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预登记须知
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须知

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备案须知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济建发字【2011】21号通知精神,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二次装饰装修)施工活动的外地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参照本须知办理备案。
第一条、外地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行单项工程备案制和分支机构备案制两种形式。
初次进济企业均按单项工程备案受理。
第二条、单项工程备案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标前资质资格核验并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取得的一项装饰装修工程后,办理一次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手续。
第三条、单项工程备案(一)单项工程备案应具备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主项一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以上有效期);3、驻济机构设置在公共建筑内且具有不少于90平方米(套内面积)以上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电话和联系人固定;4、有与拟承接装饰装装修工程相匹配的自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人员,且拟派驻人员符合济建建字【2011】21号《济南市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有关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规定要求;5、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符合拟承揽项目等级要求;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至少取得一项省辖市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励;7、企业近两年内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过一般(含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8、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9、已按要求在银行专户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项工程备案应提供资料:1、《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和《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济南建筑装饰信用网()点击“办事指南”下载);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书》(本省进济免);3.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4.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属直接分包的提交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文件;5.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即参照第三条、(二)、6、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配备数量)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近6个月缴纳的经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费明细表,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账号、缴费额度等信息);6、拟派驻工程项目人员最低配备数量:工程规模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不得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人);工程规模在500-1000(含500)万元不得少于4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个1人);工程规模在200-500(含200)万元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工程规模小于200万元以下不得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9.16•【字号】赣住建字〔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企业:为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现就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建筑市场监管及诚信评价体系(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工商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外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企业,下同)和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相关信息,并纳入我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及诚信评价体系。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给予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不得要求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进入当地的备案手续,不得要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缴纳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强制扣押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资料等直接或变相设置门槛,限制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在本地承揽业务。
二、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一)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实行全程网办。
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登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将相关原件扫描后上传即可,不需到现场办理。
【建筑】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办理须知

【关键字】建筑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办理须知首次申请备案企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一、在政务服务中心建委1号窗口申请系统填报锁并进行系统填写。
====省外企业持《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原件、省内外市企业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在政务服务中心建委1号窗口开具《申请单》,持申请单到龙奥大厦F区436房间(联系电话:)领取加密锁,领取后回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1号窗口开通;====登陆“济南建设信用网”,点击“资质资格(新设立)”,在“进济企业备案证录入”中填报本企业相关信息。
2、书面资料申报经建设主管部门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告知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安全生产等相关事项后,企业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为标准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法人代表和驻济负责人约见时携带:1单位公章2法人代表人和驻济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约见地点:龙奥大厦A区401房间(联系电话:)申报资料:(一)省外企业:1. 进济备案证网络打印件一份(使用加密锁进行操作);2.《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3. 驻济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4. 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身份证;5. 在济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和办公场所照片(五寸彩照)。
(二)省内外市企业:1. 进济备案证网络打印件一份(使用加密锁进行操作);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身份证;4. 驻济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5. 在济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和办公场所照片(五寸彩照)。
三、书面资料基本符合申报要求后,企业持企业法人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建委1号窗口开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单>,凭预存单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由企业法人基本账户汇入专用账户,缴纳数额见附件2);四、相关联系电话:1.办理《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证》:3(青龙桥审批中心建委窗口);2.办理《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6(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3.加密锁申请:4(龙奥大厦F区0436房间);4.备案证网络录入技术支持电话:;5.保证金交纳事宜:1(龙奥大厦C区一楼18号窗口)附件1(济建资字【2014】7号2(济建资字【2011】6号3《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备案证》变更须知《备案证》“备案记录”页中的内容,在变更后15日内须到我委申请《备案证》变更。
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用户

福建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User’s guide福建省建设厅信息中心2013年10月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用户手册本单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享有及保留一切著作之专属权力,未经福建省建设厅信息中心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对本手册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仿制。
手册中涉及的其他公司之产品名称及商标皆为各公司所拥有。
Copyright © 2013 FGI发行日期:2013年10月1 日注:用户在使用本软件的过程当中,若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一切损失,我单位概不负责。
目录1引言 (4)1.1目的 (4)1.2简介 (4)1.3术语 (4)1.4参考资料 (6)1.5手册约定 (6)2系统运行环境 (7)2.1操作系统 (7)2.2必备软件 (7)IKEY信息锁: (7)3系统概述 (8)3.1系统登录 (8)3.2服务界面 (8)4系统操作 (9)4.1企业信息维护 (10)4.1.1企业信息 (10)4.1.2驻闽机构信息 (13)4.1.3分支机构信息 (15)4.1.4人员信息登记情况 (16)4.1.5生产经营情况 (18)4.2企业信息登记 (19)4.2.1企业基本信息 (20)4.2.2企业资质情况 (23)4.2.3企业资质证书 (24)4.2.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4.2.5主要人员信息 (26)4.2.6驻闽机构 (27)4.2.7驻闽机构负责人 (27)4.2.8分支机构 (28)4.2.9分支机构负责人 (28)4.2.10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29)4.2.11省外企业登记信息签章 (30)1引言1.1 目的本手册是为使用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的企业用户而编写,为企业用户使用本系统提供操作指南。
1.2 简介1.本软件系统的名称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包括企业信息维护、备案系统、报表与数据分析三大部分,为实现福建省建设厅企业信息管理的信息化,提高整个业务流程的时效性和安全性,量化管理工作,直接生成各种相关管理报表。
外地施工企业进区施工登记备案需知

一、办理依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二、办理程序申请一一受理一一审查一一备案三、办理地点:镇海区城河西路151号四楼建管站四、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报告;2、业主的投标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信息;3、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人工工资支付函: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150万元;二级企业120 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
(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所使用务工人员决不恶意拖欠工资的承诺)5、本区内银行开户证明原件;6、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外地建筑企业,需在镇海区行政区域内设置办事机构,有相对独立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住宅房不得作为办公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机构设备活单。
凡进区外地企业均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镇海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公证机关公证原件)企业法人对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原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必须提供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五大员上岗证(劳务分包企业不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应提供劳务人员初级以上技工证书),驻镇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活单、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企业注册地出具社保证明;(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由注册地市级(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进镇海施工并在近两年有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市场违规行为和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诚信证明;9、办理备案证时,各办事处与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签订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10、如实填写《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区施工备案证》一式二份;五、备案登记时间:首次外地企业进区备案,镇海区建设与交通局每月下旬以建工例会形式集中办理一次。
如遇特殊工程或其它情况报请主管局长临时审批。
六、外地进区企业备案年检每年3月1日至3月30日集中办理。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荆备案须知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荆备案须知一、准入条件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必须具有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资格。
省外招标代理企业经营范围仅限于中央企业垂直管理的项目,省内市外招标代理企业经营范围仅限于省属企业垂直管理的项目。
造价咨询机构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资格。
2、建筑施工企业近三年来未发生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所列的行为和情形。
监理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五条所列的行为和情形;未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以上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未发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154号)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所列的行为和情形。
检测机构近三年未发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二十条所列的行为,省内检测机构的见证取样检测原则上不予备案。
造价咨询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9号)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四条所列的行为和情形。
二、备案程序外省建筑业企业进荆应先到湖北省住建厅办理备案手续,凭省厅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荆门市建委办理备案手续;省内市外的建筑业企业进荆到荆门市住建委办理备案手续;工程项目在县、市、区的,凭荆门市住建委核发的《荆门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荆备案证》到所在县、市、区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本市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跨地区经营无须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须提供的材料外地建筑业企业进荆备案分为单项备案和分公司备案。
(一)单项备案企业拟在我市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1、《外地进荆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在“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下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在荆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施工、监理企业不提供);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5、驻荆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进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执业人员、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企业应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执业印章)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及“五大员”岗位证书。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说明
文件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换发《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工作的通知《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填表(网上登记)说明-------------------------------------------------------------------------- 《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填表(网上登记)说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进行网上登记时,应详细阅读本说明。
进入“入青建筑企业信用登记”或“队伍管理”中的“外地入青”,即可进入入青登记程序。
进入“携带有关资料和证件办理核实手续”可浏览办理入青应提交的资料。
在“一、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上传信息要求”,点击“4、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上传登记信息”,可录入、上传登记信息。
录入登记信息前,请先“注册成为平台会员”,并在“我没有加密软件狗”内注册。
所有应录入的信息应全部、真实录入,录入的资料信息应对应一致,确认无误后上传。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1.职称:管理人员本人所持有的最高级别的职称,主要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等。
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等;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
工程技术人员指持有职称证书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人员,不包括会计、经济、统计类的持证人员。
2.职务:管理人员本人在本公司的最高级别职务或在驻青机构的职务。
3.岗位(持证情况):经过考试考核合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关键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预算员、财会员、统计员等。
注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属于关键岗位证。
4.岗位证书编号:上述相应岗位证书的编号。
5.入鲁备案:法人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山东省建筑市场应办理的入鲁备案手续。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知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知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各地建筑施工企业也在不断增多。
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省制定了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的须知。
二、备案范围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有意在豫开展建筑施工业务的外省企业。
根据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须对以下几类企业进行备案:1.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2.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业务的企业;3.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4.从事施工图设计业务的企业;5.从事工程勘察业务的企业;6.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企业。
三、备案手续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的主要手续如下:1.提供申请材料:外省企业需向豫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备案审查:豫建设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开展建筑施工业务的能力。
3.备案登记: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将获得备案证书,并登记在豫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系统中。
四、备案要求1.合法合规:备案企业应当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严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资质要求:备案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
3.信用评价:备案企业的信用评价应达到一定水平,能够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4.技术实力:备案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验,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五、备案管理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主要管理机构是豫建设主管部门。
备案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备案监督:豫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备案企业进行日常监督,包括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
2.备案更新: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及时办理更新手续,豫建设主管部门将对更新申请进行审查。
3.备案注销:备案企业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豫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备案注销处理。
外地企业办理入济备案需准备的资料
外地企业办理入济备案需准备的资料第一篇:外地企业办理入济备案需准备的资料一、登记备案范围省内进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及部属、省属驻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均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备案。
省外进济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须先到省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进济登记备案。
二、办理登记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省外企业的进鲁施工登记备案证明;5、进济施工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登记备案方法外地企业持有关资料到市建委城建处办理登记备案,填写《外地市政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表》、《外地园林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表》,符合备案条件的,发给《外地市政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证明》、《外地园林施工企业进济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四、登记备案的要求《备案证明》每年复核一次,备案企业在复核年度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在《备案证明》年度复核栏内加盖复核专用章,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记录在案。
第二篇:外地企业进济备案手续外地进济建筑企业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济建管字〔2002〕17号第一条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济南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辖区内,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设备、设施安装、线路、管道敷设及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是指:进入或拟进入我市从事各类建筑活动,而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我市或非经我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了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的行为,并第四条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以下称备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
外地进周口建筑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外地进周口建筑业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地进周建筑业企业在周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活动的服务和管理,培育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豫建〔2012〕197号)和《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豫建建〔2013〕15号)制定。
第三条外地进周建筑业企业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外地进周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外地进周企业),是指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而进入周口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活动的本省企业和机构。
第四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外地进周企业的登记管理以及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五条外地进周企业在周口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和招标代理活动之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手续。
第六条外地进周企业在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要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建造师持下列材料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手续。
1.《外地进周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6.《中标通知书》7.《施工合同》。
(二)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于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下列材料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手续。
;《外地进周工程监理企业单项工程登记表》1.2.《营业执照》副本;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7.《中标通知书》;8.《监理合同》。
(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材料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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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预登记须知
预登记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为标准A4纸,并按顺序装订,原件核验后退回: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受委托人社保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书》(省外企业提供)。
三.拟派驻项目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社保缴费发票(近三个月发票、明细以及查询网址);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近两年)
五.企业注册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未发生一般(含一般)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六、入网申请。
登录网址::8001/
1、申请用户名与密码
用户名与密码可采取电话登记或办事人员前来登记两种方式取得。
用户名:企业名称;
密码: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后四位
2、登陆后录入初次进济企业备案
标前资质资格核验登记注:初次进济企业备案是企业基本情况录入;
标前资质与资格核验是投标项目人员情况录入。
申请资料受理地点:山大南路56号808房间
办公电话: 86401889 86402193
企业通过预登记后,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书在公告时间内完善其他单项工程登记备案手续,符合要求的,领取单项工程备案证。
预登记有效期为1个月。
超出一个月,将对社保等内容重新核查。
附件:1、济南市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办法.doc
2、企业初次进济网络使用说明.doc
3、企业标前核验变更网络说明.doc
4、中标后申请单项备案证网络使用说明.doc
5、法人授权委托书.doc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