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财务制度
房地产中介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收支、会计核算、税务处理、成本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二)负责编制、审核、执行公司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三)负责公司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负责公司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工作,降低公司税负;(六)负责公司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七)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及分析工作;(八)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即收入必须及时入账,支出必须经过审批。
第七条公司资金收支应使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公司资金收支。
第八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定期进行核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十条公司会计核算应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一条公司会计凭证必须合法、真实、完整,经相关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预算,并定期进行审核、分析。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各项成本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
第六章税务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申报、税务筹划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税务自查,确保税务合规。
融创集团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融创集团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融创集团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1·引言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融创集团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融创集团旗下的所有房地产公司,包括子公司和关联方公司。
2·财务组织架构2·1 财务部门2·1·1 财务部门职责负责企业财务规划、财务会计、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财务分析和报表编制,协助进行财务决策。
2·1·2 财务部门人员设置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师等职位,具体人员设置根据各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2·2 内部控制部门2·2·1 内部控制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2·2·2 内部控制部门人员设置包括内部控制总监、内部控制经理、风险管理师等职位,具体人员设置根据各公司规模和业务需要确定。
3·财务会计管理3·1 会计政策3·2 会计核算流程3·2·1 收入核算流程3·2·2 成本核算流程3·2·3 资产核算流程3·3 财务报告3·3·1 资产负债表3·3·2 利润表3·3·3 现金流量表3·4 合同会计处理3·5 库存管理4·成本管理4·1 成本核算方法4·2 成本控制4·3 项目成本管理4·4 暂估和工程变更管理5·资金管理5·1 资金规划5·2 资金周转管理5·3 资金融通工具的使用5·4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管理6·财务分析6·1 财务指标分析6·1·1 资产负债率6·1·2 股东权益比率6·1·3 总资产周转率6·2 经营风险评估6·3 投资回报率计算7·附件附录:1·法律名词及注释1·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文称《公司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流程【房地产公司的财务流程及及会计分录】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生产周期长,一般在工程竣工后进行收入和成本的结转。
二、收入帐务处理1、收到房屋首付、银行按揭款借: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预收帐款--商品房2、工程完工结转收入借:经营收入贷:预收帐款--商品房3、将收入转入利润借:经营收入贷:本年利润三、成本帐务处理1、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安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时。
借:开发成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2、工程竣工借:开发产品贷:开发成本3、结转成本借:经营成本贷:开发产品4、将成本转利润借:本年利润贷:经营成本四、以上是房地产企业成本、收入的结转方法。
五、你单位发生的成本支出在建工程挂着。
1、成本科目用错。
2、由于工程已完工,调整开发成本明细核算会有很大的工作量。
所以,为了简便核算,直接将在建工程科目转出借:开发产品--住宅、办公楼贷:在建工程3、结转成本借:经营成本贷:开发产品--住宅、办公楼4、结转利润借:本年利润贷:经营成本<三>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1)现金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贷:银行存款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借:其他应收账一一XX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贷:现金(2)银行存款(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借:应收账款一XX公司或个人贷:主营业务收入②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借:应收账款一XX公司贷:其他业务收入收回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提取坏账准备金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5)应收票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核算一般要求1、以人民币为为记账本位币。
2、执行新的会计制度准则。
3、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设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薄;使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说明。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设置账外帐,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财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须符合财税部门的要求。
9、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10、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1、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二、支票管理1、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填写和保管。
2、出纳根据签字齐全的付款凭证,使用支票时,需在《支票领用薄》上进行登记,经财务主管签字认可。
若未取得发票,需支付款项,应填制用款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付款手续。
3、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封填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收款人在支票领用簿和支票存根上签字确认。
4、公司取现金开现金支票时,也需在《支票领用薄》上进行登记,经财务主管签字认可,出纳员在支票存根上签字确认。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

保利房地产财务管理体系制度1. 概述保利房地产作为一家拥有多年历史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其财务管理体系,以确保公司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该财务管理体系制度针对保利房地产的业务和管理特点进行了设计和制定。
2. 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划和规范保利房地产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合规性和高效性,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持。
3. 财务管理职责3.1 财务管理领导层负责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决策,并监督各部门合理开展财务活动。
3.2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财务管理的信息,为企业决策提供分析支持。
3.3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资金使用、成本核算和财务报告工作,以及对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4. 财务管理流程4.1 预算编制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项目规划,编制企业年度预算并定期进行修订。
4.2 资金管理对企业资金进行全面的预算、调配和管控,并协调资金使用各方的关系。
4.3 成本核算对企业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并反映在项目财务报表中。
4.4 财务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要求,制定企业财务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和股东。
4.5 税务管理负责企业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确保企业缴纳税款的合规性和减少税务风险。
5. 财务管理制度监督与审查5.1 监督与检查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加以处理。
5.2 审查与验收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资金使用和工程成本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企业的投资决策合理、项目财务运作规范。
5.3 内部审核对企业内部控制和资金流向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准确和安全。
6. 绩效评价为了全面评价财务管理体系制度的有效性和运作效果,企业应根据衡量指标和标准,定期进行评价和改进。
7.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遵守保利房地产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审计署的审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参照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参照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它能够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稳定运营。
以下是一个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模板,供参考。
一、总则1.为了规范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财务管理活动。
3.公司管理层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认真执行本制度,定期检查财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与财务管理相关的问题和疑难,保证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5.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公司日益发展的需求。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财务工作。
2.财务部门必须配备足够的财务人员,保障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3.公司财务部门应该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4.公司应该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审计。
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和影响。
5.公司应该建立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等会议的机制,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公司应该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财务预算管理1.公司应该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该预算应包括公司各项收支的详细计划。
2.财务预算的编制应该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来决定,预算制定需要有一定的可行性。
3.财务预算应该经过总经理和董事会的审批,财务部门应该将预算计划公开,让全体员工了解公司的财务工作。
4.财务预算的执行应该严格遵照计划进行,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具体方案,以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性。
5.财务预算应该在年底进行总结和评估,对于出现的偏差,应该对其进行分析和解决。
四、财务收支管理1.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完整版)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完整版)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公用品、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广告宣传费、租赁费、折旧费、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费用预算管理公司应根据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编制费用预算,明确各项费用的预算数额和使用范围。
费用支出必须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的必须经过审批和授权。
第六条费用报销管理公司实行费用报销制度,凡属公司业务范围内的费用支出,必须有票据、凭证、报销单等相关材料,并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报销单必须真实、准确反映费用支出的内容和金额,不得虚报、少报、重复报销。
第七条费用监督管理公司设立费用监督管理小组,对公司各项费用支出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于违反公司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八条费用奖励和惩罚公司对于在费用支出管理中表现出色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对于违反费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和警告。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费用开支的范围和审批程序,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其中,所有费用必须经过财务总监审核,并由有批准权的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统筹安排支付。
员工费用由总经理行使审批权,总经理费用则由董事长审批。
对于费用报销,各中心必须取得税务中心认可的合法票据,并填制齐全的内容和印章,同时填写真实的费用说明清单。
对于多种办公用品、礼品、材料物资等开具一张且未单项列示的,必须同时提供有销售方盖章的销售清单,清单列示金额与一致方可报销。
邮资报销应随提供寄往目的地的凭证。
差旅费管理方面,经手人或当事人必须分类整理后整齐粘贴原始单据,并准确填列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最后由财务总监核准、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
对于票据遗失,原则上不予报销,但有相关证明和担供有效证据,经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一条:出差费用报销规定出差员工的市内住宿费、伙食补贴费、目的地市内交通费,采取“据实报销”的方式。
第二条:出差审批规定1.员工出差需领导审批,报备于人力资源中心,出差人需在返回单位一周内凭办理报销手续。
如何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房屋的需求增加,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
建立一个健全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可以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以下是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1.建立完善的核算体系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核算体系,包括账务处理、财务分析、财务检查等方面的流程和方法,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制定有效的预算控制制度通过预算控制制度,可以使财务管理与业务发展有机结合。
制定目标值以及指定的预算控制责任人,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纠正,保障企业稳健发展。
3.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编制成本核算表单,科学计算各项成本指标,对产生成本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
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避免财务浪费和不必要的支出,确保公司在经济效益方面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和盈利。
4.规范财务报表制度在统一的会计准则下编制财务报表,并通过财务分析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监测、分析、比较,提高财务报表的归真度和客观性,防范审计不合格或出现其他风险情况的情况。
5.加强内部审计建立有关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防范与解决各种财务风险问题,力争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6.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标准,对内外客户按照信用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加强客户风险管理,加强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
7、合理利用信息化技术大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通过先进的IT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和管理,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增强企业的信息化后台支持,并极大地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程度。
综上所述,在建立健全的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需注重制度设计的全面性和创新性,建立相应的流程和机制,并逐步推广使用,不断完善和提高。
房地产企业财务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财务流动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企业是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产业,涉及投资、土地购买、建筑施工、销售等方面。
这些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流动资金,因此,财务流动资金的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适合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流动资金管理制度。
二、流动资金管理的概念流动资金是指企业在日常业务中所需的货币资金,如支付工资、购买原材料、支付租金等。
流动资金管理是指企业对流动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和控制。
三、流动资金管理的原则1.合理稳健原则流动资金管理应该以合理稳健为原则,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资金占用的成本和风险。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流动资金管理政策和工作计划。
2.高效使用原则流动资金是企业正常运营必不可少的资金,流动资金管理应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尽可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个性化原则不同企业在财务资金流动管理上的状况不同,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四、流动资金的来源1.借款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增加流动资金。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借款成本进行贷款,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2.股权融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融资成功后股东可以获得股息和股票升值的收益。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适合的股权融资方式。
3.其他形式的融资除了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租赁、抵押、转让等方式来获得流动资金。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五、流动资金的运用1.业务资金的使用企业的业务开展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企业应做好业务资金的规划和使用,保证资金的高效利用。
2.投资项目的使用企业的投资项目需使用大量的资金,企业应该统筹规划和使用投资资金,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3.风险资金的使用企业需要为风险准备一定的资金储备,以应对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
企业应合理规划和使用风险资金,降低风险对企业造成的损失。
六、流动资金管理的措施1.资金管理的组织框架企业应该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或者岗位,确保流动资金的管理得到专人专政。
房地产企业财务体制及人员管理制度
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及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行为,提高集团公司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确保子公司合法经营,根据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纳入集团公司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之规定;控股子公司根据控股情况,通过与集团以外的股东协商或通过控股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的影响执行本制度之规定;参股子公司通过其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的影响执行本制度之相关规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是指为实现集团公司总体财务目标而设计的财务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及职责权限等。
主要涉及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重大财务决策权限的划分,包括对外筹资权、投资决策权、收益分配权、营运资金控制权、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等。
第四条本集团公司财务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模式,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子公司二级财务管理机构,集团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整个集团公司范围内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导,集团公司、子公司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内容分别规定在集团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之中。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财务部,负责人由集团财务总监兼任。
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其根据公司法规定的层级权限划分及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财务事项的实质内容,分别对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裁负责。
集团财务部根据其管理职责配置相应的财务人员,由财务总监任免,其中集团财务部副职由财务总监提名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由董事长任命。
第七条子公司设财务部,实行由集团财务部与子公司总经理双重领导,子公司对其财务部偏重于行政及日常财务事项管理,集团财务部偏重于业务监督、指导管理。
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其经营规模配置相应的财务人员,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按照公司法及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任免,子公司其他财务人员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后由子公司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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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之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时,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的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国外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筹集的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的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短期债券、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应付购货款、应付分包工程款、应付工程款、应付工资、应付投资者利润、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预收工程款、预收备料款、预收销货款、预收购房定金、预收代建工程款、预提费用,以及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长期债券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资金等。 第十八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 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存货包括主要材料、其他材料、周转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在建工程、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视同存货。 第二十一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按买价加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和税金等计价。 建设单位供应的,按合同确定价值计价。 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杂费和加工费等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照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税金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企业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按成本计算期调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企业领用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用出租房、周转房按其耐用年限分期平均摊入成本。 第二十四条、企业对存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采购保管费或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生产和行政管理用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医院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未使用固定资产; 五、不需用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八条、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第二十九条、专项工程发生报废或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专项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专项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营业性收入扣除税金后冲减工程成本。 第三十条、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使用寿命受工作环境影响较大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经财政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见附表一)实行工作量法的,其总行驶里程,总工作小时可按同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换算确定。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有权选择具体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