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条件

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条件
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条件

残疾人考驾照首先要核查自身是否符合相关申领条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二条:

#年龄条件

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身体条件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

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准备报考了,全国可以考C5驾照的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成都、重庆。大家可以在网上多搜索,多查询。选择离自己近的城市或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驾校。但是,大家一定要远离人不去就拿证的骗子驾校。

驾驶证扣分行政复议申请书

精品文档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年龄:性别:住址: 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请求:请求撒销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年_____ 月日时分所作出的对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不足%罚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扣_____ 分的处罚。 事实与理由:交警部门实施测速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理课程序规定》(公安部105)该规定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使 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的有关程序”。 《规定》中第三章第十六条第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 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事实上交警部门在安装固定式监控设备前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布,也并未设置合格的测速警告标志。按照省道限速80 公里/小时的规定,本人车辆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行为。 XX县人民政府关于对XX省道施工路段限速的通告中限速路段在XX 省道XX公里XX米处XX公里500米处,不符合国家道路标准。交警部门测速设备所拍摄的本人车辆 _______________ 型汽车不存在违法超速 行为。 综上所述,请求XX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撒销对本人_________ 型汽车所做出的其他车在高速公路以外超速 _________ %不足______ %罚款_______ 元扣________ 分的误行政处罚。 此致 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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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时间:2006-12-01 字体:大中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91 号 现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三章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四章记分和审验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

申请驾照的年龄要求

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C1驾照、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照、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照、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A3驾照、大型货车B2驾照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 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

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车或者报废车上路行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几种车型? 答:申请人初次申请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城市公交车A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摩托车E、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需要增驾才能取得的,包括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B1中型客车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者撤销后,再次申请驾驶证时视为初次申请,只能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

驾驶证申请表(补证范本)

档案编号: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补证范本)

填表说明 一、填写时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申请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 1、“身份证明名称”: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属于在暂住地申请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 2、“住所地址”:填写《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地址。 4、“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电话。 四、“申请业务种类”中包含的各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属于申领拖拉机驾驶证的,填写申领栏中申请的“准驾机型代号”;属于增加准驾机型的,还应填写“现准驾机型代号”。 2、准驾机型代号: (1)大中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在14.7千瓦以上),准驾机型代号为“G”; (2)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不足14.7千瓦),准驾机型代号为“H”; (3)手扶式拖拉机和手把式拖拉机,准驾机型代号为“K”。 3、属于换证、补证或注销的,先选择具体的业务种类,如属于有效期满换证的,在“□有效期满”内划“√”,再填写此项业务栏后的相应项,如: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填写“□有效期满”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和“有效期限”。换证、补证业务交由他人代理的,或者注销拖拉机驾驶证由监护人提出注销的,填写“申请方式”和“委托代理”栏,同时,必须由本人在“申请方式”栏后的本人签字处签名。 五、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实申告,并在“申请人签字”内签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大家知道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吗?下文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改革变化有哪些 变化一: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将实现,20xx年4月1日起,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二:70岁以上驾驶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填表说明 一、填写时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申请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 1、“身份证明名称”,属于在暂住地申请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 证号、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属于境外人员的,分别填写入境的 身份证明名称和证明号码、“居留证”和《居留证》证号;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及国 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填写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其他人员, 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证号。 2、“住所地址”,属于境外人员的,填写居留证明记载的地址;属于外国驻华使、领馆 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记载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其他人 员,记载《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地址。 3、“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地址和电话。 四、“申请业务种类”中包含的各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1、属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填写申领栏中申请的“准驾车型代号”;属于增加准驾车 型的,还应填写“现准驾车型代号”;属于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境外驾驶证申领 的,还应在相应种类驾驶证前的“□”内划“√”,并填写“所持驾驶证的证号”、“签注 的准驾车型代号”、“初次领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2、属于换证、补证或注销的,先选择具体的业务种类,如属于有效期满换证的,在“□ 有效期满”内划“√”,再填写此项业务栏后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和“有效期限”。换证、 补证业务交由他人代理的,或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由监护人提出注销的,填写“申请方式” 和“委托代理”栏,同时,必须由本人在“申请方式”栏后的本人签字处签名。 五、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申告的义务和内容”,如实申告,并在“申请人签字”栏内 签名。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注销业务 一、办理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汽车类驾驶证在市车管所驾驶人业务厅办理二、办理机构 淄博市车管所 三、在线申请 1、请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用A4纸打印!(具体填写,请看填表说明) 2、请检查您所填写的文档,并前往车管所1号窗口办理业务 四、结果反馈 您在机动车驾驶证办理中,有何咨询或反馈情况请填写下表 有效期满换证 一、办理流程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的身体条件要求

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人的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第139号令)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 附件: 1、准驾车型及代号 2、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4、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 5、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 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附件1准驾车型及代号

附件2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 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二)合格标准 满分为 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 6项。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 4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其他考

考驾照的条件

年龄具体要求? 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C1驾照、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照、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驾照、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A3驾照、大型货车B2驾照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岁。 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车或者报废车上路行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初次申请驾驶证可以申请哪几种车型? 答:申请人初次申请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城市公交车A1、大型货车B2、小

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摩托车E、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需要增驾才能取得的,包括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B1中型客车驾驶证。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注销、吊销或者撤销后,再次申请驾驶证时视为初次申请,只能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电车驾驶证。 特别提醒: ★关于驾考期限: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考试。 ★关于约考时间:科目一考试合格满十日后,方可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一考试合格满三十日后,方可预约考试科目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2 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科目一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交通信号及其含义; 3、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知识; 4、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夜间、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 5、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时的临危处置知识; 6机动车总体构造、主要安全装置常识、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知识; 7、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以及常见危险物品知识。 (二)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 分,成绩达到90 分的为合格二、科目二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规定场地内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对机动车驾驶技能掌握的情况; 3、对机动车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 (二)考试项目基本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6 项。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牵引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 项。小型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 分,设定不合格、减20 分、减10 分、减5 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 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 分的。 三、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考试项目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 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 分,设定不合格、减20 分、减10 分、减5 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 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 分的。 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 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2016年4月1日起实 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临淄检察 2016-02-15 10:06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一节记分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 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

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 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 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 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 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第二节审验第七十条机 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二节审验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

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 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二节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16年4月1日,据公安部令第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修订,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 第三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节考试要求 第三节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章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记分 第二节审验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四节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 1 - 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

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四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 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 车驾驶证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驾驶证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知识竞赛试题与答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知识竞赛试题与 答案 选择题(正确答案打√)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A 2、依法撤销驾驶许可未满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A.6年 B.5年 C.4年 D.3年 答案:D 3、已持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前最近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A.1个 B.2个 C.3个 D.4个 答案:A 4、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每个科目考试1次,可以补考。 A.1次 B.2次 C.3次 D.4次 答案:A 5、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本次考试资格。 A.情节轻微可以保留 B.取消 C.可以保留 D.可暂时保留 答案:B

6、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内,向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A.90日 B.120日 C.180日 D.240日 答案:A 7、申请换领驾驶证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不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是。 A.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B.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C.人身保险单 D.机动车驾驶证。 答案:C 8、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A.原籍地 B.就近地 C.居住地 D.迁入地 答案:D 9、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 A.将车辆拆卸成零件买给其他使用者 B.按废铁卖给废品收购站 C.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D.向车辆管理所交验机动车 答案:C 10、对于准予办理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交验机动车。 A.车辆管理所 B.运输管理机构 C.公安交通警察中队 D.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靳修订 大家知道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吗?下文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修订 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 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白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

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主坐立,且上肢符合本项第5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白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6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白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改革变化有哪些 变化一: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将实现,20xx年4月1日起,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满足流动人口申领驾驶证需求。并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变化二:70岁以上驾驶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根据准驾车型设定不同的体检标准;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要求;简化、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身体检查项目和方法。改进老龄驾驶人体检规定,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4月1日以后,不到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则不必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新规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三章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四章记分和审验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第二节申请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颁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四)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八)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规 定 xx年12月7日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 __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__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__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 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 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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