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网吧“业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2022年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解读考试题及答案-精品

2021年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解读考试题及答案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哪些情形,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B、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C、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D、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正确答案:ABCD省级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停止实施。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时,还应遵循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般程序,即应当出示有关证件及法律文书,制作执行笔录。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A、违法行为轻微B、违法行为及时纠正C、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D、尚未实施的正确答案:ABC规划部门批准工商局建一处办公楼,但该处办公楼附近的气象局认为规划部门批准的办公楼影响气象站的天气预报,诉诸法院。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气象局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其是行政机关B、气象局和工商局可以找其共同的上级机关市政府协调处理C、气象局因相邻权受损害可以以原告资格提起行政诉讼D、气象局因其职能受侵犯,可以以规划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正确答案:D催告书应载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将可能产生的后果。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关于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规定,下列说法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是:()。
A、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B、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尊重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但不承担为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的职责C、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D、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发布法律文书正确答案:B某市政府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市国土房管局对王某房屋的错误登记, 并责令市国土房管局在一定期限内重新登记。
银行点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互联网贷款监管细化,零售信贷或加速向头部银行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2021年2月21日行业研究互联网贷款监管细化,零售信贷或加速向头部银行集中——点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银行业买入(维持) 作者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网络小贷监管规则出台,展业进一步规范——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11月3日)事件:2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审慎监管要求、统一监管标准,明确了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出资比例等相关要求,强化《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效果。
点评:细化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要求,体现了政策一致性银保监会于2020年7月颁布实施《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界定了互联网贷款内涵,并就贷款风险、合作机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初步建立了银行互联网制度框架。
根据《办法》,互联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运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基于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进行交叉验证和风险管理,线上自动受理贷款申请及开展风险评估,并完成授信审批、合同签订、贷款支付、贷后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操作,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由于《办法》并未对出资比例等方面进行定量要求,各机构在执行效果和整改力度等方面难免存在差异。
此次,《通知》明确给出了三大定量指标要求: 1)出资比例上,银行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网络小贷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将对互联网平台与中小银行通过联合贷款模式无序扩张形成较强约束(过往个别互联网平台在联合贷款中的出资比例甚至低至1-2%,此次不低于30%的出资比例,将显著降低其杠杆率水平,对于有限资本金可支持的信用扩张形成实质性约束)。
2)合作机构集中度上,银行与单一合作方(含其关联方)发放的本行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净额的25%。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2.10.14•【字号】黔公通〔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公安局:为确保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的顺利实施,省公安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基层公安机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四日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第三章受理第四章审查第五章审批公示公告第六章换发年审注销和撤销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实行分级负责,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全省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市(州)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许可。
第四条公安机关实施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等技术性专业问题,可以委托专家评审组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应当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https://img.taocdn.com/s3/m/0f0c6109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02.png)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2007年7月19日)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为促进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信托公司从事该项业务的竞争力,在严格业务经营规则和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现对《信托投资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境外投资范围做如下调整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中的最后一款“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和工具”包括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一)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相关监管机构所批准或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信托公司的受托境外理财集合信托计划或单一信托产品的投资对象全部为境外基金的,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该集合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20%,该类基金投资组合中包含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二)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以下简称股票等投资产品),且满足以下条件:1.在任何时点上,单个受托境外理财信托计划或产品中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
2.在任何时点上,投资于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20%。
贵阳网吧开业最新通知消息

贵阳网吧开业最新通知消息近日,贵阳市政府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宣布贵阳市范围内的网吧将重新开业。
这是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标志着贵阳市正逐渐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贵阳市的网吧自今年初开始暂停营业,一度给广大游戏爱好者和上网用户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然而,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贵阳市政府决定逐步解封,恢复正常的经济活动。
网吧作为重要的娱乐场所之一,也被纳入了解封范围之内。
据了解,贵阳市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开业标准和防控措施,以确保网吧的安全运营。
首先,网吧需做好防疫准备工作,包括对场所进行全面的消毒和清洁,确保环境卫生。
其次,网吧要严格控制人员流量,避免人员聚集,保证安全距离。
此外,网吧还要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定期检测员工体温,确保员工健康。
最后,网吧要加强对用户的管理,提醒用户佩戴口罩,勤洗手,并提供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这些严格的措施将有效保障网吧的运营安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网吧开业的通知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吧爱好者的热烈反响。
许多人纷纷表示,期待能够早日重返网吧,享受游戏和上网的乐趣。
网吧作为集游戏、社交和娱乐为一体的场所,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释放压力和放松心情的好去处。
尤其是对于年轻人来说,网吧更是他们社交互动的重要场所,可以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分享游戏心得和生活经验。
然而,我们也要提醒广大用户,在网吧开业后,仍要保持警惕,做好个人防护。
尽量避免人员密集的场合,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只有每个人都做好个人的防护,才能共同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贡献。
贵阳网吧开业的最新通知消息无疑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和信心。
它标志着我们正逐渐迈向疫情胜利的彼岸,重返正常的生活轨迹。
让我们一起积极配合政府的防控措施,共同努力,共克时艰,相信很快我们就能够重回网吧,享受游戏和上网的乐趣!。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3]6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3]6号](https://img.taocdn.com/s3/m/07d95144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fd.png)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3]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尽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02〕1号)和国家计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计综合〔2002〕6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目标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要求,以减员增效和企业组织形式创新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管理体制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
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内容(一)政企分开。
实现行政领导与企业领导、行政行为与企业行为、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的分离。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把工作重点放在贯彻国家粮食政策,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职责上来,按照政企分开原则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行政领导不在企业兼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不准向企业摊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按照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规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约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建立“委托代理制”。
2003年起,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及政策性业务,委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承担;政府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委托代理责任书”,通过合同形式建立政府与企业新型的权责关系。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修订)的通知(2013)【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布部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3.03.21【实施日期】2013.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修订)的通知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修订)已经2013年3月21日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1.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行业2.部分行业(企业)最低注册资本一览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3月21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修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积极扶持和引导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现就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初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核心,以鼓励创业、扩大就业、倍增民营企业总量、促进社会稳定为着眼点,坚持“质量优先、数质并重”原则,把好扶持资格初审关,突出行业导向作用,合理引导微型企业行业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和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水平发展,推进微型企业行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贵州省毕节地区教育局文件

贵州省毕节地区教育局文件毕地教字[2007]43号毕节地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各县市教育局、地直各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区重点行列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毕暑办通[2007]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成立毕节地区教育系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余大亮(毕节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胡清珍(毕节地区教育局副局长)章剑平(毕节地区教育局副局长)谢祥贵(毕节地区教育局副局长)吴学宁(毕节地区教育局纪检组长)成员:覃珍贵刘广朱德贵税晓菊兰明章涛何友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刘广同志兼任。
各县市教育局和地直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排查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成效。
二、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开展全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
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大检查,及时发现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疏漏,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十七大之前和考试期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教育局和地直学校(幼儿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治理隐患和制度建设上,整治重点放在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电力设施、活动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燃气存放以及师生心理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隐患上,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我区教育秩序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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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网吧“业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正文:
---------------------------------------------------------------------------------------------------------------------------------------------------- 贵州省邮电管理局公告
为严格“网吧”的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促进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网吧”业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施行。
贵州省邮电管理局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贵州省“网吧”业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网吧”的业务经营许可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行为,促进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吧”,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互联网相联,向消费者提供上机学习、信息查询和交流、网上商务等信息服务的经营性场所。
第三条“网吧”业务属于利用互联网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
“网吧”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其业务经营许可证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现贵州省邮电管理局,下同)负责审批发放。
第四条申请经营“网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营业场地要求:县城及县以下城镇达到15平方米以上;地、州、市所在地城市(遵义市红花岗区除外)达到25平方米以上;贵阳市和遵义市红花岗区达到30平方米以上。
(二)设备配置要求:县城及县以下城镇须配备5台以上计算机终端,地、州、市所在地城市(遵义市红花岗区除外)须配备10台以上计算机终端,贵阳市(不含三县一市)和遵义市红花岗区须配备15台以上计算机终端。
同时,通信采用数据专线或其他高速接入设备入网,并有1名以上技术人员,能确实保证上网质量。
(三)建立业务管理和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四)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委托省内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和多媒体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电信运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以下统一简称ISP单位),代办除贵阳市(不含三县一市)外的当地“网吧”经营申请。
第六条ISP单位自办的“网吧”,须持“网吧”的名称、地址、终端数量、入网方式、从业人员名单等材料,到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非ISP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网吧”的(以下简称申请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并填写《“网吧”经营申请表》,除贵阳市(不含三县一市)的直接在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外,其他的申请者在当地ISP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网吧”经营申请表》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八条各地ISP单位按规定对“网吧”的经营申请进行认真初审后,应将符合开办条件的“网吧”的《“网吧”经营申请表》及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报送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审核并决定是否许可业务经营。
第九条获得“网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必须持证与ISP单位签订业务代办协议书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ISP单位不得为无证经营者办理电路出租和业务开放手续。
第十条对“网吧”经营申请的审批,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应在收到申办材料后4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第十一条“网吧”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准伪造、涂改或擅自转让。
第十二条“网吧”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三条“网吧”业务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实行年检制度。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对经营单位进行年检。
经营单位年检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网吧”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三)经营单位的经营服务情况总结(包括本年度的业务开展及经营服务状况,设备变化及人员变动等)。
第十四条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在进行年检时,应对经营单位的业务经营资格和业务开展及经营服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十五条在经营过程中,业务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动或停止经营的,持证单位应提前30天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六条“网吧”经营网点实行全省统一规划,有计划发展。
具体发展计划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安排。
第十七条获得“网吧”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还须取得所在地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批准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证照。
第十八条“网吧”经营者应当守法经营,不得经营电脑游戏,不得将“网吧”出租或者转让。
第十九条“网吧”消费者查阅或传播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消费者本人负责。
“网吧”经营者对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负有监督、举报和制止的责任。
第二十条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网吧”业务经营许可进行管理,并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对“网吧”经营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本办法施行前业已经营“网吧”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补办业务经营许可证;逾期不补办手续或经审查不具备开办条件的,不得继续经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d24754--010314wjk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