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税务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023

税务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2023引言税务个人问题是指涉及个人税务事项中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遗漏申报或不当申报等问题。
为了促进个人纳税人规范申报纳税,加强税收征管,税务部门提出了税务个人问题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措施,以帮助个人纳税人更好地遵守纳税法规定。
本文将介绍税务个人问题清单,对每个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整改措施,以便个人纳税人更好地理解个税相关规定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清单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根据法定税率和税基自行计算并申报缴纳的税种。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常见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 未申报全部收入1.问题描述:个人未将全部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范围内。
2.整改措施: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将所有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费、利息、股息等,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范围内,确保申报的完整性。
2. 虚假申报1.问题描述:个人编造、夸大或隐瞒所得等情况进行虚假申报。
2.整改措施: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如实申报所得情况,不得编造、夸大或隐瞒所得等情况,确保申报的真实性。
3. 不当减除费用1.问题描述:个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不当减除费用,导致纳税误差或逃税行为。
2.整改措施: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正确计算并合理减除应扣除的费用,不得进行不当减除费用的行为。
二、个人增值税申报问题清单个人增值税是指个人在生产、委托加工或者进口货物的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税额。
以下是个人增值税申报中常见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 未按时申报1.问题描述:个人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个人增值税。
2.整改措施: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进行个人增值税的申报,确保申报的及时性。
2. 报税错误1.问题描述:个人在个人增值税申报过程中填写错误的资料或计算错误的增值税税额。
2.整改措施:个人在填写个人增值税申报表时,应仔细核对填写的资料,并确保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准确无误。
3. 未按规定抵扣税额1.问题描述:个人未按照规定,将应当抵扣的进项税额正确抵扣。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
对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逐步推进纳税制度的改革。
在税率降低的同时,可以通
过推出不同的税率段位和不同的税率层次,实现个人所得税的分级计征,从而更加公平和
合理地收取税款。
二、征管机制不健全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是确保征税公平和效率的基础,然而现状存在着征管机制不规范、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例如,个人所得税缴纳的信息不够完备,纳税人不诚实报税的情
况屡见不鲜。
对策: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机制。
具体方案可以结合互联
网科技,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数据的共享平台,加强对纳税申报形式和内容的核对和审查,以此增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效果。
三、缺乏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民众创新创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也需要在制定具体税率的同时给
予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鼓励普通民众的创
新和创业。
对策:加大对民众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推动优质科技创新企业走向市场。
针对特定的群体,比如科技人才、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较大
的优惠,从而更好地吸引和激励这些人才投身创业和创新。
综上所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精细化和
高效化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引导,使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在推动经
济发展和优化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主要问题(2篇)

第1篇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个人所得税存在诸多问题,如税制结构不合理、征管手段落后、税收优惠不规范等。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但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其作用的发挥。
本文旨在分析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个人所得税主要问题1.税制结构不合理(1)税率档次过多,累进性不足。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但税率档次过多,累进性不足,导致高收入者税负相对较轻,低收入者税负较重,难以实现税收公平。
(2)税前扣除项目不完善。
目前,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但扣除项目不完善,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费用扣除不足,导致税收负担不均。
(3)税率档次设置不科学。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档次设置相对固定,未充分考虑地区差异、行业特点等因素,导致部分高收入者税率偏低,税收调节作用减弱。
2.征管手段落后(1)征管手段单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主要依靠税务机关的行政手段,缺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导致征管效率低下。
(2)税收信息共享程度低。
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共享程度较低,税务机关难以全面掌握纳税人收入信息,导致税收流失。
(3)税收执法力度不足。
部分纳税人存在偷税、逃税行为,但税收执法力度不足,难以有效遏制税收违法行为。
3.税收优惠不规范(1)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较多,但部分优惠政策存在重复交叉、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税收优惠效果不佳。
(2)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规范。
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虚开发票、虚假申报等问题,导致税收优惠流失。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纳税服务不周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因此,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1. 征管效率低下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与税收规模不匹配,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足。
此外,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也影响了征管效率。
2. 税收流失严重税收流失是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征管手段不科学等原因,导致大量税款流失。
这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 纳税服务不周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当前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如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佳等。
这些问题导致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对策研究1. 提高征管效率(1)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征管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征管效率。
(2)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税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优化征管流程: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税收征管工作。
2. 防止税收流失(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遏制税收流失。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引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之一,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具有稳定、及时、可靠的特点,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依靠手段。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位于核心地位的一种,对国家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何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这直接决定着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职能能否发挥作用。
下面笔者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一系列的改进建议提出几点看法。
2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2、1纳税人偷税、漏税现象严重随着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方式、收入方式开始变得多元化、复杂化,但是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一些私营企业主、明星不交或者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是每个月拿固定工资的工薪阶层越是按时交税,越是有钱的富人越是想尽办法偷税、漏税。
例如,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网络上见到各种明星因偷税被处罚的报道。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征收难度最大,偷税、漏税最多的税种。
2、2个人所得税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个人收入情况出现多元化的趋势,根据地区、职业、阶层的不同,人民个人收入的贫富差距日渐加大,这致使社会价值观、人民消费水平等出现了诸多的矛盾,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职能在于调节收入分配,调节收入差距,这无疑给这一职能的实现增加了难度。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理想设想,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着调节个人贫富差距的作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按收入累加的模式,对低收入的人群收取较低的税率,对高收入人群采取较高的税率,那么收入多的群体理应成为纳税的主力人群,然而现实却远非如此。
近几年我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家个人所得税总数中占比超过50%而本应占据多数的高收入人群却实际仅占很小的一部分。
2、3现行的税制模式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分类税制,是指将个人收入按纳税项目分类,然后分项进行缴纳税款。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个人所得税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税收基数过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在职工薪酬和劳务报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投资、股票、房地产等非劳务收入方式获取财富。
这部分人群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导致税收基数过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足,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经济平衡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税制不够公平。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为3%,最高为45%,并不是税率越高,收入越高的原则。
这就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轻,低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重,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相对较低,导致低收入者也需要缴纳税款,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这种税制不够公平的情况,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和监督机制。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缴纳的税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容易导致一些人逃税行为。
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和能力也存在一定问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税收漏洞,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影响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来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需要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税收渠道。
不仅要加大对劳务报酬的征税力度,还要对资本收益、财产租赁、遗赠赠与等非劳务收入加大征税力度,扩大税收基数,增加税收收入。
应该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
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降低低收入者的税率,真正实现税率与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提高起征点,避免低收入者因为个人所得税而增加负担。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本文将从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1. 税负过重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导致很多中低收入群体也要承担较重的税收压力。
特别是在一线城市,房价和生活成本居高不下,而起征点却没有相应提高,使得很多中等收入者也难以承受如此高的税负。
2. 税收征管不严在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一些隐形收入和逃税现象。
例如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往往有很多现金收入,很容易忽略申报,导致一定程度的抗税现象,给国家造成一定的财政损失。
1. 提高起征点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税收减免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通过提高起征点,可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2. 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及时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严谨性。
通过加大对隐形收入的查处力度,减少逃税现象,维护国家财政利益。
3. 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收力度,使得税收更具有调节功能,促进社会公平。
同时适当降低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4. 完善税收政策完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有赡养费用的纳税人可以给予适当的减免,减轻其税收负担。
同时对于特殊行业或地区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均衡。
5. 强化税收宣传教育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互动和合作。
通过宣传教育,使得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形成良好的纳税风气。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加大政策调控力度,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使得个人所得税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个人所得税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一篇: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
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
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
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
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
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
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
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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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四、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思路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现有的征管条件和税收法制环境现状,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对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等所得项目,采取综合征收;对其他所得分类征收。
在税制要素的设计上,要扩大课税所得范围、改进扣除办法、适当调整税率、清理税收优惠。
在征收管理上,要全面引入计算机,建立纳税人个人登记制度、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完善纳税申报制度、源泉扣缴制度,明确征纳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沿着这个思路,笔者想从四个方面谈谈改革个人所得税制的问题。
(一)采取更符合国情的税制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这种税制易导致处于同一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不相同的现象,显然是不公平的。
随着居民收入来源的多渠道化,传统分类税制的逐一单项计税不仅操作上繁琐,还易出现有的收入重复计税、有的收入没有计税,更不合理处在于,由于不同收入来源税率不同,甚至导致相同总收入的两个人所缴纳税款不同。
为简化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多数居民期望个人所得税征收应采取综合税制。
因为综合税制模式综合考虑了纳税人包括各种收入在内的总收入水平,然后以此总收入作为纳税的参考,能比较好地体现公平原则。
笔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综合税制最为合理,符合个人所得税设计思想。
但它的有效实施必须以现代化征管手段为前提,目前国家虽然已经对居民的银行储蓄存款实行了实名制,但银行与税务机关的联网工作尚未展开。
这种状况导致对纳税人的收入缺乏有效监控。
因些以我国目前的征管水平,还不具备实施综合税制的条件,而适宜采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模式作为过渡。
混合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分类模式的缺陷,也是向综合模式过渡的有效措施。
在采用混合制模式的情况下,对于某些应税所得,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可以按比例税率征收,不必实行年度综合申报纳税。
另外,对于工薪所得可采用预扣代缴的征收方式。
除少数工薪收入特别高的纳税人外,大多数可只进行年末调整,而不必申报纳税,这样可大大减少申报纳税人数。
(二)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确定合理的免征额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众多话题中,目前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个人所得税法》的课税额是800元,而有一些地方已经改了,改到1000元、1200元、1600元不等,这是违法的。
可是这也说明我们的法律是滞后的,我们的经济在增长,现在还保持在800元,地方的这些做法也提醒我们要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地方性法规从法理上讲,地方性法规不能与行政法规,也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与行政法规、法律相冲突就是无效的,既然是无效的,地方这么做了,也促使我们要对法律进行一个修改。
今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修改就涉及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实行了20多年的800元的免征额问题明年起终于得以调整,这对于大多数的纳数人来说应该是得到了很大的优惠。
但笔者认为,无论起征点是多少,都是针对个人的,没有计算家庭人口,没有考虑赡养系数,个人收入同样是3000元,两个人都就业的家庭和两个人就业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
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后,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费用扣除的内容。
扣除的项目包括纳税人为取得纳税所得发生的支出、基本生计费用和特别扣除费用。
基本生计费用扣除指为保证纳税人及其配偶和抚养人口必须的基本生活费用,确定该项扣除必须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和国家的政策情况,必须考虑纳税人对教育、医疗、住房和保险等的支出以及有无抚养人口及其数量。
特别扣除主要是为保证中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扶持照顾进行的薪金所得特别扣除和残疾抚养特别扣除等。
对不同的纳税人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有利于公平税负。
(三)九级累进税率结构的合理调整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累进税率。
而有关统计显示,当前我国就业者月工薪收入高于5800元的人数不足2%。
大部分人的月工薪收入在800元-5800元之间,是工薪个人所得税负担的主力,适用现行工薪所得税九级累进税率中第二级,即10%的人数比例最多,达到了35%,负担了工薪个人所得税的37.4%,使用第三级,即15%的人数达12.4%,负担了工薪个人所得税的47.5%。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工薪所得税主要由普通收入阶层承担。
笔者认为,应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第一级不超过500元的5%税率与第二级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10%税率合并为第一级,税率为5%,而将原第三级以上税率各降低5%,亦即最高边际税率由原45%调低为40%。
这样既体现了宽税基、中税率的立法原则,又可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公平税负。
同时,对个人所得税项目中的劳动所得实行同等课税,可避免对同性质所得实行税率上的税收歧视,这种做法顺应了世界性税制改革的趋势。
(四)提高征收管理水平,减少税源流失1.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理(1)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
全员全理是我国新《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提出的一个亮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方向。
税务机关要通过全员全额管理全面掌控个人收入信息,实现对高收入者重点管理。
一是尽快建立起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体系。
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来源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同时,纳税人识别号还应强制用于储蓄存款、购买房地产等大宗经济活动,并且广泛用于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二是进一步推进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工作。
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2)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
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主要应体现在对高收入个人严格、有效的征管上。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在自行申报、建立档案、税法宣传、代扣代缴、专项检查、案件稽查等各征管环节中,根据不同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质量。
每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将继续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列为重点对象。
对从专项检查和其他渠道发现的偷逃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的案件,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并给予曝光,而且且惩罚的力度一定要大,一定要强,使偷逃税者望而生畏。
(3)继续推进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的制度。
扣缴义务人申报制度是控制个人所得税税源,掌握个人收入的有效手段,对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要继续加强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申报工作。
同时,要从高收入者开始,逐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
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收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建立起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交叉稽核体系。
二是积极建立和落实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重点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文化、建设、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
要将纳税人量多面广、税源分散隐蔽的个人所得税管好,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管理是必由之路。
要按照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和推广个人所得税征管信息系统,对个人各项收入信息进行收集和交叉稽核,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化,在中央、省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并逐步实现税务与银行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掌握个人各种收入。
2.积极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的形成税务机关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的形成,例如:配合金融部门,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鼓励使用和大力普及信用卡消费,加快各银行间联网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配合有关部门,规范职工工资收入管理,推行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工资,将各种渠道发放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及其它福利等各种形态的收入,依法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管范围;加强与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期货等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沟通,为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创造条件。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势在必行但任重而道远,我们在认识改革的紧迫性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它的艰巨性。
毋庸质疑,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完善我国税制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积极意义,但改革就免不了会带来一定的阵痛。
这就不仅需要决策者要认真制定各项完备的改革计划和措施以尽量减轻社会的阵痛,同时还要号召全社会的全力支持和配合,以大局为重,保证改革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1)深圳新闻网:《个人身份证汇集不同收入来源可减少税源流失》、《个人所得税体制改新代版的平均贫富》。
(2)徐滇庆、李金艳《中国税制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1月出版。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作者:张玉婵上传时间:2006-4-3 0:0 【摘要】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税收制度不完善等种种问题,使对其进行改革的问题迫在眉睫。
从税制模式到具体的征收对象、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结构等等,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必须在改革目标的指引下,结合我国国情,遵循一定的原则来制定和落实各项计划任务,按部就班地稳步推进改革。
笔者于本文中在借鉴他人成果的基础上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其改革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模式免征额征收管理改革措施【正文】: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收入迅猛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至2004年的1737.0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 1.33%上升至2004年的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
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从税制模式到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和税率结构等等存在着税负不合理、不公平等缺点,亟需进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一)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 1.分类税制模式不能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