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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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

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服务,实现“医疗重心” 下移。
着重加强县级医院的能力建设,争取大病不出县。
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农民常见病、多发病 不出乡。
建立完善社区首诊、 加大城市卫生对农村的支持 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卫生服务差距。
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 院,康复回社区”。
3、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
探索新的财政补偿方式:
实行“以奖代补”。采取“后补制”的形 式,补偿与医院服务效果挂钩。
采取“购买服务”。改按人头的“定额拨 款”为“定项拨款”;从以机构为对象转 变为以任务为对象。
4、完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以 药补医”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二是改革医疗收费制度。 三是逐步取消“以药补医”。
政府投入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前提 和手段。 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主要应由政府提供支 持,效率问题主要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政府对公立 医院投入
离退休 人员经费
基本 建设经费
大型 设备经费
重点学科 建设经费
公共 服务经费
政府投入应与公立医院运行目标紧密结合, 采取分类管理。
第一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公益性强,属 于公共卫生体系范畴的公立医院,完全由政府举办,上述 五项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河南省 6.64% 7.28% 7.01% 7.31%
全国 8.49% 8.43% 9.33% 10.50%
财政补助占医院总支出比重实例
抽样调查的四所医院财政补助占医院总支出的比例都在 5%以下且逐年下降。
7.0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0.00%
2007年湖南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分布图

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收支状况及医疗费用变化分析

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收支状况及医疗费用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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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需求增加
随着药品费用的降低,患者的医疗需求可能会增加。这有助于提高公立医院 的业务量,促进医院的发展。然而,这也可能导致医院在高峰期出现过度拥挤等 问题,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产生影响。
3、调整医疗行为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生可能会调整医疗行为,更多地考虑非药物治疗方案。 这有助于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但也可能会导致一些药物的过度使用等问题。
针对上述利弊分析,我们应该客观看待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影响。首先,政 府应该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弥补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造成的收入损 失。其次,医院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此外,患者也应该理性看待药品价格下降带来的好处,同时医疗费用的整体水平。
总之,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带来了一定的 负面影响。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这些影响,确保医疗改革的顺利进行和 患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5、强化医疗监管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医疗服务的质 量和安全。
参考内容
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渐成为热点话题。这一政策的实 施,对于医院和患者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次演示将就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利 弊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和患者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取消药 品加成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效率。过去,医院在销售药品时需要加成,导致药品价 格过高,医院的销售收入也受到影响。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可以更加专注于提 高医疗服务水平,进而提高效率。其次,取消药品加成有利于促进医疗改革。过 去,以药养医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医疗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3、推进医药分开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是医药分开改革的重要一环。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推进医药 分开改革,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 的问题。同时,应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防止不当的 医疗行为出现。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解读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解读新华社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意见》强调,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

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加快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审评审批。

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六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

《意见》明确,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改革完善流通体制。

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

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逐步扩大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品种范围,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

加强对医药代表的规范管理,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六是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

七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意见》提出,在使用环节重点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

一是公立医院要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强化药物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

二是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3月1日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3月1日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

3月1日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日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02-27 厦门日报3月1日零时起,本市所有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含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实施医药分开,彻底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患者用药更便宜,同时执行调整后新的诊察费价格(详见附表)。

这意味着,在我国已经实行近60年的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和“以药补医”机制将从2013年3月1日起在厦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所谓药品加成,是在政府财政困难时期为了弥补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而出台的“顺价加价”政策,即对公立医院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补偿机制,俗称“以药补医”机制。

我国自1954年起实施这一政策。

2006年,国家发改委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

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制定了明确的细则。

我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以500元为界:单价为500元以下的药品,加成不超过15%;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最高加价50元。

彻底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是为了实现“医药分开”,改革 “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医生开方与药品销售收入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减轻广大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同时,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价格,使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体现。

根据政府规定,此次调整后诊察费价格增加部分,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由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支付,不增加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非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就医时,诊察费价格调整部分,分两种情况:一是非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其医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二是非参保人员,由其个人自付。

在3月1日前已经通过预约系统预约诊疗服务的患者, 3月1日起就医时按照调整后的诊察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取消预约挂号费1元的实惠。

目前我市岛内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由公立三级医院一体化管理模式。

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药品加成是指制定机构在药品采购环节对批发价或零售价进行适度加成,从而保障医疗机构的运营收入。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指政府提供补贴资金给公立医院,以弥补其因提供公益性医疗服务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可能会有以下影响:
1. 对公立医院经营收入的影响:取消药品加成可能会减少医院的经营收入,导致医院经营困难,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和可及性。

同时取消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可能会导致公立医院财务压力加大,难以维持正常运营。

2. 对医疗成本的影响:如果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疗机构将需要自行承担药品采购成本和运营成本,可能导致医疗服务价格上涨,增加患者的医疗负担。

3. 对药品定价与医疗服务的关系: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将药品销售与医疗服务联系在一起,取消这些机制可能会削弱药品价格管控、影响药品市场的稳定和医疗服务的合理定价。

因此,需要慎重考虑是否取消药品加成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在取消之前需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医疗服务可及性、患者的负担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确保医疗体系的可持续运行和患者的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本文拟探讨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问题。

药品加成是指各级医院为了弥补公共财政拨款不足,为药品价格添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此为医院提供财政补贴。

然而,在药品加成的过程中,由于加成比例不一致、药品价格不透明、药品使用过度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个问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结算费用时,应当将药品、医用耗材等材料费用列出明细,不得以任何形式乱收费、乱加价,严禁医院对药品等材料费实行加成。

”政策的出台对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利益、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实现医药分离有着重要的意义。

然而,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财政补贴,以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并维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供应。

本文从财政补贴的来源、补贴形式以及补贴标准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财政补贴来源(一)政府财政拨款政府财政拨款是公立医院获得财政补贴的最主要来源。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奖励制度、政策配套、税费减免等方式,对医疗卫生服务进行资金支持。

政府的拨款应当根据医院的规模、服务能力、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在补贴标准上要公平合理。

(二)医保基金医保基金也是公立医院获得财政补贴的主要来源之一。

医保基金主要来源于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社保体系。

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和医保机构签约,并按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收费标准进行结算,享受医保基金的财政补贴。

(三)公益性基金公益性基金通常是由政府设立的、用于保障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基金,包括医疗救助基金、医疗补助基金、兜底医保基金等。

公立医院可以通过向公益性基金申请补贴,解决一些医疗卫生服务中的短缺问题。

公益性基金补贴应当公开透明,并通过严格的审批、监督等方式进行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和挥霍。

二、财政补贴形式(一)直接补贴直接补贴是指政府直接拨款,直接到达医疗机构账户的形式。

2024年医院学习医改心得体会模版(3篇)

2024年医院学习医改心得体会模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在医疗领域却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医疗资源不平衡、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医疗费用过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所在的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医改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我作为一名医生,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就将这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公平公正。

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我们医院通过建立健全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打通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供给链条,实现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

同时,我们还加大对乡村医生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此外,我们还注重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推行“互联网+医疗”模式,就诊人员可以线上预约挂号、线上缴费、线上查询病历等,极大地提高了就医效率,避免了资源浪费。

第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患者满意度。

作为一名医生,我深知患者就医期望能够得到一流的医疗服务。

因此,我们医院加强了医疗质量管理,建立了科学、严格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

我们注重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生的诊治水平和态度。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与交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医疗服务。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患者的满意度也不断攀升。

第三,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医疗费用过高一直是广大患者关注的焦点。

在医疗费用方面,我们医院坚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杜绝虚高和乱收费行为。

我们推行了医保政策,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医保政策的好处。

同时,我们还注重通过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技水平、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等手段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这些措施得到了患者的广泛认可,也为医院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总之,医改是一项复杂而深远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pdf

医疗改革的内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

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

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

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公告提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医卫改革医疗器械股潜力大.记者注意到,公报指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上,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着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社会资本办医、医疗卫生信息化、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巩固已有成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对此,安信证券表示,2013年的医改工作安排,一方面强调将继续加大国家投入,一方面强调要推进基药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目的是保持医疗支付能力的可持续性。

该券商认为,未来普通仿制药价格将下降,创新药市场导入速度将加快,独家基药会继续受益,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受政策扰动较小,发展潜力大.1.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全文》第四项第15条指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2024年学习新医改心得体会(2篇)

2024年学习新医改心得体会____年____月____日,备受____的《____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____》(下称意见)经新华社发布。

《意见》全文____余字,共分六个部分,包括: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

新医改方案摈弃了此前改革过度市场化的做法,承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不断增加投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____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绝大多数媒体和群众对这份《意见》都充满了巨大信任和热切期待。

落实好地____府的财政投入责任,是新医改能否落实到位的关键性、经济性的基础。

新医改方案有五大看点: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未来____年,国家将使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主要指城镇非就业人群)医保和新农合三大公立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____%以上。

____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____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

两项医保的最高报销水平(即“封顶线”)已经锁定,为人均收入的____倍。

加大对尚未纳入医保人群的____,如国家将增加投入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____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医保问题;大学生被纳入医保。

破解“看病贵”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控制药价,而是在建起医保制度后,把报销水平提上来,让大家觉得看病相对不贵。

数据显示,新农合目前补偿率还不到____%,按国际惯例,补偿率提高至____%以上才能真正成为有效的医疗保障制度,未来投入仍有很大空间。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21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2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8•【文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21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疗卫生行业改革助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

我委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总体来看,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持续改善。

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持续缓解、看病贵问题取得重要突破、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效率持续提高,健康扶贫等工作统筹有序推进。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对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我委将继续推动落实任务。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关于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为抓手,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我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是推进分级诊疗实现“区域分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安排,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最大程度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问题,实现区域分开。

2019年,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第一批10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项目,确定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作为输出医院,帮助山西大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提升肿瘤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截至2019年底,全国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40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3346个,跨区域专科联盟3924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35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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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随着医改的顺利推进和成效的初步显现,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十二五”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是确保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药补医”机制是我国公立医疗机构以药品加成政策为基础而形成的一项经济补偿机制。

自1954年开始,我国对公立医疗机构用药实行顺加15%的差价率作价的政策。

改革开放以后,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加成的依赖逐步增强。

一方面,多年来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2008年财政直接补助收入只占公立医院收入的7%。

另一方面,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且未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药品加成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加之医疗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等特点,药品加成政策逐步演化为“以药补医”机制。

当前,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严重损害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成为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最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之一,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的提供主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主要发生在公立医院,如果“以药补医”弊端得不到彻底革除,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就无法得到根本遏制,群众医药费用的负担就难以减轻。

同时,基层首诊、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的机制也难以形成。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

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向全体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

“以药补医”机制催生大处方、高价药等现象,损害了群众利益,不利于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广大群众热切期盼取消“以药补医”机制。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共同愿望。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崇高的行业。

在“以药补医”机制下,我国公立医院的建设、发展及医务人员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依靠药品加成解决,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独有的。

加之行业、医保及社会等相应监管机制不健全,“以药补医”机制逐步滋生出“以药腐医”机制,损害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广大医务人员希望能够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通过劳动和奉献获得合法的、有尊严的收入,维护公立医院的社会公平和道德伦理,向社会呈现医疗卫生行业的真实本质。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医药行业涉及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卫生安全。

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出现一些药物的不规范、不合理使用现象,影响了医疗安全质量,导致抗生素滥用,给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带来了威胁。

同时,“以药补医”机制扭曲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导致医药企业反常的价格行为,加剧了药品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医药购销领域的乱象,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定信心,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当前是深入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医药分开的有利时机。

改革政策日渐明确。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

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2011年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取消“以药补医”的政策要求和实施路径;2012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改革经验日渐丰富。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城市从药品购销、收支管理、支付制度以及加成政策等环节入手,探索了多种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具体做法,日渐形成丰富经验。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有19个省(区、市)600多家县级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将在2012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全覆盖,其核心是全面取消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改革条件日渐成熟。

当前,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以药补医”机制,患者用药负担大为减轻。

同时,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事分配、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得到有效推进,促进建立了基层运行新机制。

在此基础上,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一方面,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广覆盖,医保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更加明确,财政投入持续增加,为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特别重要的是,我们有各级党委、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有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有基层医改实践取得的宝贵经验,这些都为全面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三、完善政策,全面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涉及到医院、患者、医保机构以及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多方利益调整,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关系到医改全局,任务十分艰巨复杂。

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落实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和总体制度、政策安排,同时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统筹推进,力争早日取得成效。

要按照中央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的要求,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减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为基本原则,以建立综合补偿机制为主要内容,取消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

医院减少的收入主要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

实施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抓手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在2012年实现300个左右的试点县先行推开,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全面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和政策间的衔接,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以县级医院作为改革突破口。

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医疗卫生单位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县级医院率先推进改革,可以为整体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和积累经验,同时通过增强能力和水平,分流患者,缓解城市大医院的压力,为城市大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和动力。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在县级公立医院实现突破后,逐步向城市大医院延伸。

二是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要遵循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在规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之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三是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支付制度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

我国现行的按项目付费机制是导致费用上涨、控制费用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

实行总额预付以及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后,药品变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成本,从而改变医院用药的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医院及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

从我国财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出发,将加快支付方式改革与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同步推进,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优选途径。

随着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全覆盖,支付制度改革的条件也已日趋成熟。

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和专业优势,将控制医疗费用和保证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全面落实和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压力。

中央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顺利推进,地方财政也应相应加大投入力度。

五是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保护好、发挥好、调动好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既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也是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必须考虑的重点。

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培养周期长、劳动强度大、职业风险高,但长期以来劳务收入明显偏低。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一方面,要让医院和医务人员摆脱对药品收入的依赖,消除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回扣等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符合医务劳动特点和规律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与激励分配机制,解决好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执业环境等利益关切问题。

六是强化行业监管。

强化政府对医疗资源的调控机制,加强区域卫生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过度增长,控制大型医疗机构单体规模的无序扩张。

强化对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公立医院服务质量、财务运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的监督。

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统筹推进各项综合改革。

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是一项综合、复杂、艰巨的工作,必须统筹推进。

要把增强对农民健康的风险保护作为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突出重点,建立稳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要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推动新农合制度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

抓住落实投入政策、规范采购供应、严格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推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康有效运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强筋健骨转向全面发展,继续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

加强上下联动,推进便民惠民服务常态化、机制化,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

加强政策协同,改善服务结构和效率,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由重硬件转向重服务,不断筑牢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保障网。

(作者:陈竺,卫生部部长;张茅,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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