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模板)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决策依据,促进公司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制度(资金管理依据《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仅针对财务管理)。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财务审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宗旨是:在工委和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科学管理,合理运营,以期公司在保证社会效益合理化的前提下,经济效益最大,效率最高,效力最佳。
以公司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日常财务审计事务,以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为会计期间归集收益费用及成本项目,编制会计报表。
本制度中所称“公司领导”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六条规定了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并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这是保证会计准确性和统一性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规定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执行。
这是保证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化和有效性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规定了财务机构及人员配置。
第八条规定了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并指出总经理负责决策、指挥、控制和监督公司的资金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资金融通、调剂、调度以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第九条规定了公司设立计财部,全面行使管理、计划、融资、资金调剂、供应、核算、审计、监督以及统计等职能。
第十条规定了计财部设经理(兼主办会计)、副经理(兼主办会计)、会计和出纳岗位。
第十一条规定了下属公司(部)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业务范围合理设置相应的财务组。
第十二条规定了计财部和下属公司(部)的财务组应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相关人员。
人员数额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最少不得少于二人。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前言国有公司是国家掌握的重要经济资源,财务管理对国有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国有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谈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财务目标管理、财务组织管理、预算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和财务报告管理。
二、财务目标管理1.明确财务目标:国有公司的财务目标应当与国家财政政策、企业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一般来说,财务目标应包括盈利目标、固定资产收益率目标、现金流量目标等。
2.制定考核指标: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考核指标,包括财务收入指标、成本控制指标、利润指标等。
并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经营目标,定期调整和优化考核指标。
3.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评估管理层和员工在财务目标管理方面的绩效。
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表现优秀的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奖励或晋升,对绩效不佳的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约束和整改。
三、财务组织管理1.设立财务部门:国有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门应由专业的财务人员组成,并按照企业规模和经营特点,合理配置财务人员。
2.职责划分: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编制财务预算、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等。
并且要与公司的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3.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制度、审计制度、业务流程制度等。
通过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合规、规范和有效。
四、预算管理1.编制预算:国有公司应制定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并将预算目标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衔接。
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投资预算等。
并且要根据不同项目和部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预算执行细则。
2.预算执行:及时、准确地进行预算执行,并根据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加强预算控制,避免预算超支和无效支出。
并及时进行预算分析,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预算考核:建立健全的预算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执行进行考核。
国企公司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各级财务部门和全体财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我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税务筹划等。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工作,按规定提供财务信息。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分配。
(二)收支平衡,确保资金安全。
(三)优化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资金筹集应优先考虑自有资金,合理利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渠道。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十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内容应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
(二)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的可行性。
(三)可控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可控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时报送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分析。
第五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十三条成本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效益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成本费用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6篇)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使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严肃财务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管理。
3、责任人:总经理、财务部经理。
4、正文:4.1总则4.1.1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的有关财经纪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会、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财务部门工作职责、会计核算原则、资金管理、结算账款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支管理、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公布、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及附则。
4.2董事会财务管理职责4.2.1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控制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核公司重大资产处理。
4.2.2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2.3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可行性研发项目。
4.2.4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4.3总经理财务管理职责4.3.1遵守《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税收、金融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组织好生产经营,力争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4.3.2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公司保存和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担负责任。
4.3.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督促财务部门配合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4.3.4总经理对公司财务预算全面负责,审核财务预算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预算,年度终了向董事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决算情况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考核。
4.4财务部门工作职责4.4.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4.4.2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实施财务控制。
4.4.2.1财务预算按年度编制,包括业务预算(采购、销售、生产、期间费用等)、资本预算(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资本投资、债券投资等)和筹资预算。
国企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集团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参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 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4. 效益优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 信息透明:加强财务信息披露,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并对所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设立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2. 编制和执行集团财务预算。
3. 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4. 协调处理集团与所属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
5. 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本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成本预算等。
第八条所属企业应按照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本企业财务预算,并报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本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资金收支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所属企业需使用资金时,应按照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二条集团财务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高效安全。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本集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应按照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国企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所属企业。
第三条本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或篡改。
3. 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本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人由企业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六条财务部下设以下岗位:1. 会计岗: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等工作。
2. 出纳岗: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管理等工作。
3. 审计岗:负责内部审计、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预算管理: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严格执行。
2. 收支管理:企业应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真实、及时、足额入库;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杜绝浪费。
3. 现金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4. 银行账户管理:企业应按照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九条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成本核算: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
2. 成本控制: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成本分析:企业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提供财务信息。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国有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流程。
(三)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等。
(四)组织实施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
(七)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原则:合理配置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二)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
(三)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资金管理的主要措施:(一)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二)规范资金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三)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加强对外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八条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二)全员成本管理原则:全员参与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意识。
(三)全过程成本管理原则: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成本控制。
第九条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管理责任。
(二)加强成本核算,准确反映成本状况。
(三)开展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浪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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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5篇]第一篇: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法》、《审计法》及《关于印发、、的通知》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类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勤俭办事。
同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票据审核,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第二条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权限审批。
300元以下由公司经理直接审批;300元至1000元经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粮食稽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1000元以上提交公司董事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报销条据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正规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支出事由,报账员初审,按支出权限审批后报销。
第三条凡能通过电话、信函办理的事务不派人出差,一人能办的事,不派两人,能合并办理的事不得分别办理;职工出差前要填写派差单,由派差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出差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超过报销规定标准以外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单位原则上不安排车辆,由参训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往返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经稽查大队领导同意,按规定标准统一订票。
参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第五条实行月报账制度,报账员提前通知干部职工整理上交报销票据,经分管领导统一审核后,汇报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账。
第六条办公用品购置,由出纳定期统计制定采购计划,汇报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统一购买,属政府采购的按程序进行办理;个人未经同意在外购买的任何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公司机关文件、资料,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印制;需在外面印刷的,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外印刷;大宗印刷的书籍、图册和喷绘的版面等,由公司董事会研究提出方案,汇报稽查大队领导同意后,安排印制;职工个人私自印刷资料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报账员统一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清册,逐项明确到人,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理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维修公物由人秘股统一负责办理,维修事项须经分管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公物,提请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报账员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废手续;职工调离或离退休时,须交清公共财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良好的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市属国有粮食企业财务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会计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全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监管范围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负债以及成本费用进行监管。
第二章流动资产的管理第三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应收补贴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
第四条货币资金的管理(一)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
出纳员要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严禁公款私存。
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现金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审核,法人代表审批方可支取。
财务负责人定期对出纳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及本企业领导的监督检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企业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银行结算业务,按照资金性质或业务需要,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银行印鉴必须由财务负责人与出纳员分开保管。
不准为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贷款)担保,任何人不得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卡。
不准将企业资金借给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各单位核算统一归集在财务部门,不准各部门另行设置出纳,分散核算。
(四)严禁用公款炒股、炒期货。
第五条应收或预付帐款的管理(一)企业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二)企业粮食业务要遵循“钱进来、货出去、货进来钱出去”的原则,对合同期内应收款项,应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及时收回,以防坏账的发生。
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一)以前发生的其他应收款要查清原因,企业督促并协助责任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追回。
(二)除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外,不允许有其他应收款发生。
第七条应收补贴款的管理应收补贴款应专款专用,并及时与财政部门结算。
第八条存货的管理(一)企业存货,特别是原粮、产成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二)企业每个季末要对库存商品进行盘存、核实,做到账实、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对盘盈或盘亏库存商品要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调整账务。
(三)中央、省、市、县级储备粮油严格按规定专仓、专罐、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保证质量好、储存安全和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力争不亏损。
第九条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入帐。
第十条坏帐损失的管理企业每年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检查,逾期三年以上不能收回或不能支付的应收、应付款项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分清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第十一条企业资产购建的管理(一)项目审核。
按照有关规定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项目,国家投资的项目应当经企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企业自筹的项目经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决定;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二)项目招投标。
拟建项目经核准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三)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方可结算付款。
(四)盘盈固定资产必须及时入帐,其资产名称及重估入帐价值须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五)企业购置汽车(货车、轿车)必须报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批准后,方可购买。
亏损企业一律不得购买轿车。
第十二条企业资产处置的管理(一)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批的资产范围:企业整体转让资产、部分出让或转让资产、租赁或托管资产、盘亏、报损报废固定资产。
(二)审批程序:企业处置国有资产,必须由企业领导班子及职代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向市商务和粮食局提出书面请示(附处置资产明细表),经市商务和粮食局派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三)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必须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价值在5万元(含5万)以上必须采取公开竞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资产收益的管理企业资产收益必须按时入帐并按相关规定使用。
第四章负债的管理(一)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每笔结算支付必须有凭有据。
大额资金的运行须上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备案。
(二)专项应付款:最低收购价、仓房维修费、简易建筑费企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五章成本费用的管理第十四条制定费用标准。
企业要增强节约意识,制定工资、招待费等费用标准,降低费用开支,力争以最小的支出,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企业所有费用开支必须坚持企业财务部门审核把关,法人代表“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严把费用开支关,堵塞漏洞。
企业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费用或变相列支费用。
第十七条企业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的收入、成本、费用,不准虚列成本、虚报盈亏、隐瞒财产和收益,不做假帐,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第十八条各企业只准设置一套会计核算,严禁搞账外账或设置“小金库”。
第六章监管方式第十九条严格实行《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市商务和粮食局对企业财务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市商务和粮食局对市属购销企业组织一次内部审计。
(二)如遇特殊情况,市商务和粮食局随时对企业财务执行情况予以检查。
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现金出现短库,由出纳员全额赔偿。
其短库金额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应收和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由于失职、渎职行为不能按时收回的,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赔偿损失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也须采取一定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负责人未按《攀枝花市商务和粮食局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进行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批评,发现三(件)次以上(含三次)未报告的,市商务和粮食局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失职责任。
第二十三条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违反本制度其他规定的,市商务和粮食局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按相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审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第三篇: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有限公司是市政府国有独资运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开发区工业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前期土地平整等工作,归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
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丽政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财务总监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
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