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行政许可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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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注: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不一一画出流程图,基本类同。

上杭县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流程图行政处罚一般流程图↓鉴定结论上杭县工商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流程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流程图行政监督检查流程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工作流程图党员发展流程图内部管理权流程图上杭县经济贸易局行政权力动态运行制度为了切实搞好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确保经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运转,根据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权力动态运行制度。

一、行政权力公开透时运行工作实行动态公开运行,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行政权力长期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二、各股室负责人为动态运行的责任人,要及时将新的需要公开的项目报行政审批股,各股室定要将权力运行登记制度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落实到权力行使各个环节,要明确专人进行汇总统计,严格考核,确保我局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股室产生新的需要公开的项目时,要在2日内将应当公开的内容选择适当形式公布,并同时制成规定格式交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应公开的项目要在局务会审定后,通过机关公示栏或上杭政务网等形式进行公布。

四、各股室将所行使权力的运行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我局行政审批股。

五、各股室应注意收集、整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资料。

在公开完毕后3日内,将所有公开资料交行政审批股,实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所报材料要统一用A4纸,仿宋三号字。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责任人,我局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杭县经济贸易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申请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办理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2、举行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陕西省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陕西省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陕西省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正文:---------------------------------------------------------------------------------------------------------------------------------------------------- 陕西省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交通行政许可机关公正、高效、便民地行使行政许可职责,保障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享有行政许可职责主体资格的省、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事业组织、依法委托的行政机关和许可申请人、被许可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行政许可事项包括道路运输类行政许可、公路管理类行政许可、水路交通类行政许可、交通规费征收类行政许可、交通规划、交通建设工程管理类行政许可等。

具体行政许可项目以省政府公告的项目、国务院决定公布的交通行政许可项目和公告以后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为准。

第四条交通行政许可项目由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报纸、电视、电台或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并在行政许可办理场所予以公示。

公告的行政许可项目应当包括实施机关、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将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场所公布办公电话、咨询和监督电话、有关交通行政许可的相关资料信息。

第五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固定的一窗式办公场所,统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省交通厅行政许可事项由厅负责公文收发的处室进行登记,厅有关业务处室具体办理。

第六条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对许可申请人或其委托人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许可申请予以拒绝。

《行政许可讲》课件

《行政许可讲》课件

媒体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对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进行报道和评论,提高透明 度。
公众参与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许可的监督,提出意见和建 议。
社会组织监督
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对行政许可行为进 行监督和评估。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 级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03 行政许可的程序与要求
申请与受理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网络、邮寄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供齐全、准确、真实的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行政机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 的申请应当及时退回并说明理由。
审查与决定
审查方式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实 质性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
总结词
核发结果准确
详细描述
经过审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得到了核发,结果准确无 误。工商局还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确保了营 业执照的合法使用和经营活动的规范性。
总结词
核发效率高
详细描述
某市工商局在核发过程中,优化了核发流程,提高了核发 效率。个体工商户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营业执照,加 快了开业进程。
查。
审查内容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程序等,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 性。
决定类型
行政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或 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 人。
听证与公示
听证程序
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利益相 关方诉求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 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公示要求
行政机关应当将行政许可的事项 、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 限以及申请材料等内容进行公示 。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

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下面将从行政许可的概念、设定原则、分类、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行政许可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公正、透明。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1.法定原则。

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置许可事项,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许可权。

2.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许可应当公开透明,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许可事项、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结果等信息,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许可的具体情况。

3.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许可,不得超越法定职权。

4.效率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尽量减少许可程序的时间和成本,提高许可效率。

5.公正平等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时,应当公正平等,不得歧视任何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申请人申请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分类1.普通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建筑许可、营业执照等。

2.特殊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特殊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枪支、爆炸物品等特殊行政许可。

3.一次性行政许可。

指行政机关对某些行为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一次性审查,作出是否允许的决定,如劳动合同、房屋买卖等。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1.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许可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2.受理。

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许可申请进行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3.审查。

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如需要现场检查、听取意见等。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程序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经过一系列程序步骤和环节所进行的活动。

这些程序步骤和环节,旨在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以及保障公民和企业的权益。

一、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行政程序的设立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行政程序规范了政府行政行为,使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行政程序的实施确保了公民和企业的平等权利,使其有机会参与政府决策,行使申诉和救济的权利。

最后,行政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监督机构和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发生。

二、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行政程序的基本要素包括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1. 合法性:行政程序必须依法进行,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决策和行动时,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的要求。

这包括行政机关的决策必须有法律依据,程序步骤必须合乎法定规定,决定书面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等。

2. 公正性:行政程序的进行必须公正无私,不偏不倚,不搞封建主义、官僚主义和个人主义。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保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行平等对待、公正裁决的原则。

3. 公开性:行政程序必须公开透明,让公众和当事人可以了解到案件的审理进程、权利义务、权威结论和解决结果,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详细地公布相关行政文件、决定书、裁定书等,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察。

三、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行政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程序和纪律审查程序等。

1. 行政决策程序:行政决策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对相关事务作出决策的程序。

这一程序包括收集信息、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形成决策方案、听证会等步骤。

2. 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程序是指政府机关对公民和企业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决策和发放许可证件的程序。

这一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策和通知等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许可的设定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第一节申请与受理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节期限第四节听证第五节变更与延续第六节特别规定第五章行政许可的费用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是行政管理中经常出现的两个概念,它们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特点、程序等方面探讨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定义及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授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某种特定行为或者某种特定项目的设立、变更、关闭等作出准许、不准许或者限制的行政行为。

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限制性,是国家对特定行为或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方式之一。

而行政审批则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某种特定行为或者某种特定项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审查、鉴定和评估的行政行为。

其特点是审查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是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或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判断和决策的方式之一。

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在实践中相互交织、互相补充。

首先,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的前提和基础。

在行政审批程序中,行政机关对相关的行为或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的要求。

只有通过审批,才能进入行政许可的程序,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其次,行政审批是行政许可的一种形式。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通过审查和决策,判断是否准许或者不准许特定的行为或项目。

行政审批结果的准许,即是行政许可的产生。

然而,行政许可并不等同于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是行政审批的结果,但行政审批并不一定导致行政许可。

在行政审批中,行政机关有权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许可,也可以决定拒绝给予行政许可。

而行政许可的产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时需要依法合理、公正地进行决策。

三、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程序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程序基本相同,都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公示等环节。

首先,申请环节。

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都需要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第四章行政许可

第四章行政许可

3.认可,(第12条(三)) )指行政主体 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进行认定的许可。 特征有:一般都需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 考试结果决定是否认可;这类许可往往与人的 身份、能力有关系;没有数量限制;一般没有 自由裁量权。如建筑企业资质、律师资格、教 师资格、医师资格等。
4.核准,(第12条(四)) )指行政主体对某些 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判断、审核、 认定。 特征有:许可的依据主要是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客观性;一般要根 据实地检验、检测、检疫作出结论;没有自由裁量 权;没有数量限制。如生猪屠宰检疫、消防验收、水 库大坝竣工验收、电梯安装运行验收等。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第11-21条)
(二)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3条)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 能够解决的。
有关拆迁许可的思考
典型事件 法律规范现状 专家争论 应然的状态
四、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二)特别程序(第六节) 不是完整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环 节,主要出现在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类 许可中。
案例分析一
王某想建新房,2005年8月5日来到乡政府,向 乡政府提出申请。负责人甲说:“你回去打个申请。” 王回去写了申请书,8日又来到乡政府,甲说:“我 明 天出差,申请你先放这儿。”10天后,甲打电话通知 王 到乡政府,甲说:“申请建房还有很多东西要提交。” 甲给王某写了提交的材料清单,并要甲交10元,领了 一份申请书格式文本。王按要求将材料交给了甲,甲 说:“好了,东西没什么问题了,不过管印章的小李 不
《逸周书·大聚篇》记载:“禹之 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 入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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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行政许可程序
一、需要文件:

序号 填报要素 填报内容及要求

1.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
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一)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三)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2.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许可时限
1.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在《申
请书》上签署意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许可实施机关收到鉴定评审机构的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应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
内完成审查、批准或者不批准手续。对批准的申请单位,在批准后的10个工作日内颁
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 申请条件
一、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应与申

请施工范围相适应,具体规定见《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机电类特
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2,以下简称
《基本条件》)。
二、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申请改造资格的企业还应有
满足其改造业务需要的厂房与场地。
三、 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了解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
全技术规范,对承担相应施工的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全责。授权代理人应
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应注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限等内容;
(二)应任命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中的技术
审核工作。技术负责人应掌握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
准,且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拥有一批满足申请作
业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和技术工人,技术工人中持相应作业项目《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数量应达到相应要求。人员数量等具体规定见《基本条件》。
四、应拥有满足申请施工需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
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在法定计量检定合格的有效
期内。
五、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和申请施工类别的管理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
系,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编制质量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质量管
理体系文件。必须具有独立编制施工方案的能力,建立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写、审
核、批准的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中的土建、起重和脚手架架设等专项业务,可以签订合同的方式,
委托给具备相应能力并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时,上述业务采
用分承包形式完成的,施工单位的相应能力仅考核其控制分承包单位工作质量的制度
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施工单位的施工业绩,应达到如下要求:
(一)首次提出资格许可申请并获得《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取证后第一年度内
的施工业绩应达到《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考核年度业绩要求》(附件3,以下简称
《业绩要求》)的规定;
(二)提出《许可证》复查换证申请的上1个年度的施工业绩应达到《业绩要求》
的规定;
(三)取得《许可证》后的施工业绩应达到《基本条件》的规定。
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仅为承担经许可由本单位制造设备的施工而申请相关资格的,可不
受上述业绩限制。

5.
办理材料

初次、增项和升级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换证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二)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的汇总表;
(三)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四)原《许可证》复印件。
二、流程图:
三、行政部门地址、电话
序号 所属单位 行政审批部门或监管所名称 驻市区县行政许可中心或监管所所在地址 咨询电话
1 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处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桥旁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 24538675
2 和平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3号413室 87811036
3 河东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27号 84588141
4 河西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河西宾友道18号 88227138
5 南开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荣厚里2号楼6门 27182312
6 河北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河北区泗阳道30号 26011945
7 红桥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红桥区芥园道教军场大街42号314室 27730115
8 东丽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3号 84375975
9 津南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津南区津歧公路51号 88915617
10 西青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 27915339
11 北辰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公路341号 26825266
12 武清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67号 29373644
13 宁河 天津市宁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9号 69568082
14 静海 天津市静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静海县迎宾大道68号(新聚龙大酒店东侧)810室 28914785
15 蓟县 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天津市蓟县滨河西街5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82862508
16 宝坻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与开源路交口 82628913
17 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一号窗口 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19号 66897805
1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二号窗口 滨海新区汉沽和谐大街延长线以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66897125
19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三号窗口 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76号 66896832
20 教育园 天津海河教育园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科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海河教育园区图书馆后 8897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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