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制定1)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制定1)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制定1)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与节能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保

证项目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使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

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局《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有的特种设备、租赁的特种设备及协作队伍自带的特种设备

管理。

3 工作流程

特种设备管理流程: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租赁管理、违规处罚与事

故处理等工作流程。

4 工作标准及要求

4.1 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4.1.1 特种设备的购置、验收及报废

(1)购置特种设备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不得购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已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

(2)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安

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特种设备的购置、验收、报废等执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4.1.2 安装、拆除、改造及维修

(1)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改造、维修活动应由取得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并由其负责编制相应的作业方案,经过审批后实施,并将实施内容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

(2)严格按照书面告知内容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改造、维修等作业,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并颁发使用登记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3)设备管理人员应将设备出厂资料、设备安装资料、登记机关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4.1.3 定期检验检测

(1)公司、项目的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和了解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项目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当地主管机关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2)项目按当地主管机关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检测前应当备齐以下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不限于,具体按照当地主管机关要求提供)。设备出厂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检验检测报告;使用登记文件;上次定期检验报告;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3)项目应在设备检验检测前,做好设备的检修工作,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

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4)项目对经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6)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8)特种设备须取得年检合格后才能使用,项目在检验合格证书取得后7天内,扫描后上传至OA系统进行报备。

4.1.4 建立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台账

(1)项目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安全、操作人员管理台帐。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节能、维保、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逾期未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工作。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参加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外,还应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并及时地进行知识更新。

4.1.5 维修保养

项目除执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要遵循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应规定,做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事故排查治理。制定保养规程和实施细则,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单机维修保养及定期检查记录。

4.1.6 安全管理

(1)项目应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3)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4)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5)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各种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标语、简报、播放录像等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对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做好记录备查。列举以下内容(不限于):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特种设备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

②公司、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事故案例;

③在用特种设备的性能、结构工艺特点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

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④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等。

4.1.7 安全检查

(1)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定期安全检查由公司、项目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①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

事故处理情况等。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其中带有普遍性、倾

向性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②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边检查、

边整改的方法,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③项目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④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使用部门实时监察:施工现场

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

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

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作好检查、监察记录。

(4)项目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设备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设备作业。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

立即处理,及时按照规定向公司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

管部门和政府。

4.1.8 节能管理

(1)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

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

录相关数据。

(2)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将节能管理知识和节能操作技能纳入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内容。积极开

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

济运行。

(3)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和标准要求的,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

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4)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

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

4.1.9 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技术档案

(1)公司、项目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

全技术规范、标准,档案做到一台一档,由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保

管。

(2)设备安全技术与节能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设备出厂资料:含有设计能效指标在内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安装使用说明、

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维护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等资料(公司、项目分别

建档);

②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资质、安装质量证明、安装检验检测报告(项

目建档);

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

验记录(项目建档);

④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配备有相关特种设备的操作规

程(公司项目分别建档);

⑤操作人员操作及交接班记录(项目建档);

⑥日常运行状况记录,包括运转记录、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耗状况记录、运行故

障和事故记录(项目建档);

⑦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

常维护保养记录(项目建档);

⑧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记

录(项目建挡);

⑨节能管理相关记录分析数据(公司项目分别建档)。

4.2 特种设备的租赁管理

4.2.10 项目租赁特种设备的供应商按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并结合4.2.11条执行。

4.2.11 项目在租赁特种设备时,市场调研阶段的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设备租赁供应商应提供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是否有效;

(3)设备的安装方是否具有特种设备资质;

(4)操作人员是否具有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5)是否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

(6)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在签订特种设备租赁合同时应约定由出租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3 违规处罚与事故处理

4.3.12 违规处罚

(1)对使用不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处以1-2万元/台(套)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及退场。

(2)对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编制方案、报批、检验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2万元/台(套)罚款。

(3)对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使用单位,处以0.5万元/台(套)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对使用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或更换的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处以0.5-1万元/台(套)罚款,并责令限期拆除及退场。

(5)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持无效证件上岗作业的,处以0.5万元/人次罚款,并责令退场。

4.3.13 事故报告与处理

特种设备的现场处置、事故报告与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5. 记录控制

(1)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1)

(2)机械设备保修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2)

(3)机械设备大修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3)

(4)机械设备保修竣工验收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4)

(5)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5)

(6)机械设备租赁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6)

(7)自有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7)

(8)外租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8)

(9)机械设备封存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9)

(10)机械设备启封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10)

(11)机械设备退场计划申请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11)

(12)机械设备竣工保修费计提表(样式见表式:SHECTL MTⅡ8-1-12)

6. 附则

6.1

6.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物资设备部。

特种设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五章违规处罚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设备安全事故分类及报告。

1.机械设备事故分类参照局《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机械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以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为准。

2.发生设备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设备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项目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

设备事故处理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安全生产考核及奖惩办法》、《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项目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设备及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相关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设备或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设备或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上级或有关政府部门。

第二十七条对机械设备事故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1.造成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对其按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给予经济罚款;

2.造成大事故的责任人,对其按造成的直接损失的5-10%给予经济罚款;

3.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对其按造成的直接损失的3-8%给予经济罚款;

4.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对其按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5%给予经济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及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条公司对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适合企业施工实际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负责督导及检查落实。

2.贯彻落实国家、局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订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执行细则及奖罚办法,宣传和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3.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购置、验收、建账、使用、调动、保养修理、技术改造、统计、安全生产以及报废的全过程管理。

5.建立公司特种设备台帐,监控项目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状态,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

6.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台帐,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监督检查操作人员持证及技能状况。

7.对项目的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报告。

8.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将安全与节能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

励和警示作用。

第六条项目对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局、公司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制定项目特种设备管理细则。

2.协助公司进行特种设备的配置与租赁策划、购置与验收。

3.对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改造、维修等作业与节能使用管理具体负责,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能效定期检查、定期自行检查,全面落实上级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要求,对特种设备与操作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服务于施工生产。

4.负责项目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的制订与修订,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5.负责编制特种设备的需求计划、招标租赁计划、安拆方案和上报。

6.负责特种设备的例行保养,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维修计划、退场设备的整修计划。

7.建立项目特种设备管理台帐、操作人员管理台帐。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节能、维保、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8.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及时向公司报告,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9.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定期检查,发现事故应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

10.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节能等原始记录及统计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准确填制和上报。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整理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使用、报废等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目前所有生产现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定期检验的管理。 三、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3、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1、压力容器 1)各工段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维护 检修、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无损检测和变形的测定。 2)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各工段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

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可变动。 4)设备部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5)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6)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格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进行检查。 7)设备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8)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 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9)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设备部每年至少联系对安全阀检验一次,压力和测温仪 表每半年校验一次,爆破片由车间应定期更换,更换期限由车间视实际情况确定。 10)压力容器每年应由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年度检查。 11)设备部做好检验报告的归档工作。 2、气瓶 1)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使用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气瓶储存和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作业。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其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体干燥。工作中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瓶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 7 米。 4)气瓶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 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 须用非燃料隔板隔开。 5)气瓶所使用的瓶阀、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单向阀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厂内机动车 涉及特种作业的,必须取得 lO 米,并应保证气瓶瓶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新版)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2)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 3、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7) 4、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0) 5、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1) 6、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13) 7、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4) 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5)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7) 10、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及记录 (19)

一、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上海沪工阀门厂(集团)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根据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或者作业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6、及时、如实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和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常识,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

3、检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做好记录。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演练。 5、编制常规性安全检查的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日常的特种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按时申报并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6、根据规定,配合有关机构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汇总和统计工作。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在岗时段随身携带证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不脱岗、不离岗,并自觉接受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6、拒绝违章指挥。 7、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8、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1、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 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联系特种设备的年度检测,负责安全阀的校验与维修。 质量部负责全公司内压力表校验。 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复审培训工作。 各部门负责安排员工参加相应的取证和复审培训。 各部门对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负责。 各部门对本部门特种设备依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负责。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4内容 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公司现有的特种设备有:起重机、电梯、叉车、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公司现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压力容器工、叉车司机 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公司现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和危险化学品作业。 使用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并要求对方提供安全性能参数和可靠的质量保证及有关证明,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检证明和设计图纸; 各使用部门应对新购进特种设备进行到货检验,并签收相关资料,设备部电气工程师负责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后的验收和年检工作;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将特种设备投入运行; 设备部电气工程师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设备部电气工程师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完善运行及检查记录并由专人填写; 对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压力容器检验周期是六年,附件安全阀检验周期一年,压力表为半年;叉车检验周期为一年;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a.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b.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c.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d.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叉车每年检测一次。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的过户、停用管理 特种设备过户使用应当由原使用单位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后,由过户后的使用单位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特种设备跨地区使用的,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当到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对达到使用 检 验周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提前向使用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特种设备因故暂停使用半年以上,使用单位应当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启用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1购置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3.1.1特种设备安装要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部门办理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4.安装完成后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特种设备使用 4.3.1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空压机房、气化站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 4.3.3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4.3.4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方检测论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使用管理规则》)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使用管理规则》规范有效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使用登记(一)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除外)是指移动式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不需要拆卸、重新安装即可流动作业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按照《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要求执行。(二)锅炉。对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明确限制新建的燃煤锅炉,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对已超出国务院或地方政府规定淘汰时限的燃煤锅炉,检验机构不得实施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及时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使用单位不按时办理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采用公告的方式予以注销使用登记证。办理使用登记时,余热锅炉不需要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三)工业管道和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管理规则》施行前,已经按只使用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除外)、按条使用登记的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重新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办理工业管道使用登记时,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后安装的管道,使用单位应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四)车用气瓶。车用气瓶的产权属于个人的,产权单位所在地是指机动车注册登记地。(五)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和随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管道。登记机关发放锅炉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应同时附带一个明确登记设备范围的表格并加盖登记机关的公章。(六)变更登记。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遗失、损毁而无法提供的,办理改造变更、移装变更、更名变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时,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单位变更时,原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出具遗失、损毁的自我声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更名两种以上情形同时发生时,可以一并办理,简化程序。二、关于证件和牌照(一)证件和牌照有效期。《使用管理规则》施行以前,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已经发放的使用登记证、使用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车牌,继续有效。(二)使用登记证补发。《使用管理规则》施行以前,已经办理使用登记、尚未发放使用登记证的,登记机关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补发新格式的使用登记证。(三)使用标志和牌照发放。办理特种设备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时,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泰州市创新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吴爱明 审核:万桂勇常广秀 实施时间:年月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8)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9)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10)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13)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6) 8、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8) 9、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20)

总则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 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 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2013版)

x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x 部(以下简称x)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四)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五)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第三条、x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x管理处为本事业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x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xx 处负责本事业部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检验、维修等具体运行事项负责,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即本x特种设备相关工序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对本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负有管理责任,现场操作人员是特种设备操作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x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事业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者对日常安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六条、x特种设备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安装、维修等工作,对其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安装、维修过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x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督促、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x部鼓励推行科学的管理办法,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x部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 第九条、x部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x管理处、xx处、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梳理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机械的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贯彻政府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法令、条例、规程等。 3.2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有关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工作,按章办事。 4 工作程序 4.1 特种设备包括的范围: 4.1.1 用于承压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 4.1.2 具有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积(V)≥3,具体包括:石油液化气民用罐、固定式石油液化气储罐、石0.025m油液化气槽车储气罐、压风机风包、氧、氨、氯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c)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指

在一个大气压的沸点)的液体。 4.1.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压力管道: a) 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为 极度危害的管道。 b) 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输送GB1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6.19-1/7 c)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d) 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表压),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管道。4.1.4 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0.5t以上的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4.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定货 4.2.1 新建工程项目应有工程设备名称清单(指锅炉、压力容器、 起重机械),更新应有更新报告及技术鉴定报告,增容应有增容报告 及增容原因报告,方可列入定货计划。 4.2.2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定货、采购,归口物资设备公司(特殊情况须单位定货,事先报告生产管理部批准后自行定货)。 4.2.3 定货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必须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并有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 4.2.4 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厂必须随设备供给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

最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word版本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含换热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一)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二)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五)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 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4.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5.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 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 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特种设备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4、制度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审核颁发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审批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领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在抓好生产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特种设备技术岗位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建立和健全三级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本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指定本企业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组织制定本企业特种设备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特种设备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工况,了解、掌握本企业特种设备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企业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对特种设备事故,遵遁“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9)审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702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1.1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设备、设施保障,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我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压缩空气、液化气、管道)、工业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氩气瓶、氮气瓶)、起重机械。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主要包括: 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 01 特种设备相关管 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 电梯安全管理A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 02 锅炉作业一级锅炉司炉G1 二级锅炉司炉G2 三级锅炉司炉G3 03 压力容器作业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R1 04 压力管道作业压力管道巡检维护D1 05 电梯作业电梯司机T3 06 起重机械作业起重机械机械安装调试维修Q1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调试维修Q2 起重机械指挥Q3 桥门式起重机司机Q4 塔式起重机司机Q5

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 门座式起重机司机Q6 缆索式起重机司机Q7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Q8 升降机司机Q9 07 安全附件维修作 业 安全阀校验F1 安全阀维修F2 08 特种设备焊接作 业 金属焊接操作 (注) 非金属焊接操作 注: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代号按照《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6《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3.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4.管理职责 4.1领导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其职责为: 4.1.1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4.1.2明确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的措施,设立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制定、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详见附录1)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则。b5E2RGbCAP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机 构(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13号令和本规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p1EanqFDPw 第四条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等监督检 验工作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和授权。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监督检验机构,必须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格认可和授权。DXDiTa9E3d 第五条本规则部分用语的定义: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

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特1 / 12 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一年以上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RTCrpUDGiT ?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 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5PCzVD7HxA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 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jLBHrnAILg 第六条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下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备案时,使用单位需持以下资料:xHAQX74J0X 一、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二、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的施工项目合同; 三、项目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 四、项目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防护措施; 五、配套土建基础的技术图样等资料(仅限客运索道与存在配套土建基础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必须提供); 2 / 12 六、改造项目或者安装客运索道及附录2所列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的项目,必须提供由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设计审查报告;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2.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2.6厂内机动车辆,是指没有纳入公安部门管理,用于生产作业运输的,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 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1)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公司生产部审核并报公司运营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2)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1.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项目经理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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