第三条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包括评估机构管理、评估过程管理、评估结果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范实施。

第五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六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市场经济原则,确定评估方法和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七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并按照注册登记范围和登记事项从事国有资产评估活动。

第八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结构,拥有一定的人员、技术和设备条件,确保评估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评估机构管理第九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并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十二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保护评估工作中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估信息。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做好评估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评估过程管理第十五条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设计、数据采集、评估模型构建、评估计算、评估报告等环节。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目的,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和模型。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内容:(一)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二)资产的价值和价值变动的原因;(三)资产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四)资产的产权保护和收益潜力。

第十八条国有资产评估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收益能力和风险状况。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2011修订)

附件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第十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一)绪言;(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三)评估目的;(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六)评估基准日;(七)评估依据;(八)评估方法;(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十)评估假设;(十一)评估结论;(十二)特别事项说明;(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十四)评估报告日;(十五)签字盖章。

评估法全文

评估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于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法律全文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三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第四条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若你想了解更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信息,可以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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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法律法规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度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6)第54号)
二、法规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
9.〘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1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1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三、部门规章
(一)证监会
1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3号,2008年3月24日中国证监会第22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6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1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1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
16.〘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9号
17.〘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
19.〘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等3项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9号。

(二)国资委、财政部
2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
21.〘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2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2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
24.〘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法(2008)5号)
(三)国土资源部
25.《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8号
26.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
2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42号)
28.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3号)
29.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1999]433号)
30.〘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9月4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
31.〘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9月4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
32.〘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
3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
四、准则
3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5.〘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6.〘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
37.〘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38.〘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号);
39.〘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4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7]189号);
41.〘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42.〘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43.〘企业会计准则〙(2006);
五、指导意见、指南及办法
4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4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3);
46.〘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4年12月30日);
4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48.〘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
知〙(财企(2008)85号)
49.〘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实施(2008年3月26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50.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51.〘<矿业权评估指南>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2006修订)
六、国家标准
52.〘房地产估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
5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508-2001
54.〘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5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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