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理论与现实管理问题研究(终审稿)

劳务派遣的理论与现实管理问题研究(终审稿)
劳务派遣的理论与现实管理问题研究(终审稿)

劳务派遣的理论与现实管理问题研究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劳务派遣的理论与现实管理问题研究

作者:刘榕蓉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7年第06期

摘要: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全新的用工方式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而出现。从劳务派遣产生之初,学术界就对其存在的合理性产生巨大的争议,实践中对其评价也褒贬不一。随着劳务派遣优势的凸显,以及相关弊端的得以解决,欧美各国及日本都对其持肯定态度,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我国的劳务派遣目前还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现实运行层面都还有较为严重的问题,而我国政府对于劳务派遣业也持较为谨慎的态度。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进程加快,我国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的需求也日益明显,放宽劳务派遣的行业限制,规范行业内三方主体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劳务派遣的优势成为了各方关心的焦点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劳动产权;劳动者权益保护

一、我国劳务派遣综述

1.劳务派遣的概念

20世纪60年代,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欧美出现了一种的新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需求,为用工单位选拔、派遣符合其需求的劳动者到其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实际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并向用人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特殊的雇佣关系。劳务派遣涉及三方面的主体: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用工单位)。

2.国内劳务派遣的发展历史

我国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是当时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向外国驻华机构派遣相关服务人员,而真正意义上的劳务派遣却起步较晚。1996年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人才市场合作,由人才市场向建行派遣劳务人员以弥补空缺的岗位。建行上海分行与上海人才市场联合拉开了中国劳务派遣

的序幕,全国各地纷纷效仿,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派遣业务红火地开展起来。

随着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兴起,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劳务派遣行业加以规范约束。如1998年南京市出台《南京市人才租赁暂行办法》,1999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而2002年深圳市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是国内首次对劳务派遣进行立法,之后湖北、江苏、新疆等地也纷纷制定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管理规定。然而各地的管理办法各自为阵,互不统一,从全国的角度来说造成适用方法不一,管理混乱的局面,并且对于规范劳务派遣整体市场起不到显着的效果。2008年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从全国立法层面上承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同时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统一解释与规范,对于上诉出现的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我国劳务派遣管理现状

1.劳务派遣的主要适用范围

我国的劳务派遣行业目前处在初步发展阶段,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劳务派遣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得以广泛运用:

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减员增效”的要求,使得通过劳务派遣来对国有企业原有富余员工进行安置。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将富余员工吸收到中心,通过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服务中心内的员工以派遣工的身份派往用工单位。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城市化发展加快的趋势,使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纷纷流向城市。部分农民工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而被派遣到各个用工单位,称为“进城、进厂、打工”。

2.劳务派遣单位运行状况

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前,劳务派遣单位的成立条件只需3万元的注册资本,同时劳务派遣单位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加之并无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从而造成了当前整个行业出现各派遣单位良莠不齐的现实。这一现状不仅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可行的保障,更将使整个行业得不到良性发展。

(1)众多劳务派遣单位不顾法律的明令禁止,向劳动者收取“进场费”“中介费”

劳务派遣单位与职业介绍中介不同,劳动者是直接成为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受其管理,其地位同一般单位正式员工无异。然而劳务派遣单位以为劳动者提供

工作为由,随意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否则便闲置劳动者不向其提供工作机会。

(2)众多劳务派遣单位截取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然而现实中劳务派遣单位却利用这一机会截取克扣一部分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用,非法获利。

(3)当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

或在劳动者权利被用工单位侵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为维系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不愿维护劳动者,任由侵害事实的发生。

(4)劳务派遣单位培训体系不健全

由于用工单位用人而不管人,招聘培训劳动者的责任便落到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肩上。然而当前劳务派遣单位更多倾向于建立更大的人才库,从众多的劳动者中挑选合适人员派往用工单位,而不愿意花费培训精力与成本对劳动者进行专业培训,使得被派遣劳动者往往只能派往较低端、不需培训的岗位,而不能胜任更高一级的工作。

(5)由于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制度的混乱,无法为劳动者营造企业的“归属感”

劳务派遣单位本身也缺乏企业文化的建设,在打造知名度和品牌形象方面很少能成为行业内的标杆企业,无法成就劳务派遣单位的长远发展和做大做强。

3.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契合问题

由于被派遣员工非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缺乏在用工单位内的专门培训和职业规划,导致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步调难以统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被派遣劳动者能否适用用工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或在何种程度适用,是将被派遣劳动者置于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之下还是为其专门设立特别管理方法与制度

第二,当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到一定阶段时,由于身份的限制导致派遣工无法晋升。从派遣工的需求来看,随着其工作环境的适应,工作内容的胜任,工作能力的提升,派遣工同正式工一样也希望参与到更加高级的事务中,

从而派遣工的内心达到平衡以保证其工作质量。一旦这种平衡不能实现必然影响派遣工的工作效率,如何激励派遣工成为用工单位的难题。

第三,派遣工同正式工不同,与用工单位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在也不负有法律责任。如果派遣工的工作设计到商业机密,当派遣期结束派遣工离开用工单位时,由于无法律明确的限制和约束,派遣工有可能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机密,增加企业风险。

三、促进我国劳务派遣有序发展的相关建议

1.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市场主体中,相较用人单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关劳动方面的立法均是从侧重保护劳动者的观点出发。再加之由于我国劳务派遣行业现状不容乐观,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所侵害,所以为促进劳务派遣整个行业的有序进行、良性发展,必须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为前提。

2.促进劳务派遣发展的各方建议

(1)劳务派遣行业内应逐步统一行业规范,政府监督与企业自律相结合

目前我国通过《劳动合同法》确立了劳动派遣市场上三方主体的法律关系,但对于其具体的权、责、利的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立法的解决。权利义务的明确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前提,也只有在立法从原则性到达可操作性层面,行业内部才会有自律的可能。在三方主体中,特别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与监督。由于我国劳务派遣单位的起步晚,水平低,往往还与职业中介机构混淆不清,如只通过个别企业的自身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建立严格的资格认证制度,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能,通过建立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和树立一定量的行业标杆,将劳务派遣业带入良性发展、有序运行的轨道。

(2)政府对待劳务派遣应持更加开放的态度,为劳务派遣的良性发展搭建平台

①取消劳务派遣的行业限制,允许劳务派遣的广泛开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更进一步,经济转型趋势的愈发明显,企业在用工方面也提出了更加灵活多变的要求,以保证企业的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契合。如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转型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如何处理大量剩余员工的难题,全盘吸收显然不可能,大规模裁员又有损劳动者权益并引发社会的不稳定,而通过将劳动者身份的转移,采用劳动派遣的用工方式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过渡方式。有如中小企业在做大做强之时,需要在管理上和技

术上的高级人才,然而企业的实力有限,无法吸引高端人才,但通过劳务派遣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外界的管理和技术上的支持,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②对于企业采用自我派遣的方式采用选择性放宽态度

目前我国对于用人单位采用自我派遣的用工方式一律持禁止反对态度。然而对此笔者认为应先明确企业的选择自我派遣的动机再做判断。对于企业为了逃避法律上的责任,对员工实行同工不同酬的自我派遣自然是应该禁止;而企业规模较大,其业务以项目为主,若为节省成本并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通过分设劳动派遣单位对企业员工实行统一管理,且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笔者认为是不应对其禁止的。

(3)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的适用做足充分的准备

①挑选合适的劳务派遣单位

由于目前劳务派遣行业处于较为混乱的局面,如何挑选一个合适、较为信赖的劳务派遣单位成为用工单位首要面对的问题。在挑选方面,第一要保证派遣单位的合法性,防止与非法的或不具备劳务派遣资格的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其次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实力进行评估,考虑的因素不光是派遣单位实力强弱与否的问题,更要考虑到派遣单位的风格类型是否与本公司的企业文化相符,盲目追求高品质并不见得对企业就是最好的。

②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

企业应同派遣工就企业文化、双方协助合作方面进行有效沟通,让劳务派遣人员尽快适应用工单位的企业环境,进而推动劳务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此应注意企业信息的安全问题。根据派遣工工作岗位和内容的不同,以及同本企业正式员工的交流中,或多或少会了解到企业核心的或非核心的商业信息,在此应做好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另外,有实力的企业可以为劳务派遣人员建立独立的管理系统,一方面易于正式员工向区分,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可将从派遣人员处所所得的知识信息进行整理,转化为企业内部实力,保证派遣期结束后人员离开但其知识经验不至于流失。

③构建劳务派遣的预警机制

劳务派遣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例如派遣工与正式员工的隔阂、派遣工泄露企业机密等风险。而降低用工风险取决日常人力资源工作的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在风险的应对上,要从系统上入手,从源头抓起,全过程管理,如:劳务派遣的观念与企业文化的冲突突要及时评估,防止劳务派遣工一直游离于企业文化之外,当派遣工获取企业商业机密而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等。预警机制的建立有

利于企业从事后转向事前管理,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对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最大效率的使用派遣工。

参考文献:

[1]邹杨,丁玉海.《劳动合同法最新理论与实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4).

[2]田小平.劳务派遣对企业的利弊分析及相应措施[J].商场现代化,2008(26).

劳务派遣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北京XXXXX有限公司 xx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2) 第三章劳动合同 (4)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劳动纪律 (4)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培训考核 (6) 第七章员工奖惩 (6)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9) 第九章社会保险 (10)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10)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11)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12) 五、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13) 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XXXXXXXXXXXXXXXX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化管理,同时促进劳务派遣更好的发挥辅助性作用,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 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市政集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公司所需招聘或派遣劳务人员的一 种用工式。劳务派遣人员是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而使用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 第四条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所属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编制核定,并负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录用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二章适用岗位、数量控制和条件要求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工作岗位。 一、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二、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公司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结合公司的企业性质,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定辅助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或以下相近岗位: 1、行政后勤辅助岗位:一、二、三线的守卫、炊事员、保洁员、汽车驾驶员、锅炉工、勤杂工、服务员等辅助类岗位;二线、三线的电工、维修工等。 2、生产类辅助岗位:养护巡线工、摊铺工、筑路工、机械操作工、料具工、维修工、库工、管道工(管工)、吊装工、架子工、起重工、氩弧焊气割工、装卸搬运工等。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控制在公司自有职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总数的10%以。

劳务派遣招投标方案

投标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市场营销中心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YXZX-FU-2014068投标邀请,签字代表继荣劳务派遣事业部经理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地址鄂尔多斯市区宝日亥东街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30个日历日。 4.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鄂尔多斯市区宝日亥东街广裕人才服 传真 务中心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 日期:2015 商务条 款响应 表 投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按中华人民国法律于(2013年7月15日)成立。(王林特授权(继荣)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YXZX-FU-2014068)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2015年2月7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承诺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经考察和研究决定参与贵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及市场营销中心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定点服务项目招标,自愿接受该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约定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劳务派遣投标,并对本公司投标文件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都是真实可靠的,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本公司完全理解和接受贵公司评选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劳务派遣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合法机关、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一定方式协议,派遣至本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坚持“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涉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六条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各项工作成果归本单位所有。

第三章派遣与管理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履行协议内容; (二)审核各部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辞退、离岗申请; (三)组织劳务派遣公司选拔派遣人员,审核劳务派遣人员资质; (四)审定劳务派遣人员工作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劳务派遣公司; (五)按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六)协调处理涉及劳务派遣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各部门是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和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求;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8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2) 第三章劳动合同 (4) 第四章法律责任与劳动纪律 (4) 第五章岗位管理 (5) 第六章培训考核 (6) 第七章员工奖惩 (6) 第八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9) 第九章社会保险 (10)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和缴费基数 (10) 二、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 (11)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12) 五、社会保险的停止和退出 (13) 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劳务派遣员工是指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公司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员工/员工)。当前与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公司”),如遇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变更,不影响本制度执行。 三、派遣员工应如实向公司及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公司及本公司。 四、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依法制订的派遣员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公司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公司推荐面试的,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公司规定的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员工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具有特殊技能的员工) 3、身份证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明 4、公司指定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公司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四、入职员工必须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的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格证书、离职证明、体检报告),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工作用品等; 2、入职培训;

人才招聘及派遣方案

人才招聘及派遣服务方案

一、公司简介 我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松江,注册资金200万元,是一家专业才派遣及人才招聘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全国各类制造企业提供人才派遣和人才搜寻服务。公司现拥有高级及资深顾问数名,并先后雇佣了庞大的兼职招聘专员和寻访员队伍,组成强大的人才搜寻网络,确立以耐消、医药、电子、快消为核心的优势制造行业,在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建立招聘基地,拥有10所战略合作关系的中等职业学校(每批输出量100人以上),拥有7所合作稳定的大专、本科高等学院(每专业每批输出量50人以上),超过25所定期合作输出机电、计算机等技术学校的资源优势。享有百万份中高端人才信息共享资源,包括300多位大中型企业高管分布在国内众多城市,为公司的人才派遣及搜寻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持。业务网络使我们能够服务整个华东及全国部分区域。 二、劳务派遣服务流程及方案 (一)、派遣员工的招聘及录用 1、我公司通过以下渠道达成招聘任务: A、人才市场、招聘会、人才机构等; B、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吸引专门人才; C、启用人才储备库,实施人才调配; D、网络招聘网站、公司网站等其他网站;

E、搭建医学类院校的校企合作平台; F、人脉关系举荐同行业人才; G、自主开发及建立招聘基地。 H、其他特殊渠道达成人才搜寻 2、具体操作流程 A、贵单位提出用人需求,注明岗位名称、岗位任职资格及需求数量、相应的薪资福利 待遇等; B、我公司从人才储备库初步筛选人员,提取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合格 后通知其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等)到贵单位人事部复试。若人才库中无匹配人选,立即采取其他渠道招聘; C、初试合格者由我公司开具《复试通知单》,带齐相关证件到贵单位人事部进行复试; 由贵单位确定是否录用,并在《复试通知单》上书面确认复试结果,《复试通知单》存根联由复试者交我公司专案人员留存。 D、复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确定体检合格,办理入职手续并递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复 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体检证明等),审验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存档。 E、派遣员工待完成以公司规章、企业文化等为主题的入职培训后,再及时申缴有关 社会保险、办理员工银行工资卡等; F、试用不合格者(试用期考核标准以贵单位的考核要求为准),贵单位可开具《退工 通知书》将员工直接退回本公司,专案人员将及时与贵单位人事部联系,了解其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推荐新的员工进行试用。 流程图示: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 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 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 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 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 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日常管理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被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前,应认真阅读公司的《告知书》,并忠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法法律法规规定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调度。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正式上岗。 第十七条 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的党、团、工会、妇委会等组织和活动。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应依法保障派遣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向派遣员工告知劳动安全、职业危害事项,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派遣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并定期为派遣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第十九

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模板

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模板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管理 第七章绩效管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 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基本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员工行为和管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立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派遣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 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管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管理等,直接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内容: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派遣员工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第三条招聘方式 根据用工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及用工计划、岗位说明书等有关条件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完成后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由公司履行派遣手续。 第四条派遣员工录用 派遣员工人选确定后,由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办理派遣手续。用工单位应在派遣前向公司提供派遣人员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岗位权限、任职条件、考核标准等基本内容)及岗位保密事项要求等制式文本。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一条派遣员工的人事及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由公司负责。 第二条派遣员工应认真学习由公司编制的《派遣员工手册》。公司将手册发放应做到人手一册,首次发放予以免费。用工单位可监督公司发放手册并督促公司向派遣员工宣传。? 第三条派遣期限由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确

劳务派遣公司doc方案

劳务派遣方案书 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主要经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委托招聘、代理招聘、兼职服务、特色团体商业保险、特色员工体检 公司网址: 目录 第一部分……………………………………………………………………睿华人力简介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的定义 第三部分……………………………………………………………………劳务派遣的分类 第四部分……………………………………………………………………劳务派遣的好处 第五部分……………………………………………………………………劳务派遣服务报价函 第六部分……………………………………………………………………项目服务与管理 第七部分……………………………………………………………………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 第八部分……………………………………………………………………员工管理与服务 第九部分……………………………………………………………………承诺 第一部分睿华人力简介 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前身系四川职业总会[四川人力资源俱乐部(原成都HR总群)、四川求职交流俱乐部],于2011年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在四川享有较高声誉。公司着力于为用人单位提供从招聘到离职一站式服务与咨询,竭诚为您提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委托招聘、代理招聘、兼职服务、特色团体商业保险、特色员工体检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您将从繁琐的劳动事务中解脱出来,避免难缠的劳务纠纷,让您轻装上阵、灵活用工、降低成本、效益倍增,专注于品牌、生产及技术开发等核心竞争。 公司不仅拥有丰富经验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十余年的人士为专业顾问,还有一支由专业劳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劳务派遣治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治理 第四章岗位治理 第五章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治理 第七章绩效治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回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差不多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职员行为和治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创建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的要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

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治理方法》等。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派遣职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职员。 公司负责派遣职员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治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职员日常工作治理及绩效治理等,直接治理和考核派遣职员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治理的差不多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操纵、统一治理。用工单位对派遣职员治理的差不多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职员治理的差不多内容:日常工作治理、绩效治理等。 第二章派遣职员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差不多原则 招聘派遣职员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差不多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躯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条例内容,欢迎参阅。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招聘流程: 1、岗位、职务要求分析: 与客户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商讨,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职责说明、招聘要求、工资标准及其他配套待遇等信息。我们将根据这些条件和公司背景与文化进行目标分析,从而明确客户公司用人的真正需求。 2、确定派遣人员的组织渠道及方式:根据客户公司的用人需求,从我们的人力资源寻访网络中确定最佳的组织渠道及集聚方式,从而保证招聘派遣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3、对派遣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因事择人,德才兼备”的原则对所有组织的劳务工进行初步的筛选,将最优秀的劳务工输送至客户公司进行面试,从而提高客户公司的招聘效率。 4、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将挑选好的派遣人员集中起来,按照“整齐、有序和安静”的原则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面试完毕,安排派遣人员“安静、整齐和有序”的离开工厂。 5、协助企业对面试上人员进行后续安排:面试完毕,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名单确认,并安排、组织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安排及其个人的信息采集等等工作。 招聘制度: 一、协助办理工人的录用手续(安排体检、信息采集等)

派遣人员被录用后,我们负责安排派遣人员到相关的医院去体检,并负责收集派遣人员的信息资料,填写信息采集表等等。 二、代发劳动报酬(派遣人员工资): A.考勤卡的统计及工资单的制作,根据工厂提供的考勤卡及工资结算单,我们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统计及核算。对于核算结果的查验,我们将分三人进行三次的逐个稽核,从而杜绝统计结果的错误。 B.用工单位需向本公司提供如下资料: 1)工资发放日期。 2)工资清册。 3)需发放工资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工号。 5)盘片(按工号或卡号顺序:姓名、工资数、个调税、实发数等)。 6)提前五天工资款和管理费进账(工资部分通过银行划进个人工资卡)。 C.工资的发放: 我们为每个工人申办工资卡(银行卡),实行统一的工资发放。派遣人员领取工资卡需本人亲自领取,还需现场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签名,并经我们核对无误之后才能领取工资卡。

劳务派遣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 第四章岗位管理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六章社会保险管理 第七章绩效管理 第八章派遣终止及派遣人员的退 回 第九章奖惩 第十章基本行为准则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规范派遣员工行为和管理,满足沧州市朗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创建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目标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新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务派遣用工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工单位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的单位。 派遣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纳等管理。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管理等,直接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完成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派遣工作管理的基本原则:合法用工、分工协作、总量控制、统一管理。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原则:按需定员、依岗派遣。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管理的基本内容:日常工作管理、绩效管理等。 第二章派遣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派遣员工应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测评、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水平、工作经验、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评价。 第二条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第三条招聘方式 根据用工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及用工计划、岗位说明书等有关条件制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招聘完成后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合同》由公司履行派遣

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 实 施 方 案 XX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 2020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聘方案 第二部分管理服务方案

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派往XXX易地扶贫安置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XXX户籍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4.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XXX网站同时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XX月XX日至2020年XX月XX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表》,照片为2寸证件照。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XX月XX日携带相关材料到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XX月XX日到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由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最新劳务派遣方案计划书

编号: 劳 务 派 遣 方 案 书 选择博乐——

就是选择专业 就是选择规范 就是选择满意 就是选择共赢 目录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的定义

第三部分……………………………………………………………………劳务派遣的好处 第四部分……………………………………………………………………项目服务与管理 第五部分……………………………………………………………………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 第六部分……………………………………………………………………员工管理与服务第七部分……………………………………………………………………派遣服务报价函第八部分……………………………………………………………………承诺 第一部分公司简介 重庆市博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公司 司,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与蓝领服务商,包括:劳务输出,人事代理,蓝领供应,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招工代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安置等业务。作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生力军,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高效的管理团队、良好的政府关系的背景以及大量的蓝领储备与供应,公司始终信守着“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职业化培训.雇主式派遣”这一使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倡导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通过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用人单位简化流程、节约时间和成本,使之可以专注其战略核心,也使员工获得更多更好的福利选择,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我们的优势

服务专业化:公司拥有一批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专业团队,90%以上具有人力资源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0岁。同时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作为公司的智囊顾问团。并按照专业化分工设立市场部、派遣事业部、培训工作部、人才推荐部等业务部门和社会保险部、法律事务部、综合管理部等后勤支持部门。 管理规范化: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众多专家顾问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派遣、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和表格,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派遣服务的规范化。同时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标准,即在工资、保险的误差率、事务处理的速度与效率,走访频度,客户与员工的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承诺。 方案差异化:公司在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力求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性质、不同的转包对象,甚至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均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方法,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规避风险。 雇主式派遣:“雇主式派遣”即区别于目前劳务派遣普遍为客户提供的用工招聘、面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中介式派遣的一种全新的、更高层面的专业化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它是对现有“中介式派遣”的质的提升。 “雇主式派遣”与中介式派遣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仅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单纯局限在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上,而是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真正雇主,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承担着劳动法律责任的同时,对被派遣劳动者还承担着教育培训责任、职业生涯规划和企业文化培养的责任以及为被派遣劳动者构建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人际关系的责任。从而全面回答了当前“三角雇佣关系”中“谁是劳动者的雇主、劳动者在为谁工作、谁为劳动者的权益负责”的突出问题: 1、公司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雇主式派遣”的基础 2、公司重视被派遣劳动者技能素质的持续培养和提升,是“雇主式派遣”与“中介式派遣”的根本区别 3、公司承担培养企业文化、构建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人际关系的责任,是“雇主式派遣”不懈追求的目标。 公司对外关系 博乐公司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与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险部门、仲裁部门、税务部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人才交流中心、劳务市场、治安管理机构、街道等各系统或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与办事的平台。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劳务)协议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章违纪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的原则,尊重事实依据,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 第九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条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应与被派遣员工在发生实际用工情况的同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员工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若派遣员工不适应工作,应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或者民事赔偿。 第十七条公司的员工上岗后7个工作日内,若发现派遣员工不符合用工单位的岗位,或者是上岗员工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违规操作,由公司核实相关情况。若情况属实,可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派遣员工到达工作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由公司积极协助进行处理。符合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赔偿额度依据工伤条例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被派遣员工因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法处理。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劳务派遣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要求对集团旗下全国各地项目的保洁、保安、物业人员进行劳务派遣管理。 2.分析项目当地原有用工方式,用工人数等情况,根据实地考察结果进行人员优化配置。 3.搭建招聘渠道,组织招聘并做入职培训。 4.建立员工名册,维护人事档案,及时更新派遣员工信息。 5.熟练掌握用工当地员工入职、离职及社保办理流程,及时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保并处理特 殊特殊情况。 6.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能流畅跟用工单位及本公司财务部门沟通,保证各种费用及时结 算,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 7.熟悉国家、地区有关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法律法规,预见或防范风险发生,保证公司 利益、声誉及形象不受损害。 8.具备处理劳动纠纷、工伤意外等特殊情况的经验及能力。 9.跟全国各地办事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异动情况,保证各地工 作正常有序进行。 10.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劳务派遣业务流程

二、具体业务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薪资等进行分析; (一)录用年龄、性别要求。 (二)身体状况要求。 (三)技术水平高、劳动态度等。 (四)工作环境。 (3)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4)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5)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根据用工当地情况,组织部门人员按工作侧重点不同分配任务,开展工作。 (7)服务管理:招聘、体检、录用、档案、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技术业务等)、薪资、保险、离职等。 A、对招聘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技术要求,离职等内容。 B、进行档案管理,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人员增减报表; C、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根据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按时核发工资; (8)日常管理,由驻项目代表和用工单位代为管理。报送《新增派遣人员通知书》、《劳务派遣人员名册》劳动考勤等 (9)派遣人员辞、退职管理 A、自行辞职,由派遣员工向派遣公司提前一月提出辞职申请,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签订辞退协议,结算薪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首先由辞职人向派遣公司及用工单位提出辞工书, 2、(派遣公司挽留无效后)由派遣公司相关手续(人事专员签字、主管签字、经理签字)及用人单位审批, 3、核定其用工工时,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员工管理规定

**公司关于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本公司的工作秩序,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本公司工作的劳动者。当前与本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单位为**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派遣单位”)第三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派遣单位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派遣单位。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本公司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派遣单位确定。新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派遣人员与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

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派往本公司服务。 第七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派遣单位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九条派遣期间,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职。经本单位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发现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的30%,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劳务报酬50%,发现三次即退回派遣单位。 第十一条本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向派遣单位申报工伤。 第十三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有权随时将该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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