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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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济建建管字〔2023〕14号•【施行日期】2023.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建建管字〔2023〕1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晰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一)落实清欠主体责任。

一是压紧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按月拨付人工费等制度。

二是压实总包单位主体责任,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落实好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三是压实专业(劳务)分包直接责任,做好实名核算农民工工资,并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

四是压实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将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按相关标准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完成施工产值中的人工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工资支付表编制、审核、公示以及提报监管银行等工作。

(二)落实清欠监管责任。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受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协同做好清欠维权工作。

负责推进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落实,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中存在的违法发包、分包或转包等行为;对经核算确认,仍不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及时移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案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况 。建立健 全工资保证 金制 度 ,对 重点监控 的建筑 施 工企业和 发生过拖欠工 资的用人单位 ,强制在 开户银

进一步提高认识 。明确做好农 民工工作的指
导思想 和 目标任务 ( 做好农 民工工作具有重大意 义。农 民工是我 一)
国工 业化 、城镇化和现 代化进程 中产 生的特殊社会群 体 和新型产业 大军 ,是 推动经济社会 发展 的重要力 量 。改革开放 以来 ,我省为省 内外农 民工提供 了大量 就业机会 ,成 为全 国吸纳农 民工就业最 多的省份 ,为 缓解全 国就 业压力和促进地 区协调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 用 。广 大农 民工 也为 我省现代 化建设作 出了重大 贡 献 。近年 来 ,我省各级 党委、政府和各有 关部 门高度 重视 并采取一系列 政策 措施着力解 决农 民工 问题 ,但 由于 多方面 的原因特别是 受传统城 乡二 元体制 的影 响,农 民工权益保 障等 问题仍然十 分突 出,农 民工工 作面临的矛盾 不容 忽视 。妥善解 决好农 民工 问题 ,关 系到我省经济社会 持续、协调 、健 康发展 ,关 系到社 会稳定和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系到我省 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 、率先基本 实现社会主 义现代化进 程 ,同 时,也将 对全 国就业局势 的稳 定产生重 要影响 。对 此 ,各级政府和各 有关部 门要从落实科 学发展观 出 发 ,从全省经济社会 发展大局 出发 ,站 在构建和谐广 东的战略高度 ,充分认 识做好农 民工工作的重 要意 义 ,把农 民工工作作 为一项重大 战略任务 ,摆上 重要
工 资指导价位和 工资增长指 导线,引导用 人单位合理
要思想为指 导, 以科学发展观 统揽全局 ,按照构建和 谐广东和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 当 前 ,着 眼长 远 ,统筹规划 ,分类指 导,重点突破 ,配 套推进 ,认真解决涉及 农 民工利益 的问题;坚持改革 创 新,把农 民工 工作 纳入法制化 、规范化和有序发 展 轨 道;坚持在发 展中积极稳妥地 解决农 民工 问题 ,加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面临着许多问题,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生活条件艰苦,社会地位不高。

因此,为了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农民工普遍缺乏技能,限制了他们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技能认证机制,鼓励农民工参加技能竞赛,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其次,完善农民工劳动法律法规。

当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政府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事项,加强对用工企业和劳务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再次,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或者出租房中,生活条件差,环境卫生差,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住房条件的改善力度,推动建设更多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确保他们能按时拿到工资。

另外,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目前,农民工在城市中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相对较少,导致他们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有限。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缴纳社保费用。

同时,要推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综上所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工作,需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完善农民工劳动法律法规,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加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支持和关爱。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津水综〔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保障监察正文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津水综〔2022〕17号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各区水务局,水务集团: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有关制度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务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开立专用账户和办理工资保证金手续。

施工总包单位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可采用存储工资保证金、开立银行保函或积极探索引入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

2.按期及时缴纳工资保证金。

2021年11月1日前开工的水务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已办理工资保证金免缴且工程在免缴期内完工的,仍执行保证金免缴措施;超出免缴期间未完工的,施工总包单位应于免缴期限届满日起依法存储工资保证金;2021年11月1日后新开工的水务工程,施工总包单位应依法办理工资保证金。

连续存储工资保证金达到免缴条件的,依法享受保证金免缴。

3.及时向监控预警平台传送信息。

施工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用账户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二、严格落实施工总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主体责任1.按期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加强与开户银行对接与核对,规范工资支付手续与流程,确保支付凭证合法有效;对已开工工程约定的人工费用数额、占工程款比例需要调整的,施工总包单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签订相关补充协议,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拨付,连续不间断。

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作作为中国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2024年,我国农民工工作计划将继续致力于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将着力于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

通过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和就业技能提升项目,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投入,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其次,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将继续深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对农民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障的覆盖,确保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裁员等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将加大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力度。

通过建设更加便利的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

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资金支持,帮助农民工实现自主创业和就业。

最后,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将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关注和帮助。

农民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常常面临着生活和工作上的种种压力,因此需要得到更多的心理关怀和支持。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工作态度,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总之,2024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将继续致力于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质量、保障他们的权益,促进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深化社会保障、加大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力度以及关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将为农民工创造更加宽松、公平和有序的就业环境,实现农民工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标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落实xx省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做好全面落实,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保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维护和建设稳定和谐社会的深远意义。

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防拖治欠的各项长效机制,企业法人亲自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二、强化管理,严格标准劳务用工,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包企业要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步建立职工名册。

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全面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施工工程用工管理负总责,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催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做好农民工每日工作量签证和工资发放签证,不得以包代管。

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施工企业应在指定银行,为农民工本人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资专户储存,分账管理制度各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要监督分包企业在委托发放工资的银行建立工资专户,对每个施工工程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别离开来,按照工程总造价的30%至40%的比例,由建设单位直接打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户。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篇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临沂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临沂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以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推动政策扶持、制度保障、执法监督和舆论引导的紧密结合,加快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

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各级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好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三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 年11月12 日篇二一、总体目标2017—2019 年,全市开展各类农民工培训48 万人。

其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42 万人,开展特色培训6 万人,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在岗的农民工普遍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得到一次创业培训,确保无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掌握一定就业技能,有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就业技能有较大提升。

二、重点任务分解(一)就业创业培训。

大力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按照创建全国百家职业培训示范城市的要求,依托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以及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创业能力。

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就业创业率达85%以上,培训后取得中高级证书的达30%以上,取得初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达60%以上。

加强农民工工作意义 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

加强农民工工作意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随着经济日益高速的开展,我国逐步由传统的农业大国向工业化转变,从而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的加大。

而经济形态的转变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并向城镇寻求更多的工作时机,也就形成了一个稳定的群体——农民工。

每一个新的社会群体的产生,势必伴随着更多的问题,农民工是一个数量相当庞大的群体,这也就决定理解决农民工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农民工工作意义重大:推动经济开展,使工业化进程加快;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向共同富裕的目的迈进一大步;保护广阔农民工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利于解决由于不公平而产生的国内矛盾等。

而农民工问题的产生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社会因素:地区垄断和保护,使局部就业制度限制了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力的有着迫切需求,但当前经济环境又决定着这局部用工的工资程度较低,这就导致了既“招工难”又“就业难”;农民工子女因为户口等原因,导致了进城承受教育的不公平性。

企业因素:局部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等,造成了员工的高流失率;没有对员工进展更多的技能培训,使得农民工技能程度和自身素质跟不上工作的需要,从而只能一直做一些低收入的工作。

自身原因:新生代农民工有着较父辈更高的学历和更新的就业理念,所以他们对物质的要求也就更高,不能满足于当前社会对自身的定位。

为理解决农民工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政策法规方面,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限制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制定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分力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明确收费标准,做到一视同仁,让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福利待遇方面,要积极稳妥的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加快推动农民工医疗、养老和工伤等保障工作的进程,和企业配合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和工作环境,明确工资标准和合同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依法享受到应得的工资待遇,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资支付责任的明确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根据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企事业单位应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及时性,不得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二、财务管理的规范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资支付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要按月清理工资支付情况,对未支付或已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核查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与财务报表相对应。

三、对拖欠工资问题的处理1.拖欠工资问题的预防和化解应从源头上着手,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及工资支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合规。

2.对发现的拖欠工资问题,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工资支付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工资支付完毕。

3.如乙方拖欠工资,甲方应采取法律手段,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督导检查与问责机制为确保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督导检查与问责机制。

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对工资支付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同时,要加强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宣传与教育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落实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

附件.1.《劳动合同法》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农民工:指在非农业户口籍贯,在城市或非农村地区从事职业劳动,但并未在所从事职业工作地长期定居的劳动者。

2.工资支付责任:指企事业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劳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的法定义务。

关于加强农民工基础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民工基础管理的通知尊敬的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基础管理工作,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优化工作环境,提升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农民工基础管理问题提出以下通知。

一、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1. 各劳务中介机构及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2. 工资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挪用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3. 劳务中介机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透明度和追责制度顺畅运行。

二、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1. 劳务派遣机构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应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相关条款。

2. 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监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

3.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审核力度,及时处理合同纠纷和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住宿管理与生活保障1. 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住所,并建立住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住所条件,确保农民工的基本居住权益。

2. 提供食宿的用工单位应提供合理、平衡的膳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营养需求。

3. 相关部门应加强住所和食品卫生的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地点进行整治和闭环管理。

四、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1. 劳务中介机构及用工单位应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相关工作技能、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农民工具备从事工作的基本素质。

2.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推动农民工技能提升,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五、加强农民工健康保障1. 劳务中介机构及用工单位应为农民工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益。

2. 各级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其健康保健意识,减少工作场所意外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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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明显进展,但现阶段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力度还不够,使得我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受到冲击及影响,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必须解决农民工在就业、社保方面存在的困难,着力加强农民工工作。

深入分析,制约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劳动执法力度不足,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保缴纳现象突出;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没有覆盖农民工群体;三是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进城就业限制多;四是企业工资待遇不能满足新生代农民工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角度加强农民工工作。

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的长效保障机制。

首先,健全劳动执法动力机制,将农民工薪酬保障指标纳入干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劳动部门的行政问责制度,调动执法人员积极性;其次,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惩处力度,补贴和鼓励在工资保障方面作出表率的企业和区域;最后,继续做好历史清欠工资和工程款追缴工作,提高农民工缴纳社保的比例,促进农民工权益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快发展面向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农
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二是着力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质量和公平问题,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三是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提高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中农民工保障户数,创造条件使农民工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构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破除人才流动限制。

一是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扩大技校等职业机构办校规模,降低民办教育准入门槛,减免农民工培训费用;二是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企业监管考核体系中融入人才培养要素,完善其人力资源培养体系;三是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构建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保障企业和职工之间供求信号不扭曲,促进市场对人力资源的配置作用。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考虑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观念。

一方面要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建立农民工收入增长机制,改善居民收入差距,另一方面督促企业改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休息休假、安全防护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必须把握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着力解决农民工群体在工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工工作取得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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