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难点及对策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
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1、主体责任不清。
有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形同虚设,党委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理解不深;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2、执行和落实不力。
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年初对责任层层分解,制定一系列制度、目标和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
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
3、纪委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
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部分是身兼数职,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其它工作往往成为主业。
虽然现在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专职的纪委副书记负责,而纪委副书记名义上是专职,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是有名无实,日常工作不参与,不研究,这都导致纪检工作被动,疲于应付,无系统性,缺乏创新。
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
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核成绩。
三是怕影响个人今后发展。
4、日常监督缺乏。
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责任、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面临的重要问题。
主要表现为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督乏力以及责任体系不健全等方面。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也对党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损害。
责任意识不强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他们往往将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视为重点,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这种思想认识的偏差导致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忽视和轻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在一些地方,党风廉政建设被视为“软任务”,没有被纳入到硬性考核指标中。
这种情况下,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更倾向于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长期的廉政建设目标。
比如在某些地区,尽管经济指标达标,但由于忽视了廉政建设,导致腐败案件频发,最终影响了地方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
责任落实不力在实际操作中,责任落实不力常常表现为责任分工不明确,导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例如,在某些单位,尽管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计划,但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执行方案,导致计划无法落地,最终成为一纸空文。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也挫伤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责任追究不严在某些地方,责任追究不严还表现为对问题的处理流于形式,没有深入调查和彻底整改。
例如,在某些腐败案件中,尽管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但由于没有对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进行深入分析和整改,导致类似问题屡屡发生。
这种情况下,责任追究的效果大打折扣,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制度执行不严格制度执行不严格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重要表现之一。
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导致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
他们往往忽视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使得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0xx年1月15日,县委对我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了《大洛镇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问题清单》。
镇党委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政班子会进行研究讨论,逐项对清单上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
现将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分解如下: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1.加强教育,明确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步开展、同步落实,经常提醒,重点讲解,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2.压力传导,明细考核。
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基层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承担主体责任的压力。
细化主体责任清单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重点部署,创新载体。
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关键节点对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履责痕迹,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
畅通电话举报、网络平台等渠道,充分接受群众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民意调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组织班子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指标。
整改期限:长期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聚焦主业不够。
整改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
严格按照《遵规守纪巡查工作制度》,抓好巡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2.严格纪律监督。
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存在问题与对策思考

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干对策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曹扬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1998年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为贯彻落实好这一《规定》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来对照检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不够”:(一) 责任意识不够“强”。
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敷衍塞责,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甚至责任意识淡薄。
从教育系统来看,少数学校领导片面理解《规定》的精神,认为学校是事业单位,只是参照执行,所以应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甚至可执行可不执行,而没有把责任制的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对待;个别行政领导在抓责任制的落实上,方法过于简单,习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印在书上,口头强调多,实际行动少,工作被动应付,或者以签订责任书而一签了之,平时很少督促检查;也有个别行政领导对“一岗双责”理解不深、不透,以为抓责任制中的“责任”就是抓分管的行政工作,以抓行政工作代替抓党风廉政建设,从而在工作中陷入“片面强调抓业务,忽视党风廉政建设”的误区;还有的行政领导因怕得罪人、怕丢选票而只顾洁身自好,对自己分管的部门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对下属的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违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二) 责任内容不够“细”。
主要是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内容不细、措施不硬,责任制局限于“纸上谈兵”,既没有约束力,也缺乏可操作性,更见不到实效。
如有的学校对责任内容只是依样画葫芦,照抄、照搬、照转,仅满足于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而没有针对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责任内容;或者虽然制定了责任内容,但却没有细化、量化,过于宏观、过于原则,不够具体、不够明确。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六篇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六篇问题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党员干部往往只重视形式,而忽略实际工作。
这种情况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尤其明显。
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人民的信任,导致党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解决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加强监管。
同时要注重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对干部的考核力度,借助权力公开透明化来减少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增强人民对党的信任。
问题二:不作为、懒政现象在一些单位及个别党员中,存在不作为、懒政现象。
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也会损害党的形象和人民的信任。
解决措施: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责任追究”工作。
同时,要激励干部积极主动工作,坚决打击懒政行为、不作为行为,让干部明确,作为党员干部,不作为、懒政是不可行的。
问题三:权力寻租现象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权力寻租现象逐渐增多。
此类现象体现在很多方面,如公共资源的分配、侵占扰乱市场秩序等。
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将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极大的伤害。
解决措施:制订严格的法规制度,提高整体素质,规范干部行为,推行审批制度透明化。
同时,要遏制权力膨胀,加强权力公开透明化建设,确保权力行使不得以权谋私。
问题四:贿赂、腐败问题贿赂、腐败问题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重大难题。
这对于强化党的纪律、维护人民利益,树立党的形象至关重要。
目前,各种形式的贿赂、腐败行为依然无法彻底得到遏制。
解决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严密查处,彻底铲除腐败现象。
此外,还要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使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问题五:理想信念缺失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中,理想信念缺失问题严重,存在一些人的目的明显是利益,而不是为了为人民服务。
这种情况导致党员干部们失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解决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理论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党员干部的掌握先进理论,坚定信念,做到秉公执法。
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深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力度不断加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逐渐得到完善,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从而加快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步伐,确保企业廉政平安。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组织机构;责任追究;对策思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
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指明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方向。
多年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普遍比较重视,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但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在落实责任制的过程中,存在着工作不够深入、执行情况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成效。
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积极研究,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解决。
一、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一)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1.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企业的首要任务是抓好生产经营工作,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抓可不抓;有的企业即便是开展了此项工作,也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走走形式而已。
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因此,有的领导干部怕自己被牵连受到追究,就想方设法把问题包着、捂着。
3.由于认识和理解上的误区,认为抓责任制工作是纪检部门的工作,与己无关,把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当成额外负担。
有些只是参照执行,很大程度上降低标准及要求,或是走走过场,甚至可以不执行。
4.许多领导干部对责任制工作的复杂和艰巨性估计不足,没有考虑到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艰难程度,简单地等同于责任制追究,没有认识到除进行责任追究外,还需要做大量基础性工作。
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及措施
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及措施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是在实际落实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阐述,旨在提高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化。
一、问题分析1、责任划分不清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需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但是在现实中却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
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日常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履行好职责,导致党风建设落实不到位。
2、责任推卸现象严重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常常“上级有规定,下级有办法”,责任推卸、敷衍了事。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党风建设的执行,也影响了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3、督察检查不到位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需要督察检查制度作为保障,而现实中检查督察往往不到位,存在督查不重视、检查不规范等问题。
导致责任制落实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措施应对1、完善责任制要想建立完善的责任制,首先需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将党风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中,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党风建设工作不落空,责任到人。
2、加大执行力度要推动责任制落实,必须加大执行力度。
对于那些责任执行不到位的干部,要及时纠正,开展问责,避免让这些人扰乱了制度的执行。
同时,也要在工作过程中对责任执行到位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发挥激励的作用。
3、加强监管监管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之一。
对于责任推卸、敷衍了事等行为,应该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通过系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责任制的执行不出差错、落实到位。
4、提高组织民主在党风建设的落实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民主性。
同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亲自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情况,并走进基层、深入了解。
加强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的透明度,提高工作的参与度,能有效避免责任推卸现象的出现。
三、总结在完善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要注重领导干部的意识和行动,落实各自的责任,打破不作为、敷衍的现象,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避免责任制的落空。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国有企业腐败的现象呈易发多发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企业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力。
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存在的问题(一)责任意识不强。
有些企业领导人员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反腐倡廉建设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思想懈怠,放松警惕,甚至放弃职责;有的认为只要洁身自好就行,忽视“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其他人员廉洁状况不闻不问;有的则认为反腐败是纪委的事,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就没有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责任落实不力。
有些企业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责任书一签了之,不具体分解责任,不制定配套措施、不推进工作落实;有些企业虽然将党风廉政建设同生产经营工作一起部署下去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注重生产经营任务指标的完成,而忽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手硬、一手软。
责任落实不力,以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难以落实到位。
(三)责任考核不严。
有的企业责任考核不够科学,内容细化量化不够,可操作性差;有些企业考核人员责任心差,明摆着的问题不揭露,应扣的分不扣;还有一些企业对考核不重视,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结果也不具参考价值。
考核工作不严不实,起不到激励作用,也就收不到应有的结果。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
具体表现为:没有细则,难以追究;好人主义,不想追究;相互推诿,不愿追究;利已主义,不敢追究;说清阻挠,难以追究;以功代过,掩饰追究;隐瞒不报,逃避追究,等等。
责任追究难以到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对策建议(一)必须严格落实“三方责任”,从组织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要落实好“一把手”的责任。
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与“一把手”不重视、不尽责、不真抓有直接关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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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华北 电业
规 制 度 建 设 的 又一 重 大 成 果 ,是 从 领 导 体 制 和 工 作 惧 心 理 ,十 得 罪 人 ,给 自己 带 来 一 些 麻 烦 ,甚 至 于 自
机 制上进一步 实现 党风 廉政建 设工作 制度化 、规范 引火 烧 身 ,从 而 影 响 了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严 肃 化 、 学化 、经常化的具体体 现 , 科 具有重大而深远 的 性 和 权 威 性 。二 是 责 任 追 究 的 执 行 者 对 有 关 政 策 意 义。认 真贯 彻学 习 《 规定 》是 当前和 今 后一 个 时 标 准 把 握 不 准 ,随 意 性 较 大 ;存 在 量 纪 方 面 避 重 就
期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的 一 项 重 大 政 治 任 务 , 须 扎 扎 实 轻 ,故 意 从 轻 处 理 了 事 ,大 事 化 小 ,/ z 了 ,对 必 J5化 , 实 地 组 织抓 好 实 施 工 作 , 保 各 项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确
一
领 导 干 部 进 行 责 任 追 究 “ 之 于 宽 ,失 之 于 软 ”的 失 监 督 合 力 不 够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工 作 领 导 ,党 政
区,没 有切 实将党风 廉政 建设 工作 与生产经 营工作 造 性 开 展 工 作 的 精 神 ,总 认 为 落 实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同 部 署 、 同 落 实 、 同考 核 。更 有 甚 者 ,错 误 的 认 为 任 制 是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的 事 ,对 其 应 承 担 的 反 腐 败 工
F r 论 坛 ou m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 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及对策党风廉政建设是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方法论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纠正不正之风,宣传党的优良作风,用党的优良作风对光大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运用党的纪律惩处违纪党员,建全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党风党员教育,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使不正之风始终处于监控之下,不致于上升为主导地位而严重损害党的建设,必须持久地纠正党风不正之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内一项关键重要工作,必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对党自身的存在与发展,都具有者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近年来,三工镇党委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抓制度、抓责任、抓落实入手,要求干部廉洁自律,从自身做起,镇党委每年都要在全镇认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检查,从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团结,振奋了精神,弘扬了正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主要体现在:一、抓警示教育,形成共识,经济发展服务镇纪检办每年都要组织全镇党员干部,集中时间,结合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统战宗教、农村经济、精神文明、抗震安居等实际工作,采取“学、看、查、谈”四种方式,观看防腐倡廉教育片,到昌吉市监狱,开展深入扎实的“警示教育”。
为了使教育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镇党委专门制定了教育和实施办法,利用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并围绕镇党委的日常工作进行讨论。
全镇干部在这次“警示教育”中,还主动联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能,围绕“做官为什么,身后留什么”这个话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和查找问题,从自己的言行中看是否履行了人民公仆的职责。
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营造氛围,提高认识,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首先重点抓好镇领导班子的预防教育,因为他们既是党的路线方针的执行者,又是全镇工作的组织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其他干部都有一定影响。
镇纪检委带头学习党的廉政建设各项文件精神,带头落实廉政责任制,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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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难点及
对策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难点及对策2007-02-10 16:48:04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党内法规,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
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是指导农发行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发行得以贯彻落实的基本制度。
本文在深入基层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我行党风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点,探讨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有差距。
个别行领导干
部没有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片面强调抓业务,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农发行是政策性银行,业务单一,对外交往少,不易出现腐败,对党风廉政建设抱无所谓的态度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还有的职能部门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是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是领导干部的事,与已无关,对此漠不关心。
(二)职责难落实。
有的行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没有意识到自己肩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或责任意识不强,难以将赋予的责任落到实处。
个别行领导班子没有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党风廉政教育抓得不紧,监督检查不力;有的行领导班子成员没有按规定抓好分管部门、分管专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本专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过问的少,管人管事管思想的
意识树得不牢,未切实落实“一岗双责”。
(三)督查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深度不够。
量化考核方案不够具体、完善,考核分值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不够,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对职能部门的量化考核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同时,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力度不够,考核结果未得到有效地利用。
(四)追究不逗硬。
责任追究的配套制度不完善,有的对责任追究的有关政策标准把握不准,随意性较大;也有的在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不敢追究和不愿追究的现象。
二、对策探讨
(一)进一步深化对责任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首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之一。
而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从严治党。
这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中的责任,为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其次,自觉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制度规定。
这实际上就是以法规制度的形式,明确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能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这一规定,是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问题,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的一个重要标准。
再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确保农发行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
随着农发行职能调整的推进,业务范围和管理模式将由过去的单一化、封闭式逐步向多元化、开放式发展。
一些新业务的开展,不可避免地在制度、管理上形成真空和漏洞,
使得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给违法违纪者带来可乘之机。
银企关系的变化和重新定位,使处于这种关系中的一线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因此,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确保农发行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政治保证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行之有效的,要进一步坚持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要进一步增强“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在负总责的同时,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一把手”履行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格局。
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要实施“一把手”报告制度和“双向”报告制度,既要向上级报告,也要向同级和下级报告。
按责任制的要求,领导班子
成员要做到“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落实;要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动态.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并向一把手报告。
积极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度和集中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落实职能部门的责任。
职能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对象和责任主体,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特点,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严格考核,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职能部门召开专业会议,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容,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要有监督
制约和惩处的措施。
要加强对本部门干部职工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切实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
为了加强联系、收集反馈有关情况,可在各职能部门聘请一名廉政监督联络员。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是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要注重“四性”。
一是注重检查考核的权威性。
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也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由各级行党委研究确定”。
由此可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在组织领导上要体现高层次、高规格和权威性。
应由过去纪委组织考核改为党委组织考核,并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其他党委委员分别担任各考核组组长。
考核结果要提交党委研
究确定,并向上级党委报告、向下级党委通报。
二是注重检查考核内容的时效性。
责任制考核要突出重点,针对性要强。
责任制考核的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责任的情况,所以,考核的内容总体上应包括工作部署、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源头治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班子成员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几个方面。
同时,形势在发展变化,不同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不同、具体要求不同,考核的具体内容也要因时而变,根据上级每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内容,尽可能细化、量化,完善百分制考核,使之更具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注重检查考核方法的可行性。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开展日常检查、执法监察、量化考核、交叉检查等不同的检查考核方法。
但无论那种考核方式,都应注重多方面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本单位的领导是否廉洁,本行职
工最有发言权。
考核时,应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把民主测评范围扩大到职工。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的实用性。
考核结果如不加以有效运用,就失去了考核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要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为了增强考核结果的实用性和严肃性,考核工作结束后,应通报考核结果,并把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群众测评分过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
(五)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狠抓责任追究。
要建立抓责任追究的机制,对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不管是否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
都要不同程度地予以追究。
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区分责任追究的政策界限,包括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的界限、领导责任与非领导责任的界限等。
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含免职、辞职、降职)和其他处理等不同的责任追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