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北海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北海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海市本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研发经费使用效益,参考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研发经费管理制度,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经费来源于北海市本级财政拨款,由北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北海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共同管理,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研发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研发经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当前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重大专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防止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研发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建立研发经费管理和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机制。

第二章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

第四条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是承担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其中用于软科学研究的经费支持对象还包括北海市政府部

门及社会团体。

研发经费作为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投入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提高科技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引导性资金。优先支持具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具备较好科研条件的科研院所(包括由科研院所改制而成的科技型企业)、高等学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第五条研发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根据北海市科技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确定的支持范围及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围绕北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优势领域及特色产业确定的科学技术发展重大专项。根据项目的特点,研发经费一般釆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实践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除软科学研究和基础性研究项目以外,其他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低于5万元。

第六条研发经费的主要支持方向是:

(一)科技攻关与新产品试制。主要支持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突破、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及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提供技术支撑的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对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有较大带动作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试制活动或产品重大改进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主要支持对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的活动。

(三)科技成果推广与产业化示范。主要支持重大、共性的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大面积(大范围)应用并形成规模效益的活动,显效性好的成熟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性规模生产

活动。

(四)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主要支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示范基地、高新技术孵化器、科研基础条件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与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以及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重大科技基础性工作。

(五)科技合作与交流。主要支持引进国外技术和人才以及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所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与开发活动,开发国际科技资源、拓展国际合作渠道的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建设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服务网络平台以及推进技术和产品出口的研究开发活动。

(六)基础性研究。主要支持围绕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广泛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开展有意义的探索研究,以及为解决关系经济、社会和科技持续发展的重大及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基础,增加技术和人才储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后劲的研究活动。

(七)软科学研究。主要支持围绕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以辅助各级领导决策为目的,开展的战略、规划、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科技法制等的调查与研究,以及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八)科学技术普及。主要支持重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及其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包括科技成果展示、科普读物编制、科技培训等。

(九)其他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确定予以支持的方向。

第三章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

第七条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经费、计划管理费和奖励经费。

第八条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第九条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暧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的专用仪器设备,或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而发生的费用。研发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釆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租赁费:是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而发生的费用。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

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七)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及社会保险补助。

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劳务费由项目申请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和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据实编制。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八)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项目组成员及与本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九)合并北海市本级科技项目中的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项目鉴定(验收)专家评审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 —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 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

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科研项目预算(书)中予以明确后,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间接费用按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20%;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5%;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加大绩效激励力度。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项目承担单位在统筹安排间接费用时,要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绩效支出安排要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在对间接费用中用于人员激励的绩效支出进行分配时,科研人员由所在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有关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条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如项目牵头单位用于项目组织管理的费用等),应当在项目合同中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十一条计划管理费是指市科技局为组织项目,开展项目前期调研、评审或评估、招标、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计划管理费由市科技局负责具体管理,年度预算由市财政局核定。

第十二条奖励经费是用于奖励在研发经费管理、使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科技计划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年度奖励经费和年度奖励办法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核定。

第四章预算与审批

第十三条由市科技局按照北海市科技发展需求,在第三季度提出次年的北海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预算。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有关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四条编制次年预算时,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确定次年研发经费安排计划,并按规定编入年度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待市人大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下达给项目承担单位,并抄送有关县(区)财政局、科技局。

第十五条对申报使用科技研发经费的实施单位编制项目预算要求:

(一)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来源预算除申请研发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开发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研发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资金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研发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根据年度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釆购预算。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联合申报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项目预算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项目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的现有组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年)》确定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 “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规范和加强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若干工作规则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重大专项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资金来源坚持多元化原则,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各种渠道获得的资金都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使用和管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重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相关资金提供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第三条重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企业竞争前的共性技术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公共科技活动,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适当支持。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第四条结合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要求和项目(课题)的特点,采取前补助、后补助等财政支持方式。 对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集成等公共科技活动,一般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对于具有明确的、可考核的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以及具有相同研发目标和任务、并由多个单位分别开展研发的项目(课题),一般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具体支持方式,由牵头组织单位结合项目(课题)特点和承担单位性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明确,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综合平衡的内容之一。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五条重大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纳入国库动态监控体系管 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按照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体系,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三部门、财政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单位和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重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科技经费支出预算编报说明(示范文本) *******单位负责“*******项目名称”,利用*******资源,通过对********关键技术,以及******等技术体系,并对上述体系进行示范和推广,对******项目实施的目的、效果。 项目申请财政资助资金预算总经费为*****万元,其中直接费用******万元,占总经费的***%;间接费用****万元,占总经费的******%。 按照财政部和科技部有关行业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各科目支出进行了如下预算(共包括12项不同名目的预算开支):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万元,其中: 设备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材料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金总经费的****%; 测试化验加工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燃料动力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差旅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会议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

总经费的****%; 劳务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专家咨询费****万元,约占财政资助资总经费的****%; 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万元,其中: 管理费****万元,约占总经费的****%,占间接费用的****%; 详细说明 一、直接费用 (一)设备费,****万元 ****单位现有项目实施所需要的实验室、***库、***实验室等重要实验设施,提供实验研究所必需的大型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大型高速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等。同时,还具有***锅、***箱、***机和***仪等小型仪器,基本上能够满足本项目科研工作的需求,。 由于本项目****等实验等研究用的特殊和小型仪器设备,拟添置以下小型设备,详细说明如下: 设备费总预算为****万元,约占项目总经费的****%。在****年的研究过程中,2013年拟支出****万元,剩余****年****经费支出。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九章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联合药业研发项目投入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研发项目投入核算体系。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研发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成本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三十九条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第四十条研发项目的投入来源于公司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的来源有: (一)企业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公司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节研发项目投入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十一条研发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研发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组共同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四十二条研发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一)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是对研发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 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研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二)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研发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三)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组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和消耗; (四)正确及时的进行成本核算,反应各项目组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五)针对各研发项目成本的形成进行监督并纠正发生的偏差,使研发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以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六)分析和考核各项消耗定额、成本计划的执行过程和结果,促使研发项目组改进项目管理,挖掘降低费用的潜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十三条项目成本管理权限 研发经费是公司从事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专项经费,各种渠道来源的研发经费必须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研发经费实行分类管理,公司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一)研发中心的职责 1、负责立项项目的合同审核、管理等; 2、指导和组织项目组编制项目预算,结合财务部提供的项目组资金使用情况、成本信息,分析成本报表,向项目组发出异常成本预警,指导项目组控制成本; 3、掌握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调整计划,负责研发项目经费的有关分配比例、外协费及控制标准的管理; 4、掌握项目结算结果,负责项目结题的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组的成本控制考核评价工作; 5、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6、配合计财处做好立项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计划财务部的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2、负责对已到科研项目经费办理入账手续; 3、负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任务书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科研项目经费; 4、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审查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各种报表。 5、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科研项目经费的有关决算进行审计;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频道(2011-05-14 14:47:36)稿件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一条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评审: 1、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的评审工作由管委会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2、评审小组由管委会领导、专家以及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产业促进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按项目所属产业随机挑选; 4、获得国家、北京市或中关村重点支持的技术研发类配比项目,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审核,不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评审人员的基本职责是:(1)客观地提供本专业意见和建议;(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回避原则;(3)保护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第三条《办法》第五条第2项“获得国家、北京市科技奖励或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为在技术研发方面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是指申报之日前三年内获得过以下奖项或认证之一的企业: 1、国家、北京市科技进步奖; 2、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 3、国家、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 4、国家二类以上新药证书或“双软认证”; 5、与前四款相当的奖项或认证。 第四条 企业申请技术研发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可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 企业申请技术研发机构支持资金,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家或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技术研发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其他可证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专家论证意见等材料。 第五条 企业申请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授权项目支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统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版权著作中心出具的软件著作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新品种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业部颁发的植物新品种权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

总工发[2009] 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 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 3.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出。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财务部在会计计算机核算系统内设置“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根据费用类别、本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次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研发费用按实际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纳入会计核算一本帐

科技创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音西煤矿科技费用管理办法 为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兴企战略,为科技项目提供足够配套经费保障,规范科技费用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音西矿“十二五”战略规划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费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效率的原则; 2.坚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3.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兴安,提高企业安全治灾、抗灾、防灾能力的原则; 4.坚持科技项目先评估立项、后实施,再考核验收的原则; 5.坚持对科技投入试行宏观调控、分级管理的原则; 6.坚持科技费用预算管理、公开透明使用的原则; 7.坚持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从机制、体制上有利于上级科技中心运行的原则。 二、科技费用的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切实将上级有关技术创新精神落到实处,解决好各项技

术创新工作所需经费,音西矿在建设期间按投资额的3%提取科技经费(其中包括上级提取的科技经费按投资额的1%进行预算),以此确保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科技费用的主要用途 1.科技费用主要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包括: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三种类型。技术创新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包括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活动。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是指上级明确规定的成熟技术项目在生产活动中的推广应用。 2.科技费用应重点支持企业急需解决的项目,如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艺创新、安全治灾、效率、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进步项目。 3.科技费用的使用必须是经矿及以上审查立项的科技进步项目,未被审查立项的技术进步项目一律不得在管理费用中的“技术开发费”列支和统计。 四、科技费用的开支范围 1.研究开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费(含燃料动力费、低值易耗品)。 2.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费(含仪器及设备租赁费、房屋租赁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企业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科学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公司的科技竞争力,加强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科研部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公司财务部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部门。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类别的确认,项目合同的签订与项目的管理,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科研部负责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技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条科技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合理。科技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科技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完成所必要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税赋等因素编制预算,作为项目承接谈判与项目执行参考依据。 第四条加强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职责权限。申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项目,财务部应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书。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管理要求 一、科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编制格式及项目内容说明的要求填报预算,开支的具体类别和预算额度应考虑周全,避免遗漏。特别是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等支出应依据充分、测算准确,避免决算超支。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经费监督是指科技部对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责任的工作。目的是规范科技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帮助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更好地为科技计划和专项的顺利实施服务。 第三条科技经费监督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各类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单位及其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项目(或课题,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 第四条科技经费监督工作,在财政部、审计署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有关计划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建立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的监督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科技经费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单位(属地单位)承担项目的预算申报、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科技经费的使用遵循承担单位法人负责制的原则。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科技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经费使用的财务审核和会计核算,保障专项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并自觉接受科技部或其委托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监督内容和方法 第七条科技经费监督贯穿科技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必须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科研经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制度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范围、审批与报销、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等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制度》内各类研发课题的经费管理。 3.职责 3.1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部门参与起草。 3.2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财务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3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在综合管理科和财务中心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预算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不得超出预算或课题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 4.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即纵向科研

经费); (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课题合同经费(即横向科研经费);(3)从上年销售收入中划拨3%的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 研经费); (4)公司科研创新基金专项经费(企业内部课题科研经费); (5)其它经费。 5.经费使用范围 5.1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 5.2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3直接费用是指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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