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浙安监管危化[2008]152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152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各地安监部门按照《办法》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4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相关安全许可工作,我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有着较大程度的提高。
由于我省贯彻《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时间较早,其中对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与当前国家总局备案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为统一规范我省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办法》和《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总局《工作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的目的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是检验设计、设备、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等必须的且十分重要的建设程序,也是人、机、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要素的磨合时期,由于试生产过程中工艺过程的不稳定性和危险性因素难以辩识充分等原因,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安全风险程度较高。
为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办法》提出的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建设单位充分落实试生产前各项准备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过程的安全。
二、必须明确试生产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其中许多项目往往存在着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必须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意见1.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取得相应的安全许可证,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方可进行生产或使用,否则需立即停止。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证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严格的、科学的、可操作的管理证书,需要根据危险性等级、容器分类、存储条件等要素进行有效选择和分类管理,确保企业和项目能够符合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核心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设备、工艺、设施的安全性经过专家论证的文件证明;(2)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证明;(3)建立工作风险评估制度的文件证明;(4)制定应急预案、执法监督制度等的文件证明;(5)企业资质认证、应急设备备案等可行性报告材料证明;(6)...二、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意见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经过专家论证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企业生产批准的总部许可证书和项目建设许可证书;(2)试生产使用方案书及其文件、数据、监管和应急预案;(3)单位组织及其操作工作流程、安全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的内容;(4)试生产完后,对试样成份、使用效果以及耐久性的检测结果材料;(5)应急预案报告;(6)经理、质量维护经理及其它重点职位工作手册以及实施方案。
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区别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虽然都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安全,但其实质和执行范围有所不同。
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8号令补充

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为了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指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实际情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办法》所称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项目,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同一个行政辖区的建设项目。
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指含有剧毒化学品生产(产生)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安全设施的范围、分类,将以目录的形式另行公布。
二、建设单位自主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单位、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组织,对《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论证,并单独形成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三、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的安全评价重要依据之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第6、7、8、9、10要素

6.2安全设施管理
6.2.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 安全设施台帐。
[审查要点]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台帐。 [台帐]
台帐要体现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 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确 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制度-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的定义和范围要符合225号文的 要求,安全设施的设置要符合相关法规 和技术标准;明确本制度的执行主体和相 关部门.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一、明确两个规范适用的范围;
二、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类别、厂房(仓库)的耐火等 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厂房(仓库)的防火分区、防 爆泄爆、安全疏散通道、耐火保护;
三、建构筑物之间、与装置、与道路、与院墙、与罐区、 堆场的安全间距;
2.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 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保养, 确保在任何时间都要保持完好.
3.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同步 ,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将安全设 施检修列入计划中,同时进行检修。
6.2.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要求]
在应当设置的地方设置;
设计资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施工资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 [2001]82号
[注意] 对过去的老项目(以企业开
展安全标准化时间为界限)不考核 。
6.1.4. 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 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 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四、罐区之间的安全间距、罐与罐之间、罐与泵房、罐 与装卸场地、罐与防火堤之间的安全间距;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在各行各业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也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重要性危险化学品生产一直以来都是高风险的行业,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都存在着不同的危害,一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事故,很有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由审核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审核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安全设施等,给予合法生产的许可。
安全许可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具有以下重要性:1.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审批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和评估,可以发现、指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安全设施等的不足之处,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严格按照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地运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在安全许可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提高生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
3. 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长期发展安全许可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法规框架内的合法生产条件之一,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和经营,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关于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意义通常来说,企业在进行新产品生产时需要进行实验和试制。
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制定试用方案,并有试用方案的批准备案过程,这个过程就叫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确保试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在试生产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或者操作程序不合理等原因,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78号文件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皖安监化…2010‟78号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试行)各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围(一)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二)下列建设项目不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1.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3. 城镇燃气配套的储存;4. 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非生产经营单位以自用或教学、科研为目的生产危险化学品,且不对外销售的;5. 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分级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负责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不含中央企业投资的;(二)省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四)跨市(设区的市)的;(五)从事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市安全监管局指导、监督本辖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工作,并负责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安全许可以外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
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hse管理体系—hse-01-06-0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xxxx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
方案备案管理细则
1目的
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的申请和报送工作责任,指导各所属单位规范、有序地履行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或“公司”)总部机关、下属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并由国家发改委审批或核准、备案的,或依其他情形需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申请安全许可及试生产方案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由地方政府负责实施安全许可及试生产方案备案的项目,由各所属单位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编制依据
3.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xx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xx 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3.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xx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3.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管理方法(试行)》(xx),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4职责
4.1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履行安全“三同时”程序的情况,按本细则组织审查、检查和申报工作,负责与总公司的协调工作。
4.2各所属单位
负责按时组织申报材料的编写、整理和审查工作,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中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https://img.taocdn.com/s3/m/4e9fb85e804d2b160b4ec0bd.png)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各市安监局,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评价机构: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依法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许可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不包括下列建设项目:(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的储存;(三)城镇燃气辅助的储存;(四)实验室研制、中间试验和工业化试验等以产品试制和对技术、工艺或设备等进行适应性试验但不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五)局部更新在役装置和设施的大修理以及日常养护、维护工程,不降低在役装置和设施安全性能的小型技术革新改造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单台(套)设备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等;(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零售店面的备货库房;(七)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分级实施制度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工作,负责实施《办法》规定应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实施以外的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三)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除外)建设的;(四)生产、储存(仅储存企业)剧毒化学品的;(五)跨设区的市(以下简称市)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
的意见
一、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和工业的迅速发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迅速发展,
危化品建设项目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带来了相应的安全隐患。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管理,防范和控
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出台了《危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1、安全许可
根据《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获得国家安全许可才
能开展建设活动。
安全许可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
过审查、验收和备案后,批准建设项目的书面文件。
安全许可审查
由专门的安全许可审查机构进行,审查范围包括项目的合法性、技
术可行性、安全性等方面。
同时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
数量和规模,防止危险化学品的过度累积以及难以控制的安全风险。
2、试生产方案备案
根据《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在获得国家安全许可后,在试生产前制定试生产方案,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试生产
是指投入试制运行的生产线或设备,通过技术实践和实验结果验证
工艺流程、设备的技术参数和生产容量等能否满足设计要求,以及
工艺和设备运维、检修等方面的可操作性、可靠性等,为正式投产提供技术支持和保证。
试生产方案应明确试生产阶段的生产任务、工艺流程、设备参数、安全措施等内容,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性分析,确保试生产阶段安全可控。
3、安全生产管理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首先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
其次要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操作规范、程序正确,防止人为错误导致事故发生。
同时要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除和控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审批效率低下的问题
当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的流程繁琐、时间较长,导致审批效率低下,影响了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开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和简化,加强技术支撑,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应该注重信息化建设,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电子审批平台,实现审批流程的在线化和自动化,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
2、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监管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和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导致监管效果不佳。
为了解决这一问
题,需要加强监管部门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撑,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同时,要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机制,提高企业的自律性和诚信度。
加强信息公示,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
3、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问题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冲击性,对应急救援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国内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还存在不足。
为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需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预案制定,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水平。
同时,应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的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准确度,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结论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方案备案工作是有效防范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但目前在管理体系、制度完善、技术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加强和改进。
只有通过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提高管理水平,完善监管体系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才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削减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