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监管范围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进行监管。

第二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

第四条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出纳员要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现金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法人代表审批方可支取。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出纳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本企业领导的监督检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银行印鉴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出纳员分开保管。不准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贷款)担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不准将企业资金借给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各单位核算统一归集在财务部门,不准各部门另行设置出纳,分散核算。

(四)严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货。第五条应收或预付帐款的管理

(一)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二)企业粮食业务要遵循“钱进来、货出去、货进来钱出去”的原则,对合同期内应收款项,应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及时收回,以防坏账的发生。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一)以前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要查清原因,企业督促并协助责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外,不允许有其他应收款发生。第七条应收补贴款的管理

应收补贴款应专款专用,并及时与财政部门结算。第八条存货的管理

(一)企业存货,特别是原粮、产成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二)企业每个季末要对库存商品进行盘存、核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对盘盈或盘亏库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整账务。

(三)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油严格按规定专仓、专罐、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质量好、储存安全和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力争不亏损。

第九条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入帐。

第十条坏帐损失的管理

企业每年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检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应收、应付款项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分清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资产购建的管理

(一)项目审核。按照有关规定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

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应当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企业自筹的项目经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决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二)项目招投标。拟建项目经核准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三)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方可结算付款。

(四)盘盈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帐,其资产名称及重估入帐价值须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五)企业购置汽车(货车、轿车)必须报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批准后,方可购买。亏损企业一律不得购买轿车。

第十二条企业资产处置的管理

(一)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范围:企业整体转让资产、部分出让或转让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盘亏、报损报废固定资产。

(二)审批程序:企业处置国有资产,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市商务和粮食局提出书面请示(附处置资产明细表),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派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5万)以上必须采取公开竞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资产收益的管理

企业资产收益必须按时入帐并按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负债的管理

(一)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每笔结算支付必须有凭有据。大额资金的运行须上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二)专项应付款:最低收购价、仓房维修费、简易建筑费企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十四条制定费用标准。企业要增强节约意识,制定工资、招待费等费用标

准,降低费用开支,力争以最小的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企业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把关,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严把费用开支关,堵塞漏洞。企业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或变相列支费用。

第十七条企业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准虚列成本、虚报盈亏、隐瞒财产和收益,不做假帐,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第十八条各企业只准设置一套会计核算,严禁搞账外账或设置“小金库”。

第六章监管方式

第十九条严格实行《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商务和粮食局对企业财务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市属购销企业组织一次内部审计。

(二)如遇特殊情况,市商务和粮食局随时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予以检查。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现金出现短库,由出纳员全额赔偿。其短库金额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收和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由于失职、渎职行为不能按时收回的,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赔偿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也须采取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负责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进行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批评,发现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科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制度

第三篇: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国有独资运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开发区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归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丽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财务总监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综合部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

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

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支出管理参照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营运费用报销规定。

第四章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参照XX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执行。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

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六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六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七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八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三十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一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三十二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四篇: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七)其他。

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与上财务决算编制范围一致,如有变动应当说明。

第九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下财务预算报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报送的财务预算报告审核后,于12月31日前提出批复意

第十条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核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与企业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国有资产出资人在终了,依据企业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及奖惩依据。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本金管理制度;

(二)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管理制度;

(三)产品、原材料、设备等资产购销和管理制度;

(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五)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管理制度;

(六)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七)销售及其他收入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九)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十)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第十二条企业要以集团(公司)为单位,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制定统一的使用计划,明确资金调度权限和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要坚持适度筹措的原则,从总体上控制企业负债规模。

第十三条企业所有资金(包括代收、代付资金)都必须严格按规定入账管理,不得账外设账和资金体外循环。

第十四条企业大宗原、辅材料或商品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企业因合并、设立、转让、划转、合资合作、改制等涉及资产(产权)变动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后,按相关规定调

第十六条企业要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当期成本的界线,及时结转成本和费用。要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及预提各项费用,不得随意调整计提比例和折旧政策。要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随时掌握企业成本变动的原因,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企业应严格遵守会计核算规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的企业,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定期对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逐项进行认定、计算,不得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或者多提多摊成本(费用),造成企业经营成果不实。

第十八条企业原则上不应为其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确需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充分考虑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和偿债能力,并由被担保企业提供相应的资产反担保。企业发生的担保项目,要设置备查簿逐笔登记,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十九条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必须实行有偿交易,并按公允的原则合理作价,据实分摊相应费用。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要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就关联方的关系、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及形成的原因进行披露说明。

第二十条企业月末应对应收债权和对外投资进行清理核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收方案,加大回收力度。要严格划分投资与债权的界限,不得交叉记账,正确核算企业投资收益。要建立企业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企业出现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者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企业下列财务事项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

(一)经清产核资确认的潜亏挂账及资产损失核销以及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事项;

(二)资产(产权)转让、划转、租赁、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

(三)企业所发生的担保、资产抵押行为;

(四)企业计提的工资总额;

(五)国家、省和市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报批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归企业出资人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国

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分配方案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后执行。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要按照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规定及时上交。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内部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四条企业须按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企业各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企业要明确经理(厂长)、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和工作职责;公司制企业根据《公司法》规定,还应明确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在财务管理和监督上的职权和义务,并经董事会、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向企业派驻监事会或监事,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

第二十七条企业财务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或备案:(一)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的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二)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所出资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以及涉及公用事业类主业的子企业等重要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必须报国有资产出资人批准。

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一般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任免须经母体企业批准,并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第二十八条企业以下事项须按有关规定报国有资产出资人,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委派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企业财务决算;

(二)企业经理(厂长)任期届满、和专项事项;

(三)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等重大事项;

(四)国有资产出资人确定的其他需要审计事项。

第二十九条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进行财务决算调整;企业对审计意见存在异议且未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的,应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时,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提交说明材料。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符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违反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或者未按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调整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

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等应对企业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承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章财务决算与财务报告

第三十二条企业在每个会计终了后,应严格按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全面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资产质量核实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财务决算报告,以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十三条企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财务快报及分析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财务分析重点围绕生产经营、财务变动、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对本单位影响经济效益的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由财务决算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国有资产出资人规定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构成。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省国资委及财政部门有关财务决算编制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的合并范围、合并口径和合并方法,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编制企业财务决算合并报表。对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企业应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报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者经济鉴证证明。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应将变更范围及原因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在终了后2个月内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财务决算上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含有上市公司的企业,可以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预测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决算,正式财务决算报告须在4月初报国有资产出资人。

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

费用开支标准以及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年限,规范提留。要结合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清理以前的潜亏挂账,如实反映历史遗留问题,经审批后合理消化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为确保财务决算的真实性,企业编制财务决算工作中要认真遵循会计真实性、准确性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工作要求,正确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滥用会计估计。

第三十九条企业及子企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应当遵循会计可比性原则,编制基础、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编制方法及各项财务指标口径应当保持前、后期一致,各期间财务决算数据保持衔接,如实反映间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变动等情况。

第四十条除国家另有规定,企业及子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应一致;因特殊情形不能保持一致的,应事先报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并陈述相关理由。子企业执行会计制度与企业总部不一致的,应按有关规定将企业总部或者子企业的财务决算数据进行调整后合并。

第四十一条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监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第四十二条企业报送财务决算报告后,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后的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企业效绩评价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确认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为促进企业及时准确编报企业财务报告,国有资产出资人对企业财务报告编报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对在财务报告编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四条企业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将有关事项报送国有资产出资人审批或备案的,即出现财务决算报告内容不完整、信息披露不充分、数据差错较大、造成财务决算不实及财务决算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其重新编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五条经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其委托机构检查,企业违反财经法规,即因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不能收回,违规对外担保使国有资产被查封或拍

卖,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资产处置中造成贬值,企业资产出租、出让的暗箱操作等方面行为,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财务决算编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故意漏报、瞒报的由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令改正,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工作中参与做假账,或在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及缺陷,造成审计结论失实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应当禁止其承接企业审计业务,并通报或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八条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人员在对企业财务决算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工作过失或泄露国家机密或企业商业秘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招投标程序和管理工作,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确保干部廉洁自律,特制定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交易申请制度

1、招投人必须向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

2、凡公司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均须形成书面材料,在充分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反复论证可行性后,提交公司领导讨论决定。

3、政府代建工程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项目须经招投标领导小组或公司领导

层讨论通过方可实施,重大项目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讨论决定。

二、中标公示制度

1、凡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公开交易的项目,无论采用何种中标方式,均必须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名称、开标时间、中标候选人、拟中标人、中标标的、负责受理投诉的单位等。

3、在公司招投标中心设置专门栏目(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4、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投诉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实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提供真实、详尽的资料和依据。投诉受理单位对投诉单位(个人)应严格保密。

5、公示无异议,方可下发中标通知书。

三、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

1、坚持按合同办事,不得随意变更工程量;

2、工程量确需变更的,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提出;

(2)设计单位或设计人重新设计,做好工程预算;

(3)公司招投标中心审核,报招投标领导小组同意,重大工程应提交公司领导讨论决定;

(4)业主、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

3、工程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相关监督人员。

四、廉政保证制度

1、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签订廉政保证书;

2、大型廉政保证书和施工承包合同必须同时签订;

3、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参与施工、监理投标的承包都要向公司招投标中心提交《廉政保证书》

4、实行干部廉政承诺制,做到“三个保证”即保证不私下与工程承包方接触,保证不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保证不接受工程承包者

的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

五、跟踪监督检查制度

1、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量变更管理制度情况;

3、严格监督工程款支付情况;

4、工程监督小组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5、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举报电话:82828018);

6、严格执行《****招投标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招投标纪律。

六、评标小组工作制度

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相关项目的评标,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有参考标底。

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符合评标小组设定的中标价格条件。

6、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7、评标小组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随意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七、以上制度于二0一0年月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月日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稳定和合法合规运营而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操作程序、财务报告和预算计划等,以此来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益与管理水平。本文将从四个方面系统介绍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在国有企业中是财务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节。国有企业应确立自己的会计核算制度,在第一时间准确记录和处理国有企业的各项收支、资产、负债、权益、成本、费用账务,并按规定办理核算报告和平衡表。国有企业应按照每月、季、年的周期,及时做出各项财务报表,对于有不规范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其中,核算方式应遵守税法、监管规定和会计制度等。 第二,财务预算与审计制度 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以保障经济效益和预算管理的合法性。预算制度中要设立年度、季度、月度预算制度,对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范及责任人员。资产负债制度中,对资产与负债分类进行管理的同时,制定盘点制度规范企业对资产的备案、清理等工作。审计制度需设立独立的内审系统和业务审计机构,对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

第三,合规监督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合规监督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与处理违规行为。企业要建立内部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各项财务账目、凭证和资产进行随时检查,确保账务真实准确。此外,还要配备财务风险控制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分析财务风险,制定风险对策,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第四,信息化管理制度 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建立信息化系统,使财务管理流程更加简便、可靠、高效。企业需要配备专门的信息化管理人员,及时维护财务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报表,以便企业决策部门做出准确的决策。 综上所述,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国有企业保持经济发展动力,形成有利于企业增长的良好环境。国有企业应当与时俱进,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在制度上的财务监管机制,严格遵循财务管理流程,确保企业稳健健康发展。

有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7篇)

有关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7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旨在规定企业的预算编制和分配,确保企业的资源管理和投资决策的可行性。预算管理制度必须包括一系列有关预算的规定,如预算编制原则、预算分配和控制的程序、预算执行和调整的流程等。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效地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是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认定、计量和记录的制度。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企业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流程、会计凭证的编制和保存、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发布等。会计核算制度对于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序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有效管理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并防范风险从而制定的管理措施。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等方面。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应确保企业的责任分工和作业规范,有效地预防、检查和纠正企业内部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保障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核算制度对外披露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载体。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财务报表

的编制和审计、财务报告的披露和公告等方面。财务报告的编制应以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可比性为基础,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为公司管理和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总之,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应遵守的规定,更是企业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可靠、规范运营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外部环境,制定合适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能,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第三章会计核算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

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会计核算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方法摊销;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平均年限法; 3、成本核算方法是移动加权平均法; 第五章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 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篇2 1、全面统筹规划公司财务管理战略,拟定公司财务规划方案。 2、按照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主持财务体系的运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业资源成本适时制定、修正、和完善财务组织体系,指导下属员工的有效职责分工和高效协作。 4、负责主持编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公司投资、筹资等工作,负责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负责财税政策法规的研究,定期提供财税信息报告和专题研究报告;分析企业经济环境,提供财税咨询,策划财税解决方案。 7、主持财务会计政策和职能范围内的财务制度的研究、设计、和提审核。 8、建立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体系;确保不会出现资金安全风险、税务风险等财务风险。 9、向公司高层决策者提供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0篇) 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建立新型公司财务制度,更好地贯彻《公司财务通则》、《公司会计准则》和《工业公司会计制度》,以确保国家财经法规的有效实施,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认真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结构体系,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税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及决策,统筹并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司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执行新的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公司成本管理,强化公司财务制度和经济核算,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为公司更好地发展,奠定坚实的管理基础。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职能、任务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职能 财务管理的职能概括起来讲是指资金的筹集、运用和分配三个方面。具体细分为: 1、资产及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他资产、长期投资的管理以及负债的计价、负债的比例和负债的形式管理。 2、收入费用管理:包括收入的确定、核算的方法以及直接、间接、期间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3、利润的管理:包括利润核算和分配等方面内容。 4、维护所有者权益:就是对公司的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加强管理,做好公司的资本运营,使公司的资产不断增值,经济效益显着提高。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任务: 1、选择筹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正确、及时地筹集资金,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持续发展,提高资金利用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结构。 2、用好各项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效果。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通用5篇) 财务管理制度1 为规范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9、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四)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1. 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资产的代表,承担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责任。为了确保国有 企业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保护国家资产安全性和稳定性,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和核心内容。 2. 重要性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国家财政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 能够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同时,财务管理制度也是国有企业依法纳税、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工具。 3. 目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 •确保国有企业财务运作合法合规,遵守各项财务法律法规; •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风险; •加强财务监管,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实现资产负债管理,确保企业财务健康; •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为企业决策和外部合作提供支持。 4. 核心内容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4.1 财务制度 •确立财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 •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会计核算的方法和程序,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要求和审核程序,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监管程序,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效利用。 4.2 预算管理 •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拟定年度预算和长期资金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4.3 财务监督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整改财务问题; •加强对外部审计的配合,接受财务审计的监督和指导。 4.4 报告披露 •及时披露财务信息,确保对内外部利益相关者透明度; •定期发布年度财务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企业经营状况;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 5. 结论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运作合规、高效、透明,国有企业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推动经济发展。 该文章旨在介绍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详细阐述了其重要性、目标和核心内容。文章采用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格式规整,提供了标题、引言、主体和结论部分,使文章更易读、易理解。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5篇 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办法【篇2】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2、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4、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5、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目标 二、财务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预 算制度、审计制度等。会计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 信息真实、准确和可比性。财务报告制度要健全,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定、发布和存档等方面的规定。预算制度要科学合理,通过编制、执行和 监督预算,实现国有企业经营目标和财政预算的协调。审计制度要加强国 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提高国有企业财务透明度。 三、资金管理 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国有企业应建立健 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资金运作管理、资金监督管理等。资金收支管理要合理安排资金流入流出,确保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能 够顺利进行。资金运作管理要加强资金计划、使用、监督和分析,优化资 金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资金监督管理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防 止挪用、浪费和滥用资金。 四、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是保障财务安全和国有资产安全的重要环节。资 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等。国有企业要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和责任归属,合理规划和使用 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并加强资产价值评估和管理。 五、成本管理

国有企业的成本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方面。成本核算要准确计算各项成本,并形成成本数据统计和报表。成本控制要通过优化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成本的合理控制。成本分析要开展对成本结构、成本变动和成本效益等方面的分析,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六、利润分配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重在规范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加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目标、财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和利润分配等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落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目标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提高公司的 利润率和产能利用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二、财务管理组织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组织体系,包括设立财务管 理部门,设置职责明确的财务管理岗位,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1.财务管理部门 财务管理部门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划财务目标、监督财务运营,并与其他部门合作,提供财务数据和 分析报告。 2.财务管理岗位 财务管理岗位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师等,在企业内部负责 实施财务管理政策、制定财务计划和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和预算,以及监 督各项财务活动。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各项财务工作的规范和流程,包括财 务核算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务审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以确保财 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财务管理内容 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内容包括财务核算、财务预算、财务分析、财务 报告、财务审计等。

1.财务核算 财务核算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对企业的各项经济业 务进行记录、分类、总结和分析,以形成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从 而提供决策和管理的依据。 2.财务预算 财务预算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企业的收入、支出、利润等进行预测和规划,制定合理的财务目标和预算方案,以实现企业的 经济效益和财务可持续发展。 3.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对企业财务数据 的分析和比较,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客 观的依据。 4.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输出,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陈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股东、投资者和政府监管 部门提供财务信息。 5.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是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数据、 账目和业务流程的全面检查和审核,评估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合规情况,确 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四、财务管理流程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编写规范 一、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企业经济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定性,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所有财务管理事项,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制度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需要汇集企业的各部门领导、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讨论和意见。制定程序如下: 1.确定制度制定的目的和工作组的组成。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政策规定。 3.确定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等。 4.对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5.通过企业领导的审核和批准,正式发布制度。 四、制度内容 1.财务预算制度

(1)名称:财务预算制度。 (2)范围: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管理。 (3)目的: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确保企业经济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4)内容: ①财务预算的制定程序和周期。 ②各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③财务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④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 (5)责任主体:财务部门是预算的主要责任主体,各部门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 (6)执行程序:财务部门按照预算制度的规定,编制预算计划,并报经企业领导同意后执行。各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划,及时、准确地汇总、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并将执行情况报告给财务部门。 (7)责任追究:部门的预算执行不得超过预算编制的数额。对于超预算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追究责任。 2.资金管理制度 (1)名称:资金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 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 4.1总则 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 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 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 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4.4.2.2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负责作出财务决算,上报总经理。 4.4.2.3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查、报告、监督执行等具体工作,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实施财务控制。各职能部门及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完善我镇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规范和明确经费报销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及__县财政局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考核要求,结合本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1、遵守法规、严格管理,合理开支、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凡纳入财政管理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账户、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审核、统一票据的要求进行规范。做到“分级预算、核算统一、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 3、全面实施预算化管理 成立由书记任顾问,镇长任主任、人大主席、常务副镇长、分管财政领导、财政所长、总会计为成员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制定预算方案、监督预算的执行、审定预算外资金的追补。 财政所根据预算方案执行管理,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向党政人大通报执行情况。 非生产性支出超出预算的单位,一律停止办理报销。其他突发性事件或中心工作需要超出预算支出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追补。 4、机关及各站所人员工资及补贴由镇财政统一打卡发放,纳入各站所年初预算。镇党政、人大、纪检监察开支由镇财政负责;财政所、经济发展办、水管站、综治办、规划站、安监站、环保站、文化站、农推中心、林业站、实行“收入上交、支出下拨”,差额自筹、适当补助的管理办法;民政所、计育办实行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篇2 一、财务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4、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提前预警资金需用状况,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投资、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10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__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关于财务工作的管理制度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责,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掌握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几是预算以外的,无方案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需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依据事业方案,正确准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方案(预算),办理睬计业务,根据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治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治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选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准时办理结帐、报

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准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削减呆帐。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协作,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常常性监督,准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铺张。 八、每日收入现金准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起过银行规定限期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争论,找出缘由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证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办理。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铺张,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其次条财会人员要仔细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相互协作,照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需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精确,帐目清晰,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中,必需坚持原则,照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5篇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1 一、总则 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须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财务部总监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门职能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相关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与执行。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负责现金收支及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部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好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打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3、分析财务打算的执行状况,供应财务分析〔报告〕,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状况。 4、准时精确地向决策者和相关管理者供应牢靠的会计信息。 5、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当管理睬计账册档案。 6、负责公司职工的劳开工资、职工福利的发放。 7、负责公司各种费用的审核和报销,进行本钱掌握管理。

8、协调与税务、银行部门的关系,执行国家税法政策,准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9、进行公司内部掌握制度设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0、编制各种打算统计报表,完成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流程 4.1.银行存款付款掌握流程 4.2.记账凭证账务处理流程 4.3.费用报销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应收账款管理流程 4.6.存货审计流程 4.7.收入审计流程 4.8.货币资金审计流程 4.9.本钱审计流程 4.10.利润审计流程 4.11纳税申报流程 五、相关制度规范 5.1.费用报销管理规范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省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状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企业财务规章制度5篇

企业财务规章制度5篇 企业财务规章制度1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劳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二十五日。 4、每天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2、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

三、费用申请及报销 1、凡经销部开支费用需在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开支费用。 2、购买日用品、办公费用需的发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 3、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后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四、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共汽车回家,公司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 五、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六、管理费用申请及报销 1、购置办公用品及支付办公费用,需有人员根据购置、审批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领取现金或支票。 2、办公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七、发票的开具及纳税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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