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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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法基本理论

2.税法基本理论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制要素
1、向谁征税 2、对什么东西征税 3、征多少税 4、怎样征税
纳税人 课税对象 税率 征税依据
纳税人(主体) 一、纳税人(主体) 1.纳税人定义: 1.纳税人定义: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 纳税人定义 位和个人。 位和个人。 2.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 3.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 3.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 扣缴义务人 有代扣税款、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有代扣税款、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请思考:纳税人和负税人有何区别? 请思考:纳税人和负税人有何区别?
二、税收法律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 概念 : 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 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 系。 特点: 特点: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 )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
2、比例税率 、
(1)单一比例税率 ) (2)差别比例税率 )
产品差别比率税率, 产品差别比率税率,如消费税 行业差别比率税率, 行业差别比率税率,如营业税 幅度差别比率税率, 幅度差别比率税率,如以前娱乐业 营业税5~ % 营业税 ~20%
3、累进税率 、
按数额大小、数量多少制定不同的征税级距, 按数额大小、数量多少制定不同的征税级距,分别规定 不同税率。 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不同税率。分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
4、资源税 、 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 资源税类的征收, 种。资源税类的征收,对增加财政收入和促进资源 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的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如资 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5、行为税 、 是指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是指以纳税人的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征收 行为税的目的在于运用税收杆杠配合国家的宏观经 济政策, 济政策,对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某些特定行为加以 调节或限制。如印花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等。 调节或限制。如印花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务行政法制 》课件

《税务行政法制 》课件

03
税务行政执法的监督
税务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
监督主体
税务机关内部的上级机关、监察部门、审计部 门等。
监督方式
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执法考核等方式进 行。
监督内容
对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确保依法行政。
税务行政执法的外部监督
监督主体
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等。
监督方式
通过听取汇报、质询、调查、舆论监督等方 式进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税务行政法制 也在不断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税收 违法行为。
新时代税务行政法制面临的挑战
税收法律法规更新频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也不断加快, 对税务行政法制的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增强
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纳税人权利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对税 务行政法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随着经济形式的多样化,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不断加大,需要更加专 业、高效的税务管理团队。
新时代税务行政法制的完善建议
01
加强税收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培训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税收法律法规 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 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02
完善纳税人权利保 护机制
建立健全纳税人权利保护机制, 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 务行政法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税务行政法制》ppt课件
• 税务行政法制的概述 • 税务行政法律制度 • 税务行政执法的监督 • 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 • 新时代税务行政法制的发展与完善
01
税务行政法制的概述
税务行政法制的概念
税务行政法制是指国家制定、颁布和 实施的一系列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用于规范税务机关和纳税 人的行为,保障税收的合法、公正和 有效征收。

税法最基本的要素范文

税法最基本的要素范文

税法最基本的要素范文税收法治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子系统,是现代国家治理税收的基本方略,其基本目标就是把整个税收事务纳入法治的轨道。

从内容上看,税收法治的实现,需依靠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的完善和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形成,上述方面从不同的层次影响着税收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可见,税收法治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1首先来界定一下本文中所称的税收司法的概念。

从内容上看,司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司法仅指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税案件行使审判权的活动或者制度;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权力的行使的有关活动或者制度。

2虽然涉税刑事侦查权和检察权也存在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但毕竟与狭义上的司法权存在很大的不同,为了研究的针对性,本文采狭义。

在这一界定的基础上,我们需要进一步的具体化。

司法的核心是司法权的运用。

税收司法权的适用主体,根据我们的狭义的界定,主要是指法院。

司法权作用的领域,具体来讲,包括税收民事司法领域、税收行政司法领域和税收刑事司法领域3、司法权作用的领域,抽象来讲,纵向层面,是司法权与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关系,横向层面,是税收司法权与税收立法权、税收行政权分立与制衡的关系范畴,尤其是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为了防止研究的空泛,我们进一步界定司法权的基本结构,从而从事一些定量的研究。

相比于司法权的结构,学界更多是关注司法权的特征,一般认为司法权具有独立性、中立性、终极性和被动性的特征,4但是鉴于司法权和立法权行政权之间是一种“历史”的、“动态”的平衡,抽象的谈论特征,不能准确反映司法权的具体状态,因而本文着眼于司法权的基本结构,以其结构性要素作为衡量司法权性质与功能的指标。

具体而言,司法权是一个综合性的权力结构系统,其中包括有审判权、案件受理权、司法解释权、司法审查权等等。

5这一个概念从技术角度涵盖了司法权的形态演变中所包含的基本要素。

本文主要关注其中的审判权、解释权、审查权等要素,以其作为指标,具体考察其在司法权与纳税人基本权、立法权、行政权的互动关系范畴中的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支持性因素和障碍性因素,尽可能获得一个有关税收司法权功能范围、强度和边界的理性的研究结果。

关于税收与司法的重要论述

关于税收与司法的重要论述

税收与司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实施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

司法是国家行使权力、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税收与司法的关系体现在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上,税收政策和司法政策相互影响,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以下是对上述内容的总结:
1.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政府实施公共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国家职能提供物质支持。

2. 司法是国家行使权力、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3. 税收与司法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体现在税收征收和使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上。

4. 税收政策和司法政策相互影响,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税法

税法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 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 规定一个比率征收的税制。(体现横向公平)
单一比例税率(例所得税中采用)
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
税目 一、交通运 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 险业 四、邮电通 信业 五、文化体 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 形资产 九、销售不 动产
征收范围
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 装卸搬运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5% 3% 3%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 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 标权、 著作权、商誉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20% 5% 5% 5%
第二节
税法的原则
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主义 (2)课税要素明确主义 (3)合法性原则 (4)程序保障原则 2、税收公平主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则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调整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 以及征税主体内部各主体之间发生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税 收体制关系的过程中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经济基础。 特征: 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税收法律关系由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所决定。 3)税收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4)税收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统一性。

税法总论

税法总论

导论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须有一定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发行国债、收费、罚款等等,而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另外,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国家参与社会再分配的形式,体现了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过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分配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分配的主体为国家;;而分配的依据,国家的强制力。

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税收的必要性:公共欲望的满足和公共物品的提供。

·公共欲望:公众可以共同享有的需求,每个个体的享有不影响其他个体的享有,即不具有排他性,只能通过政府途径或公共经济部门来得到满足。

满足公共欲望也是现今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

比如对教育的需求,对医疗的需求等。

·公共物品:因为公共物品不同于私人物品,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均可获得等量的、相同的消费,因此,各类主体对公共物品既都需要,又都不愿独自投资,“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故事,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这个问题。

那么,公共物品就只能由公共经济部门去提供,从而使提供公共物品成为国家或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二、税收的特征(“三性”)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三性的统一。

三、税收的职能(一)分配收入的职能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税收分配收入的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获取财政收入和收入的再分配。

获取财政收入:国家通过税收获取财政收入,用于提供公共物品,满足公共需求。

项目1 税法基础认知 《税法》PPT课件

项目1 税法基础认知 《税法》PPT课件

(2)税率式减免 通过直接降低税率的方式实现的 减税免税。
(3)税额式减免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 现的减税免税。
2.减免的分类 法定减免
临时减免
特定减免
3.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
也称地方附加,税收附 加的计算方法是以正税 税款为依据,按规定的 附加率计算附加额。
根据规定的税率计 税后,再以应纳税 额为依据加征一定 成数的税额,加征 一成相当于加征应 纳税额的10%,加 征十成相当于加征 应纳税额的100%。
任务三 税收实体法与 税收程序法认知
一、税收实体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 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纳税

课税
纳税
对象 税收 期限
实体法
税率
要素
纳税 环节
减税
免税
(一)纳税义务人
2.与纳税人有关的概念
(1)负税人
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2)代扣代缴义务人
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 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 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二)税收立法权及立法机关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 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 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2.税收立法机关 ➢本教材口径是广义的税法:各有权机关根据国家立 法体制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
• 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 (3) 一法。
二、税法的分类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 容和效力的不同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 用的不同
税收基本法
税收实体法

税法课件ppt

税法课件ppt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惩罚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惩罚包括虚假申报、虚开发票等行为的 处罚措施。
07 其他税种法
CHAPTER
消费税
01
定义
消费税是一种针对特定商品和 服务的间接税,旨在通过对特 定商品和服务在生产、流通和 消费环节进行征税,以实现调 节消费行为、引导消费方向、 控制消费数量等目标。
03
02
税率
税法课件
目录
CONTENTS
• 税法概述 • 税收制度与税种分类 • 纳税义务人与税收征管制度 • 税收优惠与税收惩罚
• 增值税法 • 所得税法 • 其他税种法 • 税法案例分析
01 税法概述
CHAPTER
税法的定义与特点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 律法规,其特征包括强制性、无偿性 和固定性。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定义
增值税是一种以商品和劳务增值 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通过对 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等环 节中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
行征税。
增值税起源与发展
增值税最早起源于法国,自20世 纪50年代起逐步推广至全世界。 中国自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 并逐渐完善和扩大其征收范围。
增值税特点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所得税和增值税等新型税种逐渐出现,并逐渐成为现代国家 的主要税收来源。
现代税法的发展趋势是国际化、法制化和透明化,各国之间的税收协定也越来越多 ,税法在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税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的征收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否则不得进行征收。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计税 依据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累进税 率和分类税率两种。计税依据 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一 定期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 允许扣除的各项费用和损失后 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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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司法概述
1.税收司法的含义
般来说,税收司法仅指审判机关依法对涉税案件行使审判权,这
是一般传统的表述也是一种狭义的解释。

广义的税收司法,包括涉税
案件过程中刑事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等一系列司法权力的行使。

我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
效地执行法律可见,宪法以根本法的权威,确认我国司法权行使的主
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从这一宪法根据来看,税收
司法应采用广义的理解,即税收司法是指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和人民法院等国家司法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
法定程序处理涉税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专门活动。

2.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
所谓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涉税的司法过程中贯穿始终的基
本规则的概括和抽象,是司法机关在司法中应遵循的法律准则。

(1)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

它是指税收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
法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它要求法院在审理税务
案件时,必须自己作出判断;法院在体制上独立于行政机关;法院审判权的行使不受上级法院的干涉。

司法权独立原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宪法原则。

独立性是司法权的生命。

独立自主地认定案件事
实和适用法律是独立性原则的核心,司法权独立行使能够保证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判结论最大限度地接近法律的意志和精神。

(2)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

它是指法院在审判时必须居于裁判的地位,不偏不倚。

税收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法院“不告不理”,对税务案件要在当事人起诉的范围内作出判决,非因诉方、控方请求不得主动干预。

只有坚持中立的审判态度,才能作出公正的司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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