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语境下检察技术侦查权配置的探讨
对法律规定侦查权(3篇)

第1篇一、引言侦查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调查的权力。
侦查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法律规定侦查权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侦查权的法律性质、范围、程序和保障措施,以期为理解和运用侦查权提供参考。
二、侦查权的法律性质1. 国家权力性质侦查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是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调查的权力。
侦查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
2. 专门性权力侦查权具有专门性,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才有权行使。
侦查权是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3. 权责统一侦查权是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
同时,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的过程中,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现权责统一。
三、侦查权的范围1. 刑事侦查权刑事侦查权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调查的权力。
刑事侦查权的范围包括:(1)收集证据:侦查机关有权收集、固定、审查、鉴定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
(2)传唤、拘传:侦查机关有权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要求其到案接受询问。
(3)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有权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
(4)搜查:侦查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住所、办公场所等进行搜查,以查找证据。
2. 民事、行政侦查权民事、行政侦查权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依法对民事、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权力。
民事、行政侦查权的范围包括:(1)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有权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
(2)强制措施:侦查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保障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
(3)处理决定:侦查机关有权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侦查权的程序1. 侦查启动程序侦查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启动。
侦查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后,应当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2. 侦查实施程序侦查实施程序主要包括:(1)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机关有权询问证人、被害人,了解案件情况。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技术侦查措施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技术侦查措施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应用作者:彭磊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27期摘要技术侦查作为秘密侦查手段的一种,已成为全世界犯罪侦查通用的手段,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的重要法宝,我国也已在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确认技术侦查措施在职务犯罪中的应用。
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权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模式转变,建立适应职务犯罪新发展趋势的科学、高效的犯罪侦查模式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技术侦查职务犯罪侦查权作者简介:彭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9—141—02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
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技术侦查措施的相关章节,明确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我国犯罪侦查的合法手段,检察机关作为职务犯罪侦查的主体享有技术侦查权,但是,检察机关不具有执行权,而是“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一、概念辨析:技术侦查与秘密侦查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八节标题为:技术侦查措施,下面共有五个条文。
实际上,本节规范的主要是秘密侦查的两大类手段,一是技术侦查,二是乔装侦查。
第一百四十四条至一百五十条规范的是技术侦查,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范的是乔装侦查,第二款规定的是毒品案件侦查的控制下交付,其本质上也属于乔装侦查的一种。
秘密侦查是一种特殊的调查手段,相对于公开侦查行为,主要包括:(1)秘密监视,包括跟踪侦查与守候监视;(2)密搜密取;(3)秘密辨认;(4)秘密逮捕;(5)邮件扣押;(6)耳目特情;(7)技术侦查等。
技术侦查作为秘密侦查的一种类型,也叫秘密监控,是指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利用技术手段秘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的专门调查手段,包括电子偷拍偷录、电子窃听窃录等措施,技术侦查也是秘密进行的,属于秘密侦查的一种。
侦查监督权适应新刑诉法探析

新刑诉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侦监部 门在审查批捕阶段严格审查证据 , 通过讯 问犯罪嫌疑人 、 审 查同步录音录像 、 向侦查机关了解情况等方法 , 尽到“ 排除” 的职责和义务 , 确保案件质量。
( 四) 贯彻执 行 特别程 序
新刑诉法对于特定对象的犯罪嫌疑人做 出完善特定程序的规定 , 侦监部门在工作 中办理未成年人审查 逮 捕案 件 时 , 应 当讯 问未 成年 犯罪 嫌疑 人 , 并 听取 其 辨 护律 师 的 意见 , 对 其个 人 情 况 进行 全 面 调查 。对 可 能
文章 编号 : 1 0 0 9— 5 3 8 1 ( 2 0 1 4 ) 0 1 — 0 1 2 3一 o 3
检察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宪法性权力 。将侦查监督权力赋予检察机关 , 旨在通过侦查监督职能的充 分发挥 , 有效抑制违法侦查行为, 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实现。 L l j 2 0 0 0年 9月 , 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部 门 正式更名为“ 侦查监督部门” , 担负着审查逮捕 、 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 活动监督三大职责。随着新刑事诉讼 法的颁布实施 , 新法在证据制度 、 辩护制度 、 强制措施 、 侦查措施 、 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 , 也对检察机 关侦查监督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2 0 1 4年 第 1期 ( 总第 1 4 9期)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J o u mM o f t h e P a r t y S c h o o l o f Gu i z h o u P r o v i n c i M Co mmi l f e e o f t h e C. P . C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侦查权合理配置研究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侦查权合理配置研究
云山城
【期刊名称】《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26)001
【摘要】侦查权的合理配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检察机关可从分离与诉讼监督无直接关联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有权随时启动侦查一定的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等方面配置侦查权;公安机
关可从分级、分类整合现有侦查部门,优化侦查权、派出所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
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看守所应享有部分侦查权、法制部门不应享有侦查权等方面配置侦查权。
【总页数】6页(P48-53)
【作者】云山城
【作者单位】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
【相关文献】
1.构建和谐社会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2007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综述
2.我国刑事诉讼法应有的十大理念--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理论前提
3.检察机关
机动侦查权研究\r——从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2款切入4.检察机关侦查权的部分保留及其规范运行——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5.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中的侦查措施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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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刑诉法中“技术侦查措施”规定的理解

务类别 。 从 严 格意 义上 讲 , 这 三种 侦查 措施 是密 侦措 施 而非完 全 的技术 侦查 措施 。 因为 它们不 是 以 科 学技 术 手段 为 主要 内容 的侦查 行 为 , 是 间接 的技 侦方式 ( 侦查 活 动有 时要 采用 一 些技 侦方 法 ) 而 非 直接 的技 侦手 段 。当然 , 立法 上作 了规 定 , 我 们应 当照此 执行 。 即我 国法 定 的技术 侦查 措施 有 十 种 。立 法 上所 以这样 规定 , 我 以为 是 为 了简 化密 侦措 施 与技术 侦查 措施 的 繁琐分 类 . 方便 于适 用方
V0 1 . 2 5 NO . 2
J o u r n a l o f S i c h u a n P o l i c e C o l l e g e
关于
邹 明理
( 西 南 政法 大 学 重 庆 4 0 0 0 3 1)
这 一含 义 反映 了技 术 侦查措 施 的五 个基 本特 点 。一 是实 施 主体是 特 定 的侦查 机关 , 二 是适 用
范 围是 特定 的犯 罪 案件 . 三 是侦 查行 为必 须 是依 法 的 、 秘密的。 四是技 术侦 查措 施 种类 应 当是 特殊 的而非 常规 的技术 措施 。 五是技 术 侦查 措施 的 内容应 当具 有 现代 科技 含量 而不 是 一般 技术 。五个 特 点 缺少其 中任 何一个 。 都 不能 构成 法定 的技 术侦查 措施 。 ( 二) 技术 侦查措 施 的种类 。 新刑 诉 法对 技 术侦 查 措施 的种类 只有名 称 而未 规定 类 别 范 围 。根 据 前述 技 术 侦查 措 施 的 特
收 稿 日期 : 2 0 1 2 一 l 1 一 l 3
作者 简介 : 邹 明理 , ( 1 9 3 5 一 ) , 男, 四川 广 安 人 ,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教授 , 硕 士研 究 生 导 师 , 研究方向 : 侦 查 学 与 物 证 技术 学 。
浅析从新刑诉法看技术侦查的监督问题

浅析从新刑诉法看技术侦查的监督问题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作者:佘景妮 编辑:studa1211 论文摘要 新刑诉法用专节明确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出了新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技术侦查的内涵、新刑诉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及监督技术侦查的必要性,对如何监督技术侦查措施提出一些建议。
论文关键词 新刑诉法 技术侦查 监督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在司法实践中日益广泛运用的技术侦查纳入了调整的范畴,但未对如何开展技术侦查监督作出规定。由于技术侦查的特殊性,一旦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很有可能被滥用而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为了准确打击犯罪、规范侦查和维护人权,对技术侦查进行有效的监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技术侦查的内涵 技术侦查,这一侦查手段在刑事侦查实践中运用已久,但其内涵并无在我国法律中得到明确体现。从颁布的《国家安全法》和《警察法》、加入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到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可见我国在不断加强完善技术侦查的立法规制,却未对技术侦查的内涵做出明文规定。 在理论界,亦仍未对技术侦查形成完整、统一的概念。目前,对技术侦查的内涵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 技术侦查,是指利用现代科学知识、方法和技术的各种侦查手段的总称。该观点主要是从广义上来诠释技术侦查,突出强调的是技术侦查的技术性这一特征。第二种观点认为: 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俗称窃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用机器设备排查、传送个人情况数据以及用机器设备对比数据等手段。该观点将技术侦查视为秘密侦查的一种。第三种观点认为: 技术侦查,指因调查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特殊需要而由法律加以规定和授权的、法定常规侦查措施以外的一些经过特别审批手续而秘密采取的侦查方法。该观点将技术侦查措施作狭义上理解,则是强调了技术侦查的秘密性,并明确了技术侦查的实施要经过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 以上观点分别体现了技术侦查的技术性、秘密性等特征,具有一定的可采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仍有不足,或模糊了技术侦查和侦查技术的界限,或混淆了秘密侦查和技术侦查的关系,或忽视考虑了技术侦查的实施主体、适用条件和范围、审批程序等要件。技术性、秘密性、强制性是技术侦查的重要特征,且因技术侦查会对行为对象的相关权利产生巨大影响,为防止侦查权滥用,必须对其进行严格控制,所以,界定技术侦查概念时须考虑以上要素。因此笔者认为,技术侦查是指依法享有技术侦查权的侦查机关为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采用监听、邮件检查、电子监控、秘拍秘照等特定的技术侦查手段秘密或非秘密地查清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方式。
《论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范文
《论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篇一一、引言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犯罪手段也日益复杂化、隐蔽化。
为了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应运而生。
技术侦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查获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
本文将从技术侦查制度的定义、意义、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技术侦查制度的定义与意义技术侦查制度是指国家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赋予特定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特殊侦查手段的制度。
其意义在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技术侦查手段,可以及时发现和查获犯罪嫌疑人,收集到关键证据,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有力保障。
三、技术侦查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主要包括电子侦听、网络监控、秘密拍照、秘密录像等手段。
这些手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技术侦查手段的特殊性质,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技术侦查手段的适用范围不够明确,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违法活动;技术侦查手段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风险等。
四、技术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一)适用范围不明确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适用范围较为模糊,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进行违法活动。
因此,需要明确技术侦查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其使用条件、程序和标准。
(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风险技术侦查手段的特殊性使得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侵犯公民隐私权的风险。
因此,需要加强技术侦查手段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使用,防止滥用和侵犯公民权益。
(三)缺乏专业人才技术侦查手段的实施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
目前,我国在技术侦查领域的人才储备尚不足,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五、改进措施(一)明确适用范围和标准为规范技术侦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论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范文
《论刑事诉讼中的技术侦查制度》篇一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刑事诉讼中传统侦查手段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式。
因此,技术侦查制度应运而生,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技术侦查制度以其高效、精准的特点,为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文旨在探讨刑事诉讼中技术侦查制度的定义、特点、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技术侦查制度的定义与特点技术侦查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依法采取的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侦查的活动。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高效性:技术侦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络追踪、数据分析等,大大提高了侦查效率。
2. 精准性:技术侦查能够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
3. 隐蔽性:技术侦查往往采用隐蔽的方式进行,有利于保护案件的侦查过程和结果。
三、技术侦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技术侦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应用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网络追踪:通过网络追踪技术,可以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网络活动轨迹,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2. 数据恢复与分析:通过数据恢复与分析技术,可以还原被删除或篡改的数据,为案件提供证据支持。
3. 监控与窃听:在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监控与窃听,以获取犯罪证据。
四、技术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尽管技术侦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及挑战:1. 侵犯隐私权的风险:技术侦查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引发社会争议。
2. 合法性问题:技术侦查的合法性边界模糊,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 技术更新与人才培养: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技术侦查手段,并培养专业人才。
五、完善技术侦查制度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及挑战,提出以下完善技术侦查制度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技术侦查的合法性边界,规范技术侦查的申请、审批和执行程序。
2. 加强监督与制约: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技术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新刑事诉讼法语境下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控制
新刑事诉讼法语境下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控制杨留强;张旭;马瑞杰【摘要】技术侦查适用于司法领域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价值衡量的结果。
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新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的界定过于宽泛.将技术侦查等同于秘密侦查。
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应当坚持重罪原则,同时也应考虑例外情况。
技术侦查的适用条件和证据使用应当遵循必要性原则。
对技术侦查的程序控制应当妥当处理决定权和执行权的关系.对决定权一般应上提一级。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applied to judicial field is the result of the value weight of punishing criminals and safeguarding human rights.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about the regulations of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measures in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t is too broad of the definition of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which is equal to secret investigaton in 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The applied scope of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should abide by the principle of heavy penalty, and consider the exceptional cases. The applied conditions of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and the use of evidence must abide by the principle of necessity. The procedural control of technological investigaton should handle the relations of the power of decision and execution properly, and the power of decision should be exercised by the upper organs.【期刊名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12)003【总页数】3页(P54-56)【关键词】技术侦查;司法控制;刑事诉讼【作者】杨留强;张旭;马瑞杰【作者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北石家庄050035;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河北石家庄050035;巩义市人民法院,河南巩义4512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5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章中第八节用五个条文专门规定了技术侦查措施,既赋予了侦查机关技术侦查权,又对该权力的行使作出了严格限制。
关于优化侦查权配置的调研报告
关于优化侦查权配置的调研报告优化侦查权配置的几点思考优化侦查权配置是当前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研究司法体制改革中热烈讨论的话题之一。
目前的侦查权配置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和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安全感的需要,因此亟需理论界和实务界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探索出路。
研究侦查权配置的六大误区个人认为,目前对优化侦查权配置的研究存在六大误区:一是只看表面问题,不重视原因分析。
许多人提到侦查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就会列举立案不实、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问题,但往往没有深入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二是过分注重对侦查权力的监督,不重视对侦查权的保障。
单从法律条文看,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权似乎比一些国家的范围要宽。
但在实践中由于相关制度不配套和存在缺陷,以及对公民违反程序性规定缺乏明确、有效的处罚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权往往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很显然,单一谋求将警察的手脚死死捆住,不应该是优化侦查权配置的基本方向。
三是过分注重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对被害人的权利重视不够。
在侦查活动中,应当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更要注重使被破坏的社会秩序得到恢复,使被害人遭受的损失及时得到弥补,只有这样,侦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刑事诉讼活动也才能顺利进行。
四是只就事论事设计制度,而忽视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
例如,为防止刑讯逼供,有人提出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
这一制度对防治刑讯逼供的确有积极作用,公安机关也正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但是,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使录音录像制度发挥作用,相关配套制度也必须跟进。
录音录像的核心要求是要做到“全程”,如何保证有足够的侦查人员承担每一次讯问时录音录像的任务?此外,由此带来的装备、人员的保障方面的问题也需要一并考虑。
如果没有这些配套制度的落实,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就只能是“看上去很美”。
五是只重视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而不重视对其他侦查机关以及审判机关的监督。
学者一提监督制约,就必然奉“决定权、执行权相分离”是唯一的最高标准和最大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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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警专 学报
2 0 1 3年 第 3期
极 强 的 时 效 性 。技 术 侦 查 通 过 专 业 的 设 备 ,对 侦 查对象 的行动进行 实时监控 , 所 获 取 的信 息 具 有 同步 性 、 真实性 , 是 时 效 性 很 强 的一 种 侦 查 措 施 。 ( 4 ) 单 方 的 强 制 性 。技 术 侦 查 不 同 于 侦 查 过 程 中 一般 的 强 制 手 段 , 其 对 侦 查对 象 权 利 的 侵 犯 体 现 在 其 单 方 的 强 制 性 上 ,而 侦 查 对 象 在 被 采 取 技 术 侦 查 措 施 后 ,无 需 配 合 甚 至 都 不 知 情 。( 5 )程
借助 于专 门的技术设备 和技术器 材 , 例 如 手 机 侦
段 , 除 法 律 法 规 明 确 规 定 为 技 术 侦 查 手 段 的 以
听 、 密 拍 密 录 、 密 搜 密 取 、 邮检 、 跟 踪 等 。 ( 3 )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3 - 0 6
作者 简介 :虞 丁力 ( 1 9 8 5 -),男,浙江舟 山人 ,助理检 察员 ,学士。 林 技科 ( 1 9 8 0 -),男,浙江温 州人 ,副局长 ,学士。
下, 运 用 技 术 装 备 调 查 作 案 人 和 作 案 证 据 的秘 密 侦查 手段 n 。作 为 法 律 术 语 ,仅 指 侦 查 技 术 中 一
部 分 与 公 民 的 基 本 法 律 权 利 密 切 相 关 的 技 术 手
术侦查 是专业性 极强 的一种侦查 活动 , 通 常 需 要
2 0 1 3年 5月
辽 宁 警 专 学 报
J 0URNA L 0F LI A ON I N G P0LI CE A CA DEM 9 期)
No . 3 ( S u m.No .7 9 )
新 刑 诉 法 语境 下检 察 技 术 侦 查权 配 置 的探 讨
一
、
我 国 技 术 侦 查 概 述
些 特 点 :( 1 )运 用 的秘 密 性 。技 术 侦 查 一 般 都
技 术 侦 查 是 指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特 殊 案 件 情 况
是 秘 密 进 行 ,其 手 段 、措 施 都 极 具 隐 蔽 性 ,是 秘 密 侦 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2 )专 业 的 技 术 性 。技
中 图 分 类 号 : D6 3 1 . 2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编 号 :1 0 0 8 . 5 3 7 8 ( 2 0 l 3 ) 0 3. 0 0 3 3 — 0 6
随着 当 前 我 国社 会 经 济 建 设 的不 断 深 入 , 社
会 转 型 升 级 的 不 断 加 快 , 内外 部 环 境 的 日趋 稳 定, 导 致 贪 污 贿 赂 犯 罪 从 过 去 的 温 床 期 进 入 到 高
虞 丁 力 ,林 技 科
( 舟 山市 人 民检 察 院 反 贪 污 贿 赂 局 , 浙 江 舟 山 3 1 6 0 0 0 )
摘要 :新 刑诉 法修 改后 ,第一 次在刑 诉 法的语境 下 , 系统 、 明确 地提 出了侦 查机 关利 用技 术侦 查手段 进行 侦 查的 法律规 范 ,是 我 国技 术侦 查在 立 法上 的一 大进 步 。新 刑诉 法第
尤 为重要和及 时 。
一
取 某 些 物 证 、邮 件 检 查 等 。该 规 定 通 过 列 举 和 概 括 相 结 合 的方 式 来 定 义 技 术 侦 查 手 段 。
技 术 侦 查 因 其 对 公 民 基 本 权 利 具 有 天 然 的 侵 权 性 和 扩 张 性 ,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呈 现 出 以 下
不 断 完 善 的大 背 景 下 , 其 自侦 权 在 法 律 框 架 内所
和 军 队保 卫 部 门行 使 。当 前 ,我 国技 术 侦 查 立 法
主要集 中在 《 国 家 安 全 法 》和 《 警 察 法 》 中 ,但 都以“ 技 术 侦 察 ”表 述 出现 ,其 与 技 术 侦 查 在 理 论 和 实 践 中 的含 义 相 同 ,可 以通 用 。根 据 上 述
法 律 规 定 ,我 国技 术 侦 查 措 施 主 要 有 电子 监 听 、
电子 监 控 、 电话 监 听 、秘 密 拍 照 或 录 像 、秘 密 获
受到 的制约越 来越 多 , 侦 查 理 念 和 侦 查 手 段 也 愈 发 不 适 应 现 实 办 案 需 要 ,因 此 新 刑 诉 法 在 这 样 背 景 下 ,从 立 法 层 面 赋 予 检 察 机 关 以技 术 侦 查 权 就
外 ,其 它 技 术 手 段 都 属 于 一 般 的侦 查 技 术 。在 我
国 技 术 侦 查 这 一 手 段 最 先 应 用 于 公 共 安 全 、国家 安 全 和 军 事 安 全 领 域 ,分 别 由对 应 的 公 安 、国安
发 期 。大 批 触 目惊 心 的贪 污 贿 赂 案 件 的背 后 ,犯 罪 手 段 呈 现 出 的 智 能 化 、组 织 化 、隐 蔽 化 令 人 深 感忧虑 。 检 察 反贪 部 门 作 为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贪 污 贿 赂案件 的法 定侦查 主体 , 在 当 前 法 制 和 人 权 保 障
1 4 8 条第 2 款规 定 了检 察机 关对 于 已经立案 的重 大贪 污贿赂 案件 以及 利用职权 实施 的严 重侵
犯 公 民人 身权 利 的 重 大犯 罪 案 件 , 经 过 严 格 的 审 批 手 续 , 可 以 采 取 技 术 侦 查 手 段 。各 级 检
察机 关要 在保 障人 权 、平衡程 序 和 实体 正 义的前提 下 ,科 学、规 范、合理地 使 用技术侦 查 手段 ,更为有效 地开展 和推进检 察 自侦 工作 。 关键 词 :新 刑诉 法;贪 污贿赂案件 ;检 察技侦权 ;技侦 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